安徽省太湖县20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安徽省太湖县20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督协调指导小组20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20号)和《关于开展201*年土地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庆国土资〔201*〕267号)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太湖县开展20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业务股室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联合太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对我县地图市场进行专项治理,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一、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开展20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开展对我县各互联网站、书店,报刊销售点,旅游风景区所销售的各类地图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期间,我局共派出业务工作人员7人,于10月19日至21日对我县两个门户网站、21家书店,15个书报销售点,2个旅游风景区销售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从总体上来看,我县地图市场整体秩序良好,互联网站均无登载、上传任何有关政治性问题及涉密敏感信息的地图。各类地图销售点所销售地图均有完备的审图号及各类版权信息,在检查中也没有发现地图中出现有关政治性问题。
图1.我局工作人员在认真检查书店中销售的地图
图2.工作人员认真检查地图中的版权、审图号等信息
图三.工作人员对地图销售者进行地图相关知识的宣传
二、专项治理工作方法
在201*年土地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联系太湖县太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制定工作方案。
在检查工作中,我局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对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地图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以“三不”(不按规定送审、不按审查意见修改、不按要求备案)地图为重点,历时三天,检查各类地图销售点共38处,对地图销售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为以后地图市场检查纳入常规化,制度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局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在每一个地图销售点,我局工作人员耐心的向销售者讲解违法、违规以及“三不”地图的危害性,增强了销售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保密观念。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把地图市场治理纳入常规化,制度化。联合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不定期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地图市场清理行动。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开放专门的举报窗口,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市场上出现的违法、违规地图。切实维护好我县地图市场秩序。
附件1:
太湖县开展20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督协调指导小组20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20号)和《关于开展201*年土地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庆国土资〔201*〕267号),结合我县地图市场实际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使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出口、备案以及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得到有效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建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二、工作重点
(一)以最大限度减少常规地图及网站中登载的地图中存在的严重政治性问题,以及互联网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信息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和网上地理信息服务行为,及时发现并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内容的认定或鉴定,联合做好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二)以核查“三不”(不按规定送审、不按审查意见修改、不按要求备案)地图为重点,强化地图市场监管,对地图市场开展检查,不断净化地图市场环境。(三)以问题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为重点,依法查处、处罚各种涉及地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予以关闭,对未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出版物坚决下架,对问题严重的地图产品全部销毁。
(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深刻剖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意识。
三、工作方法
1、执法检查(201*年10月)。太湖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太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组织对本县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以及地图编制、出版和销售单位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对情节轻微的问题,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拒不自查、拒不纠正等严重问题,依法严肃查处。2、工作范围。主要是城区各类书店、报刊亭以及旅游景区。
太湖县国土资源局201*年10月17日
扩展阅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1*年5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1*年5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简介:
一、具体工作(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正文开始>>
一、具体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彭州市工业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工业局局长刘廷凯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曾维谊担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企业服务科,将工作落实到职责人。
(二)强化服务,着力宣传。在该项工作的开展中,我局结合日常工作,建立了帮建促建制度和驻企联络员制度,通过适时走访,了解和收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有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了解了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与部署,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抓好标准化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原材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强化对调迁医药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和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申报GMP认证,保证企业在调迁后的药品质量安全。
(四)支持本地医药产品进目录,加大地产配套力度。鼓励、支持并积极推荐我市医药企业将产品申报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加大对本地医药产品的地方产品配套工作力度,拓展了企业产品销路,减轻了老百姓用药负担。
(五)制定规划,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我局编制了《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规划(201*201*)》,鼓励我市医药企业利用资源、品牌、平台和营销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我市医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优化和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向园区调迁扩大规模、发展壮大,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企业融资上市,解决发展瓶颈、提升全市医药行业整体水平。二、下一步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使企业更加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谋划了未来。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食药监彭发〔201*〕5号)的有关部署,继续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规划和政策方面给予企业支持,促进我市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全国、省、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区召开了由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动员会,进行了宣传动员,学习会议文件,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全区涉药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办,力求取得扎实成效。一是成立了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全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区食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工商、物价部门负责药品广告、价格的监测管理;质监、邮政、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每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由区食药监局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在城区集中开展了“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假劣药品展览”等宣传活动。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店采取挂横幅、发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发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手册》201*余册,《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5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药品放心工程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严厉打击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根据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药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大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离石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专科、个体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是: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生物制品流通秩序;驻店药师空挂、空岗等。重点品种是: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准继续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疫苗流通秩序、储存和质量;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牙科医疗器械、隐形眼镜、计生器械等;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二是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力度。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计划抽验为辅”的原则,落实《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抽验方法,加强对药品抽验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监督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28批,不合格16批,抽验不合格率43%;抽验西药、中成药品87批,全部合格,抽验合格率100%。三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特殊药品的流弊和滥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落实特殊药品管理的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既要保证特殊药品的供应使用,又要防止流弊的发生。既保障了临床病人的用药需要,又阻塞了非法购买麻醉药品现象,确保我区特殊药品的规范经营和合理使用。四是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为从根本上治理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危害,进一步加强对医院药库、药房的规范管理,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按照药品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印发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发放到各单位。要求医疗机构、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每次监督检查,购销记录是必须检查的首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各项登记记录制度,基本解决了进药乱、乱进药、储存乱、管理乱、进药不规范的问题。对从非法渠道采购、购进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者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查假打假,决不让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坑害百姓。查出无品名、产地、调出单位中药饮片100余公斤。五是认真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治理。我局以零售药房和个体门诊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为止还未发现有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六是开展医用氧使用专项检查情况。此次检查主要采取现场监督抽查和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共现场抽查了2家医用氧生产企业,医疗机构18家,书面检查反馈34家。从检查的情况看,2家医用氧生产企业能严格按照GMP生产要求组织进行生产,辖区内的各医疗机构在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均有严格的程序和手续,其索取的相关企业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未发现有工业氧代替医用氧的情况。七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检查。201*年5月20日,组织召开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企业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同时,积极依托本地区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共同营造强有力的舆论声势。为进一步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连续三次公布已掌握的明确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名单,共涉及品种302种、假冒批准文号304种,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在自查自纠阶段认真组织自查,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3家,发现并责令下架产品186批次。八是切实开展邮寄药品检查。采取网格监管模式,严格审核把好药品查验关,强化收寄审查分片负责对辖区内的车站、邮局、货运托运部及重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不定期巡查,有力强化了对邮寄药品的监管工作。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为强化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通过集体认真研究、分析、讨论,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以及《案件协查制度》。一是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各职能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内容主要有:研究部署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源头污染治理和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整治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应急处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二是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该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的内容、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督查内容、督查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督查结果的运用以及督查工作要求六个方面,为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督促作用。三是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执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准确、有效,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对在提出案件协助调查请求和承办案件协助调查时分别应遵循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的办事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提出案件协查的方式、制作《协助调查函》的具体要求、特殊原因和紧急协查的办法、案件协查资料的保密要求、承办案件协助调查的要求以及对案件协查的失职、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具体、全面、切合实际。该制度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区食药监局研究制定了医疗器械监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一是召开了由县直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二是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了《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规定》、《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仓储、养护、出库分发、维修淘汰管理制度》、《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植入(介入)器械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在继续实施全程监管的基础上,对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从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养护、出库分发、使用后消毒、毁型处理等各个环节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使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三是完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各种记录文书。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基本做到“各项记录完整,产品证照齐全。用后毁形彻底,临床使用规范”,严防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未经消毒、毁型流入社会。通过专项整治药品市场秩序,我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质量明显提高,药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建立起了药品监管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四种工作机制。但工作还存在不足的地方,离上级政府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愿借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之机,继续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全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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