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计划总结 > 工作总结 > 二O一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二O一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3:48:41 | 移动端:二O一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二O一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二0一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省卫生厅《全省打击非法行医取缔无证“黑诊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湘卫监督发201*3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年我中心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重点

近年来,我市加大医疗市场整顿力度和监管力度,多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渐趋规范。根据省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点。(一)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二)严厉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内的坐堂行医行为。重点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违法行为;(三)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店里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违法行为;(四)严厉打击在非医疗机构中,以“中医推拿”、“中医按摩”、“中医保健”等名义开展医疗活动。

二、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为加强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实现工作目标,我市成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采取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卫生信息、巡回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在市卫生监督中心设立了举报电话(2988977),加大社会曝光力度,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保证了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为确保专项行动层层落实,我市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明确职责和任务。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从201*年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明查暗访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放过一个细节,不隐瞒一点真相。通过排查,对我市医疗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梳理,为各阶段的集中检查打下了坚实基础。此外,市卫生监督中心采取日常监督与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县(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导,层层落实责任,不但注重治标,更侧重于查源头,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201*年3月下旬至6月上旬,由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执业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及采供血机构共40个。检查科室共计305个,抽查人员资质383人,其中医师210人,护士173人。医师中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155人,执证上岗率为73.8%,这其中28人未变更执业注册地点。护士中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167人,执证上岗率达96.5%。整体上看,护士执业情况较医师执业情况好,同时有少数医疗机构存在超范围执业或者违规加挂招牌现象。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出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今年以来,我中心加强非法医疗广告、非法行医活动监管,特别是对借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名义销售相关产品的违法活动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共对20多家涉嫌非法行医以及借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名义销售相关产品的场所进行检查,责令整改并下达行政处罚的有8家,其中当场行政处罚5家,立案处罚3家,共罚款1.3万元整。

(三)、全市联动,取缔无证“黑诊所”。9月,岳阳市卫生局、岳阳市卫生监督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岳阳楼区卫生监督所、南湖风景区教卫局及其辖区内的公安、城管、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同行动,并邀请岳阳电视台、岳阳晚报、长江信息报、洞庭之声报等媒体记者共同参与,出动人员近60人,车辆8台,取缔了4家黑诊所,没收药品14箱,治疗仪器1套及医疗器械若干,拆除招牌16块,同时对5家无证诊所下达了通告,要求其负责人10日内到卫生行政部门接受询问,否则予以取缔。

(四)、开展了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由于非法医疗美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制定了《岳阳市医疗美容专项整治方案》,并对全市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检查专科美容门诊4家,医疗机构美容科室8个。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专项行动涉及多环节、多部门及体制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工作难度大,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一是有的非法行医人员千方百计找关系、托人出面说情,为执法增加了一定难度;二是有的非法行医人员采取你找我跑,你走我开门打游击战的方式对抗检查;三是少数钉子户法律意识淡薄,我行我素,既不签字,又不接受调查,摆出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耍赖架式对抗检查;四是药店坐堂行医现象比较突出,行医者一般为无《医师执业证书》的民间“老中医”,大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其仅一只笔一本处方就开始执业,有的并非药店业主所聘,取缔起来,群众反映非常强烈;五是医托现象也一定程度存在,群众对这类医疗骗子深恶痛绝,国家又无调整该行为的法律法规,打击医托十分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坚持检查与引导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二)继续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强化新闻信息工作,促进使我市医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文明执法,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社会各界对卫生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不执人情法、关系法,顶住压力,对非法行医者一视同仁。(五)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使其依法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依法开展医疗活动,规范执业行为。

(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钉子户、重点户、地下诊所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时、定期连续突出检查,做到重拳出击、坚决清除、决不手软,对扰乱工作、阻碍执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今后执法铺平道路。

总之,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大量艰苦的任务还在后面。前面取得的成绩只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我市将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把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二0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扩展阅读: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在全国“诚信兴商”

活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201*年8月3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在,我代表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卫生部分别介绍一下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一)开展工作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全国整规办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统一要求,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以下简称七部门)于201*年4月召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七部门成立了由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任组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门工作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等工作制度。今年年初,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作,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专门召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通报201*年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年工作作了进一步动员和部署。今年4月,七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201*年有关工作要求和具体安排。

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全国动员部署之后,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结合当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地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为政府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河南、四川、天津、上海、广东、广西、甘肃、海南、黑龙江、北京、河北等省(区、市)政府领导多次就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广西、重庆、内蒙古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北京等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卫生厅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河南、广东省政府还专门划拨专项工作经费。

2、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为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已对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要求。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卫生部几位部领导多次带队开展督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专项行动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工作重点和存在问题,采取重点督查与一般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案件督查与工作督查相结合、会议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了对基层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认真总结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做到重点督办,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通过自查自纠和督查,做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底数清楚、存在的问题清楚,整改措施清楚(三个清楚)。

3、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专项行动中,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加强配合,形成了综合整治的局面和专项行动的合力。各地科技部门、卫生部门按照《科技部、卫生部关于对科研机构开展涉医活动进行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对医学科研机构的监督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强了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的打击力度;公安、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在重点打击非法行医的基础上,还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纪检监察和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了对违法违规机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广东、浙江等省军地联手,有力打击了以军队、武警为幌子的非法行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4、注重举报和宣传,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非法行医流毒甚广,为害甚烈,为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非法行医者寸步难行,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各地均设立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电话值守及处理制度、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自专项行动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截至201*年7月31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受理投诉举报线索1763件,涉及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也接到了大量的投诉举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地均建立了明细账目。目前投诉举报大多已做出处理,还有一部分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在新闻界的大力支持和关注下,媒体不仅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进行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同时也积极发挥监督机制,深刨细挖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监督专项行动的开展;对有关案件进行了曝光,震慑了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去年8月以来,中央电视台《生活》栏目会同卫生部制作了《飓风行动》,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希望媒体和社会各界继续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给予关注和支持。

5、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和重点,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查处非法行医案件中,做到一个案件线索不放过,行政处罚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五个不放过)。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和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各地依法查办了海南省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出租科室案、云南省昆明阳光医院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河南省洛阳东方医院违规开展迷走神经分离固定术案、北京市红十字会普京医院超诊疗科目案、广州平安门诊部、商业门诊部违法违规案等一批典型案件,依法抓获了一批非法行医违法犯罪分子,取缔了一批无证行医者,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处理了一批违反党纪政纪的责任人员。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年5月31日,全国共取缔无证行医13.2万余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4.4万余户,清理出租、承包科室医疗机构4971户,查处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机构4002户,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699户,查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646户,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其它违法行为6.8万余户;没收药品、器械30万余箱(件),没收违法所得6339万余元,罚款1.74亿元,警告、责令改正11.4万余户,吊销医师执业证书995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476户,暂停机构执业1.5万余户,暂停人员执业3.4万余人;向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移送案件4886件,共追究刑事责任176人;对209名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6、严肃法纪,严格责任追究。

为保证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杜绝办人情案,按照依法行政、守法执业、执法必严、失职必究的原则,经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卫生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对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医疗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医疗机构负责人作为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发现医疗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时,除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时,还将依纪依法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也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地方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也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如河南省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问责工作暂行办法》和卫生监督员“十不准”;吉林省制定了层层落实的五个工作责任制;天津、安徽、山西等省(区、市)还层层落实打击非法行医责任,签订责任状,一级管一级,发生问题逐级追究责任。

7、标本兼治,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在专项行动中,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在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要求各地从源头把关,按照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卫生综合执法,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一年多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非法行医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医疗服务秩序有了很大好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仍有一些死角和薄弱环节,一些非法行医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纠正。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特别是基层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视还不够,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这项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工作上仍存在畏难松劲情绪;二是“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由于“黑诊所”价格低廉,因此在一定范围内有其生存的环境和空间,而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又缺乏有效打击的手段,也就出现“黑诊所”打击难,反复取缔而又屡禁不止的现象。另外,有的医疗机构法律意识淡漠或是存有侥幸心理,想方设法规避执法检查,造成执法人员取证难、处罚难,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界定难、取证难、查处难,有些违法违规行为仍未得到有效的纠正。三是虚假医疗广告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各地普遍存在虚假医疗广告多而滥的问题,并且相当一部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是与非法行医者相吻合的,虚假医疗广告也就充当了非法行医的帮凶,共同坑骗患者,侵犯群众利益。(三)下一步工作安排。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领导。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需要。要求各地、各部门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克服畏难、松懈情绪,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松劲,持之以恒打击非法行医。2、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成效。

要紧紧围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目标,牢牢抓住五项重点工作内容,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认真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要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地域,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工作力度。既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果,严防出现反弹,又要分析新形势,采取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3、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

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充分运用法律和政策,依法、及时查办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重大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人。对一些重点案件,上级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派员督办,直接参与,直至案件彻底查清。各地在案件查处工作中,要认真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对涉及违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决不允许“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同时,要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案件查处的详细情况。要坚决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重大案件、查处不力或不及时的案件,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对办案不力、隐瞒不报的地方,将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4、进一步加大宣传,再掀工作高潮。

要加强舆论监督,发动群众揭露非法行医者的骗局,曝光典型案例,使非法行医者无藏身之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和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要做到有回音、有着落,不敷衍了事,不推诿扯皮;提高人民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自律,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使人民群众放心,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和谐、安全的就医秩序和环境。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卫生部在职责范围内,在全国卫生行业部署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特别把农村食品和儿童食品市场整顿作为重中之重。大力清理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生产经营准入门槛,下决心取缔遍布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将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和餐饮单位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整治。201*年,卫生部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498号)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管工作。以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弱势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1、在农村食品整治工作方面,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根据《集贸市场卫生规范》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特别是根据农村食品流通和消费的特点,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掺杂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和无产品合格证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在卫生许可整治工作方面,要求各地确定直辖市、各省会城市和1-2个地级城市为重点地区,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共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监督,落实责任,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3、在餐饮业整治工作方面,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要求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各省1-2个地级城市(由各省自行确定)等重点地区,要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一是餐饮具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情况,对不能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从业人员要重新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二是对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督促其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4、在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方面,一是在201*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单位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告保健食品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严肃查处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违法生产保健食品行为。二是对本地区具有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上述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生产记录、原料采购和使用情况,以及产品检验及合格情况。三是开展对流通领域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监督抽查,严肃查处添加药物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5、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方面,一是在201*年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告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二是以儿童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添加剂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加大对儿童食品的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三是在食品生产环节,以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为重点,继续查处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强化对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及其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二)组织开展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根据201*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发现的问题和201*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卫生部于今年1月份下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1*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开展对16类食品,以及学生营养餐企业和餐饮单位2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和不合格产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各地加大对餐饮业、食堂卫生许可的审查力度,全面推行以餐饮业为重点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管理。结合该制度的有关内容,开展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HACCP实施通用指南”的研究和小范围试点验证工作。同时,各地配合教育、建设部门做好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四)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卫生部门一直把大案要案的查处作为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如,今年,根据食品专项整治和地方执法情况,卫生部组织全国卫生监督机构严厉查处了非法添加药物的“帅克胶囊”、“QQ瘦身兼肺泡藤饮片”等21种食品。目前卫生部正在组织对抽检发现非法添加药品的其他23件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24件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和90件减肥类保健食品的调查取证。自201*年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卫生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陆续撤销了34个违法添加化学药物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述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也依法吊销了违法生产单位的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通过吊销这些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卫生部将在认真履行有关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对这些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非法添加药品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查处,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加强新闻宣传和报道工作。

卫生部在部网站上设立“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专题区,收集和刊发各地的工作文件和实施方案,交流工作进展信息,形成网络互通互动机制。各地卫生部门积极与新闻宣传媒体配合,及时公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曝光了一批违法案件和案件的处理情况。同时,各地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要求逐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信息通报制度。

为加强食品卫生宣传工作,卫生部将每年11月第一周确定为“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通过宣传一个主题,解决一个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卫生问题。201*年11月1日-7日,组织各地开展以保障食品卫生,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向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对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视,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卫生意识,普及食品卫生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取得了一定效果。(六)标本兼治,重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了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录管理档案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有关监管信息,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同时,向社会和各监管部门通报有关信息;二是发布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了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地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三是发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学校、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职责,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四是修订发布了36项食品卫生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卫生标准的科学性和实际操作性。五是制定颁布了《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和《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组织对《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六是开展试点研究,探索农村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选取河南、江苏等省份进行试点,梳理农村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探索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切实开展农村食品卫生工作,维护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二O一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二O一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二O一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705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