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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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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宜宾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造纸企业污染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宜市环办[201*]51号

各区县环保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现将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的通知》(川环办发[201*]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加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于7、10月20日前填写《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情况表》,将上一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我局污控科,并于201*年1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和《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情况表》(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对于各地的工作情况,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的通知(川环办发

[201*]42号)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造纸整治通知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年5月16日印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川环办发〔201*〕4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据统计,我省目前万元工业增加值的水耗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3.7%和50%。全省造纸行业201*年约排放废水2.84亿吨、COD28599吨,分别占全省工业废水和COD排放总量的37.6%、20.6%,高居我省COD排放总量行业第一位。一个纸厂污染一条河流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在省厅群众来信来访中对纸厂污染的举报和投诉也居高不下。为有效控制造纸行业的环境污染,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造纸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一是要摸清家

底,搞清楚本地造纸企业的相关情况,为污染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要对造纸企业(特别是使用化机浆的企业)强化监

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国控、省控造纸企业监督性监测每季度1次,在线监控应与环保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按时进行比对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动态;三是要严格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201*年7月1日起要确保达到新的排放限值,对达不到新标准的,要纳入201*年限期治理;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的管理,明确企业的总量控制指标,重点、敏感和水质较差的流域,更要通过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约束企业的排污强度,201*年7月1日后要按新标准重新核实水排污总量;五是要大力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督促企业积极改进工艺、治理污染、加强管理,不断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应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必须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六是要强化环境监察,对列入重点源的纸厂,每周不少于2次,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七是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外排总量。

二、措施逗硬

各地在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中务必做到措施逗硬,一是对不

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达不到《排污许可证》中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企业,必须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限期治理,并同时下达停产、限产、限排的通知;二是对逾期无法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无望的企业,要做到不达标(要求)不得恢复生产,并报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停;三是要严肃查处造纸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坚决查处和杜绝未批先建、擅自投运、超标排放、偷(暗)排以及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现象;四是对排入没有水环境容量和水质超标河流的造纸企业,

应实行废水回用、限期排污或依法关闭;五是结合结构调整进行区域总量控制,做好行业整合;六是对经营不善,生产规模远低于设计能力的纸厂,要依法淘汰;七是对不符合规划,或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建区内,要依法关闭或搬迁。

三、认真执行产业政策对拥有

3.4万吨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

浆生产线和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生产线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各地一是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同级经济主管部门,并建议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和国发[201*]7号文予以淘汰;二是对上述企业中环保手续不全、违法排污的,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建设);三是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建立起来的部门联动机制,把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及时报告请各市、州环保局于

7、10月底前,填写《造纸企业污染整治

工作情况表》(附件)将上一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环保厅,并于201*年1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和《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情况表》(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对于各地的工作情况,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联系人:李红刚e-mail:mylhg@126.com电话:(028)86141709传真:(028)86141709

附件:

《造纸企业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所在县区企业名称主要原料生产工艺设计规模实际产量排放河流治污工艺是否符合是否执行了环产业政策评、三同时达标情况环保违环保部门法行为采取的措施企业整改情况备注`填表人:审核人:签发人:

注:1、“主要原料”中使用了化机浆,须单独注明;2、“设计规模”的单位为(浆、纸)万吨/年;3、“实际产量”指201*年的实际产量,单位万吨/年;4、如超标,须在“达标情况”中注明超标因子;5、“环保违法行为”指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6.“环保部门采取的措

施”指环保部门针对企业提出的整改要求和作出的处罚措施;7、通过整改实现的减排量填在备注栏。

扩展阅读:《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60号)

附件:1.浙江省印染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

2.浙江省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3.浙江省制革行业整治提升方案4.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5.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企业验收规程

6.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县(市、区)验收规程及标准7.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企业环保长效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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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结合。原地改扩建、异地搬迁印染项目,要根据企业及产品特点合理控制产能规模,支持和鼓励印染企业集聚升级。鼓励地方按照企业单位资源消耗和单位排污量的综合社会贡献率进行分类管理,在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鼓励“上大压小”、“扶优汰劣”,以腾出的能源、环境指标,在工业功能区、印染园区内适当发展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的建设项目,促使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快淘汰落后。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手段,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第9号)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年本)》(工产业201*第122号)及《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年本)》(浙淘汰办201*2号)要求,淘汰以下落后产能:未经改造的74型染整设备,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园网和平网印花机、连续染色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浴比大于1:10的棉及化纤间歇式染色设备,印染用铸铁结构的蒸箱和水洗设备,铸铁墙板无底蒸化机,汽蒸预热区短的L型退煮漂履带汽蒸箱。

2.全面整治非法企业。在201*年底前,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纳管)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所有印染企业进行梳理并逐家明确整治要求,在201*年9月底前仍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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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工艺技术、高效数字化印花技术、印染在线检测及数字化技术等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把纺织印染科技和服饰文化在设计和生产时相融合,纺织印染技术不断创新,服饰时尚文化不断创意,通过提高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来增加产品附加值。

2.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所有企业应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并按审核评估和审计要求改进生产技术和装备。

所有印染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达到国家《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年修订版)》中新建项目的要求。其中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新鲜水取水量不大于2吨/百米,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不大于2.5吨/百米,针织物及纱线不大于100吨/百米,精梳毛织物不大于18吨水/百米。

应选择可生物降解(或易回收)浆料,使用生态环保型、高上染率染化料和高性能助剂,不得使用国家规定要淘汰和禁用的染料。

高温、高压溢流染色机的外表面和高温热水管道的外表面应作保温处理。外排高温印染废水、外排高温定型机废气宜经过热能回收系统回收热能。导热油锅炉烟气应配备余热回收装置。

3.积极推进中水回用等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印染废水膜处理等先进技术,促进印染废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技术应用。对印染废水进行清污分流,对染色残液及初次漂洗水进行达标排放处理。对污水、废水采用水质水量调节、投药沉淀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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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处理以及活性炭吸附、膜过滤等技术处理,处理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研究开发以蒸汽或天然气作为热定型热源的后整理工艺技术,逐步推进中温中压蒸汽定型代替后整理加工中的导热油锅炉定型工艺,以节能降耗。

(四)强化污染治理。1.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排放标准。太湖流域、钱塘江流域的未纳管印染企业,排环境废水必须达到CODcr≤60mg/l,氨氮≤10mg/l,总氮≤12mg/l和总磷≤0.5mg/l的标准;其它地区未纳管印染企业,按CODcr≤80mg/l,氨氮≤12mg/l,总氮≤15mg/l和总磷≤0.5mg/l的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新标准严于上述要求的,按新标准执行)。新建项目废水原则上均应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影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的地区,必须尽快提高纳管标准。

废水清污分流。受污染的工艺废水、公用工程排污水、作业场地冲洗水、固废堆场渗滤液、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必须分类收集。未受污染的冷却水、冷凝水必须回用。

废水分质处理。企业重复用水率不低于35%,其中非棉项目不低于50%。含碱浓度40-50g/l的丝光废液宜设置碱回收装置,实现再回用;含碱浓度10g/l左右的丝光废液宜在生产过程中套用。碱减量废水应单独设置预处理工艺,鼓励回收对苯二甲酸。高盐、高色度、重污染废水作为外排污水纳入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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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置措施。

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处置。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的暂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水处理站污泥处置和管理参照《浙江省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执行。

(五)规范环保管理。

1.完善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体系。所有印染企业每个厂区只能设一个标准化的污水排放口,敏感地区、敏感企业只能设一个雨水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企业、园区废水处理站应设水质监测化验室,应具备检测分析特征污染物的能力。鼓励企业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检测任务。

2.提高环境事故的防范应对能力。印染企业(园区)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能容纳4h以上的废水量,并做好防渗漏处理,确保环境安全。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规范内部环保管理。印染企业(园区)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台帐系统(包括废水、废气、固废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台帐)。应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三级用能、用水计量和环保管理,企业环保人员应经过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岗位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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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内容序号161718192021222324节能减排25判断依据重点企业主要设备的水、电、气参数应实现全自动变频控制和在线监测★生产过程杜绝明显的跑冒滴漏现象棉织物生产线采用生物酶退浆工艺替代传统的碱退浆工艺★厂区整洁卫生按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按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要求进行了相应整改单位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满足《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修订版)》附表1要求高温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有保温处理★外排高温废水、废气有热能回收系统★导热油炉烟气配备余热回收装置★重点企业定型(拉幅烘燥)设备配有温度、湿度等主要工艺参数在线测控装置,配有废气净化和余热回收装置,箱体外层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箱体隔热板外表面与环境温差不大于15℃★是否符合验收部门环保经信262728废水处理2930污染防治废水处理3132333435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未使用国家规定淘汰和禁用的染料厂区实施有效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回用纳管企业有印染废水治理预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到纳管要求非纳管企业废水有印染废水治理设施,出水稳定达到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水质排放标准企业建有清下水(冷却水、冷凝水)及废水回收装置企业建有洁净雨水利用装置★丝光工艺车间配置碱回收装置★碱减量废水单独设置预处理工艺,鼓励回收对苯二甲酸含铬、镍废水车间排放口单独处理达到标准环保经信环保经信12

行分类管理,在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鼓励“上大压小”、“扶优汰劣”,以腾出的能源、环境指标,在工业功能区、造纸园区内适当发展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的建设项目,促使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工业功能区、造纸园区应配套完善的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二)加快淘汰落后。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年)》、《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年)》和《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年)》,淘汰化学制浆生产线(特种纸浆除外);淘汰幅宽在1.76米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钟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淘汰幅宽在2米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钟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瓦楞纸及低档纸板生产线;到201*年6月底前,淘汰单线规模年产1万吨及以下的废纸制浆生产线和年产3万吨及以下的废纸造纸(特种纸板除外)生产线,以及取水量不符合《取水定额第五部分:造纸产品》(GB/T18916.5-201*)相关要求的造纸生产线;淘汰洗涤法脱墨工艺和装备、元素氯漂白工艺和装备。淘汰产品质量差、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的小企业。

2.全面整治非法企业。在201*年底前,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纳管)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所有造纸企业进行梳理并逐家明确整治要求,在201*年9月底前仍然无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照不全的一律依法取缔,未达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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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降低废水排放量。白水回收宜采用多圆盘过滤、同向流斜板沉淀和浅层气浮等措施。废纸制浆生产系统宜采用清污分流、工艺水串级循环使用、纤维回收等措施降低水污染物排放量。宜将末端治理系统,特别是生化处理单元设计成平行的2条线,其工艺设计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根据废水排放和回用要求,企业可采用一级物化处理、二级生化处理、三级深度处理工艺的一种或多种组合进行造纸废水的污染治理。物化处理宜采用沉淀或气浮处理工艺。当来水冲击负荷较大时,应设置调节池;当废水中纤维含量较高时,应设纤维回收装置,分离并回收纤维。生化处理宜根据废水水质情况,采用好氧工艺或好氧加厌氧工艺;当进入生化系统前的废水水温较高时,应设置冷却塔。深度处理宜采用混凝沉淀、气浮、高级氧化、氧化塘、砂滤、超滤、纳滤、反渗透等单元处理技术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工艺,达到目标水质要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造纸企业宜实行区域集中供热。确需自备锅炉的,35t/h以上的燃煤锅炉脱硫率应不低于90%,35t/h以下的脱硫率应不低于60%,且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周边环境比较敏感的污水处理站,须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置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造纸固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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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分类收集、密封运输、规范处置。造纸废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煤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应根据其性质委托合法的处理处置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不得允许受托企业以贸易形式进行转移处理。

脱墨废渣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的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同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五)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完善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体系。所有造纸企业每个厂区只能设一个标准化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企业、园区废水处理站应设水质监测化验室,应具备检测分析特征污染物的能力。鼓励企业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检测任务。

2.提高环境事故的防范应对能力。造纸企业(园区)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原则上应能容纳4h以上的废水量或最大一次事故排放的废水总量,并做好防渗漏处理,确保环境安全。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规范内部环保管理。造纸企业(园区)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台帐系统(包括废水、废气、固废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台帐)。应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三级用能、用水计量和环保管理,企业环保人员应经过县级以上环保局组织的环保岗位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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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2324252627282930节能减排313233废水处理污染防治34353637使用螺旋挤浆机、多盘浓缩机等高效洗涤、浓缩装备★使用先进压榨脱水技术和装备★使用高浓碎浆工艺和装备★使用生物酶脱墨或中性脱墨工艺和技术★使用纸机烘干部蒸汽热量回收技术★厂区整洁卫生按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按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要求进行了相应整改纸机白水重复利用率不小于90%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不小于60%造纸废渣、污泥综合处理率100%造纸生产线取水量符合《取水定额第五部分:造纸产品》(GB/T18916.5-201*)的相关要求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白板纸≤18立方米/吨产品太湖流域外箱板纸≤16立方米/吨产品单位产造纸企业瓦楞纸≤16立方米/吨产品品废水其他≤20立方米/吨产品排放量太湖流域内≤10立方米/吨产品造纸企业太湖流域外COD≤80毫克/升废水非纳管企业COD排太湖流域内放浓度COD≤50毫克/升非纳管企业建有与生产能力、处理要求相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总排口规范化,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经信环保环保经信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应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35t/h以上的燃煤锅炉脱硫率不低于90%,35t/h以下的燃煤锅炉脱硫率不低于60%周边环境比较敏感的污水处理站,须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环保经信废气处理3839安监卫生

1.鼓励发展先进技术。优先发展无氨或低氨脱灰工艺、无盐或低盐浸酸工艺,也可采用新型抑制剂取代盐,实现少盐和无盐浸酸鞣制。大力推广高吸收铬鞣、无铬鞣和低铬鞣工艺,最大程度降低铬鞣工艺总铬消耗量,减少含铬废水及铬泥的产生量。鼓励采用高吸收环保复鞣剂、染料和加脂剂,改进复鞣、染色和加脂工艺,削减废水中的有害成分,降低废水色度。鼓励富铬污泥和含铬皮革碎料资源化利用,防范二次污染。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制革产业,推动制革行业“两化融合”。

2.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湿加工工段优先采用以批量封闭水洗替代流水洗,在保证工艺质量的前提下合并相关用水工序;大力推广Y型转鼓、超载转鼓等节水型转鼓,非长毛的毛皮加工优先采用倾斜转鼓或星形分隔转鼓,降低吨皮用水量;脱毛、鞣制、浸酸工段要推广废液循环利用,尽可能减少废液排放量,原则上猪皮、牛皮、羊皮、毛皮加工企业单位产品排水量分别不得超过55、65、90、100立方米/吨原料皮。所有制革企业应实施两年一轮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强化污染防治。1.水污染防治措施。

含铬废水应与制革综合废水分流处理。铬鞣、复鞣等工段产生的含铬废水须由专用含铬废水收集管道单独收集,且转鼓与铬水专用管道应直接连接,转鼓四周应采取防止铬水混入其它废水沟槽的措施,严防混入综合废水。含铬废水必须分流单

制革企业整治验收标准

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不存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年本)》(工产业[201*]第122号)、《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年本)》(浙淘汰办201*2号)等相关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201*年底前,淘汰年加工生皮能力低于20万标张牛皮的制革项目淘汰制革前工段半成品(含生产兰湿皮)项目禁用的有毒偶氮染料所有建设项目经发改、经信、环保、安监、卫生、规划、质监等相关部门审批企业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没有集中居住区通过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是否验收符合部门1产业政策234政策法规生产合法性5678发改经信环保相关部门规划卫生环保安监卫生环保环保环保环保经信环保9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结论合格10111213141516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依法足额缴纳排污费没有经环保部门查实的严重环境信访和投诉无超标排放污染物,环保达标排放湿加工工段直径3米以下的普通转鼓数量不得超过企业总湿加工转鼓数量的30%(试验转鼓除外)采用制革机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制革工艺信息化管理★铬鞣工艺采用保毛脱毛工艺,无铬鞣工艺采用低灰低硫脱毛工艺采用无氨或低氨脱灰工艺采用低盐浸酸工艺或采用浸酸废液循环利用工艺采用高吸收铬鞣、无铬、低铬鞣工艺或者铬鞣废液循环利用工艺采用水溶性涂饰材料厂区整洁卫生清洁17生产18政策法规192021经信环保31

2223节能24减排252627282930废水31处理3233343536污染37防治设施废水38处理39404142废气43治理444546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按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要求进行了相应整改猪皮单位产品排水量不超过55m3/t原料皮牛皮单位产品排水量不超过65m3/t原料皮羊皮单位产品排水量不超过90m3/t原料皮毛皮加工企业单位产品排水量不超过100m3/t原料皮★综合废水与含铬废水分流处理废水处理使用的构筑物进行防渗、防腐处理纳管废水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未纳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含铬废水车间排放口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第一类污染物浓度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综合废水调节池总铬含量不得超过1.5mg/L含铬废水采用二级化学沉淀法处理或者气浮处理★所有湿加工车间必须在中间纵向通道两旁或靠两侧墙处设有排水管沟沟上加盖钢筋混凝土盖板或铸铁盖板,板上应开孔车间地面应有2%-12%的坡度★每台转鼓的下面均应设有集水坑或排水沟,进行清污分流厂区污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污水管线设置清晰,排水管道应具有足够的耐腐蚀性能原料皮仓库和作业场所用地应位于干燥不会被水淹没的位置,并配有排水沟含铬废水由专门管道收集到预处理池转鼓与铬水专用管道直接连接,转鼓四周采取了防止铬水混入其它废水沟槽的措施喷涂车间废气收集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生皮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排放单元应密闭收集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蓝湿皮加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排放单元应密闭收集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涂饰车间必须采取通风排毒措施刷染、手工喷染的刷涂、揩涂、喷枪喷涂等作业场所必须采用局部排气系统,并进行废气处理净化经信环保环保经信环保经信32

474849固废处理50515253环境54应急环境设施55风险56环境防范应急57管理58环境监测5960综合环境61管理内部环境62管理6364含铬废渣及含铬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堆场必须安装雨棚,堆场地面水泥硬化,渗滤液收集处理。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含铬一般固体废物,建立台账,处置方式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采用隔膜板框压滤★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和单独焚烧用泥质的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小于80%,混合填埋用泥质的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小于60%,园林绿化用泥质和制砖用泥质的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小于40%。★制革综合污泥执行联单制度,并进行污泥无害化处置制革综合污泥综合利用,其总铬含量小于5000mg/kg干污泥★制革污泥焚烧尾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其中铬酸雾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水池,按含铬和非含铬事故废水分隔收集,其容积应能容纳最大废水产生量时2h以上的废水量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周围建有围堰,围堰高度满足应急要求配备纳管污水和清下水排放紧急切断系统建立健全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积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企业具备合格的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验室设施条件(或委托合格的第三方定期检测),并按监测计划实施监测按要求建成废水、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涵盖全厂组织机构建设和岗位职责、用水用能管理、“三废”处理运行管理、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等组织机构健全,拥有合格的专职环保管理人员队伍相关档案资料齐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排放监测台账规范完备环保经信环保经信说明:1.加“★”的条目为可选验收条目,由当地整治验收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明确整治要求。

2.整治期间如涉及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政策进行了修订,则按修订后的新标准、新政策执行。

33

有平衡管的封闭装卸系统。

3.采用先进输送设备。优先采用设有冷却装置的水环泵、液环泵、无油立式机械真空泵等密闭性较好的真空设备,真空尾气应冷凝回收物料,鼓励泵前、泵后安装缓冲罐并设置冷凝装置。

4.提升介质传输工艺。设备之间输送介质应采用气相平衡管技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介质输送宜采用氮气保护措施。一般应采用密闭机械泵和管道输送液态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压缩空气、真空压吸等方式输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的,应对输送排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鼓励间歇生产企业安装氮封自动控制系统,对存在恶臭污染的企业应强制配套该系统。

5.优化进出料方式。鼓励反应釜采用底部给料或使用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宜采用导管贴壁给料,投料和出料均应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使用剧毒物品的区域,设备布置应相对独立。

6.采用密闭生产工艺。涉及易挥发有机溶剂的固液分离不得采用敞口设备,鼓励采用隔膜式压滤机、全密闭压滤罐、“三合一”压滤机和离心机等封闭性好的固液分离设备。物料的洗涤应采用逆流工艺,鼓励污水串级使用。石化企业可燃性废气宜集中处理。

7.采用密闭干燥设备。鼓励使用“三合一”干燥设备或双锥真空干燥机、闪蒸干燥机、喷雾干燥机等先进干燥设备。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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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性、直接、阳离子染料和增白剂等水溶性染料的制备,宜原浆直接干燥,或通过膜过滤提高染料纯度及含固量后直接干燥。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溶剂废气须冷凝回收有效成份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存在恶臭污染的应进行有效治理。

8.提高用水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积极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和工艺,不断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加强废水综合处理,努力实现废水资源化,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以上。

9.加强企业能量综合利用考核。对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主要设备能量的输入或产出进行计量考核,加大工艺系统的能量综合利用力度,积极鼓励采用技术措施利用好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能量,最大限度地实现系统能量平衡。

(四)强化污染防治。1.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是实行严格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治。配套合适的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受污染的工艺废水、公用工程排污水、作业场地冲洗水、固废堆场渗滤液、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必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回用、监控排放;采样、溢流、检修、事故放料以及设备、管道放净口排出的料液或机泵废水应收集处理;所有污水不得混入清下水。

二是有效防止污水“跑冒滴漏”。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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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整治验收标准

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企业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不存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年本)》(工产业201*第122号)、《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年本)》(浙淘汰办201*2号)等相关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23456政策合法法规性生产78所有建设项目经发改、经信、环保、安监、卫生、规划、质监等相关部门审批企业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安全间距满足要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集中居住区通过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结论合格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到位,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证》相关部门规划安监环保卫生环保环保安监卫生安监环保环保环保环保是否符合验收部门产业政策1发改经信910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11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依法足额缴纳排污费12没有经环保部门查实的严重环境信访和投诉13无超标排放污染物,环保达标排放14液体物料储存原则上淘汰桶装15输送设备除非因特殊工艺原因原则上淘汰水冲泵生产工艺淘汰敞口式离心机、明流式压滤机和非密清洁16闭抽滤设备生产干燥设备淘汰电热式鼓风烘干和老式热风循环干17燥18生产现场消除明显的跑冒滴漏46

经信环保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

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2=∑Q消t消Q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

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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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企业验收规程

一、验收程序

(一)企业在污染整治完成后,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整治验收申请,并提交整治工作报告。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发改、经信、环保、建设、卫生、安监等相关部门对企业污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测或专项验收,并形成验收监测或评估报告。

(三)根据企业提交的验收申请和相关验收材料,县(市、区)人民政府会同设区市环保局根据相应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

(四)对验收合格的企业,在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来自公众的监督意见和情况反映。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电话和信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函告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发文,宣布企业通过验收。

二、验收材料

(一)项目环评报告、安评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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