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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3:58:48 | 移动端:泉州市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泉州市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泉州市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201*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201*-201*)》(闽人口发〔201*〕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洛江区“六五”普法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区人口计生发展专项规划以及“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人口计生方针政策宣传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服务维权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创新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为推动洛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法治环境。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普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方法政策,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用法律规范生育行为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学习宣传。突出抓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宪法有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论述,有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省里已将每年12月4日所在周确定为全省宪法宣传周,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精心策划组织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开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证》、《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突发事件应付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人口计生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发展全局中重要作用和认识,提高依法行使公权力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解决社会矛盾和化解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全面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扩展新领域、寻求新方法、推出新措施上下功夫,通过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婚姻法》、《收养法》、《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地方人口计生法规,以及《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贯彻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提高依法管理人口计生事务的能力、依法开展优质服务的能力、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能力。

(四)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抓好法律教育,引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深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五)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坚持学用结合,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围绕人口计生重点难点问题及管理服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和执法检查活动。以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以及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自治,推进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探索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力争到201*全区(乡镇、村、街道)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

三、对象和要求

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和主要对象是各级党政领导、人口计生部门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重点是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以及广大农村育龄群众和流动人口。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继续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并落实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团校的教学计划,增强党政领导干部、部门领导干部维护公民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区人口计生局将继续把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作为培训计生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基本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考察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系统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机制

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系统公务员和普法培训力度。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六五”普法期间,干部学法和接受集中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0个小时。

继续大力将强对县乡两级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从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申领和使用《福建省行政执法证》。

继续加强对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和生殖健康咨询师在考取资格证时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内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对群众的普法力度,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六五”普法期间,要面向社会扎实开展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把普法的重点放在农村。把法制宣传内容纳入到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人口计生“三下乡”等活动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依托“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实施,通过农村人口文化宣传平台等途径,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发挥人口计生基层服务网络优势和人口计生工作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切实做到文明生育、依法生育。加大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力度,结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529”协会会员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纪念日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力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对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为其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或组织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征文、公益广告、新闻摄影、知识竞赛、书画动漫作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开设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制宣传效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时间从201*年至201*年,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年第四季度至201*年第一季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即要面向系统,也要注意面向社会大众。要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年第一季度至201*年。各乡镇(街道)计生办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年开展中期检查和督导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年上半年各乡镇(街道)计生办对本地人口计生普法和依法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区人口计生局也将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并向国家、省、市、普法办推荐“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障

区人口计生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政策法规股、宣传教育股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机关各股(站)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要成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普法办的联系,主动接受普法办的业务指导,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人口计生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扎实推进,认真完成规划任务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人口计生部门内各职能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具体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

(三)开展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模式,培养法制宣传教育的骨干队伍。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邀请相关专家培训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人员,通过人口计生系统内外的横向交流,学先进、找差距、提水平,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加大投入,保障普法人员、经费、任务的落实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工作需求,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要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的水平,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

(五)总结经验,健全考核评估与奖惩机制

要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与奖惩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地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推动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扩展阅读:1贺斯格乌拉牧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

贺斯格乌拉牧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六五”普

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我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201*年)的通知(中发201*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宣城跨越崛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我场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普遍受到系统化的法制教育与培训,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显著增强,自觉运用法律规范生育行为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人口计生部门法制化建设。

二、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一)普法对象

全场党政领导干部、计生卫生科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重点是计生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广大农村育龄群众和流动人口。(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要及时学习和宣传“六五”普法期间新出台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权益相关的法律,不断增强守法意识,为维护法律和自身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

2、深入学习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一法三规”,学习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熟悉掌握法律规定的公民依法生育权、知情选择权、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权以及获得奖励与优待权,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人口计生的能力和优质服务的水平。3、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民主法制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益的重要意义,减少因违法行政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4、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的是推进法治实践。要着力推进全系统法治化水平,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三、普法重点

(一)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推

进系统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要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三)加强农村育龄群众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的重点在农村,要采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依托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农村人口文化宣传平台,利用人口计生基层服务网络优势,进村入户、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履行公民的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

(四)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7.11”世界人口日、“5.29”协会会员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等重大活动日、节假日和流动人口集中外出、返乡时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人口计生法规政策、宣传橱窗、人口学校等,大力开展阵地宣传,要创新宣传方法,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年底前,按照人口计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结合我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阶段:201*年至201*年,结合我场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普法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年下半年,坚持每年对普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和回头望,依据“六五”普法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场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上级的普法验收做好准备工作。五、组织领导

普法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也是推动我场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六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计生部门领导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本领。提高法律法规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用法服务的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计生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拓创新。我场将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生卫生科。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分工,抓紧抓好本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场计划生育“六五”普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0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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