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1-0815:29:45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宜昌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思想统一、纪律严明、制度落实,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工作目标1、领导班子坚强。
支部委员整体素质较高,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协作,廉政勤政,联系群众,当好表率。
党支部书记具有相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开拓务实的精神,得到群众的拥护。2、党员作用明显。
党员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群众观念,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3、思想工作有效。
围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要求,依靠全体党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困难。4、保证监督有力。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党员和干部实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5、基础工作扎实。
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正常。三、工作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勇于探索,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服务。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纪律和制度,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坚持继承和创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四、主要任务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3、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合理设置党小组,抓好党小组的活动。4、搞好党员教育,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头脑。5、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严格管理党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7、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8、紧密结合法院改革、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五、主要工作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是: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党的决议,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发展党员、党员奖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支部自身建设;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的工作。
3、党小组会每月应当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本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党员和讨论党员的奖惩等。4、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主要是根据新时期党的建设任务,结合单位特点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和党小组至少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成员既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相互交流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三)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党支部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应抓好以下四个环节:1、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
2、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
3、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4、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登记建档、培养、教育、考察,每年初上报发展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标准,坚持程序,严把质量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六)党支部工作考评制度
1、党支部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组织工作考评细则》(附后),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订落实措施,并每半年组织一次自评(每年的一月上旬和六月上旬)。2、机关党委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组织工作考评细则》对机关支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予以通报,并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先进支部、一般支部、较差支部三个档次,作为年度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依据。向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推荐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从机关党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应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机关党委。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支委会应就党员提出的意见拟定改进措施并反馈全体党员。
2、党支部要按时派人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委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党支部还应主动向院党组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组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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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支部
建设的若干意见
直工字[201*]17号
省直各部委厅局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
为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贯彻落实“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战略决策,现就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依据,以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根本任务,以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风过硬、保障有力、更加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堡垒,真正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有力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支部工作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以党支部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效检验党支部建设的成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党的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求真务实,常抓不懈,增强党支部自主活动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规范党支部的设置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3、规范党支部的设置。党支部的设置要有利于党的建设、有利于党支部活动的开展和职责的履行,有利于保障和促进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党政机关一般以处(室)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处(室),也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处室建立联合党支部;企事业单位一般以车间(室、部)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党员流动性较大的单位,一般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支部。离退休人员、破产关闭企业,根据情况以生活区为单位建立党支部。
4、建立党支部书记选配、培养机制。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缺时,要及时进行增补,其中书记、副书记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会做善做党务工作的党支部书记队伍。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处(室)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直属企事业单位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应设专职书记或副书记,或正副职交叉兼职,但必须确保有一名主要领导以主要精力抓党的工作。
要坚持和完善岗位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每两年对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务工作能力。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前,要先抓好党支部书记的培训。
要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要把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的情况作为个人行政述职的重要内容,强化“一岗双责”意识。
5、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凡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会一般3至5人组成;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要真正把思想好、党性强、作风正、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选配到支部班子中来。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要负起党支部建设的直接责任,发挥好党支部的基础性作用和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作用。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要发扬民主,明确分工和职责,充分调动支部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好班子整体功能。建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形成团结和谐的内部氛围。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发展,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党风党纪、民主法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教育,教育引导党员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0小时;配发党员学习专用笔记本,建立和落实集中学习考勤、学习笔记检查和学习心得交流制度。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等载体,运用电化、网络教育等科技手段,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等形式,帮助他们开展学习。对较长时间处于流动状态的党员,及时掌握情况,采取寄送学习材料、网上交流等形式组织他们接受必要的学习教育。
7、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积极探索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省直机关特点的党员管理、监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流动党员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试行)》,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有相对固定工作地点或单位的党员,要按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3到6个月的,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无法转移党组织关系的,要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接受所去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破产企业职工和下岗、失业实现再就业职工中的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再就业单位党组织接受教育管理。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未实现再就业职工中的党员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或社区。上述人员中未能转出党组织关系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负责地抓好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他们主动、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8、加强对党员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格要求党员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忠实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督促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建立并实行反映党员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员每半年就执行党组织决议和自身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或党小组作一次汇报。要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督促他们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带头接受党支部(党小组)教育、管理和监督。
9、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党支部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若干意见》,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认真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是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先进性教育过程中提出的本部门本行业本岗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积极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专题组织生活会前,采取适当的形式,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普遍开展谈心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敞开思想,触及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专题组织生活会后,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省直机关工委将研究制定省直机关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度,各单位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丰富内容,活跃形式,提高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质量。
四、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0、增强党支部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党支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同时从自身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党支部工作的生机和活力。要创新党支部工作观念,从封闭型思维向开放型思维,从被动应对转到主动探索上来,用全新的观念开创支部工作的新局面;要创新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既要坚持从严要求和纪律约束,也要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和温暖,既要坚持行之有效的传统方式方法,也要善于运用高科技和现代化手段,创造新的工作载体;要创新党支部工作机制,从投入机制、运转机制、效能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完善支部工作体系;要尊重党员的创新精神,不断总结完善,将在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系统化、制度化。
11、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明确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支部工作放到本部门本单位全局工作中去思考和安排克服就党建论党建,就党建抓党建的思想和做法;要选准党支部工作切入点,紧紧抓住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决策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工作,摆正位置、找准路子,形成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良好局面;要把握党支部工作的落脚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支部建设带动、促进和保证中心任务顺利进行,并把促进中心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衡量支部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12、建立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机制。要把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对群众的感情、对工作的激情和改进领导机关作风、部门行风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机制。要围绕“为党旗添光彩、为崛起当先锋、为群众办实事、让党员受教育”这个主题,突出先进性、实践性和针对性的要求,从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出发,坚持不懈地抓好主题实践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不提过高要求和不切实际的口号,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努力办实事,求实效。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党员积极参加到主题实践活动中来,大力宣传主题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积极成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面。
五、加强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建设
13、加强制度建设。要根据党内有关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加强党支部各项制度建设。当前,要有重点地建立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谈心和汇报思想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工作督促检查和评价考察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发展党员制度、党支部及党员目标管理制度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从党支部工作的目标设置、组织实施、监督评价、领导职责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形成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促进党支部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六、切实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领导
14、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强基固本工程”,放到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位置予以高度重视。机关党委要在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党支部建设。
15、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地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要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其他党内活动,带头给党员上党课、作辅导报告,带头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接受党支部的评议和监督。16、要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要结合开展党支部目标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抓好后进党支部的转化工作,切实解决“软弱涣散”的问题。同时,要大力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
17、要切实解决党务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努力为党务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专职支部书记的职级和待遇到位,保证专职党务干部享受同级行政干部待遇。要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锻炼、考察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大党务干部交流力度,改善党务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要加大对优秀党务干部的表彰力度,进一步调动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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