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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监察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4:07:33 | 移动端:生态监察

生态监察

日前,山东省日照、威海、垦利、莱州、章丘、寿光、临邑、无棣8个生态环境监察试点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考核验收委员

会对8个试点市、县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表示,各试点单位在工作机制、执法

体系、规章制度和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许多创新和突破,对生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大,执法效果显著。“立足监督、各负其责、依

法借权、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已经形成,我国生态环境监察的新模式已初步构建。为贯彻落实“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

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努力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国家环保总局自201*年4月起在全国107个地区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

工作。各试点地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环保、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

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资源开发环保条例》、《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保监管

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不仅填补了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某些空白,使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有章可循,而且有效地建立了

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效能。以山东省为例,8个试点地区均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关职能部

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细化、量化,并列入当地政府的环保目标责任书,签订了责

任书,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涉及农、林、水、矿、渔、牧等众多部门,为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作用,形成“以环保部门为主体、

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全国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在实践中不断创新。针对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多部门职能交叉现象,

山东垦利县政府于201*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处理办法》,建立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制度,实行依法“借”

权。莱州市建立了《生态环境监察统一监管三项制度》,即生态环境监察定期报告制度、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处理制度和联合执法

制度,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9个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负其责,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浙江省丽水市

成立了生态环境执法行动组,分别由环保、林业、公安、国土、水利5个职能部门牵头,针对不同生态监察对象开展执法行动。贵州

试点地区规定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生态违法案件应及时向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如不属于本部门管辖

的应及时通过办公室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移交,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成员单位,对较大或涉及较多部门的案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各

试点地区还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聘请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有奖举报等形式,建立和完善了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在全社

会形成生态环境监察的社会监督网络,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自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以来,全国各试点地区共开展生态环境现场监察15654次,查处生态破坏案件5682个,取缔、关闭

违法企业5148个。山东省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综合采用例行检查、专项行动、部门联合

执法、人大执法检查等多种执法方式,组织开展了秸秆禁烧、规模化畜禽养殖、矿产资源开发、自然保护区等专项执法检查1800多次,

查处各类生态违法案件900多起,取缔、关闭或迁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企业、单位500多家。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对西气东输、

塔河治理工程现场监察42人(次),累计行程8万多公里,沿途各地州现场监察累计200人(次),累计行程20万公里。

我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提高了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生态保护的责任感,形成

了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构建起了“以环保部门为主体、各部门齐

抓共管”的外部协调机制和“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环保内部运行机制,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切实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

阅读提示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为全国生态保护领域的环境执法工作创造了很多经验。”近日,我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验收总结会议在保定召开,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对我省环境监察工作做出高度评价。

“生态环境监察的成效显著。”省环保厅厅长姬振海介绍,201*年,全省七大水系中,三类和好于三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42.4%,比上年上升9.1个百分点;全省11个设区城市空气二级以上天数平均达到334天,廊坊、承德、沧州、衡水、邢台、保定、张家口等8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比上年增加3个。

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我省做了哪些有益的探索?

环境监管向四方面拓展

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工矿污染、生态退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日渐突出,然而环境保护工作中注重工业污染源监控,重治污、轻生态,重点源、轻面源,重城镇、轻农村和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不均衡的问题比较普遍。怎样才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201*年底,我省申请成为全国唯一的省级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201*年,《河北省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实施方案》出台:张家口市和遵化、围场、昌黎作为第一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将按照充实试点内容的要求,完善补充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其他设区市和平山县等24个县(市、区)作为生态环境监察重点试点地区,以资源开发建设、生态功能保护区、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和农村生态环境为重点,全面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其他县(市、区)作为生态环境监察一般试点地区,将矿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作为重点,纳入环境监察日常工作范围。

从201*年开始,我省环保部门由主要监管工业污染源向四个方面拓展:由城市向农村拓展,污染监管由点源向面源、由工业向非污染性项目拓展,环境执法由传统领域向涉新领域拓展。

一批相关政策和机制逐步实施

工业污染源之外,还存在着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畜禽粪便污染、秸秆焚烧污染等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我省提出,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防止人为破坏生态环境、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目前我省多数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都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省环境执法监察局一队队长李志勇登录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省环境信息中心编制开发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省内畜禽养殖的状况一目了然。“除了进行畜禽养殖专项督导检查外,我省进行了秸秆禁烧、矿山开采两项专项督导检查。”李志勇介绍。

各市也纷纷采取措施加强对环境的监管。

为促使矿山生态环境尽早恢复,邢台市对全市140余家选矿厂尾矿进行排查,对3家未达标的尾矿库予以关闭,对18家选址不合理、手续不齐全的选矿厂责令整改,补办环境评价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安郑路景县段在建设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扬尘,针对这种情况,景县对该建设项目征收了1.8万元生态补偿排污费,这在衡水市非污染开发建设项目公路建设中尚属首次;

承德市华联山庄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存在烟尘、噪声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经环保部门现场执法,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

西柏坡纪念馆生活污水外排岗南水库,一度威胁到水库饮用水安全。石家庄市环保部门督导西柏坡纪念馆编制了《中水回用工程方案》,并跟踪落实补助资金,使其按期完成工程建设,解决了问题,减少了对岗南水库饮用水的威胁。

与生态环境监察相关的一批政策和机制逐步实施和建立:在全省七大水系全面实行了生态补偿制度,强化了政府的环保责任,推动了水质改善,我省因此被环保部确定为全国省级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

实施绿色信贷,突出强调了信贷项目审批中的环保“一票否决制”,环保部将我省这一做法在全国推广;

实施区域限批,是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明确划定“两高一资”项目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的地方法规;

实施矿山开采补偿,要求企业在开发前要制定《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签订《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并按标准缴纳保证金,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被破坏的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11部门联合执法保护环境

职能的拓展,使生态环境监察点更多、面更广,怎样才能有效监管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监察是实现生态省建设目标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手段,要建立一套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说。在明确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的工作目标、范围、内容和实施步骤后,我省成立了以副省长孙瑞彬为组长,11个省直厅(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部门联动成为常态。

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成为近几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1*年,国家气象卫星监测到我省夏季的火点共有280处,为解决此问题,环保厅、农业厅等省直厅局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年麦收期间我省的火点大大缩减,为13处,其中石家庄、保定、邢台三市为“零火点”。

由于部门联动,我省的秸秆禁烧实现了由农区大面积焚烧向局部地区焚烧、由重点区域禁烧到全面禁烧、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到地方政府负总责、由末端禁烧向源头疏导、由政府行为到群众自觉行动的转变。201*年,卫星监测我省火点数量远远少于周边省份火点数。“联合执法是解决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涉及范围广、部门多的有效措施。”李葆介绍。

实施部门协调联动,环保、检察院、公安三部门还印发了关于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的若干具体规定,公安、环保联合下发了在全省30个重点县设立环保治安警务室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和规定,形成了环境执法的强大合力。

96%试点县(市)达到优秀

今年初,对照评估标准9个方面的要求,省、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领导小组对县级试点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结果显示,24个重点县(市)已经完成了预定的生态环境监察任务,基本实现了试点工作目标,96%的试点县达到了国家生态环境验收优秀标准。

两年来,我省生态环境监察以重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等内容为主,集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区、优美城镇创建等取得丰硕成果。201*年又有6个县(市)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标准,8个乡镇达到国家环境优美乡镇标准,15个城镇达到省级环境优美城镇要求,7个村庄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集中整治全省88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取缔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排污口300余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中,停产整治企业72家,关闭企业75家,补办环评手续40家。

将执行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大投入、扩大内需,经济形势回暖的背景下,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环境改善面临巨大的反弹压力。企业违法排污、牺牲环境换取利益的可能性增强,环境风险隐患增多,生态环境可能遭到破坏,这些现象在我省一些地方存在,有些地方情况还较严重。“生态环境监察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防止新一轮‘两高’企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蔓延,防范环境污染向农村等地区扩展转移,保护好生态环境。”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说。我省的试点工作还存在着执法主体比较分散、农村环保工作相对落后、基层环保部门人员素质较低、环保执法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接下来我省将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生态破坏案件查处力度,巩固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

加大生态环境破坏案件的监察力度。继续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自然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矿山资源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执法监察。

为解决农村环保薄弱的问题,我省从201*年开始实施了“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优先选择了1000个行政村作为试点,以重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等内容为主,集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据介绍,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该项行动计划,依法查处农村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相关

县级试点新探索

●武安市

今年以来,武安市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恢复和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取缔了小碾子磨60多家,小选矿20多家,查处违法企业50多家,治理整顿30多家;持续实施“千矿万亩”工程,恢复治理废弃矿山1万多亩;对辖区河道进行了综合治理,开发整理土地3000亩以上,治理小流域20平方公里。

●涉县

近日,县环保局依法取缔、关停了清漳河沿岸的邯郸市鑫兴化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取缔清漳河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县城规划区内的56家储运、洗煤点,取缔违法钢渣加工、粉煤灰加工企业、违法小洗选矿企业48家,保证了清漳河水质和沿岸生态质量。

●曲周县

近日,曲周县环保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生态示范县、示范村的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关闭淘汰5座实心黏土砖瓦窑和1家糠醛厂;加强了生态水网及沿岸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对河北可口食品有限公司、曲周县贸易局肉联厂等企业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确保农业灌溉用水安全。

●隆化县

今年以来,隆化县对县域集中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县域集中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企业两个,确保全县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县环保局、国土局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矿山企业的生态恢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众城矿业公司尾矿库等12座尾矿库予以闭库。

扩展阅读: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实施方案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01-20|作者:|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年国家环保总局将我市列为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城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试点内容和安排(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立足监督,各负其责,依法借权”的原则,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探索我市协调、快速、高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新路子,形成以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初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生态补偿机制,使我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在工作机制、执法体系、建章立制和能力建设方面取得创新和突破。(二)工作目标。

建立一级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体制;建设一支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监察专职队伍;建成具有我市特色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生态补偿机制。(三)主要内容。

确立我市环保统一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机制。开展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环境监察试点,建立平时各自作战、战时统一调动的案件移送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环境应急联动制度等各类生态环境监察机制。(四)重点领域。

1.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生态保护。重点监察矿山弃渣、植被破坏、生态恢复、土地复垦、废水排放、安全生产等。探索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以向山、太白、银塘等几大矿区为重点的资源开发生态监察试点工作。

2.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监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污染源、面源污染等,加强对我市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监察。开展以慈湖河、采石河为重点的区域性流域及我市主要饮用水源地的生态监察。

3.非污染性建设项目与乡镇工业。重点监察区域建设与总体规划的一致性,小城镇、园区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情况,各类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线路开发、景区各类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等。开展以向山、太白、博望为重点的乡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监察,加强对采石、濮塘风景区、各类旅游休闲场所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开展对高等级公路、输电线路等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

4.自然保护区与农村生态环境。重点监察自然保护区各类生产和开发活动,生态多样性保护,野生生物资源保护等,以及生态农业建设、土壤与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开展对我市石臼湖自然保护区、大青山森林公园等保护区的生态监察,加强对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环境监管,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内容的生态环境监察。(五)工作步骤。

市生态环境监察的试点期限为201*年1月至201*年12月,分3个阶段。1.准备阶段(201*年3月-6月)

成立全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定《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计划》。召开工作动员会,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目标,修改完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方案。2.实施阶段(201*年7月-201*年6月)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的良好氛围。

(2)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指南》,加强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培训,完善相关制度,优化运行机制,实现宏观管理职能与微观管理职能的有机分离。

(3)筹措资金,加强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建立专业生态环境监察队伍,培养生态监察专业人员。(4)结合生态环境监察主要内容和执法重点,探索建立符合我市产业特点的生态环境执法模式。(5)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补偿机制。

(6)开展生态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生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7)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察档案。3.验收阶段(201*年7月-10月)

迎接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局对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二、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和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生态监察试点的日常工作。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的生态监察试点工作。

(二)明确任务,密切合作。

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协同配合、真抓实干,把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定任务、定进度、定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我市试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三)强化执法,扩大宣传。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及时查处,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切实落实试点工作。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努力形成各部门共同努力,协同监管,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生态环境监察模式。(四)建章立制,加强监督。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现场执法,制定保障生态环境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相应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新闻和司法监督,深入开展查处违反环保法规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五)工作保障。

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是环保工作的拓展,起点高、要求严、难度大,市人事、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试点工作,同时各部门也要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确保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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