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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口计生委20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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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口计生委20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省人口计生委20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日期:201*-05-25来源: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作者:

201*年,省人口计生委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认清意义,高度重视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委党组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的,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明确宗旨和职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取得新发展。(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委成立了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信息秘书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确定、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在委门户网站等发布平台上统一发布。每个处室都明确了一位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报委办公室筛选把关,做到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三)完善制度,保障有力

我委先后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保密审查办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并以处室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认真维护,及时公开

一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参照省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产生的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尤其是对“主动公开”中的项目进行了编辑、整理,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46条。

二是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委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总结、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等;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办法、申请材料目录、服务电话;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委职工大会、各处室负责人会议等时机,组织学习传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五)拓展渠道,规范作程序

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是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工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省本级目前已无面向社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类项目,但群众在网上进行人口计生有关咨询较多。为此我委通过网络及时接收公民的咨询、建议、投诉,指派信访接待人员专人负责相关信息更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三是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在政府信息发布中,我委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严防失涉密事件和其它重大负面事件的发生。

浙江省人口计生委

二OO九年五月十日

扩展阅读:省人口计生委检查和调研汇报材料201*年(县委县政府修改后1)

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勉县县委勉县人民政府(201*年11月日)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勉县县委、县政府对检查组一行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下面,按照检查调研通知要求,我就今年以来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和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如下:一、人口计划及工作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契机,以落实中央《决定》、省市《实施意见》及中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围绕“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突破,特色工作抓创新”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路方法,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深入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表现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纵深推进;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以村为主、村民自治、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业已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格局基本建立;利益导向、政策推动、社会保障的计生奖励政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有声有色;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计划全面完成,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201*年度,全县共计出生2607人,死亡2556人,人口出生率和自增率分别为6.38‰和0.12‰,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计划生育率98.5%,出生统计无误差,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88.25%,节育措施及时率100%,重点对象“三查”率100%,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96.6%,计生优惠政策兑现率100%,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和计

生工作各项质量指标圆满完成。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大了对人口计生工作奖惩力度。一是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新情况、解决突出问题。今年,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共研究计生工作10次,分别解决了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经费、考核奖惩、优惠政策兑现等问题。召开了2次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工作,并与25个乡镇、22个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实行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要求,加大了对计生工作的奖惩力度,把乡镇和职能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为责任追究的对象,针对工作中存在的18种情况,视情节实施“诫免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党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措施。三是把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纳入乡镇、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列入了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范围,实行责任追究。在3月27日召开的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对年度计生工作考核前6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了表彰奖励,表彰命名了13个计划生育工作合格村。同时对201*年计生工作滑坡、质量指标下降的个别乡镇,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与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谈话,限期进行整改。四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县政协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检查或视察。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计生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几大班

子共同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为全县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工作环境。

(二)强化宣传教育,着力营造了浓厚的国策氛围。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五规”。各级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省、市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学习辅导,各级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执行。二是全县购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读本2.5万册,县计生局印制人口计生政策法规汇编2万本,编写计生国策折页4500余份,下发至乡镇部门单位及广大育龄群众。三是在县电视台开办《人口与计划生育》栏目,在广播电台开设《婚育新风》专题,每周6次滚动播出,重点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惠政策、关爱女孩等内容。四是结合“5.29”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三下乡”活动,采取上街宣传、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制作展板、组装宣传车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寓宣传于活动之中。五是深入推进国策宣传、生育文化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国策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的国策意识。推进国策宣传一条街、一个村、一个集镇建设,全县共计投入63.7万元建起了计生宣传灯箱109个,挂牌式宣传标语680面,喷绘宣传画2550,刷写固定标语750条,刷新国策壁270座,建造国策门5处,在城乡营造了亮丽的新型生育文化风景线。此项工作受到市人口计生局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六是加强对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分期分批选送计生部门和有关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等参加省市举办的计生专业培训。深入开展了科技大练兵活动,举办了“全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知识竞赛”,选拔了优秀技术服务人员代表市上参加

全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知识竞赛,取得了较好成绩。今年以来,参加省市培训班6期15人,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计生局举办各乡镇主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培训班4期200人次,县上举办乡(镇)、村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6期720人次,乡镇举办村组干部、中心户长培训班32期4000余人次,从而提高了广大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我县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投入,纳入公共财政范围,优先予以保证。县乡财政按照“足额预算、逐年提高、专款专用”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原则,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201*年在201*年的基础上递增151.83万元,全县人口计生事业经费达845.71万元,使人均事业费达到20.52元,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计生奖励政策的兑现。加强资金监管,对省市各项计生专项资金建立专账,实行专人报账制,并由县审计、监察、财政部门定期检查,定期审计。对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严格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以直通车的办法兑现到计生户手中。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上,严格程序,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了奖励资金及时兑现。201*年,全县确认奖扶对象2262人,发放奖扶金135.72万元;确认农村独女户奖励扶助对象355人,发放奖扶金21.3万元;确认农村放弃二孩生育一次性奖励53户,发放奖励金10万元;审核上报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对象46552户,113106人,补助金226.212万元;对1824名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绝育户子女初中升高中落实了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对014周岁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兑现了每月5元的保健费75.37万元;审核上报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

助对象162人。

(四)狠抓优质服务,扎实开展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一是大力加强计生服务设施建设。我们抓住省上实施的“民生八大工程”机遇,加快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如期完成了定军、温泉、褒城三个服务站的竣工验收工作,完成了县计生服务站和2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强化避孕节育为主的孕前型管理与服务工作。全县各级计生服务站积极构筑新婚夫妇孕前教育、预防新生儿畸型、优生检测“三道”防线,预防和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扎实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不断推进生殖健康社会化服务。全县计生服务系统以创建优质服务示范站为契机,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积极开展融宣传教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权益维护、利益导向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县计生服务站达到省级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6个中心站达到市级计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三是扎实开展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投入资金20万元,为县计生服务站和6个中心服务站购买了电子阴道镜、超声诊断仪、乳腺诊断仪、多功能手术床等设施设备和健康检查一次性用品。印制了6万份健康检查登记表及宣传资料。各乡镇认真开展摸底,建立了育龄妇女电子档案,结合第四季度三查,采取集中人力、分片统一实施的办法,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县已检查育龄妇女2.4万人,查出患有妇科病6200余人,及时提出了治疗建议。

(五)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局)要求,我们以抓基层、打基础、上台阶为目标,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管理规范。县计生部门抽调人员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基础比较薄弱的村进行重点指导,抓培训抓提高。乡镇、村推行“四访”制度,即:中心户长每周对其管辖的对象进行一次走访;村计生专干每月对本村的所有服务对象进行一次询访;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每季度对村组的计生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查访;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每半年对计生困难户、关爱女孩扶助对象进行一次回访,促进了计生基层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为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县上给计生局增加5名事业编制,成立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公室和勉县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在全县招录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和乡镇计生工作事业人员共20名,充实到基层。出台了改善计生工作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乡镇计生办确定为公务员编制,主任经济上享受副科级待遇,乡镇计生服务站纳入财政全额供养,6个中心服务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村计生专干按副村级落实了相应的报酬,中心户长报酬列入财政预算,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60元。201*年将全县计生中心户长报酬增加到每人每月50元,已列入县财政预算。三是扎实开展计生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我们把积极实施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列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八大工程”和市委、市政府十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以走进新家庭系列文艺演出、走进新市民系列优质服务、走进新农民系列技能培训、走进新农家系列宣传活动、走进计生户系列走访活动“五走进”系列活动为载体,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全县有2个村被省人口计生委命名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村”,4个乡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示范乡镇”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乡镇”,全县已表彰命名10个计生新农村示范村和9220个计生新家庭示范户,计生新家庭示范户占总农户的12%。

四是提高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水平。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创建“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县”目标,制定了《勉县创建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县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夯实了各级责任,严明了奖惩措施。加快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录入,对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行完善、更新、录入,建立相应管理和更新制度,录入育龄妇女信息95185人,入库率为99.8%,全县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入库率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县计生局开设了“勉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建立县级中心机房一个,配备专用服务器2台。局机关配备电脑20台。各乡镇计生办和局属中心服务站配备计算机46台,100%的乡镇计生办和中心服务站配备了计算机,建立了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库,95%的乡镇与县级建立了以拨号上网为主要方式的网络连接。对8个乡镇创建达标工作进行了初验,促进了信息化水平建设的提高。

(六)狠抓行风政风建设,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规范执法行为,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县计生系统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和民主测评活动,狠抓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建章立制,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做了明确要求,推行文明用语、工作忌语以及挂牌上岗等制度,制作了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指南和机关干部胸牌、桌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行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省人口计生委下发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手册规定程序执法,统一了计划生育执法文书;加强对国家人口计生委“两个纪律”的学习;明确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信息及时上报制度;要求各乡镇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严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机构资质的审批和管理。推行“公务监督卡”制度,从事日常工作指导和考核、检查、抽查的公务人员,到基层工作时要携带《监督卡》,每到一个单位要向其说明接待规定,并在《监督卡》上填写好自己的姓名后将《监

督卡》交给被检查单位,并反馈给县计生局纪检组,接受基层监督。对基层执法过程中违反“八不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将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金和优惠政策兑现金的发放作为行政执法的重点,严把政策界限、资料审核、基层调查、政务公开四道关口。县计生局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28名义务监督员,每年进行一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确保了执法的规范公正,201*、201*连续两年在县纪委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中,群众对计划生育系统的满意率列第一位。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和便民维权工作。在县人口计生网站开设“政策法规”、“政务公开”、“服务指南”、“网上信访”、“公众留言”、“局长信箱”等栏目,便于群众查询相关政策、咨询政策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投诉。开通了热线电话,群众可通过热线电话了解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县、乡、村三级都设立了镇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五项办事程序,公开工作纪律,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推广“便民维权活动”,先后健全和推广“计生干部工作规范”、“公示制度”、“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管理”等,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赋予群众的权利交给群众,把人口计生部门应对群众尽到的义务和职责告诉群众,把计划生育的办事要求和办事程序向群众公示,把公开栏建成了群众了解计生政策的窗口。深入开展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活动,县上成立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小组,夯实了齐抓共管责任。三是规范生育秩序,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力度。根据全县计生工作需要,县上成立了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落实事业编制3人,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省《条例》有关规定,县计生局、财政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勉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对社会抚养费严格按程序调查立案,统一出具财政部门印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

据,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县财政,纳入预算管理。201*年以来,全县共立案154起,查处147起,应征收费用103.6194万元,实际征收98.58万元,其中上缴县财政98.58万元。201*年全县共查处违法生育4例,其中违法生育二孩应立案2例,实际查处2例,应征收社会抚养费2.105万元,实际征收2.105万元;查处一孩已婚早育2例,应征收社会抚养费0.4万元,实际征收0.4万元。四是加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查处工作。县委、县政府对人口计生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实行初信初访负责制、领导包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今年以来,共接待和查处信访案件36起,下功夫解决了因计生手术造成的4起长达数十年的信访问题,目前,无一例因计划生育到中、省上访。五是扎实推进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和党员干部生育情况清理清查。县委办、政府办制定印发了《勉县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计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共产党员干部职工生育情况清理清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各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力量,深入辖区开展了排查,及时上报了排查情况。县组织、人劳、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和清理清查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生育秩序,确保两项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清理清查,共查出干部职工违法生育3例,群众举报违法生育现象干部职工2例,已立案查处3例,征收社会抚养费3.5万元,依法依纪处理党员干部职工2人。对群众举报的有违法生育现象的2例违法生育案件,由于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目前还在调查中,一旦查实,我们将立即进行处理。

(七)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县政府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

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的通知》,县计生局、卫生局、药监局联合出台了打击“两非”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县计生局、卫生局等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县医疗单位、个体诊所和计生服务站的B超进行清理登记,对人工终止妊娠术进行严格审批和规范,建立并完善了二孩生育证一次有效、举报查处、孕期跟踪服务、终止妊娠审批报告、环情孕情服务和计划外怀孕处理及接生“三定点”等五项制度,设立举报箱35个,开通举报电话27部,实行有奖举报,强化群众对“两非”行为的监督。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关爱女孩救助活动,35名县级领导62个县直部门(双管单位)25个乡镇主要领导与107名特困女孩及其家庭结为亲戚,进行重点帮扶,累计帮扶资金10余万元,使13名女孩重返校园,提供致富项目33个;对今年高考录取的30名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大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元。

(八)突破难点,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县政府与25个乡镇、22个部门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与村、村与组,部门与下属单位、单位与房屋租赁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夯实乡镇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严把流动人口“五关”(流出关、流入关、办证关、验证关、“三查”关),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二是积极推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亲情服务、经济补偿、协会管理三种模式。采取因地制宜、培养典型等措施,总结推广了温泉镇郭湾村、定军山镇毛堡村、勉阳镇东关北街社区抓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扎实开展了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活动。由县计生局牵头,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城区、街道和乡镇集贸市场,开展了流动人口拉网式清理清查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创建人口计生工作先进社区活动。制定了创建人口计生工作先进社区方案,明

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社区实行挂牌式管理,建立了人口学校和服务室,以小区为单位设立了宣传栏,完善了上门访视等各种服务制度,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步入了正规化。勉阳镇东关北街社区通过了市级人口计生工作先进社区验收,联盟、东风、马营三个社区近期也将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五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通过登录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发出了流入育龄妇女协查信息112条,促进了流动人口信息异地交流,为开展管理与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201*年,全县流出40341人,办证34396人,办证率85%,“两单”寄回22741人次;流入1144人,验证1144人,验证率100%,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三查”1553人次。

三、几点建议

1、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应统筹考虑,注重连贯性。如: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从企业退休的,应当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但按照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在201*年9月(即《陕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时间)以后退休的,可享受此优惠奖励;企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在2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可享受此优惠奖励。而在201*年9月底以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和在201*年1月1日以前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不能享受此优惠奖励。因此,造成许多职工多次上访,恳请帮助呼吁在修订相关政策规定时予以统筹考虑。

2、农村普惠政策应向计生家庭倾斜。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在农村实施了“两免一补”、农村低保、失地农民征地补偿等惠民政策,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但这些普惠政策与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发生了一些矛盾。由于各项惠民政策没有充分考

虑与计生政策衔接,客观上产生了“多生孩子多得国家补助”的现象,不利于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建议在出台相关政策时与计生工作政策进行衔接。

3、人口计生法规应与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相适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是依法行政的核心,随着计生工作形势的变化,在计划生育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许多问题,使计划生育的依法行政受到影响:一是部分意外妊娠对象不愿自觉中止妊娠,单靠说服教育工作收效甚微,计生部门在强制执行时又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二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执法成本高、执行难,一些违法生育隐蔽性强,个别案子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少年儿童的权益保障等问题,往往在调查取证时困难重重,耗时费力,甚至无法落实;个别困难家庭违法生育后,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也感到束手无策,在群众中的负面影响较大。

4、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条款亟待完善。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而言,由于缺乏相关明确规定和配套的细则解释,致使在处理一些违法生育问题时,无法界定。如:再婚夫妇的违法生育子女数计算问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随女方定居农村,且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人员生育政策问题;农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目前基本落实,但城镇无业居民、破产企业人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落实;各省、直辖市生育政策的差异,使群众对我省现行生育政策产生误解,增加了执行法律难度。这些问题都需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建立完善配套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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