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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工作“十一五”总结暨“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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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工作“十一五”总结暨“十二五”规划

人口计生工作“十一五”总结暨“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掌握我县“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情况,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为正确指导今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按照青委办[201*]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和数据分析,现将“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和十二五规划如下一、“十一五”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201*年至201*年,青川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各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紧紧围绕计生年度工作目标,克难攻坚,强化基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经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突出反映在:(一)基本情况

全县辖36个乡镇,271村(居),总人口为251535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11998人,占总人口的84.28%。全县共有育龄妇女6676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50008人,占总人口的19.88%。其中无孩妇女2877人,一孩妇女20735人,二孩妇女25741人,双女户6346人,多孩妇女655人;累计落实各项节育措施44026人,其中上环30004例,绝育8203例,药具5186例。综合节育率达88.05%。(二)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近五年来(201*年10月至201*年2月),全县共出生人口8544人,年平均人口出生率为6.91‰,低于“十五”时期2.09个千分点,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42‰,低于“十五”时期2.08个千分点,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走上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健康发展轨道。

(三)优质服务不断深化

全县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免费服务、免费生殖健康普查、生殖道感染防治、出生缺陷干预和地震伤亡子女再生育全程服务,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五年来,全县共计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手术11214例,免费发放避孕药具4293人,落实孕情环情监测144767人次,260对有意愿有条件的地震伤亡子女家庭已生育健康婴儿170个,占符合再生育条件数的66%,各项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为青川人口控制和灾后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四)依法管理全面加强

五年来,全县各级党政扎实开展敢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条例》的宣传,严格生育审批和违法生育处理,实现了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管理为转变,基本杜绝了计生恶性案例的发生。自201*年以来,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均高于市定指标。(五)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全县共计落实各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14881人,计生“三结合”帮扶计划生育家庭7500户,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为改变群众生育观念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灾后重建成效明显

全县35个乡镇计生技术服务站已完工交付使用,县计生服务站将在年内竣工。其他项目正有序推进,为青川今后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七)计生经费投入基本得到有效保障

“十一五”期间,全县财政共计投入计生资金265万元,人均计生事业费达到7元标准,基本保证了各项计生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八)综合改革顺利推进五年来,青川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多次荣获市二等奖表彰,计生村民自治获省先进县表彰。全县计生工作“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优质服务”的新机制初现端倪。

(九)认真落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按照市上下达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量化,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工作责任。(十)宣传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年来,全县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开办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网页,开通了咨询热线、声讯短信服务,开发了电子触摸屏等,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在实现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方面,大力实施精品战略,促进了先进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建设。(十一)困难与问题

一是当前的低生育水平实现后,一部分人产生了“青川人口问题已经不再是天下第一难事”的错觉,盲目乐观,加之灾后重建压力大,领导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二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日逐突出,生育反弹压力明显增大,而且将长期存在。

三是经济不发达,财政支撑能力与事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

四是违法生育处理难,社会扶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管理难问题尚未有效破解。五是计生队伍特别是技术服务队伍素质总体偏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六是青川未来五年又将面临一次人口生育小高峰期,加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老龄化加快问题,劳动人口增加导致的就业压力增大问题已在青川逐步显现,由此进一步增大了我县今后人口计生工作的难度。二、“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坚持以邓小平人口理论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抓好“一法三规省条例”的宣传,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十二五”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目标,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主要任务,以优质服务为主线,创新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严格按照“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优质服务”总体要求,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声调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一)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县出生人口控制在15381万人以内;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3%以上;到201*年末,把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5.9万人以内。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势头,确保全县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二)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巩固完善党政统览、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问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位置,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实行党政线与部门线,年度目标与任期工作目标,分级、分线、分期考核,奖惩逗硬。为确保计生目标圆满完成提供坚实组织保证。

2、落实依法管理。一是大力宣传《一法三规省条例》继续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二是巩固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三是依法规范再生育审批、计生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和人口统计管理,认真查处违法生育,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为全县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3.加强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要求,认真抓好全县计生系统在职干部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各层次的培训教育,使全县乡级以上计生干部基本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技术服务人员基本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

4.抓好优质服务。坚持壮大龙头站(县级站),发展中心站(分站),巩固乡镇站,办好服务点(村、社区)的思路,扎实抓好计生技术服务体系灾后重建工作,更新技术装备,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严格审批管理,规范技术操作,紧紧围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更好的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青川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治久安创造有利条件。

5.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乡村,认真抓好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和合格村创建,重点抓好生育控制、孕情环情监测、避孕节育、流动人口管理、违法生育处理、各类统计资料规范等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基层基础工作质量。

6.深化综合改革。继续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为青川“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质量上等升级提供有利机制保障。

7.认真落实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两奖两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为转变群众生育观念、稳定低生育水平营造有利政策环境。

8.强化投入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稳定、可靠的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使其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到201*年,人均财政投入计生事业费应不低于中央、省、市规定的7.5元标准,以确保各项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扩展阅读:计划生育局十一五总结十二五规划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年和“十一五”工作总结暨201*年和“十二五”

工作要点

20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业务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县十二届党代会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主题,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省、市、县委相关实施意见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特色经济强县、构建和谐xx”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201*年工作总结和“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201*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人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1.出生人数:201*年10月1日至201*年9月30日,全县共出生2025人,较市下达控制指标2500人少出生475人,较去年同期少出生72人。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9.73‰、5.52‰、4.21‰,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0.34、0.78个千分点,死亡率较去年同期上升0.44个千分点。

2.符合政策生育率:201*年10月1日至201*年9月30日,全县符合政策生育1842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96%,较去年同期下降0.84个百分点,较市下达目标任务88%高2.96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以《公开信》发表30周年为契机,加大对计生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积极开展公开信发表30周年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县30年来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历程和所取得的成就及经验。张伟书记和先伟县长还就此在攀枝花日报头版发表了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纪念文章。二是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题,以开展“四送”、“八进”活动为载体,结合元旦、春节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计生知识年历画10000余张、避孕药具11532人次,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6%以上。三是加大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活动及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政策的宣传,截止目前,全县共实施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1225人,兑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金13万余元(其中放宫内节育器2362例、皮埋136例)。四是结合第21个世

界人口日,向全县移动用户发送主题为“每个人都有贡献”的人口宣传短信2万余条。五是进一步巩固完善了12个生育文化中心、114个生育文化大院、120户计生中心户、2个生育文化小区和50个人口文化屋。通过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了全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使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在全县营造了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2.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全面加强计生基层基础工作(1)认真开展计划生育质量指标检查工作,狠抓目标任务落实。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2次以人口出生统计质量为主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封闭式检查,通过入户调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调查了各乡(镇)人口出生统计、依法行政、技术服务、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部分乡(镇)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其认真分析、研究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二是认真组织开好“三会(培训会、通报会、分析会)”。即组织各股室骨干到乡(镇)对计生办工作人员、村服务员进行业务培训,县级组织县乡业务人员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并针对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重点和难点,每个季度召开由乡(镇)计生分管领导参加的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通报会。同时,结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分析会。通过召开“三会”,有效提高了各乡(镇)和村计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使各乡(镇)和村计生干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圆满完成人口计生工作各

项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认真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1*年以来出生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的要求,我县从201*年11月下旬至201*年3月15日,在全县认真开展了201*年以来的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此次全县信息核查清理出生人口净增(补报)1063人,其中政策内850人、政策外213人。WIS系统中总人口身份证号码信息完善13000余条,户籍地及代码、现居住地及代码、民族等信息完善计19000余条。

(3)认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及立法评估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按照攀枝花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通知(攀人口201*45号)要求,我县对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在专项活动中,对照人口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侵权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技术、行政效能、执法队伍、规范性文件七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清理,不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201*年度,我县共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1343人,进行再生育审批380份,有违法生育171例,已处理171例,社会抚养费征收入库185.9万元。同时,认真贯彻落实xx县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行动意见,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二是按照省、市纪委、监察局、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立法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县从201*年7月下旬至201*年9月10日认真

组织开展了立法评估工作。

(4)认真开展阳光计生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作为201*年度民生工程之一,投入10万元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同时,我局还通过党政网、公众信息网、“12356”系统平台、政务信息公开栏等不同形式,把人口计生的各项政策、办事程序、咨询和监督电话长期向群众公开,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以践行以人本理念为动力,深入实施计生优质化服务一是大力推进县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201*年,我局积极争取国债建设项目新建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今年7月1日已正式投入使用。按照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我县新建丙谷镇中心计生服务站已于201*年底竣工,目前,正在准备验收。二是大力推进计生技术队伍职业化建设。为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能力,县服务站除分批对全县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调训外,还积极与市计生服务站合作,开展宫内节育器和人流引产科研项目,大力培养锻炼技术服务人员。同时,先后邀请市计生指导所、仁和计生服务站技术骨干到我县对各乡(镇)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三是大力推进优质服务系列化建设。我县全面开展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健康为重点的系列化优质服务。认真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向已婚待孕妇女发放叶酸等微量元素1950瓶。认真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针对不同育龄人群的不同需求,进行分类服务和指导。认真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为全县已婚育

龄妇女免费提供了“三查”服务,共计8万余人次,免费为226名退出育龄期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积极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年初组织17名病残儿到攀枝花市中心医院进行鉴定,其中9名经过鉴定符合再生育标准。同时对部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医疗诊治。

4.以改善民生为目的,切实落实各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一是严格落实两项制度。201*年,全县符合国家和省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1647人,兑付奖励金118.584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47人,兑付奖励金5.544万元。二是认真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今年我县共有9672户农村独生子女(18周岁以下)家庭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兑现奖励金57.132万元。三是做好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续保工作。今年全县新参保11人,续保25人,有11人已按月领取养老金;四是继续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今年在全县建立了以种植、养殖业等为主导项目的帮扶基地12个,完成计生“三结合”帮扶新增户325户、联系户636户、帮带户1151户,落实帮扶资金19万余元。

5.以“和谐家园”和“文明村”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群众自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村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和途径,我县开展了“和谐家园”及“文明村”创建活动,各乡(镇)结合“和谐家园”、“文明村”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村(社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指导各村(社区)完善了计划生育村(社区)

民自治章程、计生村(社区)规民约和计生村(社区)民服务协议,落实了“两包一挂”工作机制。今年,我县还提高了村计划生育服务员报酬,使其达到了村主要干部报酬的80%,保证了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有章管事。二是细化评选条件。在“和谐家园”和“文明村”创建活动中,我局积极指导各乡(镇)细化“计划生育星”的评选条件,同时,要求在“文明村”创建活动中,各村(社区)计划生育星要达85%以上,确保通过“和谐家园”、“文明村”的创建验收,有力促进农村人口计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在已开展“星级农户”评选的35个行政村中,“计划生育星”得票为第二名,获该星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3.2%。三是强化协会职责。解决计生协会编制三名,并参公管理。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群众自治中的主力军作用,认真开展了基层计生协会评估工作,促进计生协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利用协会网络协助政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动员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今年全县共有80个村级协会通过了评估,占基层协会总数的81%。四是加强民主监督。我局大力推进村务公开,依托村级阵地,把法规政策、生育审批、生育情况、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对象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等内容全部予以公示,让村民及时知晓并监督。

6.以强化部门职责为重点,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在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

进一步加强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米府201*67号)文件中,要求公安、民政、财政、劳动保障、规划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工商、城市管理、交通、安监、统计等部门,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同时,县人大组织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进一步强化了各成员部门的职责。二是加强公共服务,落实市民化待遇。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三是加强区域协作,实行双向服务管理。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口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协作配合,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及时反馈、查询流出、流入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并掌握其计划生育情况。今年,全县共登记全员流动人口33530人,占常住人口的15.88%。

二、“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县的人口计生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与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201*年至201*年连续4年获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党政目标考核一等奖(201*年暂未考核),现将“十一五”期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出生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

201*年度,我县共出生人口2185人,较市控指标2600人少生415人,死亡人口949人,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为10.55‰、4.58‰、5.97‰。

201*年度,我县共出生2212人,较市控指标2600人少生388人,死亡1115人,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0.57‰、5.33‰、5.24‰。

201*年度,我县共出生2207人,较市控指标2600人少生393人,死亡1177人,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0.58‰、5.64‰、4.94‰。

201*年度,我县共出生2300人,较市下达控制指标2500人少生200人,死亡1059人,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0.07‰、5.08‰、4.99‰。

201*年度,全县共出生2025人,较市下达控制指标2500人少出生475人,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9.73‰、5.52‰、4.21‰。

(二)全面完成了市下达符合政策生育率指标

201*年,全县符合政策生育2048人,不符合政策生育137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3.73%,较市下达目标任务92%高1.73个百分点。

201*年,全县符合政策生育2051人,不符合政策生育161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2.72%。扣除“五清理”往年出生人口36人,全县出生2176人,其中,符合政策生育2047人,不符

合政策生育129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4.07%,较市下达目标任务92%高2.07个百分点。

201*年,全县符合政策生育2042人,不符合政策生育16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2.52%,较市下达的目标任务90%高2.52个百分点。

201*年,全县符合政策生育1925人,不符合政策生育172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较市下达的目标任务88%高2个百分点。

201*年,全县符合政策生育1842人,不符合政策生育183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96%,较市下达目标任务88%高2.96个百分点。

(三)规范和完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管理机制,财政投入持续增加

201*年,我县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5.1元以上。201*年,我县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5.6元以上。201*年,我县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6.05元以上。201*年,我县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6.6元以上。201*年,我县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7.2元以上。(四)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调查、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201*年,全县900人符合条件享受奖励扶助金,兑现奖励

扶助资金54万元。

201*年,全县1014人符合条件享受奖励扶助金,兑现奖励扶助资金60.84万元。

201*年,全县1386人符合条件享受奖励扶助金,兑现奖励扶助资金83.16万元。

201*年,全县农村共有1562人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兑现奖励扶助资金112.464万元;42人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兑现扶助资金4.992万元。

201*年,全县共有1647人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兑现奖励金118.584万元;47人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兑付奖励金5.544万元。

(五)健全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制度

“十一五”期间,我县严格按政策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01*年,全县有10777户农村独生子女(18周岁以下)家庭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条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3.699万元。

201*年,全县有10695户农村独生子女(18周岁以下)家庭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条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3.249万元。

201*年,全县有10486户农村独生子女(18周岁以下)家庭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条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63.34万元。

201*年,全县有10237户农村独生子女(18周岁以下)家庭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条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0.48万元。

201*年,全县有9672户农村独生子女(18周岁以下)家庭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条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57.132万元。

(六)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201*年,全县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率达64%,较市下达60%高4个百分点。

201*年,全县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58份,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549份,办证率79.19%,验证率67.1%,登记管理率为69.09%,较市下达60%高9.09个百分点。

201*年,全县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35份,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315份,办证率78%,验证率82%,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率为86%,较目标任务60%高26个百分点。

201*年,全县共登记流动人口18852人,录入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4909人,其中:流入3171人,流出1738人,办理婚育证明1027份,办证率92.5%,较市下达80%高12.5个百分点;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553份,验证率89.9%,较市下达80%高9.9个百分点。

201*年,全县共登记全员流动人口33530人,占常住人口

的15.88%,较下达15%高0.88个百分点。

(七)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201*年,全县建立和巩固帮扶基地12个,完成计生“三结合”帮扶新增户320户、联系户632户、帮带户1152户。

201*年,全县建立和巩固12帮扶基地个,实现计生“三结合”帮扶新增户333户、联系户632户、帮带户1152户,落实帮扶资金24.21万余元

201*年,全县建立和巩固帮扶基地12个,完成计生“三结合”帮扶新增户312户、联系户632户、帮带户1152户,落实帮扶资金20万余元。

201*年,全县建立和巩固帮扶基地12个,完成计生“三结合”帮扶新增户320户、联系户650户、帮带户1151户,落实帮扶资金16万余元。

201*年,全县建立和巩固帮扶基地12个,完成计生“三结合”帮扶新增户325户、联系户636户、帮带户1151户,落实帮扶资金19万余元。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十一五”期间,全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将越来越大。

一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我们的管理机制、工作方法和服务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的要求,加上当前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能力与人口发展的现状还不相适应,低生育水平不稳定还存在着

较大的反弹压力,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任务仍然艰巨。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较为薄弱。个别乡(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畏难情绪,工作力度不够,台帐资料不实、不全,管理不规范,掌握情况不准,上报数据不实。全县计生专干素质参差不齐,总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出生人口素质亟待提高。近年来,全县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高于正常范围,人口老龄化速度持续加快,给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挑战。

四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难度逐渐加剧。随着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人口迁移流动的规模、频率和速度日益增大,导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201*年和“十二五”工作要点

一、201*年工作要点(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着力构建“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县人口出生人数控制在2500人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8%以上,全县人口自然率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三)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对中央决定和省、市、县贯彻中央决定意见的宣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加大对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县委、县政府两个办法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加大检查、督促、指导力度。扎实抓好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加大对重点乡(镇)和后进乡(镇)的督查和指导力度。对各乡(镇)政府20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严格目标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并严格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大xx县农村已婚育龄群众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办法的落实力度,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率;二是继续以在农村开展建设“和谐家园”主题活动和“文明村”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创新落实“两包一挂”工作机制;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社会抚养费征管过程中出现不按规定及时入库、公款私存私放、挪用、坐收坐支等情况;四是加快计划生育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准确掌握育妇信息,认真兑现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考核力度;五是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婚

前、孕前医学检查,提高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科学技术水平;六是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利,从严查处违法人员,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四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年三步走”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力度。加强区域协作,完善协议管理制度、协查通报制度、数据共享制度和信息公告制度,对流出人口实行主动式管理、互动式服务。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公安部门人口信息库,加强信息沟通,提高流动人口办证率、验证率和协查通报率、信函回复率,进一步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

五是加大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力度。对照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各项指标,认真查漏补缺,增添措施,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创优的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实施“三千人才工程”,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二是继续加强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十二五”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xx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提升优质服务,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积极探索和建立人口和计划生

育工作新机制,全面加强新时期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特色经济强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发展思路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想和方法。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综合治理,凝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坚持一手抓人口管理,一手抓计划生育工作。以计划生育为依托,抓好人口管理;以创造良好人口环境为导向,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一票否决”责任制。

(三)发展目标

一是保持人口规模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201*年,全县常住人口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考虑人口自然增长和我县城市扩容及经济开发而增加的迁移人口,预期为22.5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二是人口结构得到改善。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人口“红利”进一步得到持续,变“人口红利”为“长寿红利”。

三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人口和

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流动人口有序管理服务的新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工作机制。

四是人口计生公共政策不断完善。建立和完善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计划生育家庭户优质享受改革开放和发展成果,形成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出生人口数量控制目标的实现。首先要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把控制出生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放到首要位;其次要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和养老保障机制,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三是要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服务机构和群众组织“三位一体”互联、互补、互动的管理和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网络建设;四是要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保障育龄人群的合法权益和实行计划生育应得利益,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

二是进一步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加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争取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支持,新、改建一批乡镇服务站,村(社区)建成规范化计生服务室,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覆盖城乡的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充分发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作用,建立功能齐全、设备优良、技术先进、辐射周边地区的县级服务站。形成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龙头,中心服务站为重点,以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基础,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计生技术服务网络资源的优势,积极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关注和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经济发展问题、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问题,以及独生子女意外伤害问题等,以政策推动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措施。

四是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准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行育龄夫妇按政策生育,简化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七不准”、“十禁止”的规定,加大依法强制征收工作力度。

五是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落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与城区发展战略和人口特点相适应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与“以证管人”和“以房管人”等管理办法相结合。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在迁入、子女入学、从业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年11月25日印(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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