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安局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情况总结
XX县公安局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情
况总结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开展以来,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公安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扎实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完善,“审计整改年”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党委重视,精心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审计整改年”工作启动后,县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姜铁男政委任组长,纪检书记郭广大和政治处主任施艳君任副组长,纪委、督察、政工监督、指挥中心、警务保障、法制、经侦、治安、刑侦、交警、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局纪委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杨军担任,负责此次活动的督导检查和统计报送工作。在全面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认真领会,准确把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研究制定了《XX县公安局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方案》,对全局“审计整改年”的各项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将“审计整改年”活动纳入县局年年终绩效考评,进一步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在此基础上,多次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具体安排,靠实责任,做到了领导、人员、责任和任务的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市、县审计部门对专项审计及原局主要领导离任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县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召集有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研究,并作为队伍建设长远发展和建设的一项基础保障工程的大事来抓,力争一年内规范好,同时从规范制度入手,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坚决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彻底解决理财不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等问题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公安网络,在专网主页上开设了“审计整改年”和“涉案财物专项治理”专栏,及时转载、发布涉案财物、审计整改年等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和通知通报。认真开展了“审计整改年”专项活动宣传报道。通过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财经管理工作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局树立了审计观念,为“审计整改年”治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县局注重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以制度来规范涉案财物和财务管理,从源头上切实制止各类问题的发生。按照省、市公安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针对原有规章制度不够全面完善、条文与现实规定有冲突的实际情况,组织专人重新修订完善了《XX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庄浪县公安局经费保障管理制度》、《庄浪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三大类规章制度共86条,并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一起编制成册,下发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贯彻执行。这些制度从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票据管理、财务分析与监督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办事程序、管理、处置、审查流程,纪律与奖惩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建立内部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及出纳岗位的职责权限,对保证金、罚没款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财务专户管理,严格程序,统一台账,健全手续,具有较强的约束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财务行为都有章可循,努力做到依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钱、管物。
扩展阅读:关于在全区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关于在全区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201*年在全区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法治、保障民生,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奋斗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对201*年至201*年审计署及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应整改而尚未整改的问题进行集中督促整改,确保在201*年4月底以前整改完毕。对201*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提高,确保年底前审计整改率达到80%以上。通过审计整改,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的建设性作用,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财经管理,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整改内容
(一)201*年至201*年审计署和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函等审计文书规定要整改或处理处罚的问题中尚未整改和尚未处理处罚的问题;
(二)201*年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问题或应当处理处罚的问题。
四、整改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坚持注重防范、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纠正错误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外部督查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查自改相结合的原则。
五、组织领导
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审计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工作。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道伟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王跃飞、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黄必贵担任,成员由自治区监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地税局及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审计厅,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必贵厅长兼任。各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六、责任分解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审计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各自的分工,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各级政府的职责。
1.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审计机关提供的整改清单,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整改。
2.将审计整改作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根据审计机关提供的审计整改清单,组织督查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有关整改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完毕。
3.严肃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要求进行审计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二)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职责。
1.被审计单位要对201*年至201*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类梳理,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配合审计机关列出应整改而未整改的问题清单。
2.整改责任单位要根据审计机关提出的201*年至201*年审计整改清单进行认真整改,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在201*年4月底前整改完毕;对201*年实施的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能在现场审计期间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和整改期限,按时整改到位。
3.被审计单位和整改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建议,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4.各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力的下属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三)各级审计机关的职责。
1.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对201*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梳理,列出201*年至201*年审计项目应整改未整改问题的清单(审计署201*年至201*年在广西实施审计项目应整改未整改问题的清单由自治区审计厅负责),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对201*年实施的审计项目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并指导其整改。
2.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积极推动和指导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整改到位。
3.负责统计、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形成审计整改综合报告,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整改结果。
七、方法步骤
全区“审计整改年”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梳理阶段(201*年2月)。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级、本部门、本单位201*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梳理,分别整理出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和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没有整改或者没有完全整改事项的原因、下一步整改方案及措施,提交各级各有关部门“审计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报自治区“审计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年3月至12月)。
1.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前一阶段自查梳理的情况,对201*-201*年未整改落实的事项逐一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在201*年4月底以前整改完毕。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审计整改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对201*年各级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确保在年底以前整改率达到80%以上。3.各级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以审计整改通知书等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限时整改。
4.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现行的财经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制度的缺陷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资金监管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有效堵塞各种漏洞,消除潜在隐患。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年6月,12月)。
1.自我对照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改工作目标、整改内容和工作要求,自我对照查找整改问题是否准确,整改情况是否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并针对整改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查缺补漏。
2.组织检查验收。各级“审计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规定,组织检查组,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共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201*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次在201*年12月底前完成。
3.认真总结经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分为阶段性总结和年终总结:阶段性总结在201*年6月底前完成,年终总结在12月底前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在6月25日前和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自治区“审计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审计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审计整改情况,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落实不力,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审计整改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审计署和全区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营造一个有利于项目审计和审计整改的良好环境。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分工明确、衔接协作、监督有力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机关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通报审计查处的问题,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帮助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和规范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税务等相关部门及司法机关要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通过联合督查等形式,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合力。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办。各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201*年以来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要实行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该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健全机制。审计整改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整改责任单位要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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