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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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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江人口局发[201*]151号

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年宣教工作总结暨201*年工作要点

宜宾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生委员会:

今年,我县计生宣传工作“按围绕《决定》抓宣传,抓好宣传促工作”的思路,以宣传贯彻中央《决定》为重点,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县和村(居)民自治先进县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三下乡”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扎实做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各级干部培训等工作,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

1教育普及面达100%,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201*年宣教主要工作

(一)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做到真学习、真宣传、真落实

今年,我县把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作为工作重点,县委县府制定了《江安县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就如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决定》精神作了全面安排,重点抓好“三真”:

1、真学习。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中心组、县级部门党委(组)中心组分别进行专题学习;县委党校把《决定》作为培训干部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全县计生系统分别举办了分管领导、计生办干部、技术队伍三个培训班,对《决定》进行了学习讨论;同时,镇村两极还分别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决定》进行学习。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对《决定》的了解和掌握

2、真宣传。201*年3月20日,县人口计划生育局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在江安镇中心路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启动了我县对贯彻《决定》的宣传仪式,全县各乡镇随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书写了规范性宣传标语。通过各级中心组学习、县乡村干部培训、广播电视宣传、街头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把《决定》精神宣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

3、真落实。县委县府把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落到实处,一是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为契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先后改扩建县计生服务站及18个乡镇服务站,进一步

2完善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以便更好的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二是认真做好奖励扶助工作,把这项“顺民意,得民心”工程保质保量落实好;3是先后出台惠民为民新举措: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优先列入低保范围;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进行扶助;建立计划生育教育基金;把计划生育服务站确定为新农合定点机构。

(二)法规条例家喻户晓

全县各级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收到很好的效果。一是开展大型街头、场镇咨询宣传服务活动80场次,办计生专栏、橱窗200期,接受咨询人数达5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张,音像制品100套,义诊5000余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价值10000元;二是开展计划生育文艺演出1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1*0余人;三是争取以稿酬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鼓励在各级报刊上投稿宣传计划生育工作,07年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文章20余篇。四是强化媒体宣传,在江安县电视台开播人口计生专题栏目《人口新天地》,加大对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宣传力度。

(三)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进行

1、着力培育一批婚育文化新村。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与农村创建文明新村、美好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创建婚育文化新村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全县新建婚育文化新村18个,婚育文化小区5个,文化大院70个,计生中心户500户。

32、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齐抓共管。一是形成了报刊、宣传品、电视、广播大众传媒立体宣传网络,为人们婚育观念转变夯实了群众基础;二是实施计生宣传“精品”战略,使全县公路沿线有计划生育横跨标语牌、瓷砖宣传画,城乡街道有灯箱宣传画,乡镇、村有宣传橱窗、专栏、大幅标语,全县制作规范化标语1200余幅;三是县、乡文化部门、村文艺骨干创作了一批计划生育文艺精品到场镇农村院坝演出,使计生宣传品的文化品位和知识含量逐步提高,我县选送到市上的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获得好评。

(四)计生宣传品免费进村入户

认真抓好全县计生报刊、宣传品征订免费发放工作。今年,全县共征订生殖健康挂图330套,关爱女孩挂图20套,计划生育条例、法规VCD25套,计生墙报600套,小壁报5000套,《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50份,《中国人口报》130份,《家庭与生活报》1000份,全面完成市上的规划任务。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免费送到千家万户。

(五)“关爱女孩行动”得民心

为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保持和谐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调整充实了县“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建全了“关爱女孩行动”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对全县已办证的独女户和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户(包括城镇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8周岁以下的女孩及其家庭落实优惠政策,实施四项计划:即“致富计划”、“助学计划”、“康乐计划”、“亲情计划”,切实为女孩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深受群众好评。

4(六)五期教育在行动

根据省市有关计划生育五期教育改革文件精神,县计划生育局与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拓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内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生产、生活、生育、家政教育、农村适用技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优教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指导,同时,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人口国情也及生殖健康科学知识,201*年全县共开展新婚期教育40期,受教育人数2166人,孕产期教育30期,受教育人数4282人,育儿期教育50期,受教育人数5000余人,青少年期教育200期,受教育人数201*0余人,中老年期教育100期,受教育人数10000余人。

(七)干部培训与时进

今年,各级把组织学习中央《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法律法规作为工作重点,掀起学习热潮。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把“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学习纳入今年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县委中心组率先带头学习、讨论,各乡镇分别针对本地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二是不断提高各级党校、团校、干校人口理论课的教学质量,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教学内容;三是全县分期分批进行了计生系统骨干培训。先后举办了乡镇分管领导培训班1期19人参加学习,乡镇计生干部培训班1期150人参加学习,村级干部培训班39期307人参加学习,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1期84人参加学习,“三结合”和“流管”成员单位业务人员培训班1期54人参加学习.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计生干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水平。

5(八)专题活动掀高潮

利用元旦和春节前后、元宵节、法制宣传日、“三八”妇女节等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县计生局和县科技、农业、卫生等部门组成小分队到五矿、迎安、怡乐、大妙、桐梓、大井等乡镇开展宣传服务活动,为镇村送去了计划生育政策、生殖保健挂图、优生优育知识,为独生子女送去了学习用具、年画。在场镇摆台设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接受群众计生政策咨询,为育龄群众和独生子女提供义诊,发放避孕药具,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二、201*年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要紧紧围绕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此,201*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好中央《决定》;二是强化对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力度;三是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报刊、宣传品的征订及进村入户工作;四是进一步开展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及关爱女孩行动;五是扎实抓好五期教育及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201*年10月30日

主题词:201*年计生宣教工作总结抄送: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计生办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年11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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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江人口局发201*83号

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县计生指导站:

现将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计生办于7月18日前将贯彻执行实施方案情况上报局办公室和县流管站,以后每月18日上报当月执行情况。

二、县计生指导站要指导、督促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拓宽

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发放渠道,充分满足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的需求,并具体指导江安镇计生服务中心开展为农民工举办计划生育知识和性病、艾滋病防御知识讲座的试点,并于每月18日前上报当月执行情况。

三、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要求,为流出流入育龄群众认真开展落实好“六个一”服务,以后每月18日上报当月执行情况。

四、各乡(镇)在贯彻执行实施方案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和县流管站。

附件: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宜人口发201*48号)。

二○○七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通知

抄送: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政法科,县委办、县人

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府督查室,县委、县

府分管领导

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年7月10日

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宜人口发201*48号

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完善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口计生局,本委各科室、委直属单位:

现将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人口计生局须于7月20日前将贯彻执行实施方案情况上报我委政法科,以后每个月20日前上报当月执行情况。

二、市药管站要指导、督促各区县药管站拓宽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点,充分满足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的需求,并于每个

月20日前上报当月执行情况。

三、市指导所要指导一至二个区县指导站开展为农民工举办计划生育知识和性病、艾滋病防御知识讲座的试点,并于每个月20日前上报当月执行情况。

四、各地在贯彻执行实施方案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上报我委政法科。

附件: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口发201*18号)

二○○七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通知

抄送: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省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心,市委办公室四科、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府办公室六科。

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年7月6日

附件: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川人口发201*18号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重要部署分工方案通知精神,现将关于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于每月25日电传上报省人口计生委,不得有误。

联系人:学佳

电话:02885229787(传真)邮箱:scslgzx@126.com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省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重要部署分工方案的通知,结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际,制定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要求,“把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以维权服务为主线,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和便民维权活动,切实做到“排忧解难安民”,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建立。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满意的服务1、在全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促进和谐”专题活动。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办好实事惠民。真情关注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生育状况,帮助流动人口、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流入地计生部门要为流入的育龄群众开展“六个一”的服务:查验一次婚育证明、建立一份管理服务的信息档案、落实一个管理和服务的社区基层组织、发放一张计划生育免费基本项目服务卡、指定一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开

展一次计划生育的咨询服务。流出地计划生育部门要为流出育龄群众落实“六个一”服务:外出前为其提供一次生殖健康服务、指导落实一项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与外出人员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免费为其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一种联系方式、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在其亲属中为留守儿童确定一名关照人。

2、免费为群众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全省全年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低于170万册。实行乡(镇、街)办村(居)发,发动基层干部送证上门,全面满足群众办证需要。

3、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建立全覆盖式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药具和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网点。各大中城市和流动人口多的城镇,要在流动人口、农民工聚集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取消药具领取的实名登记制,实行群众按需领取。同时要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上门,充分满足群众的需求。

4、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培训试点。在内江市参与农民工培训工作,开展为农民工举办计划生育知识和性病、艾兹病防御知识讲座的试点,使受训人数达到20万人次。在射洪县开展外出务工独生子女父母技能培训,受训人数201*0人次。各地要根据实际开展此项试点工作,自觉融入到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之中,积极参与对农民工的培训,并将试点情况及

时上报省人口计生委。

5、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发201*11号)文件,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工作,要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村(居)基层做到生活有人照顾、学习有人过问、安全有人护佑、家长有人联系、节日有人慰问。

(二)开展便民维权活动,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1、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清理涉及群众办事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凡不符合现行规定,不方便群众办事的程序性规定都应纠正,使各种抽象性行政行为符合高效便捷的要求,符合群众办事的需要。有条件的地方都应设立“一站式”集中办事的窗口,全日制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2、畅通诉求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地方各级计生部门要坚持实行政务公开,把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办事程序长期向群众公布;在城镇重大节假日、乡村赶集日举办咨询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公开咨询和监督电话,直接听取群众呼声;通过召开农民工座谈会、组织专项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需求。

3、落实免费政策,兑现群众奖励。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要为流入的育龄群众按照“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的原则,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要组织专项检查,查处和纠正流入地收费回流出地报销的错误做法。政府给予流动人口

中的计划生育奖励必须足额发放到人,或者打入个人帐户,凡有一例经查实的因行政不作为未发放到位的,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应予以扣分。

4、查处侵权案件,处理违法人员。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各种强令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跨省设立管理站开展孕检的违法行政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的错误做法。坚决严肃查处乱收费、搭车收费侵害老百姓权益的案件。坚持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凡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一律要追究责任到人。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逗硬实行“一票否决”。

5、依法处理违法生育,维护公平正义。强化依法管理,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三、工作措施

1、召开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全省对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总结推广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流入地为主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成功经验,推动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建立。

2、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和

完善政府主管、部门履职、法人负责、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物业协办、综合治理的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督促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服务措施到位。

3、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应用水平。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使用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对信息平台的使用情况要加强督促和指导。省人口计生委将坚持把各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使用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4、深入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增强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激励广大计生干部成为愿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5、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劳务市场、集贸市场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四、保障条件

1、落实财政投入,确保有钱办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

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省人口计生委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开展监督和检查,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服务经费落实到位。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深刻领会“把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排忧解难安民”,在构建和谐四川的战略中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充实和及时调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领导机构的成员,承担起组织领导的责任。

3、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做到有人办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要求,流动人口较多的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专门机构;社区配备必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

4、加大硬件投入,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大投入,落实县乡两极使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设备的配置,以充分发挥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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