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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情况汇报(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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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情况汇报(9月24日)

新宁县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情况汇报

新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年9月22日)

近年来,新宁县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多措并举全力打造“阳光计生”,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开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局面。201*年度,全县前11个月共出生7094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1.98%,人口自然增长率6.5‰,出生性别比107.91,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新宁县“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实施意见》,把“阳光计生行动”的落实情况纳入到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综合目标考评。各乡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委书记亲自布置、督导,并在人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全县共投入近20万元,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出台《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其中对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导致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损害人口计生系统集体形象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办好人口计生专题、专栏节目。充分发挥县电视台《人

口风景线》专栏、县委党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课和山报《新宁人口》专栏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人口计生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少生快富、婚育新风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二是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每年计生集中服务活动期间,组织各乡村计生干部以及计生技术人员,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开展计生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设立免费检查服务台、政策咨询台、避孕药具发放台,为群众解难答疑,免费检查身体,提供技术咨询,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品。三是办好阅报栏或宣传橱窗。每村订购一份人口报刊,办好计生阅报栏或宣传橱窗,让计生宣传进入千家万户。通过多形式、多角度、立体式宣传,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舆论氛围。

三、把握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工作

一是“四公开”带动“阳光管理”。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将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等有关情况定期在新宁县政府网、县人口计生局和镇、村的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地面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工作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对县、乡、村“四公开”内容进行了规范。二是“四评议”推动“阳光服务”。以创先争优、“两转一建”活动为契机,开展了“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下评上”及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各项评议活动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

打造出了“阳光计生”的新形象。三是“五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坚持以“阳光计生”落实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不算为出发点,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启用信访举报监督热线、加强信访工作、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规范有奖举报制度、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搞好“六个结合”,打造崭新亮点

一是把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结合。我县认真构建全员人口数据库,积极与桂林、东莞、资源等地开展区域协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及时跟踪流动人口相关信息,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真正管理到位。据统计,职能客户端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及时反馈率达96%以上,国家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及时反馈率达95%。二是把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与夯实基础工作相结合。把实施阳光计生行动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有机结合起来,率先在全市创新出台人口计生绩效报酬、风险抵押金、层级动态奖、单项奖的经常性奖惩机制。各乡镇结合实际,创办了1-2个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点,实行重点扶持。县直单位对村班子软弱、计生底子不清、基础薄弱、管理水平较差的108个村居实行重点帮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重点倾斜。三是把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我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对照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人口计生检查考评纪律、人口计生人员“十不准”等内容,查思想、查作风、查制度、查纪律、查党风,全局干部职工受到很大的警示和教育,同时号召全县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优秀共产

党员的先进事迹,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四是把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组织开展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开展了计划生育集中清理整治活动,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法公开打击了违法生育对象;完善举报有奖制度,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县、乡、村严把病残儿童鉴定、再生育审批、优惠政策落实等各项政策对象的准入关、坚持逐级上报、电视公告、报纸公示等阳光计生公开程序制度,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内依法阳光执法。健全完善了计划生育信访、举报、信访件批办、领导信访日接访等计划生育维权制度。五是把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与深化优质服务相结合。以创建“四优一满意”服务站所为载体,投入160余万元建好回龙寺、一渡水、高桥、水庙4个乡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所,计生服务条件得到提升;公开招聘6名医疗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服务所,为乡镇技术服务队伍增加了新生力量;组织医疗技术力量进村入户对25401名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普查。六是把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与利益导向机制相结合。截止8月底,我县已拿出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的5%(31.6万余元)、各单位筹集捐款(10万元)共计41.6万元作为“生育关怀”基金。今年共慰问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贫困计生家庭810户,累计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同时,建立完善了计划生育保险制度,为5528户计划生育家庭免费投意外伤害保险,投入资金16.584万元。

扩展阅读:阳光计生行动讲稿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全面实施“阳光计生行动”塑造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新形象

忠县“阳光计生行动”培训讲稿

忠县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秦建平

(201*年9月3日)

今年下半年,全市、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要集中全系统人力、物力、精力,突出抓好计生民生、信息化建设、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职能建设、阳光计生行动4项重点工作,努力突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2项难点工作,统称“4+2”重点工作。全面实施“阳光计生行动”是今年全市、全县人口计生工作“4+2”重点内容之一,市人口计生委于8月12日还在云阳县召开了渝东北片区阳光计生行动推进会。市里明确规定凡重点工作年度阶段性目标未完成的,当年年度目标考核区县原则上不得评为出色完成等次。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真抓实干,举全委和全县人口计生干部职工之力,深入推进和规范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按照委党组安排,现就我县全面实施阳光计生行动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今年以来,按照市人口计生委的安排部署,我县开展了以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为宗旨,以共享阳光、共建和谐为主题,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推进创新、展示形象为重点,以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和阳光形象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计生行动,全面树立

人口计生系统亲民、爱民、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有力地助推了全县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我县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我县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县人口计生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成书兰为组长,以党组成员、副主任罗洪权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秦建平为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秦建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龚健、罗万兴、汪和平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工作安排部署,我委于6月12日以忠计生委发“201*”30号文件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转发了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并全文转发了政务(村务)公开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规范、生育服务证办理工作规范、利益导向工作规范、服务机构阳光服务规范、流动人口工作规范、行风热线工作规范、选聘行风监督员工作规范、举报奖励工作规范、形象展示和典型宣传工作规范、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制度、信访工作规范、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规范、阳光示范工程规范、阳光计生行动考评办法等15个工作规范制度;6月28日,我委以忠人口计生“201*”10号文件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制发了忠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工作依据,逐项分解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协办科室,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确保行政职权规范运行。

我委围绕建设阳光计生总目标,在党务、政务方面新制定和印发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其中党务公开工作制度14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7项、基层文明执法相关工作制度25项、阳光计生行动

工作规范15项、机关行政管理制度2项,并编印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手册,明确了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乡镇人口计生办和生殖健康服务站的岗位职责,统一规范了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和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内容,使各项制度和工作规范相互配套,形成全面、统一的整体功能,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激励、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因素。同时,在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行业群众代表中聘请60名监督员、100名直接服务对象主考人员,建立起公开透明、监管有力、全面规范的人口计生行政职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使各项工作基本步入良性运行轨道。

(三)扎实开展三项创建活动,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我县人口计生系统以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重庆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统计质量信得过乡镇创建活动。通过三项创建活动,激发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务实苦干、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职业精神,大力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我委编辑了忠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手册、忠县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资料汇编和忠县人口计生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手册,县政府办制发了关于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提高人口信息统计质量的通知。县政府明确规定凡是未获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统计质量信得过乡镇及未达创市优标准的乡镇,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不能评先进单位。我县按照阳光示范工程规范要求,从县级层面打造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阳光示范工程,重点培育乌杨和三汇2个示范镇,新生和白石2个示范服务站,同时要求各乡镇重点培育2个示范村(社区),做到县有看点、镇村有示范点,真正达到学有经验、看有榜样、做有借鉴。

(四)着力抓好三项工作落实,“晾晒”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我县通过重点抓好信息公开、信访包案和层级管理三项工作落实,使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晒着干,增强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公信力,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目前,我县人口计生系统设政务、站务、村(居)务公开栏421个,做到了县、乡镇、村居信息公开工作全覆盖。将各项办事程序和党务政务工作等有关情况定期在忠县政府网、县人口计生网、委机关和各乡镇政务公开栏、服务站站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上公开,依法、统一、准确地面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方面的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并做到及时更新,推进了人口计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是落实信访包案。今年,我委把推进干部下访群众制度化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手段,推行了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制度,对全县排查出的5个人口计生信访积案分别由5名党组成员实施包案化解。目前,5件信访积案全部处理结案。我委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并公布了阳光服务热线和信访投诉电话,设立了群众工作科和举报投诉意见箱,使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坚持有案必查,决不护短。今年,我县查纠3起群众举报违规收费等问题,相关人员已受到严肃处理。

三是落实层级管理。我县把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作为人口计生系统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一项重要工程,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党政目标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层级管理、帮联督导和检查考评制度,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各项阳光计生行动工作规范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和各乡镇人口计生办、生殖健康服务站、村居计生专干(含村计卫室),并把年度考评结果与干部职工的津贴和绩效工资挂钩。

(五)坚持注重“六个有机结合”,实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今年,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注重六个有机结合,即注重规范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人口计生工作年度创先争优活动、3+1专项行动、践行‘五个忠于’争当‘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实施整体推进。我委的做法分别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县3+1行动办公室、忠州新闻网、忠州日报社转载报道。同时,我县将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项目作为全县打造全国唯一、县级首创网格化基层党建和社会管理工程的子项目,实施县、乡镇、村居三级全员人口信息网络全覆盖工程,目前县里确定的8个试点村网上审批运行成功,群众反映非常满意。在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方面,通过实行六统一和抓好三化,使全县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系统从传统单一的服务转向了为群众提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指导、家庭保健综合公共服务职能上来。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县政协关心支持,全县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县人口计生干部辛勤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全县阳光计生行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过去我们一直在推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但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形式不够规范,公开的时间不够及时。在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还不是很高。正是由于人口计生工作缺乏足够的透明度,没有真正建立起自我约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妨碍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中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重要性,增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系统

干部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阳光计生、廉政计生、和谐计生,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学习借鉴,统一规范,确保“阳光计生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8月12日,全市渝东北片区阳光计生行动推进会在云阳县召开。会议分四个部分进行:

一是组织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云阳县、镇、村三级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情况;

二是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奖扶处及政法处负责人围绕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总体要求,分别就阳光计生行动总体安排及考核评议工作,12356热线、信访工作及阳光示范工程规范,利益导向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工作规范等进行现场培训;

三是各参会区县人口计生委负责人汇报各自阳光计生行动推进情况;

四是市人口计生委领导作重要讲话。

会上,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李世奎强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把人口计生工作落实到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上去,做好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李世奎指出,推进会是学习先进、学习经验的会,把大家集中在一块儿,总结一个阶段的阳光计生工作,以表扬先进,鼓励后进。目前,阳光计生行动已收到了阶段性成效,大部分区县抓得有板有眼,特别是云阳,云阳的阳光计生工作下了大功夫,所以成效突出,值得片区其他区县学习。李世奎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4、26讲话,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握四个加强、六个切实、四个到位的要求,全面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成为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树

立机遇和发展意识,抓住当前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最佳时机,加快发展;要着力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对象,提升服务质量;要切实抓好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拔尖人才队伍建设、以及队伍职业化建设等,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在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着重思考考核、文明执法、加强宣传等方面的问题。李世奎强调,每一个人口计生工作者都要多学、多想,多看,通过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向先进学,努力使自己成为业务内行,业务精英,最终使我们的队伍成为学习型人口计生队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人口计生工作落实到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上去,要通过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群体,提供满意服务,实现群众得到实惠、形象得到展示、事业得到发展的目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会上,冉凤莲还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正确领会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村务)公开体系,‘深化双评’、‘下评上’、‘外评内’三大行风评议活动,畅通统一规范的监督维权渠道,以及完善统一规范的业务工作制度等工作重点和目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为贯彻落实全市渝东北片区阳光计生行动推进会精神,我委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举办全县阳光计生行动专题培训,就全面规范实施阳光计生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务必认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深化认识,锁定目标。深刻认识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群众知心、暖心、顺心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人口计生系统形象,更是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全县要在市人口计生委

的统一指导下,借鉴云阳模式,与创先争优、争做人民好公仆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在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阳光形象四大内容上创出更多特色,凸显更多亮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服务承诺在阳光下履行,务求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服务更加优质高效,维权更加快捷便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要抓好示范,推动工作。为全面规范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全县人口计生部门要把阳光计生行动与创建重庆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暨加强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职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统计质量信得过乡镇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以全面落实人口计生信息公开为重点,按照七好(组织领导好、三项公开好、评议整改好、热线服务好、维权效果好、纪律执行好、监督评估好)标准和五有要求(有一个典型经验材料、一部介绍工作经验的宣传片、一本典型的宣传画册或宣传资料、一个体现工作亮点的场所、一批熟悉工作情况的讲解员)的基本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阳光计生行动示范乡镇、服务站、村(居),并突出地域特色,在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阳光形象四大内容上创造出忠县模式。

三要借鉴云阳,全面推开。全县按照云阳模式迅速全面推开,县、乡镇、村居要不折不扣落实阳光计生行动15项工作规范制度内容,对应规范制度建立利益导向、行政执法、基础资料等档案资料;县级要创新公示形式,完善公示内容,各乡镇统一制作乡镇、村居公示栏并按市上统一要求予以公示,有条件的乡镇同时设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有公共服务中心的村居设固定宣传橱窗公示,其余设活动宣传展板公示,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切入点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乡镇按照一公开、二登记二上墙、三有三落实、五制度、村居四公布落实行风热线工作规范和信访工作规范,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服务站及机关直属单位高标准规范业务工作,技术服务系统全面履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家庭保健四大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开展九项工作(宣传教育、药具发放、按资质做好计划生育免费手术、育龄妇女三查、青春期健康讲座、母婴人员咨询、中老年健康检查、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突出抓好三化(宣传教育经常化、优质服务人性化、信息建设共享化),切实做好六个统一(统一打造服务大厅宣传环境、统一设宣教室、统一设咨询室、统一完善科室设和设备配、统一标识标牌和色彩、统一健全完善软件资料),大力推进服务体系转型。各乡镇要按照要求,落实规定要求不走样,并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树立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推得开的阳光计生行动典型。

四要指导督促,促进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将采取专题会议、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明察暗访、目标考核等形式,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并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兑现奖惩,推动阳光计生行动扎实顺利开展。将阳光计生行动列入对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将所需工作经费以及实名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经费投入到位。

三、明确任务,统筹协调,全力抓好“阳光计生行动”各项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体现了人民权力本位

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开公正的根本保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便民高效,规范行政权力,建设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加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腐败、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由之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盼,是我们党经受执政考验、完成执政使命的必然选择。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201*年8月31日,市委召开重庆市三项行动工作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下阶段三项行动工作任务,市委副书记张轩同志强调,下一步要以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在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广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201*年5月2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阳光计生行动方案的通知(人口厅“201*”26号)。201*年6月,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在河南省安阳市举办阳光计生行动启动仪式。201*年8月26日,全国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课题研讨会在四平市召开。201*年10月2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发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人口监察“201*”73号)。

201*年4月20日,全市人口计生系统201*年半年工作会议上,市人口计生委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集中全委全系统人力、物力、精力,着力抓好包括阳光计生行动在内的4+2重点工作,将阳光计生行动与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将规范日常工作和转变机关作风、解决行业作风问题同步推进,力求通过上下一致的共同努力,推动日常工作更加规范、便捷、透明,全力打造和展示系统新

形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公共服务,展示良好形象,市人口计生委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于5月27日制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渝人口发“201*”20号),并根据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服务证办理等工作热点、难点和管理盲点,配套完善了16个工作规范和制度,对主要业务工作和办事办证流程、行业作风、工作作风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开始建立起指导、检查和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尺,今后将不断丰富完善,形成一整套制度规范,使大家都能够有章可循。

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就是要以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为宗旨,以共享阳光、共建和谐为主题,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推进创新、展示形象为重点,切实抓好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阳光形象四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阳光管理”。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首先要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计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人口计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通过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程序公开三公开,扎实开展基层文明执法示范乡镇创建、规范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和阳光征收、阳光统计5项活动,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1、建立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三公开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要求和合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人口计生信息。按照政策类、程序类、服务类、维权类、动态类等5个方面,统一规范县、乡镇、村居三级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等。市人口计生委对县、乡镇、村居都有内容要求,县人口计生委主要通过政府

网站、行政服务大厅、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栏公开,各乡镇人口计生办主要通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各村居主要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开,鼓励各地多渠道、多形式向群众公开。技术服务机构和其他事业机构按相关要求公开。这项工作的依据是政务(村务)公开规范,责任科室为政策法规科,协办科室有办公室、宣传技术科。由于时间问题,对县上的要求我不再重复。现主要细化乡镇政务和村(居)务公开内容。

(1)乡镇政务公开内容。

XX乡(镇)人口计生政务公开信息

政策类

生育政策: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1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2个子女。详情请登录(要求注明网址及查找路径)查询或拨打12356咨询。

利益导向政策: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未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二个女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政府每年给予1080元的奖励扶助金。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扶助对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未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3120元。

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扶助

扶助对象:夫妻中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未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以下残疾,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扶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年满60周岁转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金标准不变。

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属院校照顾录取政策

照顾对象:独生女,本人及其父母均为本市农业户口,父母没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且在生育该女时没有其他子女,生育该女后又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该女报考市属院校在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5分以内(含5分)视为达线。

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享受特别扶助政策的对象及其子女;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的本人。补贴标准:特别扶助对象及其子女,个人参合资金由政府全额补贴;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参合资金,政府补贴80%。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养老金

增发对象: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未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每人每月增发10元。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年城镇居民第一次违法生育的,分别按所在区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收入的倍征收,双方征收标准元;第二次违法生育的,双方征收标准元。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实际收入的倍征收。

年农村居民第一次违法生育的,分别按当地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倍征收,双方征收标准元;第二次违法生育的,双方

征收标准元。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照实际收入的倍征收。

婚外生育子女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分别按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征收。实际收入超过人均收入的,按实际收入的倍征收。

注:其它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请登录(要求注明网址及查找路径)查询或拨打12356咨询。

程序类

享受利益导向政策申请程序: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扶助:每年1月1日-31日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请。

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属院校照顾录取政策:根据每年通知的时间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请。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养老金:年满60周岁时,领取养老金资格证前,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

详情请登录(要求注明网址及查找路径)查询或拨打12356咨询。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作出征收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存档

注: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收款人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认可的收据。

证件办理:生育服务证

办证对象:生育第1个子女的夫妻。

办证地点: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流动人口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本市范围内实行首接责任制,不予受理的,办证机构必须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办证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填写双方都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声明。市外流动人口还需提供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再生育服务证

办证对象:申请再生育的夫妻

办证地点: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女方在男方居住1年以上,且男方户籍在本市的,也可在男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办证所需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社区)委会审查并签署意见的申请以及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对象:独生子女父母

办证地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证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1寸免冠近照(2张)、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婚育情况书面声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证对象:18-49周岁外出务工、经商的成年育龄妇女。办证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证所需材料:本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村

(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办证纪律

1、严禁收费和搭售任何物品、服务;2、严禁设前条件;3、严禁要求额外证明材料。4、严禁行政不作为。

其它特殊情形及未尽事宜请登录(要求注明网址及查找路径)查询或拨打12356咨询。

服务类

免费服务机构:(在哪里接受免费服务)免费服务项目:

孕(环)情监测、放(取)宫内节育器、放(取)皮下埋植剂术、人工流产术、引产术、输精(卵)管结扎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在哪里领取?)。

免费服务对象:

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育龄夫妇;区县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对象。免费服务纪律:

不得要求接受免费服务对象垫付免费服务项目的费用。(注:服务机构的公示内容)

维权类

群众工作纪律:

不非法关押群众;不打骂侮辱群众;不损坏群众财产;不违规收费罚款;不强迫群众受术;不违背服务承诺;不刁难群众办事;不借机以权谋私。

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1、不制定脱离实际的考评指标;

2、不在执行中擅自改变检查考评程序、内容和标准;3、不在执行检查考评公务期间饮酒;4、不接受被检查考评单位的宴请和钱物;

5、不在被检查考评单位报销应当由检查考评工作组织者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7、不作出失真或显失公平的检查考评结论。有奖举报制度:

我市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欢迎居住在我市的公民对本辖区内违法生育子女,非法为他人施行摘取宫内节育器、恢复生育等手术,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在再生育审批、违法生育处理和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中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所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人口计生部门将奖励实名举报人200-201*0元。详情请登录(要求注明网址及查找路径)查询。

维权监督举报渠道:市人口计生委:02312356本区县人口计生委:02312356本乡镇投诉举报电话:本乡镇举报信箱设立地点:

动态类

本乡镇人口信息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情况(每季度更换)(每年更换)(包括本乡镇期末户籍总人口、(新增和退出名单)总户数、常住总人口、常住总户数,

当年常住人口累计出生、符合政策生育人数、常住人口死亡和流入、流出人口等数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再生育审批情况(每季度更换)(适时更换)备注:动态公示内容按照各项业务规范要求打印后粘贴在相应栏目。(2)村(居)务公开内容。

XX村(居)务公开信息

政策类

与乡镇上墙公示的内容相同。

程序类

证件办理:

生育服务证办证对象:生育第1个子女的夫妻再生育服务证办证对象: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对象:独生子女父母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对象:18-49周岁外出务工、经商的成年育龄妇女。

办证要件:

办证所需材料及未尽事宜请拨打12356或向村(居)计生专干咨询,也可以登录(要求注明网址及查找路径)查询。

办证纪律:

严禁收费和搭售任何物品、服务。

服务类

免费服务项目:

孕(环)情监测、放(取)宫内节育器、\

费领取避孕药具(要求注明在哪里接受免费服务,在哪里领取免费药具)。

维权类

群众工作纪律:

不非法关押群众;不打骂侮辱群众;不损坏群众财产;不违规收费罚款;不强迫群众受术;不违背服务承诺;不刁难群众办事;不借机以权谋私。维权监督举报渠道:市人口计生委:02312356本区县人口计生委:02312356本乡镇投诉举报电话:本乡镇举报信箱设立地点:村专干电话:

动态类

与乡镇上墙公示的内容相同。

本村(居)人口信息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情况(每季度更换)(每年更换)

(包括本村居户籍总人口、常住(新增和退出名单)总人口、符合政策生育人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数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再生育审批情况(每季度更换)(适时更换)

备注:动态公示内容按照各项业务规范要求打印后粘贴在相应栏目。信息公开方式:图片

(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事(服务)机构公开内容。①机构设和主要职责;

②办事(服务)项目、流程、承诺和结果;③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行为规范;④免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⑤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⑦监督维权方式、渠道及处理结果;

⑧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严格标准,全面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到201*年,力争全县50%的乡镇达到国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这项工作的依据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标准,责任科室为执法监察队,协办科室有政策法规科。201*年8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发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人口政法“201*”48号),决定自201*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附件:

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标准(1)文件合法:制定的基层管理服务制度和相关政策体现依法维权,没有与国家、地方立法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合格率达到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备案审查制度。

(2)普法深入: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3)执法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委托事项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适当;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95%以上;执法案卷规范、完整。三年内未发

生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施术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

(4)服务便民:全面、准确、依法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奖励落实: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法定奖励、奖励扶助人员准确率、兑现及时率达到100%。

(6)保障有力:乡镇(街道)领导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专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具有执法资质,持证上岗,依法行使职权。

申报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填写申报表。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所在县(市、区)应当对乡镇(街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级和地市级人口计生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对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推荐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按照市上要求,今年我县10%的乡镇达到市级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同时有条件的乡镇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推荐。

3、规范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通过民意公示、案件合议等方式科学确定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保证行政处理、处罚权的正确行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项工作的依据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任科室为执法监察队,协办科室有政策法规科。

4、推进社会抚养费阳光征收。

确保征收程序合法、征收行为合法、征收主体合法。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搞人情征收;杜绝借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名搞以罚代管、放水养鱼;县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这项工作的依据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规范,责任科室为执法监察队,协办科室有政策法规科。

5、认真抓好阳光统计工作。

将统计信息准确率作为目标管理重要指标,健全逐级负责、统计分析、督查推动、监督举报等机制。开展阳光统计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这项工作的依据是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标准,责任科室为人口发展信息科,协办科室有办公室。201*年7月11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方案的通知(人口发规“201*”63号),决定在全国开展人口计生统计质量信得过活动,用2-3年的时间,切实提高全员人口数据质量,不断增强人口计生统计数据公信力,更好地满足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的人口信息需求。

附件:

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标准

一、准入条件

(一)201*年~201*年没有出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二)已实现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二、推选标准(一)数据信息质量高

1.数据库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数据库人口覆盖率=去除重复个案后数据库包含人口数/应纳入全员库人口总数×100%

应纳入全员库人口包括本地户籍人口(含流出人口)与流入人口。2.出生人口漏报率控制在2%以内

出生人口漏报率=一定时期内未入库出生人口数/同期出生人口数×100%

3.出生政策属性差错率在2%以内

出生政策属性差错率=一定时期内出生政策属性上报错误人数/同期出生人口数×100%

4.出生人口性别差错率在2%以内

性别差错率=一定时期内出生性别上报错误人数/同期出生人口数×100%

5.个案数据项目完整率达95%以上

数据项目完整率=数据库中9项主要项目完整率的加权平均数。某项目完整率=该项内容填写符合要求的个案数/应填写该项内容的总记录数×100%

暂定9项必填内容为: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7岁及以上)、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15岁及以上)、户口性质,其权重依次为0.25、0.05、0.1、0.1、0.25、0.05、0.1、0.05、0.05。

6.逻辑准确率达95%以上

逻辑准确率=4项条件审核逻辑关系准确率的加权平均数。某项条件审核逻辑关系准确率=满足该项条件的个案数/参与审核的记录数×100%

暂定4项条件进行逻辑关系审核:(1)15-60岁人口若婚姻状况为已婚有偶(代码为20-23),则配偶姓名和配偶公民身份号码不为空;(2)育龄妇女初婚日期不能小于育龄妇女出生日期;(3)一名育龄妇女妊娠史不可有完全重复的记录;(4)若子女死亡日期不为空,则子女死亡日期大于等于子女出生日期。此4项条件的权重依次为0.3、0.3、0.2、0.2。

7.数据更新及时率达95%以上

出生信息更新及时率=一定时期内出生信息上报时间在生育后三个月内的个案数/同期出生人口数×100%

(二)工作制度落实好

建立比较完善的人口计生统计工作部门规章及制度规范,坚持统计例会制度和统计台账制度,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制度,建立规范的源头数据采集管理制度和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实行统计调查项目的统一规范化管理,建立统计有奖举报制度。

(三)队伍建设措施实

人口计生统计机构队伍保持稳定并不断加强,有明确的统计工作经费来源和基本满足工作需求的办公条件,坚持开展统计、信息化相关业务知识与应用技能培训,统计人员及信息采集人员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保持较高水平。

三、优先条件

对上报的近3年以来的相关文件及文字、音像等资料进行比较,同等条件下对在以下三个方面有较好成效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人口计生统计数据社会应用水平较高,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参考或决策建议,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作用明显;在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部门信息共享有创新、有突破,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部门信息共享顺畅。

各省组织对所辖各县级单位全员人口信息质量进行核查评估,初步评定1~2个县级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于9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司。11月底前,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评定全国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12月份,通报全国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评定结果。

(二)全面推动“阳光服务”。

通过规范服务机制建设、规范证件办理、规范利益导向管理、规范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等5个规范,推动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1、规范服务机制建设。

县人口计生委建立网上审批、一站式便民服务、全程代办、绿色通道等机制,做好信息交流、动态监控等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这项工作的依据是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县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人口计生委发“201*”90号)、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县创建活动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人口计生委发“201*”61号)、中共忠县县委办公室、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创建重庆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方案的通知(忠委办发“201*”86号),责任科室为宣传技术科,协办科室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口发展信息科。这项工作今年已作专项部署。

2、规范人口计划生育证件办理。

进一步精简办证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实行全免费办理。严禁搭车收费,严禁人为设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任何附加条件。这项工作的依据是生育服务证办理工作规范,责任科室为政策法规科,协办科室有办公室、执法监察队。

3、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其他优先优惠优待政策的办理程序,坚持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确认对象资格,及时、足额发放奖励扶助金。杜绝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现象。这项工作的依据是利益导向工作规范,责任科室为政策法规科,协办科室有人口发展信息科、财务科。

4、规范技术服务工作。

规范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家庭保健等服务工作,确保育龄夫妻(含流动人口)按时、足额享受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不得设任何前条件,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垫支免费项目的费用。进一步畅通药具发放渠道,提高群众免费避孕药具的易得性。这项工作的依据是服务机构阳光服务规范,责任科室为宣传技术科,协办科室有药具管理站、流动人口管理所、生殖健康中心。

5、规范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工作

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化管理,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实现现居住地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家庭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项工作的依据是流动人口工作规范,责任科室为流动人口管理所,协办科室有药具管理站、生殖健康中心。

(三)切实保障“阳光维权”。

着力完善行风热线制度、行风监督员制度、实名举报奖励制度、舆论监督制度、层级监督制度和信访工作制度6项监督维权制度,维护群众合法的计划生育权益。

1、完善行风热线制度。

县人口计生委开通02312356阳光计生热线,实行专人接听,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接听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乡镇均应向社会公布一个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和设立一个举报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行县人口计生委领导上线交流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这项工作的依据是行风热线工作规范,责任科室为政策法规科,协办科室有办公室。

2、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

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协会会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组建县人口计生行风监督员队伍,明确监督员的职权和责任,明

确监督重点和工作范围,建立定期联系、通报工作的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员在行风建设中的作用。这项工作的依据是选聘行风监督员工作规范,责任科室为办公室,协办科室有政策法规科。

3、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

规范奖励兑现程序和要件;全面开展信件、电话和网上举报奖励工作。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兑现奖励;认真受理实名举报,严格保密,据实反馈,调动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这项工作的依据是举报奖励工作规范,责任科室为政策法规科,协办科室有财务科、执法监察队。

4、完善舆论监督制度。

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对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查处并及时通报;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建立人口舆情监测制度,对重要舆情加强研判,积极应对,正确引导。这项工作的依据是形象展示和典型宣传工作规范,责任科室为宣传技术科,协办科室有办公室。

5、完善层级监督制度。

完善执法监察制度,探索建立督查巡视制度。县人口计生委每年开展12次专项督查活动,以群众办理证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等情况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窗口部位的服务态度为主要内容,重点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探索建立再生育审批(许可)电子监控系统。这项工作的依据是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制度,责任科室为执法监察队。协办科室有政策法规科。

6、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推行干部下访群众工作制度、信访限时办结制、领导包案制和行政问责制,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强化管理和考核,

提高信访举报件查实率和信访工作质量,增强监督维权实效。这项工作的依据是信访工作规范,责任科室为政策法规科,协办科室有办公室、执法监察队。

(四)着力塑造“阳光形象”。

紧密结合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践行‘五个忠于’争当‘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重点通过五大工程,全力打造良好行业作风和干部形象。要全面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系统内下评上、第三方外评内等4个评议活动,深化行风建设工程;要大力开展乡镇服务站规范化和示范站建设,强化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围绕群众需求和人口计生工作重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服务体系改革工程;要大力培养、树立一批看得见、学得会、推得开的阳光计生行动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全系统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落实典型宣传工程;要科学制定队伍建设规划,注重干部成长交流,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推进职业化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工程;要加强先进典型培育,加强系统风貌建设,积极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着力打造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阳光团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组织开展人口计生系统先进人物、先进团队的系列报道,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宣传,充分展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和干部队伍的崭新面貌,推进形象展示工程。

1、全面深化行风建设工程。

在农村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城市社区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积极探索第三方评议,推动全系统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这项工作的依据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规范,责任科室为办公室,协办科室有政策法规科。

2、加快推进基层服务体系职能建设工程。

全面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站外观形象和标志;加快更新和添服务设备,全面开展乡镇服务站示范站建设;实行精细化管理、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推动乡镇服务站围绕群众需求和人口工作重点,全面提高服务能力,构建与统筹城乡发展相适应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这项工作的依据是服务机构阳光服务规范、阳光示范工程规范和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职能建设的意见(渝人口发“201*”13号),责任科室为宣传技术科,协办科室有药具管理站、生殖健康中心。

3、认真开展典型宣传工程。

县人口计生委结合实际,科学布项目,培养、树立一批看得见、学得会、推得开的阳光示范典型。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单位、队伍的感人事迹。这项工作的依据是形象展示和典型宣传工作规范、阳光示范工程规范,责任科室为宣传技术科,协办科室有办公室。

4、全面抓好队伍建设工程。

科学制定队伍建设规划,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拔尖人才建设,健全完善干部培养、成长、激励等机制。努力打造行政管理、科技服务、宣传咨询、信息工作、群众工作五位一体的高素质人口计生队伍。这项工作的依据是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渝人口发“201*”19号),责任科室为办公室,协办科室有宣传技术科、政策法规科、人口发展信息科。

5、扎实推进形象展示工程。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把全系统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打造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阳光团队。加强系统风貌建设,积极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加强先进典型培育,建立健全评优表彰等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组织

开展先进人物、先进团队的系列报道,加强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的宣传,充分展示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良好形象。这项工作的依据是形象展示和典型宣传工作规范、阳光示范工程规范,责任科室为宣传技术科,协办科室有办公室。经委党组研究:我县确定乌杨镇、三汇镇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镇;新生镇、白石镇人口计生生殖健康服务站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服务站;黄金镇黄土村、汝溪镇溪沟村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村;各乡镇在所辖范围内都要确定2个阳光计生行动示范村(居)。各乡镇要把示范点作为对外交流、向社会宣传的平台,凡被确定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的要做到五有,即有一个典型经验材料、一部介绍工作经验的宣传片、一本围绕典型宣传的画册或宣传资料、一个体现工作亮点和特色的参观场所、一批熟悉工作情况的讲解员。有条件的示范点可以准备一台体现人口计生特色的节目。

(五)规范完善考评资料。

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渝人口发“201*”20号)明确规定,从201*年开始,每年检查、评估一次。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区县人口计生委的检查、评估,区县人口计生委负责对镇(街道)人口计生办的检查、评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村(社区)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区县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情况的考核评议,由相关处室根据重庆市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考核评议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1、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

阳光计生行动实行单项考核,总分100分。分日常工作、四项评议、年终评估三个部分。另设一票否决事项。

(1)日常工作(23分)。

①组织领导(6分):有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有经费保障;领导重视,工作落实。

②工作情况报送(7分):按要求上报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情况、工作总结和各类资料、数据,及时准确反映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动态和结果。

③信息采用情况(5分):围绕规范阳光计生行动主题撰写的信息和稿件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委领导、市领导作正面批示或被市级以上政务信息载体、中国人口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市纪委党风廉政以及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的,按阳光计生行动评分标准计分。

④日常抽查(5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对各区县不定期抽查所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分。

(2)评议工作(35分)。

由监察室按照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规范开展评议。①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10分)。②请流动人口评计生(10分)。③人口计生系统下评上(10分)。④地方政风行风评议(5分)。(3)年终评估(42分)。

由牵头处室按照阳光计生行动各项实施细则进行评估,每项2分。2、“一票否决”事项。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或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不遵守规范要求,违反两个纪律,损害群众利益,被有关市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达标单位。

3、结果运用。

(1)凡评议结果在85分以上的区县,均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达标单位。(2)评议结果按照目标考核给定分值折算后,计入各区县目标考核中。(3)每年考核对名列前10名且评议结果在85分以上的区县授予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在年度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并奖励1万元工作经费。

附件1:阳光计生行动评分标准分类分值分考核内容值1.组织领导5内容细分1.有工作机构2.有具体工作人员3.有具体措施和办法4.有经费保障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总结及报表1.被中纪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委领导作正面批示或被国家级政务信息载体、《中国人口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及公开发行的国家级主流媒体采用的,一篇计2分。2.被市领导作正面批示或被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载体、市纪委《党风廉政》以及公开发行的市级主流媒体采用的,一篇计1分。分值11.51.517考核计分方式检查相关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行倒扣分制。少报一件扣1分,迟报或不符合报表要求各扣0.2分。2.工作情况日常工作(23)73.信息采用情况55由各区县报送相关证明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半年通报一次采用情况。4.日常抽查1.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2.请流动人口“评计生”5日常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1.满意度5646464根据平时对各区县不定期抽查所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分。根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票数计分。计算公式:满意度得分=(满意票/总数)*6+(基本满意票/总数)*3+(不满意票/总数)*0102.评议的具体问题评议工作3.系统内“下(35)评上”101.满意度2.评议的具体问题1.满意度按存在问题的权重及反映该问题的人数比例实行倒扣分。与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的考核计分方式相同。根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票数计分。计算公式:满意度得分=(满意票/总数)*6+(基本满意票/总数)*3+(不满意票/总数)*0102.评议的具体问题按存在问题的权重及反映该问题的人数比例实行倒扣分。对排名前10%的计5分,排名前10%-20%的计3分,优秀等次计2分。未参与评比和排名20%以下的,不得分。弄虚作假经查实,不得分,并在总分中倒扣5分。4.地方政风行风评议5当地政风行风评议中的排名1.建立“三公开”长效机制、创建全国依法行政单位、规范行政处理、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社会抚养费阳光征收51.阳光管理1082422242422242政法处评分,每项各2分。发信处评分。政法处评分,每项各2分。奖扶处评分。科技处评分。流管处评分。办公室评分,每项各2分。监察室评分。政法处评分,每项各2分。宣教处评分。监察室评分。科技处评分。办公室评分,每项各2分。人事处评分。2.阳光服务年终评估(42)3.阳光维权10124.阳光形象102.阳光统计1.规范服务机制建设、规范证件办理2.规范利益导向3.规范技术服务4.规范流动人口服务1.完善行风热线制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2.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3.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层级监督制度4.完善舆论监督制度1.深化行风建设2.推进基层服务体系改革3.开展典型宣传、推进阳光形象展示4.队伍建设

附件2:“阳光计生行动”工作规范检查要点

序号工作内容政务公开区(县)镇(乡)

村(居)(1)村居上墙内1区县人口计生网页所挂内容见政法处编制上墙内容(政策类、程序类、服务类、维权类、动容;态类)(1)征收标准;(2)征收台账;(3)案卷档案材料。(1)生育服务证发放登记及档案资料;(2)再生育服务证审核发放登记;村专干手册(2)动态政务公开后的资料保存。规范的上网内容目录。社会抚养(1)抽查行政执法证;(2)征收基准;(3)征收台账(总账)。2费征收规范3证件办理工作规范再生育审批登记和档案材料(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登记和档案资料;(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名册及案卷材料。村专干手册中有关记录(1)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汇总表及名册,审批档案,退出扶助对象名册;4利益导向(2)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属院校照顾录取申(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对象花名册;

(1)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花名册及案卷(含相关证明材料);(2)照顾录取对象花名册和初审材料;(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对象花名册;(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养老金审核案卷及统计表、花名册。33

村专干手册有关记录工作规范报材料和花名册;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养老金对象统计表。服务机构5阳光服务规范流动人口工作规范(1)免费服务项目公示;(1)免费服务项目公示;(2)收费项目及标准。(1)联席会议制度及开展活动的资料或图片;(2)流动人口信息平台运行及通报情况。(1)有专兼职接线员;7行风热线(2)对外有12356热线服务宣传电话;(4)来电填写有登记处理表和登记台账。选聘行风8监督员工(1)有聘任文件;(2)有行风监督员名册及登记表;(1)举报箱;(2)公示举报渠道和奖励标准;(3)举报奖励有登记、奖励落实文书规范。(1)有舆论监督制度(包括与新闻媒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新闻报道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的剪报、图片资料重大问题查处报告制度);对诉求类、举报类、建议意见类电话要求记入信访登记处理表。工作规范(3)保证24小时热线有人接听;流动人口登记(PIS系统),查验婚育证明。村专干手册(2)收费项目及标准;(3)药具发放登记表;(4)免费手术信息录入情况。药具发放登记表6作规范(3)开展活动有关文字、图片和影音资料。9举报奖励工作规范形象展示10和典型宣传工作规(1)举报箱;(2)公示举报渠道和奖励标准。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的剪报、图片资料

范(2)有形象展示和典型宣传工作计划和制度;(3)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的剪报、图片资料。11行政执法(1)有监察计划;(1)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室;(2)有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信访工作人员监察制度(2)执法监察有记录。属被监察单位的有整改报告。(1)有明确的信访接待地点;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行政问责制度、保密制度);(3)有信访登记表和登记台账。12信访工作职责、举报奖励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2)有制度(信访工作人员职责、举报奖励制度、(3)有信访登记处理表和登记台账;(4)每月有信访情况通报(含信访摘报)。(1)双评问卷汇总表及其回收的原始问规范行政问责制度、保密制度);政风行风13评议工作卷;(2)下评上问卷汇总表及其回收的原始关文件。(1)示范区县五有:典型经验材料、经验介绍宣传片、画册或宣传资料、体现亮双评问卷汇总表及其回收的原始问卷规范问卷;(3)地方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公布的相14阳光示范点和特色的参观场所、熟悉工作情况的讲解(2)有条件的可准备一台体现人口计生特色的节目示范乡镇五有:典型经验材料、经验介绍宣传片、画册或宣传资料、体现亮点和特色的参观场所、熟悉工作情况的讲解员。工程规范员。

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符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只要我们一步一步扎扎实实把这些工作做好了,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看到我们正在做的工作,了解我们能够做的工作,知道我们做得好的工作,我们的工作质量一定会有大的提高,干部形象一定会有大的改善,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一定会有大的提升。希望各乡镇把规范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照规范和标准,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同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阳光计生行动与业务工作结合、与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结合、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窗口单位和文明行业,推动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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