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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促和谐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4:43:56 | 移动端:阳光司法促和谐

阳光司法促和谐

(电视专题解说词)

阳光司法促和谐

兴和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工作剪影

这是一个开拓奋进的群体,他们肩负神圣使命,冲锋在前;这是一个高效廉洁的团队,他们维护法律尊严,屡创佳绩。这就是兴和县人民法院,一个情系人民群众,甘为国徽增光添彩的优秀集体。

创先争优树形象

兴和县人民法院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65人,其中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的共58人。全院内设三个民事审判庭,一个刑事审判庭及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等十七个部门。多年来,他们运用法律的坚锐武器,凭借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忠实守护着兴和所辖的7个乡镇、161个村委会和7个居民委员会31.5万各族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幸福安宁。

古人云:“善弈者谋势”。近年来,兴和县法院党组一班人,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主题,坚持“三个至上”,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忠于党和国家、忠于人民和法律的干部队伍。

特别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兴和县法院从建章立制入手,进一步改变审判服务方式,深化对广大法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警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廉政准则》学习和学习先进典型、创建“党员先锋岗”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教育和引导大家要牢记宗旨,立足本职工作,大力弘扬和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为标准,积极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一年多来,他们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树立公正、和谐、文明、便捷的司法服务形象,坚持实行“一站式”服务,达到了快审查、快立案、快送达、快转办,方便群众诉讼的目的。办案法官坚持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宣判,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在老百姓的炕头上,一次开庭就是一场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课。在偏僻的小山村,一件扶贫济困的慈善事,就大大拉近了干群、党群之间的距离。在法律援助的行动中,一个真诚的微笑就会让陷入“官司”的无助者倍感欣慰。院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全院同志严格自律,照章办事,极大的提高了法院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明显地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公正司法促和谐

围绕构建和谐的时代主题,肩负司法为民的崇高职责,兴和县人民法院在开拓中进取,在创新中发展,在与时俱进的历史跨越中争得无尚荣光,树立起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这是兴和县法院一切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他们把加强行政审判和民商事审判,依法及时调处社会矛盾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方联动,通力合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201*年1---11月份,兴和县法院上述3类案件审结率均达到90%以上。特别是在为信用联社清理沉淀贷款和移民村、二十八号村的拆迁改造过程中,由于行动积极,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受到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称赞。

“案件就是矛盾,和谐才是目标”,这是兴和县法院办案法官恪守的工作理念。他们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审判新举措,全方位构建调解工作新格局,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纠纷解决在萌芽,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和诉中,不让矛盾纠纷扩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201*年以来,兴和县法院按照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要求,坚持全程调解原则,尽可能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同时,设立判后答疑,全面开展释案答疑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兴和”建设,并将调解结案率、现行案件服判息诉率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成功调解了数十个有较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201*年到201*年,全院审结的件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件,调解率为73.8%。除掉刑事、行政结案数件,其调解率为69.7%。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为兴和大地撑起一片公正司法的蓝天。

只有大力推行“阳光司法”,才能保证公正司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是兴

和县法院党组一班人在实践中形成的强烈共识。为了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201*年兴和县法院以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切入点,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截止到目前,兴和县法院8名人民陪审员先后出庭参与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340余件,陪审率为82.8%,。人民陪审员的介入,将公众智慧引入审判领域,丰富和完善了合议庭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充分发挥着公正审判、和解协调、教育监督、定纷止争等积极作用。

与时俱进创佳绩

有道是:“人心似铁非为铁,官法如炉真如炉”。如何让看似严肃、生冷的司法融入几许温馨的人文情怀?兴和县法院党组一班人在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在司法便民呼声日涨的新形势下,院领导组织、协调各审判职能部门,开通弱势群体诉讼的“绿色通道”。截止到目前,兴和县法院在刑事审判中为30起案件、21名未成年人和无能力聘请律师的被告免费指定了辩护律师;在民商事审判中对318件追索抚养费案件、赡养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动报酬案件的479人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以及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60余万元;诉讼“绿色通道”的开通,确保了让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的起官司,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为缓解日益严重的“执行难”,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兴和县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首先,是营造一个全社会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执行工作大环境。其次,是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对涉及执行的信访案件改“堵”为“疏”,不捂盖子,支持合理诉求,通过下访、陪访、定期接访等措施,倾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与此同时,不断提高执行人员自身素质,对现有的执行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以使他们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势发展需要,增强执行队伍的战斗力。

执行难由来已久,表象纷呈。也是长期困扰各地法院的工作难点,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兴和县法院大力开展”执行积案清积月活动”,对201*年12月底仍未执结的案件和201*年度存有执行难隐患的案件进行彻底排查,逐案建立台帐,制定解决预案,整合执行资源,集中力量清理积案。目前,14件有

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全部履行,多年来的31件积案全部清理。兴和县法院案件执结率为97%。同时,对全院201*年已归档的500余案件进行集中评查,此次评查得到了乌兰察布市人大调研组和市中院领导的一致好评.

一个个有的放矢的举措,一次次与时俱进的创新,一组组令人瞩目的数据,一件件群众称道的好事实事,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无言的雄证,它们的背后无不凝结着全院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汗水和心血,无不彰显着法院党组一班人团结奋进的智慧和魄力。

金杯、银杯,最珍视老百姓的口碑;屡创佳绩,忘不了上级党政领导的鼓励、支持。201*年,兴和县人民法院在保持过去荣誉的基础上,又获得了“

”等诸多殊荣。这些成绩和荣誉,分明展现着审判工作的威严,分明蕴涵着调解工作的温馨,分明彰显出全院上下齐心协力,共创佳绩的雄浑气势。

清风徐来,构建和谐正当时;法治日盛,不信春风唤不回。尽管兴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等工作,正在步入更加科学、更加文明、更加公正、更加透明的轨道,然而,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肩负司法为民神圣职责的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仍然需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优质的服务方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我们坚信,有上级领导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有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有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拼搏奋进,兴和县人民法院一定会创造更加辉煌的工作业绩!

扩展阅读:阳光司法

阳光司法”的破局之旅

201*年01月08日09:37福建日报【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条

借力科技,让民意体验法意

我省法院借力科技提速司法公开,采取了多项举措

庭审直播。去年4月,台江区法院第四法庭一场普通的民事案件庭审因为网络直播而不同寻常,这是我省首次举行庭审视频直播,直播时网络点击率达11925次。据悉,全省法院去年共对40个典型案件进行了庭审直播。

网上公开。福建法院网目前可为公众提供包括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拍卖信息、裁判文书等司法信息。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在网上公开约1.3万份法律文书。

科技法庭。全省81家法院总计建成91个科技法庭,引进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建立审判工作声像档案,实现远程开庭与提讯。

法院开放,让民意了解法意

去年9月,46名普通代表第一次受邀走进省法院。参观之后,一位代表说:“法官的苦累确实不为常人所知,这更需要全社会来关心、理解与支持法院工作。”

去年9月20日到30日,全省法院陆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与工商联、机关企业、街道社区村(居)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法院办公场所与审判设施,旁听案件庭审。据统计,全省共有5070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在去年10月开展的“司法公开宣传月”期间,全省法院共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503场,参与旁听庭审的各级人大代表达1704人次,政协委员1097人次,社会各界群众6071人次。

“法院开放日”作为我省法院工作的特色品牌继续推向深入,如厦门海沧区法院组织台商代表专场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内台商代表和区台办领导参加。

信息发布,让民意监督法意

在莆田城厢区法院民一庭办公室,面对当事人张老汉,经办法官递过一杯热茶、一本《民法通则》。经过法官细细解释,张老汉笑了:“既然法律都这么规定了,我就不上诉了。”这是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实行判后答疑制度为诉讼当事人解除疑惑的一个缩影,其核心就是强

调司法裁判信息的全程全面公开。全面推行以来,“判后答疑”案件183件241次,服判率达91.72%。

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厦门市海沧区法院、龙海市法院去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去年6月,省法院下发了《关于司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各级法院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大力加强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立案阶段,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与流程,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解答诉讼疑问,并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审理阶段,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允许社会公众旁听,所有证据在法庭上公开,对庭审过程进行同步录音与录像;执行阶段,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执行信息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过各类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基本信息。

我省法院还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主动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提供权威司法信息。去年省法院共召开8场新闻发布会;还专门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会和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座谈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去年12月,福建省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向公众开放,人们足不出户,通过拨打电话就可以获取诉讼指南与咨询、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等司法信息,从而更好地实现司法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这是我省法院着力在范围、制度、平台、方式等环节推动司法公开,探索“阳光司法”的一项举措。

省高院院长马新岚对记者说,全省法院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阳光司法”,促使公开理念深入人心、公开范围延伸扩大、公开制度继续完善、公开平台全面拓展、公开方式不断创新,为社会大众搭建起“能知情、能参与、能表达、能监督”的广阔司法平台。

加强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发布时间:201*-10-0109:59:41

金秋十月,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大幕拉开。各地法院加强司法公开的先进经验将在这里生动展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所见所闻和切身感受将在这里鲜活叙说;一项项推进司法公开的改革文件将在这里权威解读;专家学者对司法公开的真知灼见将在这里精彩呈现。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把司法公开推上只能扩大、不能收缩的必由之路,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将司法公开带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多次深刻指出:“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推进司法公开。”

“推进司法公开,做到阳光司法,是今年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是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措施。”近些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几个“五年改革纲要”中都把司法公开作为重要改革项目,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司法公开的具体举措。从《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司法公开从范围、内容、方式、措施上均有了质的飞跃;从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的改版、中国法院网的完善,到各地法院门户网站的建设,都使司法公开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同时在新形势下也承载着更重要的历史使命。

阳光司法让民众更知情。司法的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之一。司法如何体现人民性,如何实现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是重要的衡量指标。司法公开的一

个著名口号是“人民想知道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公开让法院敞开大门接纳民众,让民众零距离、无障碍地接近法院、亲近法院,有利于民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进而理解司法和支持司法。

阳光司法让程序更公正。法治国家无不追求程序正义,而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司法活动如果不能保证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则失去了存在的形态,堵塞了前行的轨道。司法公开是民主政治的表现,也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通过司法公开,把司法活动的全部运行过程公布在当事人面前,把审判程序的每个关键、每个节点让当事人知晓,把所有暗箱操作的可能暴露在阳光下,这样的司法程序才能确保当事人平等享受司法的公正。

阳光司法让裁判更易接受。人民法院裁判案件的宗旨是判断是非、化解纠纷,促进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审判过程的公开,避免法官与一方当事人单独接触,确保裁判者的中立性和裁判结果的正当性;通过一系列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公开措施,不仅有效地降低了民众了解司法的成本,方便民众零距离触摸法治,也在法院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促使法官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和庭审驾驭能力。在阳光下运行产生的裁判结果更能得到民众的认同,也更能让当事人接受。

阳光司法让法官更自律。在一人独处和众人聚集的不同场景下,个人对自己的要求会大相径庭。将司法活动放在阳光下,会让法官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形象,更加注意社会对自己的评价,更加注意法律同行对自己的认可。他们会努力展现自己健全的人格、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精湛的法律能力,努力避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阳光司法可以让法官更加严于律己,让自己的行为更加光明坦荡。

阳光司法让队伍更廉洁。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生命,也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促进司法廉洁的措施已有不少,但最有效、最直接、最经济的还是司法公开。司法公开能够将司法活动的全貌展现在民众面前,让腐败无处藏身。

阳光司法本身不是最终目的,而只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和手段。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期待,最重要的是公正,最根本的是廉洁。阳光司法容不得半点尘埃和阴暗。敞开大门,荡涤尘埃,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司法阳光的温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虽然只开展一个月,但是司法公开的努力永远不会终止。随着民主政治的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望会越来越高。而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人民群众想知道的,就是我们要公开的。

湖南永州中院全面推进“阳光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来源:湖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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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中院以当前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工作,推进“阳光司法”,着力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

建好司法公开阵地。在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中,永州中院制定了《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在永州法院网开设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专栏,《永州法院简报》、《学习落实活动专刊》、《永州法院情况反映》、《永州审判》等宣传平台也加大司法公开宣传工作力度。

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全市两级法院都开通了内外网站,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院立案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由导诉员引导群众进行立案和信访,指引来访群众通过电子触摸屏查阅立案流程、审判流程、庭审程序和信访程序等诉讼须知资料,通过“一站式”服务,简化诉讼手续,让来访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案件审理应公开的信息;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加庭审,建立巡回办案制度,开展送法下乡和进校园活动,借助报纸、电视等媒体搞好宣传,为社会各界了解、查询法院各类信息提供便捷查询平台。

加强司法公开监督。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强化内部监管,加强外部监督。全体干警在办案、办公过程中,实行挂牌上岗,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开展暗访工作,纠查干警作风,改进司法作风;纪检监察室将选取部分案件进行回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典型案件和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采取就地开庭,公开宣判等形式,扩大司法影响。

推进司法公开互动。推行与党委、人大、政府共同接访制度、院长定时接访和党组成员轮流接访制度,从信访环节入手,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群众代表巡视、考察、参观、旁听案件,向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委员赠送《法院简报》、《永州审判》等杂志,让他们对法院工作有更直观、更真实、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印发宣传资料、发放警民联系卡,开展巡回审判调解和送法下乡等活动,制作专题片报道全市法院的重大举措、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经典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展现全市两级法院的良好形象。

扬公开之帆展阳光司法

-苏州虎丘区法院“八个推进”全力做好司法公开工作

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刘冬梅邹政更新时间:201*-12-1610:54:53近年来,苏州市虎丘区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文件精神,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推进“阳光司法”,切实保护和尊重当事人权利,努力从司法领域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一、推进立案公开,保障诉讼权利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除常规便民手册外,在立案大厅设置信息触摸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和法律法规。在苏州市法院系统率先推行随机分案机制,有效减少分案的人为因素。二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配备专职法官作为导诉人员,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先后在辖区内设立四个基层服务站,将诉讼指导、法律释明、法律咨询“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延伸至基层。

二、推进庭审公开,确保阳光审判

一是坚持庭审公告公开。在立案大厅内设立电子显示屏,在外安置宣传栏和公告牌,张贴各类案件审判信息公告,方便群众旁听。二是坚持审判过程公开。严格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创造条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庭审中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权利,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三是坚持裁判结果公开。强调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强调说明案件事实的认定过程、适用法律的理由,解释运用自由裁量权的法理、逻辑规则及所考量的因素。

三、推进执行公开,强化分权制约

一是积极推进“加强执行工作管理,整顿执行工作作风”活动,对执行款收支管理、警车使用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法院执行局被命名为江苏省廉洁司法示范庭、苏州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二是实行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制度,即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流程、主办法官、执行进度、执行期限、标的物处理、执行款兑现、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及原因、执行救助基金发放等全部公开。三是创新悬赏公告执行制度,动员社会力量破解执行难题。今年10月8日,通过在电视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的方法,促使一名“失踪”长达五年之久的被执行人自动“现身”并履行了义务,仅用五个工作日就迅速执结了一起执行难案。

四、推进听证公开,透明司法程序

一是全面实行公开听证制度,促进司法程序透明化。将公开听证制度全面引入再审立案、国家赔偿、申请强制清算、申请破产以及执行程序,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二是严格规范确立破产案件资产管理人和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制度。率先在苏州市法院系统制定《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试行)》、《关于流拍财产变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机构或破产案件资产管理人,努力从制度上保障司法公正,堵塞管理漏洞,清除“操作空间”。

五、推进文书公开,增强司法公信

一是坚持从提高文书质量入手,开展裁判文书评比评查活动。通过评比评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追责,确保裁判文书做到说理公开、裁判公正。二是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裁判文书。为进一步深化“三审合一”工作,率先在江苏省试点法院中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局共同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中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推行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和部分涉外民商事裁判文书上网发布。通过公布法律文书,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推进审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及时公开制度纪律,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宣传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审判绩效考评、纪检监察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让群众了解法院和法官在确保公正司法做出的积极努力。二是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督查、错案追究和岗位目标考核等制度,实现对审判质效的动态监控。虎丘法院主要审判质效指标连续多年保持在苏州市法院系统第一方阵,其中改判发回率、信访案件化解率等指标位列第一。三是严格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活动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并与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

七、推进司法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搭建门户网站平台。更新法院门户网站,重新设置了以司法公开为主旨的系统,包括“法律咨询”、“网上立案”、“诉调对接”、“判后释明”、“信访预约”、“纪检监督”以及各种公告等板块,方便群众查询。二是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切实强化与各级各类媒体的良性互动,,适时召开媒体座谈会,共同问计司法宣传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搭建科技法庭平台。依托科技法庭,对庭审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对重大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通过网站将庭审过程进行公开。

八、推进民主司法,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接触,倾听他们对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意见并认真落实改进。二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聘请14名廉政监督员,进一步加强对法院机关作风、廉政纪律等方面的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拉近距离,消除群众对法院的神秘感、陌生感。今年以来,虎丘法院举办涉及交通安全、人身损害等公益示范庭审5次,共组织大中小学生和居民代表近2万人次旁听,让法院成为了普法教育的课堂。三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今年以来,虎丘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714,进一步扩大了司法民主,彰显了司法公开。虎丘法院今年被江苏省高院评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

“六个一”活动促阳光司法

新市区法院在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中,以“司法公开服务大局,促进和谐一心为民”为目标,以形式多样,贴近法院工作实际的“六个一”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本宣传册”,以新市区法院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各部门职能、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廉政监督等有关内容为主制定宣传册,在立案服务大厅、各审判庭、执行局明显位置摆放,并通过楼宇电视、电子大屏滚动播放电子版本,使来院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更加生动、直观、详细地了解法院的审务、政务信息,便于落实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权。

“一场座谈会,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选取案件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集中评议法院工作,听取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代表、委员全面、深入了解法院工作,进而更好地行使监督权,确保司法公开不走形式。

“一场交流会”,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召开司法宣传交流会,通过新闻报道、电视采访、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推进我院司法公开的各项措施、典型案件及优秀法官,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个开放日”,通过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来院,向社会各界全面介绍法院历史、发展及成就,参观立案大厅、法庭、办公场所、法院信息建设等情况,使他们切身感受法院浓厚的司法审判氛围,增强对法院的理解和支持。

“一次法制巡讲”,为提高司法公开宣传针对性,活动期间安排1-2次法制巡讲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行政机关等部门,结合各部门实际,开展法制巡讲。

“一次以案讲法”选取相邻权、赡养费等事关老百姓生活的典型案件,深入实地开庭审理,以案讲法,听取群众评议,提高公众法制意识,改进法院工作。

为使措施落到实处,活动取得实效,新市区法院已将“六个一”具体措施落实到庭室,充分利用法院网站、电子大屏、楼宇电视、工作简报等平台,建立宣传专栏,登载司法公开的好做法、好措施、典型案例及优秀裁判文书等内容;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不定期发布法院重大活动、创新举措、重大案件审理等情况,全面展示新市区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形象。(葛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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