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社区下半年计划生育工作
阳光社区下半年计划生育工作整改措施
201*年,我社区由于两个村合并,加之征地拆迁、项目服务任务较重,社区干部的精力比较分散。上半年没有能够很好完成区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致使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与兄弟单位相比,差距较大,社区两委深感责任重大,压力巨大。我们决心下半年落实工作任务,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负重奋进抓紧抓好下半年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彻底扭转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局面,赶超先进,争创一流。
一是人员精力到位。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社区一项重要工作,迅速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两委、计生专干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明确书记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具体抓,形成区、社区两级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班子的集体战斗力作用,确保领导力量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组织保障到位。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社区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社区干部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挂钩到人,责任追究到人,严格实行社区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节育知识宣传。抓住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对特殊人群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对未婚青年男女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并倡导晚婚晚育。逐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提高高龄妇女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工作措施到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结合社区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登上新台阶。在全区计划生育二、三季度服务和重点工作突击月中,花大力气突破,一批重点户和关键户,大力推进政策外孕处理,节育措施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保实现下半年计生工作目标任务。
我社区一班人有信心和决心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确保下半年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登台阶,力争全区前列,让群众满意,领导满意。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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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实践
泸县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调查与思考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我县人口计生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泸县的客观要求;是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依法管理、优质服务,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部门的具体体现。全力打造阳光计生,我县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一、我县为什么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在新时期如何破解这一难事,如何运用现代公共管理政策与方法推动这一难事,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进行了角色定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现代公共事务管理施政提出了新的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第一次明确要求“依法保障公
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的决策和施政活动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和管理过程的新定位。20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保障人民知情权、建设“透明政府”的专门法规,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将迈向一个信息公开的时代。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国家人口计生委做出了重大部署。
经过30多年的努力,尽管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面对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传统的人口计生管理方法与手段难以适应新的要求与变化。加之长期以来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公开有限,透明度不高,给一些党员干部徇私舞弊,执法违法留下了空间和条件,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导致干群关系疏远,在少数地方,基层干部自我满足松懈解怠,假手术,假数据导致统计数据失真,村(居)务公开流于形式,党员干部缺乏约束,计生队伍良莠不齐,依法行政力度不够,计生工作失信于民等等。这些不仅削弱基层基础,造成干群关系失和,严重影响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为了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约束干部,求真务实,取信于民,确保人口计生公共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于二0一
0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发了人口监察【201*】73号文件,印发了《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随后省、市人口计生委也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从而推动了我县阳光计生行动的开展。
二、我县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有益探索与实践
我县自201*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突出了“四个三”践行阳光计生行动。
(一)主要做法
1、建立三个机制,形成工作活力。
一是建立阳光计生行动领导机制,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工作的领导。我县把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作为人口计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层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并落实了责任,细化了措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了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有序运行。我县认真落实依法行政,便民维权的要求,层层建立了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阳光计生行动四个保障制度和政务,村(居)务公开八个制度,基本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确保了阳光计生行动开展规范化,科
学化,效能化。
三是建立了阳光计生行动评估机制,促进和规范运作阳光计生。县人口计生局印发了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评分标准,按组织领导、三项公开、四项评议、五项监督内容设置了评分细则,并纳入年度业务目标和工作计划,做到了阳光计生行动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有力的推动人口计生阳光运行。
2、规范三项公开,实施阳光管理。
我县按照“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的原则,对人口计生政务、村(居)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间进行规范。一是规范了公开的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了不同的公开形式。县、镇主要以人口计生网站、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电视台、文件、资料等形式公开,村级主要以村(居)务公开栏、会议、资料等形式公开。
二、是规范了公开内容。县人口计生局制定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县人口计生局,县计生服务站,各镇人口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应公开的具体内容载于阳光计生工作手册,指导各级按要求内容进行公开。
三、是规范了公开的时间。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确立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等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并各项公开留有备查材料。
3、狠抓三个环节,实施阳光服务
一是创建服务阵地,提供优良环境。全县投入近1000多万元,先后改建了县人口计生服务站。16个镇人口计生服务中心,200多个村(居)服务室,按县服务站[镇中心、村(居)服务室]建设标准已基本达标,为全县的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大大提升了档次,提供了优良的服务环境。
二是强化队伍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全县按照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以招聘、培训、进修培养等方式提高人口计生技术服务队伍的素质,以强化阳光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
三是开通了阳光服务热线。我县按照要求于201*年7月开通了阳光计生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咨询,对每一次咨询,每一条建议,每一项投诉都得到及时采纳和处理。
4、突出三个重点,实施阳光维权。
一是实施多途径监督。我县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将人口计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对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的约束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对外全县采取设置人口计生意见薄,人口计生
意见箱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提意见,县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基层干部代表为行风监督员等形式对人口计生工作实行专项监督,从而营造了浓厚的社会监督环境。
二是深化多形式评议。全县采取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形式,县镇人口计生局(办)开展了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计生系统下评上,本级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村开展了年度评议计生工作,城镇社区开展了请流动人口评计生,通过评议行业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是完善多渠道信访。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县人口计生局建立了信访办公室,各镇计生办落实了信访工作员,实施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全县各镇进一步加强了人口计生工作中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针对问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化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1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得到夯实
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拓展“阳光行动”内涵,推动了“阳光计生”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尤其是县、镇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实行政策咨询、信访接待、证件代理、奖励落实等,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改善了服务态度,
提高了服务质量,使县镇村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强化,服务意识得到加强,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由管制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现行生育政策深入人心,低生育水平得到稳定,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得到夯实。
2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通过“阳光计生行动”,将生育政策、奖励优惠、“两个纪律”、办事内容及程序等进行公开,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权威的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实现政府与育龄群众的互动。“阳光计生行动”抓住了影响建立和谐计生的关键问题,使广大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得到落实,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力和满意度极大提高。经测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
3“阳光计生行动”已经成为全县人口计生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的“助推器”
通过开展“阳光计生”“六个一”活动,即:“一线”听民声,县开通了96181811便民服务热线和12356阳光服务热线,县、镇开设了举报监督电话,倾听群众呼声;“一箱”集民智,在各镇、村设立计生意见箱,定期收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意见和建议:“一薄”记民情,根据群众提供的意见建议,及时分类登记
上报,给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一栏”连民心,县、镇、村都设立了政务、村(居)务公开栏,将群众需要了解的及时向群众沟通;“一评”定优劣,通过“四评计生”活动的开展,好与劣即作为人口计生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一次性告知”暖民心。通过有针对性地向育龄群众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通过“六个一”行动,群众走进人口计生办事,服务机构,可以享受到优质服务,处处可以看到公开办事事项和温馨提示。计划生育家庭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享受到优质服务越来越好,群众办事越来越方便。“阳光计生行动”已经成为全县人口计生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能力的“助推器”。
4人口计生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201*年全县出生人数10591人,出生率为9.8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3%,符合政策生育率81.83%,人口出生性别比104.50,落实国家奖扶资金1311万元,落实奖励优惠资金2400多万元。无因人口计生工作造成群众闹事和重大事故,依法管理规范,法律法规赋予部门责任的履行情况良好,计生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全县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存在的主要困难
1群众对人口计生部门的评议工作有待加强,方法有待改进。
2村(居)务公开建设标准化的专栏,经费投入较困难。3一天24小时应用12356阳光服务热线,值班人员接答咨询有困难。
三对我县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启示与思考
1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是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的重要前提。
(1)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工作现代管理勇于转型的需要。
计划生育号称“天下第一难事”,长期以来,依靠的是行政干预和经济制裁的力量来推动。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行政的强化,社会主义民主的推进,对法治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民主政府的要求与呼声越来越高,一些传统的管理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现开展的阳光计生正契合了社会对当今政府法制透明、民主的要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又是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虚功实做,是依法行政的直观体现,是夯实基础工作的重要推力,是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落实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深化发展的要求,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调整理念勇于转型的需要。
(2)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依靠群众、激发群众内在活力的需要。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与创造者,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力量。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以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让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打造,激发群众的内在活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才能有生命力。
(3)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建设和谐泸县的需要。因计划生育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官民冲突事件与现象过去屡有发生。而阳光计生行动正确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常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依法有序地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了不少潜在的对抗和冲突,有利于计生和谐、社会和谐,以党和政府真情关怀,真情给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期、所盼,才能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把握内涵是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的关键所在。
阳光计生行动是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这一内在要求,是稳健推进阳光计
生行动深化发展的指南。
3规范运作是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的重中之中。
阳光计生行动中的政、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是阳光计生的三大支撑,要保持规范性与和谐性。要以规范政、村(居)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规范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以规范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只有这样,才能以阳光管理聚民心,阳光服务暖民心,阳光维权顺民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4善于抓好四个结合,是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的重要推力。
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是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深化,为此,应善于抓好以下几个结合。
(1)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必须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奖励、依法打击“两非”,依法查处违法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只有一切都依法管理,才能取信于民。
(2)与开展优质服务相结合。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必须强化服务理念。牢固树立计生即民生,而且是最根本的民生理念,服务是管理,而且是最有效的管理理念,变管理对象为服务对象,围绕群众需求做好服务工作。
(3)与开展诚信计生相结合。诚信计生的前提是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政府诚信必须体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群众守信必须体现阳光承诺,村民互信必须增强诚信意识,体现人口计生工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服务在阳光下履行。诚信阳光是有机的统一。
(4)与夯实基层基础相结合。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落脚在基层,必须夯实基层基础。首先要配强配齐镇、村人口计生专职干部,加强队伍建设;其次要建设好阳光计生行动阵地,强化宣传;其三要落实好工作经费,保证相关项目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第四要加强领导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加强群众的教育和引导,使阳光计生行动有群众基础、有群众支持。
总之,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要让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更阳光,人口计生工作者服务水平大大提升,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大大提高。达到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全县人口计生事业得发展,为建设泸县川南经济强县,文化旅游新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而努力奋斗。
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刁维江、刘勇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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