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总结通报
广东省第一届“我消费,我知情,我满意!”邮寄帐单
服务满意调查活动总结通报(201*年3月19日)
戚焕南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欢迎参加第二届“我消费,我知情,我满意”邮寄帐单务满意调查活动启动仪式。201*年,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宣传国家消费者协会“消费和谐”年主题,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和广东邮政联合开展了我省第一届“我消费,我知情,我满意!”邮寄帐单服务满意调查活动。在消委会、邮政、帐单服务提供单位、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各地消委会认真组织,邮政部门支撑到位。各地市的消委会与邮政局积极响应省组委会的要求,积极配合、加强合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有效地开展了各式各样的地方性的帐单服务的调查活动和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共发布275.7万份调查函,中山市随帐单信件夹寄了104万份的调查函,珠海市发放了36.2万份调查函,广州、湛江、东莞也分别发布了25万、20万和18万调查函。二是帐单服务提供单位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各帐单服务提供单位积极响应省消委会的号召和倡议,踊跃参与,认真配合当地消委会、邮政部门做好调查活动的相关工作,主动提供本单位的帐单作为活动调查函的发布渠道,部分单位还赞助活动组委会,出资印制和寄递活动调查函。三是媒体积极响应,消费者热烈参与讨论。各大新闻媒体纷纷为活动作了专项报道,通过舆论引导帐单消费维权,各消费者不仅积极参与回函,还在天涯、百度等网络社区进行讨论。
下面,我通报我省第一届“我消费,我知情,我满意!”邮寄帐单服务满意调查活动结果:
全省共发出有效调查函2747000份,收到回函70400份,其中有效回函54224份。在有效回函中:
1、有76.38%的消费者知道自己拥有消费知情权。2、有52%的消费者选择索取帐单来维护自己的消费知情权,而选择电话查询或投诉的,分别占23.6%和8.5%。
3、当问到“为什么要获取帐单”时,51.14%的消费者是为了“保障消费知情权”、50.10%的消费者是为了“了解消费情况”和45.22%的消费者是为了“有凭据,有效维权”。
4、在调查消费者定期收到哪些帐单时,51.65%的消费者选择了电费帐单,46.53%的消费者收到了移动帐单,45.87%的消费者收到了电信帐单,39.70%收到水费帐单;而一般印象中理应邮寄帐单最多的金融银行业,只有27.72%的人收到;接下来的16.02%的消费者定期收到联通帐单、15.27%的消费者收到煤气帐单、9.78%的消费者收到商业保险帐单、9.96%的消费者收到个人完税证明、5.66%的消费者收到交通违章通知单。除上述帐单外,有41.96%的消费者想收到社会养老保险帐单、38.3%的消费者想收到医疗保险帐单、31.60%的消费者想住房公积金帐单;此外,有14.27%的消费者想收到个人理财帐单,10.97%的消费者想贷款还贷帐单。
5、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23.78%的消费者遭遇了被罚交滞纳金,18.13%的消费者遭遇了电话被停机,16.78%的消费者遭遇了被停电,8.93%的消费者遭遇了被停水。
6、当问到消费者需要采用什么手段才能解决上述问题时,43.81%的消费者觉得需增强自己的维权意识,32.14%的消费者认为企业也需自觉增强服务意识,选择“依靠消委会”和“依靠法律手段”分别占22.12%的17.66%。201*年广东省“我消费,我知情,我满意”邮寄帐单服务满意调查活动调查结果统计表
(截止201*年8月8日,以邮戳为准)发布量2747000回函量数量53701否70400回函率选项数量2.56%选项有效回函量数量选项数量选项54224数量题目选项1、您是否知道自己拥有消是费知情权?2、您是如何维护自己的消索取帐单费知情权的?3、您为什么需要帐单?保障消费知情权移动帐单4、您定期收到哪些帐单?水费帐单5、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罚交滞纳金遭遇过以下哪些困扰?6、您觉得需要采用什么手企业自觉增强服段才能解决以上问题?务意识7、您还希望获取哪方面的住房公积金帐单帐单?个人理财帐单218316605投诉35268有凭据有效维权5916其它:3185036586电话查询36091了解消费情况104932803联通帐单27960燃气帐单16680电话停机2252622218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11333电信帐单10791电费帐单12723停电3085826937依靠消委会了解最9379新信息银行帐保险帐32304195546915单单个人完交通违3636070113994税证明章单11720停水15604295156248其它3605依靠法12403律手段7751医疗保险帐单10018其它社会养老保险帐单2774贷款还贷帐单粤通卡1520帐单
扩展阅读: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1*年工作总结
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1*年工作回顾
暨201*年工作思路
一、201*年工作回顾
201*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湘潭市消委和韶山市工商局的具体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维权工作,紧扣“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努力促进和谐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多管齐下,消费宣传取得新成效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召开了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三届第三次会议,调整了消委会委员名单,换选了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3月15日当天,市工商局、市消委联合卫生局、药监局、质监局、物价局、烟草局等单位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各乡镇悬挂横幅20余条,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内容加大宣传;在新世纪购物广场前设立了“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进社区服务点”,以设立展台、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设置了“假烟展示台”并向消费者当场介绍识别常识。共发放宣传资料201*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200余人次。当日下午2:30,
市工商局联合卫生局、药监局在垃圾场将收缴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其中销毁过期食品865包、假冒药品427盒、假劣中药25公斤、劣质化妆品158盒、不合格消毒产品24盒。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韶山报和韶山广播电视台开展消费宣传工作,全年发布消费维权稿件20余篇。二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加大了对“一报一刊”(《中国消委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的发行工作,将消法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农村,使基层老百姓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以便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3、开展了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在清溪镇社区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并在该站设立了消费宣传栏,开展了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
(二)履职尽职,消费维权取得新成绩
一年来,我委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贯彻落实“大消保、大维权、大服务”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进一步提高消委组织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消委组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配合各职能部门构建大消保格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我委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消费维权活动,对食品、农资、儿童玩
具和白酒等重要商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检查及送知识、送服务、送技能下乡的“三送”活动,抽取了3个农资样品进行送检,抽取了3种通讯器材进行送检。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对全市的市场、超市、商场进行了检查。同时,继续开展“12315”联络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工作,设立了韶峰景区“12315”工商申诉举报站,进一步完善了20家“12315”联络站相关制度。一年来,我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件,成功调解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并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00余人次。
(三)定期通报投诉情况
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二、201*年工作思路(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消委社会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打造消委组织的权威和社会公信力,从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消费维权事业,为构建韶山和谐安全消费环境,实现经济
快速发展服务。
(二)具体措施
1、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
在去年清溪镇社区消费维权联络站的基础上,建立2至3个新的联络站。
2、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一是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较集中的银行、有线、供水、供电等行业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二是开展1-2次消费体验活动。三是在处理好日常消费投诉个案的同时,要把工作重心放在一些带有普遍性、代表性的消费热点和难点问题上,也就是转变到关注和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深度合作。在韶山报开辟《消费与安全》栏目,在电视台开辟消费申诉举报热线。
4、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团结协作,做好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调解工作,特别是要抓好韶山旅游市场的消费维权工作。
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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