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计划总结 > 工作总结 > 关于税务代理实务的学习总结

关于税务代理实务的学习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4:47:22 | 移动端:关于税务代理实务的学习总结

关于税务代理实务的学习总结

关于税务代理实务的学习总结

姓名:张敏

学号:201*011901班级:财管1004班

我国税务代理起步于税务咨询,是作为税务咨询的一个具体业务项目逐步发展起来的。自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以来,我国的税务代理业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历程。本文在对我国税务代理的产生与发展过程进行回顾的同时,挖掘现行税务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对策,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税务代理制度

一,税务代理实务的发展史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即执业税务师在法定代理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它是连接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纽带。税务代理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兴行业。我国对税务代理制度研究萌芽于20世纪20年代,但真正的税务代理实践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业人员以离退休税务干部为主,主要业务是开展税务咨询活动。

二.税务代理实务的概念及其特征

所谓税务代理制度即实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纳税人办税的一项制度是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环节。而税务代理则是指税务代理人在税务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三.我国税务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前,绝大多数税务代理机构挂靠税务机关,很多靠税务机关获得业务,代理部门设置不科学、不规范、不合理。而在国家宣布各级税务代理机构都必须与挂靠的税务机关脱钩之后,由于缺乏足够的市场活力,我国的税务代理业很快陷入了低谷。来自国内的市场压力与国外的市场竞争,使得我国的税务代理业面临极大的挑战和考验。

(一)税务代理的认知度不高

尽管税务代理在我国有二十几年的发展史,但是代理制度的作用在全社会尚未形成一种宣传态势,税务代理未能在社会形成大的需求。部分纳税人对代理机构的认知很大程度上局限在税务机关的下属单位,这种认识上的盲区对该行业的长足发展是不利的。我国很多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自觉性低,既不愿如实申报,又不愿代理介入,这种思想意识加大了税务代理业务开展的难度。

(二)税务代理机构的成熟度不够1.代理机构的独立程度

税务代理机构是税务代理人的工作机构,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开展税务代理业务。从理论上讲,代理机构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为工作原则,但是在实践中,多数代理机构是税务机关组建的,代理机构的依赖性特别表现在财务上的不独立,因此强制代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2.代理机构的队伍状况

处于初创阶段的税务代理业,急需有责任感、事业心、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不仅需要精通行规,还要有丰富的经验。但是目前我国税务代理队伍的特点是配备不足、年龄偏大、业务能力不均,特别是文化结构上高学历比例低。

3.代理机构的业务状况税务代理在属性上属于委托代理,纳税人是唯一的委托人,代理机构不能够接受税务机关委托进行某些执法工作。但我国有些代理机构既接受纳税人委托,又接受税务机关委托,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税法,超出了代理业务范围,有违代理原则。

(三)税务代理行业的自律机制不足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是税务代理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但却不能很好地对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管理,致使税务代理机构仍然处于机构不全、管理缺失的局面。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的规章制度大多已不能适应代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各地的税务咨询协会未能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的作用,自律工作处于缺失监管状态,行业的执业风险变大。

(四)税务代理制度的配套法规不健全

税务代理市场规范性的重要因素在于代理制度健全与否。以健全的法规制度约束,是多数实行代理制度国家的普遍做法。较之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日本有《税务代理法》及《税理士法》,德国有《税务咨询法》,法国、韩国也有相应的税务代理法,为税务代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提供保障。而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只是规定了税务代理的合法性和法律责任。我国的税务代理法规包括《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法规为税务代理的制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法律级次不高,约束力弱,使得监控不到位

四.发展和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思考作为税收征管的中间环节,税务代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努力下,税务代理服务领域会越来越宽,代理服务的质量会越来越好,税务代理制度将会越来越完善,税务代理行业也将会得到蓬勃的发展。

我国加入WTO后,税务代理业面临更多的发展机遇,税务代理市场潜力巨大,但同时面临更多的挑战。另外,在当前深化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经济市场化建设加快,纷繁复杂的税收业务出现,如何解决这些接踵而来的问题,已是税务代理业能否蓬勃发展的关键。

(一)建立风险机制,完善保险制度

税务代理的性质属于中介服务,也具有经济属性,不可避免地会面临经济损失和相应的赔偿责任。伴随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税务代理快速发展涉及权利与利益的理赔更是常见,涉及的金额逐年增加,代理风险日益显著,代理人的压力也逐渐增加,因此税务代理机构必须提高风险意识。建立保险制度无疑是该行业的首选之策,更是该行业的必然选择。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如:奥地利对税务代理的赔偿保险也有明确的规定:从事代理业务时,必须投保执业责任赔偿保险。

(二)强化立法意识,提高立法级次

税务代理管理制度严格,且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下来,这是税务代理制度顺利推行和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以完备的法律体系来约束和管理税务代理行为,税务代理行业才有可能规范发展。因此,必须尽快推进税务代理行业的法治建设。首先,要在《税务代理试行办法》、《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法规的基础上,实施《注册税务师法》,为税务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该法应该对有关代理机构及其代理行业的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其次,鉴于现行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利于税务代理人的日常运用,所以立法级次和立法程序上要规范,条例和暂行规定存在的现状必须改变。再者,制定准确严密的法律,从文字和内容上着手,统一立法。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意识氛围

必须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从税务代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着手,大力宣传税务代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纳税义务人的认识深度和自觉纳税的意识,通过提高思想觉悟进而转变成实际行动来支持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加强税务代理的宣传工作,以获取社会各界、各阶层认可,提高税务代理业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对于税务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四)落实准入制度,保证服务质量

我国在税务代理行业的探索实践已经为该行业储备了一定的人才,但是难以满足未来的发展需要。鼓励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该行业是好的,但是要严格落实准入制度。此外,还要高度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其资格进行年度考核和年度审查,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更新。从业人员必须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为纳税人服务,遵守有偿服务的原则,提供高效服务,不断强化自身的服务意识。

(五)加快征管改革,构建良好关系

税务代理产生的前提条件是纳税申报制度的推行。因此健全税收征管体制是促进该行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从201*年至今,我国通过新的税制改革,税制朝科学、快捷、高效的方向发展,这对征纳双方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高效的征管实践要求必须加快征管改革力度,还可以将领先的高科技广泛地应用于税收征管体系。如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税务代理人普遍采用电脑操作,电脑数据与税务机关联网办公,能够做到调阅资料快速便捷,处理决定快速高效,省略了人员来往和资料传递的时间,效率高成本低。征纳双方通过代理机构构筑良好的业务关系,而征方与代理机构之间也实现了脱钩,良好的征代纳关系必须持续下去。

(六)构建评级机制,强化队伍管理

税务代理机构的信誉评级不应该由管理层监管,而应该由税务代理机构组织独立的信誉评级机构去实施,税务代理管理机构不宜干涉。信誉评级应该包括如下内容:代理机构的规模、资金、人数、机构等情况。代理机构的代理人员队伍必须强化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养,尤其要严格税务代理人员的资格授予以及后续教育。

(七)完善自律职能,接受社会监督

税收代理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是符合市场经济与税收制度高度发展规律的合理结果。但在其形成和成熟过程中呈现出一些不利于其自身发展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税务代理制度现状的分析以提出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对策。以求促进我国税务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改善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制度,促进我国新税制的良性运转。作为税收征管的中间环节,税务代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努力下,税务代理服务领域会越来越宽,代理服务的质量会越来越好,税务代理制度将会越来越完善,税务代理行业也将会得到蓬勃的发展。

扩展阅读: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总结

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导论税务代理概述(了解)

代理的内涵含义: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的法律行为。

特点: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活动。二)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或法律规定或指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越代理权限。三)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三个特点:三个词(名义-范围-法律活动二、税务代理的概念及特点

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

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2.法律约束性3.内容确定性4.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5.有偿服务性

三、税务代理的特性及原则

(一)税务代理的特性

1.公正性2.社会性3.知识性4.专业性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这个多选题注意

1.自愿委托原则2.依法代理原则3.独立、公正原则:从事的具体代理活动不受税务机关控制,更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左右。代理过程中以法律为依据。

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节税务代理制的产生与发展(了解)第三节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熟悉)(一)、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取得

(二)注册税务师的注册登记制度(熟悉)

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1/9财考网文章下载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熟悉)多选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B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3年者区分:是执行完毕起算,不是判刑之日起算

C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3年者

D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税务代理资格的情况

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注销其注册税务师资格:(熟悉)

1.在注册登记中弄虚作假(违规取得的)

2.同时在两个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者

3.死亡或失踪者

4.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情况

注册税务师每次注册有效期限为三年,每年验证一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注册税务师应到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三)注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这的考点是法律责任,所以权利就简单归纳6点记下不难吧,呵。)注册税务师代理过程中所规定的权利:1依法代理2不受干预3有权查询查看4订购5拒绝权6可复议或起诉

注册税务师应按其代理职责履行义务并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2.注册税务师有向被代理人、税务机关及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的义务,对其代理业务出具的所有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注册税务师有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育和考核,并作为重新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

4.注册税务师有恪守被代理人商业秘密的义务。法律责任是个考点,我习惯用简记法,觉着合适也来这样记吧:4句八个词:1)统一受理2)出具签章证明3)接受培训4)恪守秘密。

第四节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熟悉)

2/9财考网文章下载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一)、税务代理的范围(熟悉)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专用发票只能有纳税人自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八)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十条就来按顺序理解来记吧,没问题一个也不啦的:登记变更注销--建账-领购申报扣缴交钱文书审查咨询--复议(这个顺序刚好一整套啊,呵。好记吧。)这还有个多选题:

A注册税务师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B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C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

全面代理、单项代理、常期代理、临时代理。

第五节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掌握)

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一)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熟悉)前提:合法+资格+统一受理+协议书(不习惯这样的可以看下面原文,呵,)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9财考网文章下载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2.受托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注:税务代理关系必须书面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否则不受法律保护。税务关系确立的程序和形式:准备签约

(二)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熟悉)多选题三个词:项目+人+时间三项内容变化时需修订协议变更

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

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

注意经过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注册税务师共同签章后生效,修订后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熟悉)

自然终止—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委托方单方终止的情形:

委托方两句话:未按约提供服务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主体不存在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税务师事务所单方终止的情形: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前提条件是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要有造成代理错误的结果

受托方三句话:主体不在+违法加劝不停+虚假代理的

4/9财考网文章下载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掌握)考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掌握)

1.《民法通则》的规定

税务代理如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合同,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

2.《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重罚)

3.《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五章的规定

(1)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1年以上。

(3)注册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除按第1条规定处理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4)注册税务师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5)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以罚款,或请有关部门给予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理。

其中:第(1)-(4)条是对注册税务师的处罚

5/9财考网文章下载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第(5)条是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处罚

注意享有处罚权的权力机构的不同和具体的处罚规定。总结记忆一下吧:受托方的的责任:《民法通则》的规定:由工失误造成损的人负责(这个没什么考的,呵。)《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处未缴或少缴50%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一定要记住,用处多多。《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五章的规定:1责任2一年二次由省单列机构停代一年以上3主观工上的禁止代理4刑法5县级以上警告罚款停业整顿解散

(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呵,第一章完了,看了中税广通的题其它按我们这样下来都没问题了,但有个不起眼的小题目还是和大家一起注意一下,就是税务代理特征中的税收法律关系的不转嫁性:考单选的理解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关注:1平均7分左右单选、多选、简答2本章新增征管内容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税务管理体制概述(了解了有好处)1概念:划分税权制划分为税立法权(包括:制定-审议-表决和公布权)和税收管理权(行政权)包括:开停征-解释权-税目率增减权-减免审批权2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概念划分中央及地方财政收入的体制。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

1.国税局征收范围的划分:多选题:记住几个主要的就可以了增值税,消费税,进口消费及增值税,国有营业税,中央所得税,等注意:从201*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

国税系统的征税范围还包括:个人所得税中的利息税和车辆购置税

2.地税局征收范围的划分营业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等。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

一、税务登记管理(掌握)考点也是本章重点

(一)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分别掌握各自的范围及时限要求)

1.开业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范围:

包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

6/9财考网文章下载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户、事业单位以及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6项一个也不能少,记)谁让你考代理呢呵。

(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一般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如果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自领取自批准自成为30日登记

注意:税务机关对等的也应该在30日内审核完毕(从收齐资料之日算起)注意案列中运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开立账户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

2.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改变住所、经营地点(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改变经济性质、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产权关系;注册资金。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一般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自工商自批准30日内办理变更。

3.注销税务登记

(1)适用范围:A公司不存在B吊销C因住所而使主管机关变D其它

注意: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仍由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作变更登记。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涉及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作注销登记,再到新址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和这个很重要,案例中用。

(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特殊情况: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的,只能从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吊销营业执照的,也只能从吊销营业执照起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剩下就是一般情况的工商前了

注意: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7/9财考网文章下载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三)税务登记的管理选择考点

1.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书中有7条,只记和税务工商办与税有关的都要带

2.税务登记证的审验

税务登记证一般一年一验,三年一换;要求在公共场所公开悬挂;若有丢失,应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具体是指,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注意这的案例计算中用到。记住关键词。实际经营和提供劳务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二、账簿、凭证管理(掌握)

(一)设置账簿的范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账簿。

可不设账簿的前提条件:A会计制度健全、B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C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税务机关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税控装置。

(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三)账簿、凭证的保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保存10年。

三、纳税申报(掌握)

(一)纳税申报的概念

8/9财考网文章下载财考网,中国领先的会计网校,会计考试辅导网站

纳税人必须:A按时,B如实,C其它六项资料(报表,合同,税控,外出凭证,公证,其它)

扣缴义务人必须:A代扣,B需报送的其它明代扣明细项目。

(二)纳税申报的方式

1.自行申报(直接申报)1和2是纸质资料,1-3是自行申报方式注意多选。

2.邮寄申报

3.电文方式注意多选:电话,电子数据,网络等。注这项的特殊要求,是:

注意要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4.代理申报

(三)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此处03年简答题)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要申报。

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3.纳税人享受减免的,也要按期申报。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申报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区别: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延期申报并不影响纳税,要按上期实际数预缴。

本信息来源于财考网,原文地址:

更多内容请访问财考网网站:

9/9财考网文章下载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关于税务代理实务的学习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关于税务代理实务的学习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关于税务代理实务的学习总结》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710237.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