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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调机制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5:00:43 | 移动端:沟通协调机制

沟通协调机制

沟通协调机制

医院职能部门是指医院专管各项医疗、行政、政工事务的工作部门。它是在院党委、院长领导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直接参与医院各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的专门机构。为了各项计划目标的实现,各职能科室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依据正确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计划,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及时排除各种障碍,理顺各方面关系,促进医院正常运转和工作全面发展。

一、协调工作的重要性

协调职能是现代管理的重要职能。在医院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权责划分不清,政出多门,互相扯皮;职能部门不团结,等,导致相互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不及时排除这些矛盾和冲突,理顺各方面的关系,组织机构的协调运转和计划目标的实现就不可能,医院的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建立职能部门长效的协调机制十分重要。同时,一项工作按职责应由两个或以上部门来共同完成的;在工作运转过程中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而现有职能涵盖不了的等现象经常发生,这时就需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任务。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认真履行好职能的同时,要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构建一种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协调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平房区人民医院建立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办事机构:院办公室。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是:负责对职能科室之间内部工作的协调和医院与外部之间关系的协调,加强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目标、统一行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尽最大努力地去实现和全面完成计划目标。

三、协调的范围和内容

在医院工作运行的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在协调范围之内。这些矛盾和冲突按与医院组织的关系,分为内部与外部两大类:对医院内部特别是各职能科室的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协调,属于内部协调;医院与其它组织、个人的矛盾与冲突,属于外部协调。在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工作中,主要协调好三个方面的关系:第一,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职能科室与院级领导,临床各科室班组、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第二、同级之间的关系,包括职能科室与各职能科室之间、外部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工作关系;第三、区域公众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医院相邻的单位、部门、个人之间的工作关系。在医院管理过程中,协调工作的内容十分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协调思想认识,协调奋斗目标,协调工作计划,协调职权关系,协调政策措施,协调责任奖惩等等。只有把医院内部和外部的这些方面的关系都协调好了,才能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保证计划、决策的顺利推行和组织目标的最终实现。

四、协调的方式方法

医院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范围,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内部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有岗有职、权责分明。在内部的协调工作中,各职能科室负责搞好科室工作人员的协调,按照职能职责办事,不得互相推诿或者拖而不办;也不得大包大揽,越职挣办。当职能出现交叉与重叠时,或某项事情需要多个职能部门负责时,或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现有职能涵盖不了时,为首的职能部门应牵头与其它部门共同协办,必要时由综合职能部门的院办公室或院组织人事科部门之间的协调。在协调出现困难时,由分管领导出面协调,必要时通过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在外部的协调工作中,重要的是建立起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互通情况,加强联系,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地向综合职能部门或院领导通报情况。

五、严格落实奖惩

依据影响医院工作的严重程度,制定奖惩制度。对政出多门,互相扯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拒不接受新任务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经过协调和批评教育仍不改的,取消该科室负责人的当月管理津贴,科室所有人员的当月奖金只发50%,取消当年科室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对因扯皮推诿、抢揽职责、拒不办理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医院整体计划目标实现的,撤消该科室负责人的职务,当事人调离机关工作岗位,扣罚该科室人员当月奖金,取消评先选优资格。遇有违法行为的,按司法程序处理。

扩展阅读:浅议如何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浅议如何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稳定的沟通协调机制就如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样,是一个事关工商职能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紧迫课题。而工商部门的沟通主要是指与管理相对人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和双向平行沟通。在实践中主要是通过固定法律文书、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发文,召开联席会议等途径,开展说明理由的告知式沟通协调、重大活动的整合式沟通协调、影响全局的除障式沟通协调、解决预案之外问题的补漏式沟通协调。

那么,当前沟通协调中存在哪些问题?一是职能“弱化”。因缺乏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相互扯皮、设卡,往往出现违法案件调查不下去,日常工作开展不起来的被动局面,工商职能被严重削弱,执法权威下降,形象受到限制损失;二是工作“泛化”。当前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与工商部门的联合发文没有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核,违背行文规则,成为地方保护的工具;三是矛盾“激化”。工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常处在矛盾的前沿,往往因与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交叉,与管理对象的利益冲突,受冲击和威胁现象也时有发生。如何建立稳定的沟通协调的机制?首先,必须清晰地把握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征,在思想上强化法律意识;其次,要把握及时性,强化重点意识。工商部门监管的重点带有季节性、地域性、突发性,要强化重点意识,工作不能按部就班;第三要把握敏感性,强化大局意识。需要沟通协调、发挥部门合力的工作往往是社会的难点、政府的重点、舆论的焦点,要有大局意识,否则就会贻误战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第四要把握复杂性,强化公仆意识。沟通协调工作已渗入到工商工作从登记到监管到执法的每一项职能、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层面,离开了沟通协调,行政管理活动就寸步难行。工商部门既要追求效率,又要充分认识到复杂性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之中加强监管。追求高效和满意的最佳效果,实现沟通协调双方的“双赢”结果。(作者单位:南江县工商局)

我市建立政府系统和法院系统沟通协调机制

201*-11-10

11月5日上午,市法院与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召开了全市政府系统和法院系统沟通协调工作会议,市法院副院长韩国学主持会议,市法院副院长岳宪忠、执行局局长龙呈德、市法制办主任栾福成、副主任吴丹出席了会议。两级法院及其相关庭室、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8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建立了政府系统和法院系统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会议出台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的备忘录》。市法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共达成六项共识。一是确定了双方应当交流的八方面事项;二是建立学习交流机制,市法院与市法制办将开展学习交流、业务研讨和征询意见;三是建立案件协调机制,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决定前,市法院在受理、裁判、执行前,可向对方征求意见;四是建立司法建议落实反馈机制,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对市政府提出的司法建议,督促落实对市政府各组成部门提出的司法建议;五是建立完善行政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应达到80%以上,市法院和市法制办适时组织大型听审、涉案单位现场审判;六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有临时性问题,可随时召开会议。

市法院副院长岳宪忠强调了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的必要性,指明了实行良性互动机制的积极意义,并从司法角度做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始终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两级法院行政、民商事审判与执行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二是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和完善审判执行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积极发挥审判执行工作的能动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四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赢得政府支持,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

市法制办主任栾福成同志深刻阐述了政府系统、法院系统加强沟通协调的重要性,指明加强沟通协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创新举措,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就落实沟通协调机制的各项制度,栾福成同志要求各县区和市政府各组成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同时他提出了五项具体要求。一是行政系统沟通协调机制启动权由市法制办统一行使;二是行政机关一把手要亲自参加诉讼;三是自觉执行法院调解判决;四是认真对待法院司法建议,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五是争取法院支持,加大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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