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前段时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报安监局
水利局前段时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县安全会议和防汛会议精神,县水利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布置,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河政纪【201*】10号文件安排,我局负责牵头库坝安全、河道管理隐患排查治理。
一、库坝隐患排查
淤地坝防汛是我县防汛工作重中之重,全县大中淤地坝93座,我局已每坝落实一名长驻村、有责任心的管护员一名常年值守巡查,并付给600-900元管护费。责任管理方面,与各乡镇、村都签订责任状,明确行政责任人,技术、管理责任人,并制订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应急抢险队伍,备足尼龙袋、砂土料防汛物资。
代县“6.27”山体滑坡事件,引起我局的高度重视。7月4日开始我局组织防汛办、水土保持监督站、河道站、水土保持工作站等站室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工程所在地的刘家塔镇政府分管领导对树儿梁流域内的大、中、小型淤地坝进行了汛前安全检查,在树儿梁流域中,我们从201*年到201*年共建设了59座淤地坝,自建成以来,运行一直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去年,神河高速公路在我县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一直没有和我单位进行接洽,此次我们检查中,发现许多安全隐患问题,如擅自在我们建设的树儿梁流域淤地坝库区内和坝顶上修筑施工道路、倾倒弃渣、堵塞坝体涵洞泄水(如神河高速7标段在我们的柏树坪骨干坝和红米梁中坝库区内修便道、堵塞涵洞、弃土掩埋卧管等),尤其是在我们库区内和库区下游设有项目部和加工厂房(如六标段在我们的杨寺咀3#骨干坝下游设有项目部,居住的人员较多。在红米梁骨干坝库区内建有加工房,在杨寺咀3#中坝坝顶建有临时工棚等),在大石沟主河道“五一”坝附近有预制砼构件的临时设施和居住板房,施工人员较多。另外,在上沟北村的前河沟2#骨干坝下游建有采石场一处,我们去检查时石场虽然不生产,但在该坝下游我们建设的另一座小坝坝顶上建有石场的临时建筑,里边经常有人居住。目前,已进入主汛期,一旦遇到较大洪水,在不垮坝的前提下,库区内居住的人员可能被洪水淹没,一旦垮坝,后果非常严重。我们虽然在施工现场进行了告诫,但还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尽快搬迁,搬迁不了的需要做出防洪预案。同时我们将继续对我县其它淤地坝工程进行逐坝排查,确保万无一失。随后我们又去旧县乡的杨家沟骨干坝和刘家塔镇的生咀沟2#骨干坝进行了重点排查,杨家沟坝的下游建有洗煤厂及厂房,出口有部分村民居住,生咀沟2#坝下游有神达惠安煤业的煤矿一座,目前两座坝的库容均满足200年一遇的防洪要求,但遇到超标准洪水就有垮坝危险,所以要求工程所在乡村及下游厂矿要加强值班制度,严密观察,制定防洪预案,一有险情赶快撤离。二、河道管理隐患排查
6月25日,县水利局联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于对我县黄河段河道采砂进行详细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采砂户有8家,分别位于黄河南元段、五花城段、火山段。目前,黄河已进入主汛期,为保证黄河行洪安全,消除因采砂引起的安全事故,现场下达了“关于主汛期严禁在黄河内采砂的通知”。要求无论有证无证的采砂户,立即停止采砂活动,推平砂丘,填平砂坑,恢复河道原状,确保河势稳定及行洪安全,三日内将人员、机械设备撤离。
我县总面积1332km2,全部属于黄河流域,境内沟壑纵横,沟道很多,经我局多年调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沟道主要有县川河、朱家川河、洞沟河、辛庄沟、长尾沟等。
6月28日、29日,我局有关人员对县川河、辛庄沟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县川河旧县乡刘元头禹庙段河段有大量弃土、弃渣,严重堵塞了县川河河道,给县川河行洪造成巨大障碍,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保法》、《河道管理条例》。我局于6月9日和6月14日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现场执法,河畔、刘元头村委会送达了“河道清障令”,要求限期清障,但至今无任何行动。
县川河杨家洼段现有个人储煤场,位于县川河主沟道,存在安全隐患,我局已派人专门督查并下达汛期禁止生产并撤离人员、机械的《通知书》。
黄河河畔村段,有人在该段用轮渡载车,修路时铲除了施工围堰,严重影响提黄灌溉工程建设,我局已同县交通部门和旧县乡督查,要求取缔。
长尾沟为直入黄河的一级支流,正在建设的准朔铁路在长尾沟内弃土弃渣,并在沟道内修筑料场,如遇暴雨极易形成泥石流,也构成了安全隐患。大石沟在淤地坝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神河高速公路有些标段项目部将工棚、料场设在淤地坝下游或沟道中,造成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责成刘家塔镇协调处理,现上报安委会。
洞沟河、朱家川河主要问题为生活、建筑垃圾倾倒入沟道内,影响行洪。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责成巡镇镇、沙泉乡协调处理,其余中小沟道基本不存在问题。
三、最新排查整改情况:
①杨寺咀4#中坝隐患,水利局已安排工队进行维修处理。
②杨寺咀3#骨干坝,已由该坝管护员进行维修。③柏树坪骨干坝卧管被埋,已由水利局派人清理维修。④杨寺咀3#中坝、红米梁骨干坝、红米梁中坝涵洞出口被埋,已由高速公路6标项目部购置混凝土预制涵管,进行处理。⑤刘家塔镇辖区内淤地坝隐患,刘家塔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对所有淤地坝隐患进行排查,我局也对病险坝逐个拍照建档,对设障单位下发隐患排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⑥为了使乡镇对隐患情况更加了解,县乡配合,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向刘家塔镇、旧县乡、巡镇镇等有关乡镇送发了隐患排查通知书。
⑦旧县乡辛沟内晋神公司的弃渣隐患情况,经我局督查,该公司现已将矸石弃渣全部回填压实在沟道内,并覆土压实。
河曲县水利局
201*/7/
扩展阅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结
灵安监发〔201*〕38号签发人:李建国
灵台县安监局
关于201*年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安监局:
今年我县市列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处,经过我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均落实了整改措施,投入了一定资金,对隐患进行了全面整治,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市列重大隐患共3条:
一是10kv115朝梁线路主线路158#、161#、192#电线杆严重受损;
二是10kv114中蒲线路张家沟支线3#7#杆基裂纹严重,134#杆基基础塌方;
三是灵台县朱家湾2号桥河堤坍塌,行洪不畅,易发生水患。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监督,各主管单位负责落实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查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日常工作。
一是对朝梁线路主线路158#、161#、192#电线杆严重受损的重大隐患,由平凉供电公司灵台县分公司负责,投资1.5万元,更换10米砼电杆3基。该隐患已于3月中旬整改完毕。
二是10kv114中蒲线路张家沟支线3#7#杆基裂纹严重,134#杆基基础塌方的重大隐患,由平凉供电公司灵台县分公司负责,投资3万元,更换砼电杆5基,并对134号杆基进行了加固处理。该隐患已于4月底前整改完毕。
三是灵台县朱家湾2号桥河堤坍塌,行洪不畅的重大隐患,由县交通局负责,平凉路桥有限公司承建,武汉交科咨询公司监理,投资760万元,于201*年4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基础、下步结构、空心板预制,正在进行桥面安装,已完成计划的84%。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灵台县安监局办公室20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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