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基层法院信息队伍情况的调查分析(!)
加强基层法院信息队伍建设的思考
法院信息是法院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进行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法院联系实际、联系群众、改进作风的重要方面。这就决定了信息员是领导不可缺少的参谋助手。为了探索加强基层法院信息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笔者以所在基层法院信息队伍建设为调研课题,进行调研,以期对加强层法院信息队伍建设有所裨益。
一、德江法院信息队伍建设的主要经验
近年来,德江法院把信息工作当作法院重要的大事来抓,强化信息机构和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实现机构合理、队伍精干,基层法院信息员队伍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信息员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信息员网络得到明显扩大,信息员所写稿件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其主要经验是:
(一)必须始终坚持提高信息员基本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较深的理论素养、过硬的业务本领、严谨的作风、开阔的眼界、创新精神和勇气、创新的思维和能力,是基层法院信息队伍建设的根本。
(二)必须始终坚持提升信息员谋划全局能力。信息工作特点,决定了信息员要具有强烈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具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及社情民意谙熟于心的本领,对国内外发展全局重大问题准确把握的能力,善于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的水平,善于小中见大、见微知著、透过小事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敏锐性,善于在大事中把握
细节及抓住看似细节却对全局有影响的薄弱环节的创造思维,这是基层法院信息队伍建设的核心。
(三)必须始终坚持培养信息员敬业奉献创新精神。正确认识自己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保持一颗平常心,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像螺丝钉一样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像蜜蜂一样不为名利的奉献精神,像先锋一样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这是基层法院信息队伍建设的灵魂。
(四)必须始终坚持提高信息员写作技能。采取举办短期培训班、专题讲座、业务研讨、学习考察、日常指导等方式,拓宽信息工作人员的视野,提升信息工作人员的思想境界,努力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政治敏感力和综合分析力,提高信息员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员围绕领导决策和需求搞好超前性、应时性信息调研能力,提高信息员对日常信息和零散整体开发和综合利用能力,提高信息员的文字表达能力,这是基层法院信息队伍建设的关键。
(五)必须始终坚持优化信息员工作环境。大力营造做好信息工作氛围,实行信息报送、考评、奖惩、通报制度,奖优罚劣,增强信息工作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积极为信息员配信息先进工作设备,实现信息的广泛收集、快速传递、大量存储、综合分析的现代化;拓宽信息员了解信息素材渠道,让信息员参与各类会议,陪同领导调研,阅看文件,在法院内部建立信息部门主管、业务部门共管、广大信息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法院外
部与社会和网络信息相结合,不断拓展信息渠道,扩大信息来源。这是基层法院信息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德江法院信息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德江法院信息员队伍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一)信息员的工作环境还不够理想。一是信息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在各部门还没有专职信息员,基本上是集宣传、文秘、信息、调研于一身,作为部门负责人的还要从事其他事务性工作,很难集中精力写好信息。二是了解信息的渠道不宽、不畅。有部分信息员因不是党组成员或审判委员会委员,而无法参加党组会或审判委员会或陪同领导调研或阅看相关文件,致使信息员无法掌握第一手感性信息材料,难于掌握上级法院新的精神和动态。三是法院信息氛围不够浓。大多数只有一人撰写信息,在各庭室还未建立了信息网络。
(二)信息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从德法法院信息员队伍结构分析兼职信息员多,专职信息员少。
(三)信息员工作方向存在偏差。一是重调研,轻信息。调研稿件刊用的载体多、影响面大、易激化动力,且负责宣传调研的部门还经常开展文章评奖活动,容易引起领导和干警及社会的关注。而信息稿件社会影响面小、难调动积极性,造成很多有信息价值的稿件不能转化为信息成果。二是重法院系统信息,轻党委系统信息。一方面由于党委信息要求更严、全局性更强,很少采用法院业务性的信息,一般只采用与党和政府大局有关的信息,就必然出现避难就易的现象;另一方面,法院在社情民意信息员
队伍建设上有很大的差距,很难收集到与法院有关,并引起党委关注的信息材料。三是重综合管理信息,轻审判执行业务信息。这是由于在综合部门工作的信息员多,而在业务部门工作的信息员少。四是重动态信息,轻经验及分析型信息。动态信息一般是就事写事,只要及时性和准确性,而思想性、深度性不强,而经验性和分析性信息。
三、加强基层法院信息队伍建设的建议
总结和借鉴信息工作及其他相类似工作经验,对照存在的问题,结合信息工作的特点,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创新思路,组建一支专业化信息队伍。法院工作决策对信息服务的需求,是信息队伍产生、发展、壮大的内在推动力。随着法院保障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凸显,要求法院工作决策方式必须由传统“经验型”决策逐渐转化为以信息为依托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只有一支职业化信息队伍,才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客观性、新颖性、科学性。因此,当前,建设一支专业化信息队伍尤为重要。构建专业化信息队伍的总体框架:在本院各部门及人民法庭选任专职信息员、特约信息员、特邀信息员及信息编辑员。专职信息员负责所在法院重要信息的收集、撰写及指导本院各部门和人民法庭信息工作;信息编辑员主要负责信息期刊的策划及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特约信息员及特邀信息员既可在法院内部选任,也可在社会各界选任,主要负责按法院规定的要求报送原始信息素材、线索及部分信息的撰写工作,同时参加法院召开专题信息收集、反馈会议。
(二)创新方法,不断提升信息队伍素质。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信息员用新眼光、新的视角捕捉信息新事物、提供新情况、提炼新观点、反馈新问题,让领导把握时局,预测走势,准确决策。为此,一要更新学习内容,提升新境界。学习社会时事最新动态,把握信息的新颖性;学习上级机关最新文件,把握信息的宏观性;学习社会政治最新理论,把握信息的政治性;学习审判执行最新知识,把握信息专业性;学习经济、人文最新内容,把握信息的社会性;学习社会实践最新情况,把握信息的客观性。二要更新信息触角,捕捉新动态。由坐等信息向深入生活转变,采取具体参与办案及其他事务、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到审判执行第一线及机关、乡、镇、社区等社会实践中,直接感悟社会的真实性、复杂性、变化性,从中了解社情民意的热点,法院工作的难点,审判执行工作的亮点,同时通过报刊、网络等载体所了解的外地总结出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撰写出更加鲜活的信息。三要更新工作思维,创造新成效。在信息工作总体思维上,要从被动式、单方面、浅层次的思维向主动式、全方位、深层次思维转移,不断优化信息工作的每项制度、每个环节,开辟新途径,赋予新内容,促进信息工作上新台阶。具体表现为:在信息反馈思维方面,要由按部就班的思维向灵敏迅速的思维转变,确保信息反应更快捷、更有效;在信息收集方式思维方面,要从本系统的单一收集的思维向全社会的广泛收集的思维转变,确保息来源更丰富、更全面;在信息开发方式思维方面,要从动态型、一事型、管理型、本位型等一般信息思
维向分析型、经验型、业务型、全局型等精品信息思维转变,确保信息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在信息处理思维方面,要从邮寄、传真等传统思维方式向电子信息网络系统等现代科技思维方式的转变,确保信息处理更高效、更方便。
(三)创新机制,有效激化信息队伍活力。信息工作是一项具有强烈创造性的工作,信息的创造性取决于信息队伍的活力,而队伍活力的关键在于好的制度的建立及落实,为此,信息工作机制是激化信息队伍活力的重要保障。一是建立法院专职信息员制度。各部门及人民法庭至少要有一名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事务,撰写重要信息,审查其他信息员报送的信息。二是建立信息员列席各类会议制度。专职信息员应列席相关会议,陪同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及开展调研活动;同时赋予信息员阅看相关文件的权利。三是建立学习培训考察制度。每年度要对信息员进行培训,组织其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扩大其视野,充实其思想,更新其思维。四是建立信息员考核晋级制度。对其选任的专职信息员、特约信息员、特邀信息员、信息编辑员,分别明确其每年报送或编辑的信息及采用的数量,年终进行全面考核、通报。组织评选年度优秀信息稿件、优秀信息员、优秀信息编辑员及优秀信息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五是建立上级法院采用信息及时反馈及稿酬制度、兄弟单位互送信息制度和优秀信息员记功、推荐提拔等制度,并着力抓好落实,最大限度地增强信息员光荣感、责任感、事业心。
扩展阅读: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队伍建设
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201*年3月日至日,我们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访谈、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某某市两级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一)全市法院干警编制情况
截至201*年3月,全市法院实有在编干警人,其中:中央行政编制干警人,占%,地方行政、事业编制干警人,占%。现有中央行政编制名。
(二)全市法院内部机构、人员情况
全市法院内部机构共个,其中:业务部门个,占%;综合部门个,%;全市法院实有干警人,其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人,占%,业务部门干警人,占%,综合部门干警人,占%。
(三)全市法院干警职级、职务等情况
全市法院实有干警人中,具有审判职称人员人,占%,其中:35岁以下的人,占%,35岁至50岁的人,占%,50岁以上的人,占%;无审判职称人员及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人,占总人数的%。
全市法院实有干警人中,院长人,占%,副院长人,占%,党组成员人,占%,中层正职人,占%,中层副职人,占%,其他人,占%。全市法院实有干警人中,副厅级人,占%;正处级人,占%;副处级人,占%;正科级人,占%;副科级人,占%;科员以下人,占%。
4、全市法院干警学历、年龄结构、接受培训情况全市法院实有干警人中,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占%;本科学历的人,占%;专科及以下学历的人,占%。其中:45岁(含45岁)以下本科学历的人,占%,45岁以上本科学历的人,占%;45岁(含45岁)以下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占%,45岁以上硕士学历的人,占%。
全市法院实有干警人中,45岁以下干警人,占%,45岁以上干警人,占%。
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审判人员接受省级以上业务培训达人次,接受市级业务培训的达人次;其他人员接受省级以上培训人次,接受市级培训人。5、法院内部司法警察配备情况
全市法院实有干警人中,全市法院在编司法警察人,占%,加上无编聘用制司法警察人,基本达到省院规定的司法警察应占全市法院干警总人数的比例要求。
6、人民法庭人员配备情况
全市家法院共有法庭个人,其中:庭长人(正科人、副科人、科员人),占%;副庭长人(副科人、科员人),占%;审判员人,占%;书记员人,占%。
总的来看,近五年来,各级党委对法院队伍建设给予了高度关注,两级法院党组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法院干警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司法为民理念得到切实增强,法官司法行为得到全面规范,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有效提高,人民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官在“平安曲靖”、“和谐曲靖”、“法治曲靖”建设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第一,全市法院干警的年龄结构趋于合理。从调查情况来看,45岁以下中青年干警已经成为全市法院队伍的主体,占全市法院干警总人数的%,全市法院院级领导的平均年龄岁,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岁,其年轻化趋势明显。中青年干警已成长为两级法院的重要审判骨干力量。绝大多数法院干警能够适应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所需要的知识层次,定纷止争和解决、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司法能力逐步提高。
第二,全市法院干警的文化层次不断提高。年轻化带动文化结构的变化,现阶段,拥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已成为法院干警特别是人民法官的必备条件之一,全市法院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人(其中包括本科学历的人、硕士学历的人、博士学历的人),占总人数的%;专科及以下学历的人,仅占%,多为已近退休的老同志。第三,全市法院干警的审判力量日益增强。业务部门干警人,占%,综合部门干警人,占(另有院领导人,占%)。全市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涌现了几百名年均结案超百件甚至超二百、三百件的优秀法官。
第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法官队伍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缺失
一是上下级法院间的纵向流动不顺畅。虽然法官遴选制度早已确立,但到目前为止,该项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尤其是对一些年轻有为的法官而言,缺乏循序提升的空间。
二是同一法院内部人员之间的岗位交流存在障碍。一方面,目前质量效率考评的要求使领导不愿意轻易调整法官的岗位,惟恐影响考评结果;另一方面,还受人员业务能力的制约,由此就错失了培养“一专多能”法官的机会。三是不同法院人员间的横向交流方向单一。目前不同法院间人员交流的制度没有建立,总是待遇较差、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的人员,想方设法地往经济较发达或待遇较好的法院调动。除了任职回避以外,院长以下的干警的横向流动基本上没有可能。
(二)人才培养的制约
从目前情况看,基层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仍然比较滞后一是基层法院培训机构和基地不健全,培训形式单调。每年对新招录的公务员,全市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都要进行岗前培训,但这种培训工作往往是临时的、应急性的,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而且由于基层法院没有专业的教师队伍,只能靠老同志传、帮、带。
二是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形成系统化和规范化。全市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培训的时间不多、形式不活、范围不广、深度不够。由于培训时间很短和培训名额的限制,许多基层法院法官多年也难轮到去上级法院或专业院校参加培训一次,广大法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审判工作技能难以提高,从而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缺乏学术研讨氛围。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案件都集中在基层法院,新类型案件呈增多趋势,但基层法院人少案多,忙于消化案件,没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研讨。绝大多数基层法官难有机会与法学精英进行近距离的接触、交流。
(三)法院自身建设尚有薄弱之处
一是干警队伍的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法院干警队伍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差距。少数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欠佳,纪律观念淡薄,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司法不规范和不文明现象仍有发生,有些法官片面追求办案速度,不注重办案质量,未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社会效果,抑制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是审判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以鼓楼法院为例:该院应有编制人,实有人数人,其中,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人,除去院领导、离岗退养人员等,实际办案人员只有余人,位居全市审判人员年人均结案数之首。去年,该院有名法官办案超二百件,个人最高办案数达件;今年至今,该院已受理案件超过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以上。
三是干警的职级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职级待遇问题一直是各院党组关注的问题。许多同志干了一辈子法官,到退休时仍是科员;还有的同志职务上得到提升,但职级迟迟得不到解决,这些都严重挫伤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军转干部人数逐年增加,落实职级占编亦有很大影响。四是基层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法律至上”的意识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法治化进程还有待进一步推进,少数当事人片面理解法律,不能正确对待诉讼风险;部分当事人尤其是农村当事人诉讼能力不强,证据保全和庭审举证、质证能力较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部分当事人的法治意识不高,不能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一些涉诉部门和群众也不能履行司法协助义务;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缠访、闹访、暴力访时有发生,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了司法秩序。
五是法院工作保障机制尚未完全落实。近年来,由于诉讼费大幅度下降,经费短缺制约着法院的发展。不少基层法院因基础建设负债,车辆装备明显陈旧落后,无法满足逐年增加的办案需求;多数干警的住房货币补贴仍未全部落实到位,同时随着续职培训人员数量的增加,教育培训费用也难以落实。加强法院建设的要求在逐年提高,特别是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的投资很大,因此经费压力一时难以缓解。三、加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法院队伍建设是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根据本次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
一是健全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各院要切实围绕理论中心组学习这一载体和组织形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习机制。结合司法实践,确定重点书目,采取理论学习与研究考察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重点发言与座谈研讨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要把调查研究贯穿理论学习全过程,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立足自身工作选取专题,年内拿出一份有质量的调研成果。
二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审判委员长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可行性研究制度和重要建设项目、重大经济开支情况通报和审计制度,实现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规范化、经常化。通过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谈心等活动,增强互信和团结,形成工作合力。三是选好配强基层法院一把手。把忠实实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自觉强化“全局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能够坚持“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懂政治又懂法律的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优秀人才推荐到基层法院一把手的岗位上来。
四是做好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选的选拔培养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每个基层法院按领导班子正职1:2,副职1:1的要求,通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报中院备案的程序,确定一批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作为院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对确定的后备干部,应下派到人民法庭、关键管理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到上级法院挂职,经受锻炼和培养。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整。
五是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切实履行推荐、提名、考
察以及任职后的管理职责。加大领导干部交流的力度,从基层法院“一把手”的交流逐步过渡到副职、中层干部的交流,畅通上下交流、平级交流、岗位轮换和向系统外推荐使用干部的渠道。
(二)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全市法院应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方案,对理论学习作出具体部署,明确目标和要求。紧密联系干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常态化学习教育、以案析理、考核考评、宣传宣讲、理论研究等长效机制,以真学、真信、真用为原则,努力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式、保证学习效果。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配备基层党支部专职书记、副书记,以党支部为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培训,不断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突出抓好集体领导、“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报告工作等项制度的落实。三是深化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教育为先、教育为主”的原则,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效果,通过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庭审观摩、专题活动等有效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强化公正司法意识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全市法院每一名干警要按照“全国一流法院”活动的步伐和要求,在工作作风上树立为
民服务意识,在审判作风上树立质量和效率意识,在精神上要有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朝气,在廉洁自律上,要清正廉明,恪尽职守,以优良的司法品质,彰显当代法官的良好的职业形象。坚持把开展教育引导与强化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努力教育、引导、培育干警养成“公正、高效、规范、文明、廉洁”的良好作风。
五是弘扬法院特色文化。按照“三个至上”、“五个与时俱进”和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法院的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加强队伍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法院物质文化入手,健全制度,搭建平台,加大投入,努力建设具有曲靖人文特色的先进法院文化。利用现有局域网,广泛开展富有思想文化特色和积极向上、活跃精神、陶冶情操、洗礼心灵的一些文化栏目与网页板块。以法院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为载体,创办荣誉室、院史陈列室等,积极体现法官荣誉感。通过开设“法官论坛”,举办“和谐诉讼”等专题研讨会、知识竞赛、庭审观摩等方式,增强法院文化凝聚力和感染力。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工作能力一是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在努力创造良好外部司法环境的同时,注重从法院内部管理上下功夫,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因地制宜应对案多人少矛盾。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尽可能地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用好用足人员编制,充实审判力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现审判资源向业务部门倾斜,做到人尽其能、人尽其用。精减综合部门人员,充实一线审判人员。审判、执行部门办案人员,市法院不少于65%,基层法院不少于70%。要建立健全上下级法官交流任职机制。中院要注重选派精干的审判力量充实到基层法院审判一线挂职办案,选调基层法院法官到中院相关业务
部门学习。探索建立全市基层法院之间人员短期交流和调配使用的制度,有效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势互补。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基层法院要注重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能力,完善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要配齐配强法庭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法庭人员的选拔、使用,将政治强、业务精、素质好,善于管理、善于协调的同志选拔为法庭庭长。落实好法庭人员编制,每个法庭审判人员应不少于3人。从基层法院内部推荐的院领导和庭级领导人选,至少有不低于两年的人民法庭工作经历。基层法院新进人员原则上先安排到人民法庭锻炼。
二是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落实司法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审判管理,严密审判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司法工作制度体系。
三是大力推行司法改革举措。稳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尝试实行法官遴选制度,统一标准。建立民商事纠纷速裁机制,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寻求纠纷解决替代机制,尝试建立和推行立案前调解程序,加强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将部分审判工作分配给法官助理负责,提高审判质效。四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对法官的考评实行按办理案件数量情况、案件审判质量情况区分实际办案数、裁判文书、审判流程等指标进行统计考评,算出得分的方法,排定名次后,并按排名进行奖惩。同时,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评成绩与评先评优、提拔晋级挂钩。以此充分调动法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良性的竞争体系,从而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审判效率。
五是从优落实干警职级待遇。各法院要转变观念,拓宽思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对法院队伍建设的支持,扩大社会影响力。认真落实法院干警工资、职级及各项福利待遇,努力为干警创造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个别法院要尽早、尽快地解决法院干警职级待遇偏低的状况,适当提高法官职级比例,逐步落实法官待遇从优的原则。切实解决干警后顾之忧,鼓励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扎实推进人才兴院战略两级法院要加大对法官队伍的培养和投入,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创一流的审判队伍、解决好审判力量断层问题上下功夫。一是加大在职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各院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工作需要,制定和落实在职培训规划。要突出对重点人才的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审判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调判结合和制作文书等方面的工作能力。要积极改进培训方式,建立和完善网络教育系统,推广个性化、差别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二是继续提升法官学历层次。要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加快在职法律硕士培养步伐,制定并落实在职博士培养计划。到201*年,市中院在编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要达%以上,审判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要达%以上,审判人员中具有法律(法学)硕士学位(学历)以上的比例要达%以上;基层法院在编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要达%以上,审判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要达%以上,审判人员中具有法律(法学)硕士学位(学历)以上的比例要达%以上;两级法院拥有法学博士人以上。三是丰富法官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注重法官裁判理念和裁判方法培训,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通过“法官圆桌会议”形式,开展疑难案件研讨、交流。院长、庭长要亲自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大要案及新类型案件,及时掌握审判动态,注重审判工作调研工作的开展,
搞好传、帮、带,着力培养审判新生力量。定期组织法官到社区、农村、企业的走访、慰问、交流等社会活动,让法官了解社情民意,丰富社会知识。对综合部门人员要以提升服务审判、协调关系、公文制作等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
(五)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干警培训计划和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讲廉政党课、反腐败斗争形势报告会,促使广大干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大力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多种载体,开辟警示教育专栏,发布警示教育案例,举行反腐倡廉征文、主题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法庭、进家庭,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是逐级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制度。要切实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各院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诫勉。要总结收集归纳院内外反而典型案例,结合教育计划安排的内容与重点进行剖析,从成因、管理漏洞和经验教训上深化认识,引导法院工作人员算好政治帐、家庭帐、经济帐、前途帐。中院将不定期地检查基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的情况。
三是建立审判督查机制。各院要建立定期、定事、定人督查制度,加强对举报材料的分析,对社会形象不佳、群众反映强烈、有些问题比较明显但一时难以完全查清的,要加强重点督查。督查工作要同法官行为规范执行检查相结合,做到经常化。要强化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导担心的“弱点”、司法管理的“难点”以及不易触及的“盲点”进行有效预防。
四是健全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要按照“教育在先、预防为主、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思路,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廉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和各项专项整改活动,确保实效。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并进一步改善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探索法官与律师之间正常沟通交流的机制与平台。深入研究司法战线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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