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年举办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上的讲话
在201*年举办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上的讲话
各位老师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红十字会和教育局联合在这里举办应急救护技能培训,非常感谢各位老师在休息时间来参加本次培训。这次培训有几个内容:举办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安排部署201*年学校社区红十字工作任务以及开展《人道法》讲座。
首先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以及自治区红十字会、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在学校开展现场处级应急救护培训,增强全社会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保护让人的生命和健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也是学校管理、学生安全教育的应有内容。学校是人员最集中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容易造成伤亡的场所之一,青少年与儿童在自然灾害与事故面前更是最脆弱的群体。在座的各位老师都是各个学校的精英,你们担负着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等各方面的重任,每一个学生都联系着一个家庭,孩子的安危直接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与未来,提高青少年的自救互救能力,促进社会安全体系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这次培训,学好这些救护技能并传播这些技能,不要让培训仅仅流于形式,而是要切切实实的做到实处。我对大家提出两点要求:第一,学习期间关闭通讯设备,遵守学习时间,认真听讲,做好记录;第二,回去之后要在本校举办培训班,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知识覆盖到每一位教师当中,再由这些教师去渗透到学生当中。
其次,根据今年的工作计划,布置学校社区的红十字工作实施细则,让我们基层红十字会的建设有一定的依据,希望各学校和社区认真对待工作细则,依照细则建设各基层红十字会,让红十字的基层组织能够覆盖的更广一些,让红十字的精神能够传播的更远一些,让我们红十字的救助能够普及更多的人。
最后,祝各位老师在本次的培训班能学有所获,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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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吴道闻
(201*年7月24日)
尊敬的徐火周常务副会长、华建副会长、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东莞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动员会,学习贯彻国家、省有关政策精神,部署安排我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各项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推动我市应急救护事业发展。对东莞来说,这既是红十字会事业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一个新的跨越。中国红十字总会、广东省红十字会对我市开展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省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徐火周同志、副会长兼秘书长华建同志、办公室主任胡卓加同志、总会李玉珠老师等领导、专家在百忙之中抽空来莞出席该次会议,并将作重要指示和精彩的演讲,必将对促进我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上级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一直对东莞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先强调三点意见。
一、服务大局,充分认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意义“应急救护”,就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立足于现场,
对伤病人员实施及时、有效的初步救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是一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东莞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提高对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一,这是全国上下步调一致的重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分别就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曾批示:“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因此,向社会大众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宣传应急管理知识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也是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李毓全市长在今年第12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时,特别要求我们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取得成效。目前,应急救护培训已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部分城市的培训、发证比率已超过国家标准,并努力向发达城市看齐。我市也正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落实、推进、铺开各项工作。因此,希望大家不断提高对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以此为契机,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紧密配合工作开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高效、优质
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这是体现红十字运动特点的品牌项目。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工作是红十字会的品牌项目,是城市综合减灾体系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提高群众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的重要举措。东莞,是闻名世界的制造业名城,集聚了大量加工企业,聘请了众多产业工人,容易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造成人员伤亡。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就是要践行“优先改善最困难、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的国际红十字宗旨,使更多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更多的志愿人士、更多的青年学生、更多的社会大众了解和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以及现场初级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群众在突发灾害、意外事件和危重病发生时的应急能力,能够第一时间为自己或伤病者提供有效救助,使更多的宝贵生命在紧急关头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第三,这是推动我市应急管理的迫切要求。应急管理工作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一个城市应急管理水平的高低,除表现为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外,还包括社会大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目前,我市正作为全省应急管理宣教
培训工作试点城市,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宣教培训体系建设,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将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形成成熟的工作经验后向全省推广。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对于全面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推动全省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我们必须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加深对该项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做实做好。
第四,这是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精神体现。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这样告诫过世人:“人的生命如此脆弱,如何保护自己?如何挽救同胞?我们应该知道,必须知道”。一年前,我国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全国上下展开了感天动地的生命大营救、规模空前的千里大救援、史无前例的伤员大转运。虽然如此,地震灾害还是夺去了我们8万多同胞的性命,这就给我们的应急救护工作敲响了沉重的警钟。一位著名的应急管理专家曾介绍过:“国内外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生还的人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要靠自救获救的,灾难发生后第一时间的自救互救是挽救生命的最宝贵时刻”。生命系于千钧一发,赢得时间意味着留住生命。处于事故第一现场、能够对伤员进行第一时间
救治的往往不是医护人员,而是伤病员自己、或是现场目击者、或是普通社会营救人员。因此,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就是这样的一项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二、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市印发了《东莞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通过红十字会法定培训机构、广大红十字工作者组成的专业队伍,整合全市各级各类资源,把系统专业的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护知识送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尽可能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我市提出三项工作指标:一是普通市民中,每150-300人要有1人接受过规范的应急救护培训并考核合格成为红十字救护员;二是普通企事业单位生产一线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20%,救护员培训发证率达到2%;三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40%,救护员培训发证率达到4%。为争取早日达到以上目标,我们必须在五个关键环节下苦功:
(一)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由市政府应急办、市红十字会牵头组建市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负责全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各项工作,由红十字会副
会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红十字会成立卫生救护培训中心,全面承担起我市应急救护培训的任务。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有关协调和指导;市红十字会负责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培训中心负责应急救护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各镇街、市有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的具体分工和要求,确定牵头机构,落实分管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全力配合市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各镇街和市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开辟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宣传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市有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从本行业、本部门长远的社会经济效益出发,广泛宣传发动。受训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认真选派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并在物力、财力、时间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绩效带动,体现品牌服务。市红十字会和市卫生救护培训中心要着力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师资水平、培训质量和工作效率,凸显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社会效益。要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联合受训单位和受训人员的职业特点和工作需求,科学合理组织培训活动。要在严格按照国家红十字总会制定的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的“四统一”原则基础上,兼顾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不同需求,设计出符合不同受训人群的培训课程,确保受训者能学有所长、学以致用,使应急救护培训真正成为深受社会各界欢迎,体现红十字运动特点的品牌服务项目。
(四)平台互动,兼顾普及提高。市政府应急办、市红十字会要在巩固完善“市卫生救护培训办公室”的基础上,帮扶各镇街、各单位打造应急救护培训平台。要按照《工作方案》中“先骨干,后普及”的方法安排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具体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红十字救护员规范化培训、考核、发证由市红十字会负责,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必须熟练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成为本单位开展应急救护工作的骨干;二是受训单位初级卫生救护知识技能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由该单位的红十字救护员负责,在《应急救护培训大纲》的指引下,因地制宜常年开展。市红十字会要严把质量关,规范管理,规范操作,防止“培训走过场、考核降要求”的现象,杜绝“发人情证、不学买证”的情况。
(五)重点突出,扩大辐射范围。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首先要从意外安全事故易发的工厂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工程、警务保安、酒店旅游、电力通信等高危行业开始,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其次,要逐步向学校、志愿者等人群延伸,通过学生带动家庭,通过志愿服务惠及社会,进而扩大应急救护的辐射范围,覆盖各行业、各类人群。
(六)常年推动,构建长效机制。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涉及面广、培训人数多、持续时间长,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适时对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分析评估、完善提高。要学习先进城市的做法,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巩固完善市、镇两级应急救护培训网络平台。使红十字救护员规范化培训和初级卫生救护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成为政府倡导、企业需要、群众受惠,社会各界支持的常态工作。
三、精心组织,努力确保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应急救护培训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是一项艰巨的社会任务,更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及千秋的社会责任。各镇街、各部门务必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第一,要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领导。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应急救护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部门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扶持推动的力度,保障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第二,要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沟通协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对在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市政府应急办、市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克服困难。市政府应急办、市红十字会也要适时组织市镇两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师资和工作人员,走出去、请进来,交流合作,开展救护演练、救护比赛、评教评学、争先创优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共同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要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市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到各镇街、市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巡查和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要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力、推诿拖沓、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提出批评意见。应急救护规范
化培训收费,要严格国家发改委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的要求及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每课时每人次4元的标准执行。数量有限的培训收入,要按照“以训养训,以训促训”的原则,全部用于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支出和培训中心的业务建设,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同志们,加强应急救护培训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务必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促转型、重管理、惠民生”的战略部署,统一思想,提振精神、扎实工作,不断推动我市应急救护工作达到新的水平。同时,我谨希望红十字运动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广大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继续以崇高的精神、饱满的热情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共同为“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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