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情况工作情况汇报
宁德市蕉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情况工作情况汇报
蕉城区牲畜定点屠宰管理站担负着维护全区牲畜定点屠宰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任。牲畜屠宰管理对象特殊,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执法人干部经常面临生命安全问题。但我站克服种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不断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使定点屠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站工作情况反映如下:一、管理站的基本情况
我站于201*年4月12日成立,现有在编干部职工共有9名,隶属蕉城区经贸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原为自收自支单位,后根据201*年省政府办公厅40号文件、省经贸委财政厅[201*]1099号文件精神,及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于201*年改为财政全额拔单位(宁区委编[201*]15号)。我站全体干部职工都经过行政执法知识考试,每个人都配有经贸行政执法证,每年还参加一些法律知识的更新培训,是一支主体合法,身份合法的执法队伍。我站有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实行考勤与奖惩相挂勾的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全体干部职工在执法时做到文明执法,在办案程序上,严格按照屠宰违法案件程序办案。
二、201*年以来开展的工作情况
201*年我站全力投入牲畜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强生猪及猪肉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保证了人民群众
吃上“放心肉”。据统计,201*年度我站共出动执法人员2088人次,查获私宰窝点4个,上缴罚没款5085元,生猪屠宰量达到72156头,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7%。
201*年,我站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及商务部等多家部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我站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强了打击私宰的力度及猪肉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保证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据统计,201*年度我站共出动执法人员2048人次,查获私宰生猪肉品1429.9公斤,查获私宰牛肉品36公斤,查获私宰窝点9个,上缴罚没款12514元整,生猪定点屠宰率基本达到了100%。
201*年,我站多次召开全站干部职工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行动,组织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多次开展“拉网式”市场专项检查,多次通宵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全面加强对牲畜产品的监督检查,发现私宰点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从根源上把关,有效净化了市场。同时,我站加强了对肉品市场的准入管理,重点加强了对城区主要集贸市场、街头早市和各结合部市场的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了非法上市销售私宰肉、注水肉产品的不法行为。对屠宰和销售病死猪及其产品的不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并追查其病死猪及其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知情者举报,追根溯源,彻底查清各个环节违法行为,震慑违法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断根清源,取得实效。据统计,
201*年度我站共出动执法人员1853人次,查获私宰生猪肉品403.7公斤,上缴罚没款4759元整,生猪屠宰量达到68512头,生猪定点屠宰率基本达到了100%。
三、切实加强对牲畜定点屠宰场的日常监管。
按照省经贸委及市经贸委的要求,督促屠宰场建立建全肉品检验管理制度,督促屠宰场尽快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档案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屠宰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防病死猪及其产品从生猪饲养环节流入市场。加大对屠宰场销售、交易病死猪的立案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和及时曝光屠宰场与不法商贩相互勾结非法交易病死猪的不法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专业知识的学习,规范执法行为。我站每周进行执法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国务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一位福建法学会的法律顾问还经常对我站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全体人员也都定期参加由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我站在办案程序上,严格按照屠宰违法案件程序办案,以便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五、继续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
由于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特殊性,我们在执法时,有时会引起群众的误解,这时我们就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进行宣传国家颁布的屠宰管理条例以及私宰的危害,提高市民对私宰的
思想认识。同时我站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浓厚氛围,形成了强有力的舆论宣传声势,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使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深入人心。
扩展阅读:XX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XX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为落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防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的紧急通知》、《关于全面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的紧急通知》,县贸易办迅速行动起来,对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严防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和生猪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现将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三月十七日接到市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防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的紧急通知》后,阳谷县贸易办立即召开了全县生猪屠宰企业会议,迅速传达了省、市文件精神,要求企业严防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三月二十一日以来,县贸易办组织精干力量对我县4家屠宰企业和17家屠宰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或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生猪进厂(场)检疫、肉品品质检验等环节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严把生猪入厂(场)关,进厂(场)的生猪必须有动物检疫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手续齐全。必须落实宰前、宰后检验检疫制度,严格执行肉品品质同步检验。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坚决不得屠宰或出厂(场),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大了生猪屠宰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按照各项规程进行生产,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企业屠宰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生猪和病死猪。截至目前已检查4家屠宰企业和10家定点屠宰点。
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定点屠宰工作责任制,加大管理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1、加强生猪进厂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没有经过检疫部门检疫的生猪坚决不能进场(厂)屠宰,同时要求企业做好生猪进厂台账完善生猪质量安全及追溯制度。
2、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作,与畜牧、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确保在我县上市销售的猪肉不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3、要求企业要加强对是否含瘦肉精的生猪进行检验,尽快配备瘦肉精检验试纸,加强对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检疫。督促定点屠宰厂狠抓肉品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肉从定点屠宰厂流出。4、加强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执法监管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对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继续培训和再教育,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提高屠宰管理水平。
建议
1、定点屠宰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要推进农村定点屠宰工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扶持农村定点屠宰场的建设和运转。
2、定点屠宰工作的推行,关键在执法,要把定点屠宰的执法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对执法的支持力度。
3、要理顺政策体制,完善收费标准和政策。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执法车辆和生猪肉品检测设备,统一服装,促进执法。
阳谷县贸易办公室
20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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