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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5:39:18 | 移动端: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净化肉类、酒类市场,确保中秋、国庆

“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根据《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一、主要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这次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我县成立了两节期间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财贸办、猪肉食品安全稽查大队、商业局工作人员为成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在中秋、国庆“两节”前,我局采取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主要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消费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氛围。

(三)狠抓检查,集中整治

1.加强安全检查力度。为净化节日市场,务实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我局协同县猪肉食品安全稽查大队、商业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对我县的2户生猪定点屠宰厂、100余户县城及乡镇猪肉销售摊点、酒类流通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南政、洪善等乡镇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假日。

2、加强市场整治力度。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定点屠宰厂、猪肉销售摊点下发了《责令改正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在国庆前整改,并查获白条猪肉400余斤,罚款600余元,进一步规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和猪肉销售摊点的经营。在酒类市场检查中,我们按照中央商务部和省、地、县的有关精神,要求全县所有酒类经营者对其所经营的酒类都要持有酒类专用票,严格执行酒类随付单制度;对未成年人不得售酒;散装酒必须在指定地点贴标销售,不得流动销售。并将以上这些重要政策印制在了酒类经营许可证上,时时提醒酒类经营户自觉遵守,使国家有关政策在酒类经营户中家喻户晓。此次酒类流通市场安全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定点屠宰厂出厂的肉品“三章”不全,并未随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2、猪肉销售摊点销售的肉品“三章两票”不全。3、猪肉销售摊点卫生状况差,垃圾随意堆放。4、屠宰厂和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不高。5、对酒类流通市场的检查力度不够。三、下步工作方向

1、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证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二是严把酒类流通关,重点监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酒类流通销售,严厉查处销售来源不明酒类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三是

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全面开展对定点屠宰厂、酒类经营户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狠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始终是民生大事,是社会热点,要切实抓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肉类、酒类食品安全。

3、完善举报制度。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肉类、酒类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受理各种违法行为举报,维护消费者权益。举报投诉电话:5868019。

扩展阅读:阳谷县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汇报

阳谷县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了生猪屠宰、酒类等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阳谷县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切实保障了人民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生猪定点屠宰方面:

近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狠抓“放心肉”体系建设,加大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及病害猪肉交易,严防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确保了我县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

一、主要做的工作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县里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商贸办、畜牧、工商、卫生、公安等单位为成员的县猪肉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年初县商贸办召开了全县生猪屠宰企业会议,传达了省、市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规程进行屠宰,严防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

2、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为深入扎实地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每年年初,县商贸办与各屠宰厂(点)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及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各定点屠宰企业猪肉质量责任意识。在屠宰场设立了生猪进(出)场登记台帐、肉品品质检验登记台帐、猪肉无公害化处理登记台帐四本台帐,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不定时进行督导检查。认真履行了“两证两章”管理工作,严格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宰杀生猪,杜绝没有检疫证、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进厂屠宰,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印章的肉品出厂销售,确保上市销售的肉品做到“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并加盖肉品质检合格印章。实现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不屠宰注水猪、病害猪,不对猪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合格率达100%。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4家屠宰企业都安装了视频监控终端,对企业生猪收购、屠宰、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出厂等环节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有力保障了上市猪肉品质安全。认真做好了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换证工作,规范了屠宰行为,完善了制度体系建设。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作

今年商贸办加大了与畜牧、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大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车辆70余车次,查处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索证、索票不全,台帐建立不完整,卫生条件不合格等违法违规案件十余起,查获病害肉、注水肉、私宰肉130余公斤,有效地规范了生猪肉食品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4、严防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生猪进入我县屠宰环节今年三月二十一日以来,县商贸办组织精干力量对我县4家屠宰企业和17家屠宰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对是否含瘦肉精的生猪进行检验,4家屠宰企业配备瘦肉精检验试纸,加强对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检验。督促定点屠宰厂狠抓肉品质量管理严把生猪进厂关,杜绝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猪肉从定点屠宰厂流出。

酒类流通管理方面: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我国酒类流通法制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大进展。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既是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和谐文明社会关系的客观需要,更是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201*年以来,我县通过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稽查措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201*年7月28日县政府召开了第一次全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宣布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商务、工商、公安、供销社等单位为成员的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贸办,山东景阳冈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继文、县金园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布占坤分别代表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做了典型发言;县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书记马涛同志代表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的成立为酒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商贸办分三次共计印刷了1万余份《阳谷县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通知》、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明白张贴纸等宣传材料,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滚动字幕宣传,酒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07年首先利用烟草送货网络将宣传资料送到了全县所有酒类经销户手中,09年又充分利用县供销社点多面广的优势,由各基层社将相关的政策材料再次进行发放。使广大业户充分认识到实行酒类商品备案登记和实施酒类商品溯源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酒类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明白消费,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大力实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为方便经销户,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由各基层社上门办理备案登记,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是开展酒类流通管理的关健。我们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要求各生产厂家、专业批发商在购进酒类产品时,必须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对外批发时,必须对下级经营业户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确保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保证酒类商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截至目前,全县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累计已达1750余家,发放酒类流通随附单300余本。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做好酒类市场的监管工作

在做好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培训发放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酒类市场的执法检查。对没有履行备案登记手续,未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的,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严重处罚。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利用酒类流通随附单进行追根溯源,切断假冒伪劣商品的供应链,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201*年“中秋”、“国庆”期间县商贸办对我县酒类流通市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为搞好这次酒类执法检查,县贸易办联合了景阳冈酒厂打假办,配备执法车2部、抽调精干人员10余名,深入到城区内所有的生产厂家批发商及超市,从《酒类流通随附单》入手,采取听、看、查的方式实地检查了酒厂生产线及成品库,超市的进货台账、上柜销售的各个酒类商品。对发现的问题县商贸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登记保存、扣押没收等处罚,共扣押各种酒类商品52箱,涉及金额1.5万元,尤其是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舍得”等名酒造假问题,县商贸办联合“舍得”酒厂进行了一次“舍得”酒专项打假活动,经“舍得”酒厂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我县市场流通的“舍得”品牌酒类商品90%以上均属假冒伪劣商品,执法人员共查扣涉嫌假酒10余箱,并由“舍得”酒厂出具了酒类鉴定报告书,有力的打击了名酒造假行为。“元旦”“春节”期间商贸办再次联合景阳冈酒厂打假办继续在县内开展酒类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车辆80余车次,查处违法案件数36件,查获假冒伪劣酒80余箱,涉及金额2.7万元。在执法中,严格执法程序,持证上岗,人性化执法,努力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处罚得当,酒类市场监管工作得到了顺利健康发展。

二、下步工作打算

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屠宰和检疫证章标志的清理整顿,建立和完善屠宰和检疫证章标志及台帐管理制度,进一步搞好定点企业年审工作,加强猪肉销售环节的索证、索票管理及监督,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注水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酒类流通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大《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在县城区内及办事处、乡镇驻地开展酒类备案登记。三是织协同有关部门,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共同把这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阳谷县商贸办公室20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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