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公文素材 > 范文素材 > 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

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5:46:30 | 移动端: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

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

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试行)

为规范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社区康复站建设,就近、就便有效地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制定本规范。

一、机构职能

在卫生、民政、教育和残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下,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依托社区残疾人活动室、星光老人之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等现有社区机构和设施,在覆盖50名以上有康复需求残疾人的社区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社区康复站属于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医疗康复室、残疾人工(娱)疗站、庇护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中途宿舍、家属资源中心等,面向残疾人、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二、基本条件1.人员配备

至少配备1名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的康复协调员。

2.场地设施

有固定的康复训练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有无障碍设施,周边环境较安全、交通便利。统一挂牌:“××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备有宣传材料和普及读物。

3.康复设备

----配备经济实用的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康复训

练器材,提供可向残疾人租借的各类辅助器具

----配有残疾人组织娱乐、文体、健身等活动的有关器材和电视、音响设备

----配有康复宣传材料和各类书报刊物、音像资料

4.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康复站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职责、年度计划和总结、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和康复服务统计汇总表、每周活动安排表、康复服务制度、个人康复训练计划、转介制度、康复服务档案制度等。

----所开展各项活动均有文字记录。三、服务内容

1.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残疾人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2.组织有运动功能、认知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障碍的成年残疾人在社区康复站或家庭中开展运动、移位、行走、语言、认知、生活自理、家居活动等功能训练,包括偏瘫、截瘫、脑瘫、骨关节、类风湿运动功能训练。

3.为精神病康复者、智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辅助就业、知识技能培训、心理疏导、日间照料、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综合康复服务。

4.在社区里为盲人提供定向行走训练服务,为听力语言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

5.对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6.帮助残疾人解决辅助器具的购置、适配和维修问题,或提供租借服务。

7.帮助残疾人及其子女解决上学、医疗、住房、交通、经济等困难,提供咨询和辅导,维权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参与社区各种活动。

8.宣传普及现代残疾人观念和康复科普知识,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

四、质量控制

1.辖区内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60%;2.辖区内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满足率不低于80%;3.社区康复站累计使用时间不少于日常工作时间的50%。

4.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不低于90%;5.残疾人对社区康复站的满意率不低于90%。五、考核评估

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和检查验收方案进行考核评估。

扩展阅读:关于印发《推进康复站标准化建设》(

大连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文件大残康办201*28号

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残疾人康复站标准化建设及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残联:

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是我市“十一五”残疾人工作的宏伟目标。近年来,市政府加大了领导和投入力度,狠抓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将残疾人康复站建设纳入市政府20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截止目前,市区两级政府投入1200多万元,在全市城乡建成498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形成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网络。

但由于社区康复站的建设时间短,康复专业人员不足,康复服务水平和能力有限;卫生机构与社区(村)的配合有待于进一步融合;残疾人的参与和认可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如何发挥社区康复站的作用,服务广大残疾人,是摆在我们各级残联的又一重大课题。为此,市政府残工委决定201*年在全市社区和乡镇残疾人康复站普遍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康复服务活动。现将《推进残疾人康复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市残联。

联系人:市残联康复处张艳电话:83797615、83797131(fax)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大连市推进残疾人康复站标准化建设及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

(试行)

按照《市政府20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关于建设残疾人康复站300个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我市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康复站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康复站的作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残疾人为本,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以“在全市社区和乡镇残疾人康复站普遍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康复服务”活动为契机,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社区康复站建设标准

社区康复站是由各级政府出资、各级残联负责管理的,建立在社区(村)居民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村)卫生院(所)、辖区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和其它机构内,以服务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人为重点的康复站或康复活动站的统称。

(一)建站原则:

1、初级原则。全市城乡社区(乡镇、村)一般建立初级规模的康复站。2、依托原则。依托具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镇)卫生所(院)和社区居(村)委会建立残疾人康复站为主,其它形式为辅。

3、特色原则。按照社区(村)残疾人数量,多数残疾人的类别和康复需求,确定建站特色、规模和级别。

4、公益性原则。由各级政府出资建立的康复站实行公益性、免费服务原则。重点服务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人。

(二)建站标准

1、城乡残疾人康复站用房面积(指使用面积),辖区内有康复需求残疾人达到平均每人0.5~1.0平方米。

2、初级康复站。社区、村(镇)初级规模康复站,划分为一至三个级别。城市社区以一级站为主,二级站为辅;农村乡镇以一级站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每乡镇选择2~3个村、社区),其余村以建立二、三级康复站为主。

(1)一级站。残疾人数50人以上,居住相对集中,用房面积40~120平方米,农村交通相对方便的村(社区)。设康复管理人员1名,专(兼)职康复员1~2名,康复协调员1~2名,配康复训练器具16~20件(价值1.5万元),自制简易康复训练器具15~20件,康复服务能力月平均70~100人次以上。

(2)二级站。残疾人数50人以下,居住相对集中,用房面积20~40平方米。设康复管理人员1名,专(兼)职康复员1名,康复协调员1~2名,配康复训练器具12~15件(价值1万元),自制简易康复训练器具10~14件,康复服务能力月平均40~70人次以上。

(3)三级站。残疾人20人以下,用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设康复管理人员1名,专(兼)职康复员1名,康复协调员1名,配简易小型康复训练器具8~11件(价值3~5千元),自制简易康复训练器具10件,适合残疾人家庭康复训练租借使用,康复服务能力月平均40人次以上。

3、特色康复站。根据辖内较多残疾人的类型,建立以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为主的康复训练活动站,以精神、智力残疾工疗、娱疗为主的工疗站,以智力、精神残疾日间照料为主的日间照料站,以听力言语训练为主的语训服务站,以盲人定向行走为主的盲人定向行走基地等多种形式。

(三)康复站设施规范

1、建在卫生专业机构的康复站挂“××社区残疾人康复站”标识牌,建在社区(村)居委会的康复站挂“××社区残疾人康复活动站”标识牌(有条件可中英文对照)。

2、设在卫生专业机构的康复站,应有卫生部门核发的《非营利性医疗执业许可证》和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与残联核发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认证书》,同时具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3、残疾人康复融入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有“康复服务”,工作服务对象有“残疾人”。墙上有《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及家庭康复点一览表》、《康复员职责》和《康复服务内容》等。4、档案、表卡、记录健全规范。

⑴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康复需求调查表、康复服务记录、康复服务评估);

⑵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档案(表一至表六);⑶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档案;⑷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档案;

⑸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机构用表);⑹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机构用表);⑺转介、转诊服务登记表;⑻康复服务日志;⑼社区康复资源调查表;⑽康复知识普及档案;

⑾残疾人辅助器具及康复普及读物租借登记表。5、有简易适用的康复训练器具。

6、有康复知识普及读物和康复训练丛书。三、社区康复站制度

(一)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

1、街道(乡镇)领导小组:由主管主任(镇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残联理事长,卫生、民政、妇联干事、助理,医院院长等担任。

2、社区(村)领导小组:由主任(书记)担任组长;由居(村)委会副主任(副书记)、社区(镇、村)卫生服务中心(院、所)主任(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康复员)、社区专干、残协专职委员(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及亲属、志愿者等任成员。

3、职责:负责本辖区康复服务和康复站管理工作,确保本辖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切实有效的康复服务,按照社区康复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康复服务,指导残疾人康复训练,规范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

(二)社区康复站工作制度

1、按照《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制定本辖区康复工作目标,实施康复服务。

2、坚持公益性原则,对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人实行免费康复服务。

3、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康复需求筛出率达60%以上,并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4、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普及、简易康复技术培训、简易训练器具制作、辅助器具服务和咨询、转诊转介、信息等康复服务,并如实做好记录,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5、社区康复站(康复活动站)全天候为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人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6、培训残疾人及亲属,指导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工作。

7、设立心理咨询室,广泛开展宣传,备有康复知识普及读物,向社会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8、管理、填写、保管各类残疾人康复档案、表卡等。

(三)康复员(康复协调员)工作职责1、在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辖区的康复服务工作,负责康复站康复训练器具、办公设备等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工作。

2、接受上级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的监督、检查、指导、培训和考核。

3、定期参加基层康复工作会议,汇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接受工作任务。

4、参与康复需求调查,规范填写各类康复档案、记录、表卡、日志等。

5、在社区康复站、残疾人家庭对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包括功能训练、心理辅导等,每次约30~60分钟,了解家庭训练员工作情况,进行指导;了解残疾人训练后反应及要求,如实记录训练情况。

6、向残疾人及亲属进行宣传,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向残疾人及亲属传授康复训练方法,指导家庭康复训练。

7、制作小型、简易、适用的康复训练器具,便于家庭租借服务。8、提供康复咨询和转诊、转介等康复服务。9、参加康复技术培训,掌握残疾人康复实用技术。

(四)康复员条件与业务素质

1、热爱残疾人康复事业,有爱心和奉献精神。2、经相关部门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清楚辖区内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4、清楚工作职责和康复服务内容。5、掌握康复训练技术和方法,能指导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按残疾人需求提供康复服务。

6、能规范填写和使用各类残疾人康复档案。

7、了解与残疾人社区康复相关的政策及社会康复资源。(六)社区康复奖惩激励制度

1、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按规定标准,给予康复训练经费补贴。2、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康复管理员、康复员、康复协调员)康复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享受年终各类评先、评优和表彰、奖励等。

3、为康复对象提供良好服务,得到辖区残疾人充分认可的,年度评比获得优秀的社区康复站,给予奖励。

4、对康复训练与服务不到位,康复站管理混乱、长时间关门,康复器具无故损坏、丢失,辖区残疾人意见多的单位,予以口头批评、限期改正、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赔偿。

(七)康复器具管理制度

1、各级政府出资采购的康复训练器具、办公设施、图书档案资料等资产(简称康复器具),产权为市和区市县残联,使用权为各社区(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村)卫生院(所)等康复站或康复活动站(简称使用单位)。

2、使用单位的康复器具全部到位后,建立康复器具账簿,并与区市县残联和市残康办签订《社区康复站康复器具使用管理协议书》(试样见附表),一式三份,市残康办一份、区市县残联一份、使用单位一份。3、采购的康复器具按照《招标采购合同》,由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负责三包。

4、建立康复器具维修基金。保证保修期后的康复器具正常磨损的维修、保养。维修基金按每年每站康复器具总价值的3%,由区市县和街道(乡镇)按1:1比例从年度康复经费中列支,设专用账户统一保管。市从康复器具采购后第三年起对维修基金落实好的单位给予适当补贴。

5、康复器具丢失、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按采购价格或维修价格赔偿。

6、康复器具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对管理维护不当、无故拖延修理、丢失未及时补充,造成后果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追究使用单位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社区康复站服务规范

康复服务是指在政府领导下,通过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针对残疾人的基本康复而提供的经济、有效、及时、方便的综合性服务,旨在帮助广大残疾人改善参与社会生活的自身条件,实现全面康复的目标。

(一)康复服务内容

1、康复医疗服务:根据残疾人的功能状况、康复需求及家庭经济条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采取直接服务、家庭病床和入户指导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诊断、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和转诊服务等。2、训练指导服务:在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康复站或残疾人家庭,为需要康复训练的残疾人制订训练计划、传授训练方法、指导使用矫形器和制作简易训练器具、评估训练效果。

3、心理疏导服务:通过了解、分析、劝说、鼓励和指导等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方法,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鼓励残疾人亲友理解、关心残疾人,支持、配合康复训练。

4、知识普及服务:为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普及读物,传授残疾人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辅助用具服务:根据各类残疾人的需要,提供辅助器具信息、选购、租赁、使用指导和维修等服务。

6、咨询转介服务:掌握当地康复资源,根据残疾人在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心理支持、辅助器具以及在全面康复领域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联系有关机构和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转介,做好登记,进行跟踪服务。

(二)社区(村)卫生机构服务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镇)卫生所不论是否建立康复站同样应开展以下工作:

1、掌握辖区残疾人功能障碍情况及康复治疗、家庭病床、双向转诊和健康知识等需求,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2、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及基层卫生机构的职能、条件,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社区康复服务。

(1)为偏瘫、截瘫、脑瘫、小儿麻痹后遗症、骨头关节疾病等肢体功能障碍者,制定训练计划,指导在社区和家庭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做好训练记录,进行效果评估;

(2)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采取家庭治疗、定期门诊等方式,依托社区内工疗、农疗、娱疗站等机构,对康复期的精神病人进行治疗和综合性康复,督促病人服药,监护随访病人,规范填写档案,预防病情复发,对重度急性期和复发的病人及时转诊。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残疾人亲友理解、关心残疾人,积极参与社区康复活动;

(3)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视力障碍者进行眼科常规检查,早期发现低视力者,开具转介证明到相应的眼科专科诊疗单位,及时随诊,掌握诊疗情况,指导患者到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就医;将白内障患者到有条件具备的医疗单位接受相关的咨询、治疗。

(4)对聋儿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转介到有关部门,监测聋儿病情发展、变化,指导聋儿合用助听器,协助康复服务专门机构指导家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并接受相关咨询;

(5)做好儿童生长测评,发现发育迟缓儿童,及时转介到有关部门进行智力和生长发育测评,指导家长开展训练,做好记录,进行评估。

3、将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的普及纳入居民健康教育,举办培训班、发放普及读物、开展康复咨询和指导。

4、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提供辅助用具的信息、选购、适配、家庭租赁、使用指导以及简易康复训练器具制作等服务。

5、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进行新生儿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加强计划免疫和慢性病监测,减少疾病致残;对新婚夫妇、孕妇、哺乳期妇女和0~2岁婴幼儿实施科学补碘;合理使用药物,减少药物致残。

四、残疾人功能训练要求(一)原则:

1、采取按需训练,循证训练、技术适用、循序渐进的原则。2、选择有康复价值的残疾人进行训练原则;3、依照康复功能训练程序要求原则;4、康复训练成效原则;

5、康复服务、训练档案规范原则;

6、接受功能训练的残疾人或亲友满意原则。(二)训练程序1、选择训练对象

⑴偏瘫、截瘫、骨关节病、肌无力等肢体残疾人:发病6个月以内急性期和恢复期,肢体障碍初发;发病6个月以上有训练康复价值,康复训练后能够改善肢体功能状态的残疾人。

⑵脑瘫儿童:14周岁以下有康复训练价值,或可以改善肢体功能的患儿。社区可以配合机构进行功能训练。

⑶成年智力残疾:18周岁以上,轻、中度智障有一定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学习、职业潜能的。重度智障有一定生活自理、语言沟通和交往潜能的。

⑷智障儿童:不方便到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智障儿童。以配合机构进行康复训练为主。

⑸聋儿:年龄较小或不方便到聋儿康复机构的聋儿。

⑹低视力:学龄儿童或老年人有残余视力的,配戴助视器后。⑺盲人:有定向行走需求的盲人。

⑻精神病人:经过药物治疗后稳定或恢复期的病人,有心理治疗、工娱治疗、物理治疗和职业康复需求的患者。

⑼孤独症儿童:对不方便到康复机构或专门机构训练的孤独症儿童。配合机构康复训练。

2、进行初次评估。掌握训练对象目前的功能障碍和困难情况,发掘潜能,为制定训练计划、选择适宜训练项目和判定训练效果提供客观依据。

3、制定训练计划。根据初次功能评估,选择适宜的训练项目,制定规范、适用的功能训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功能训练。

4、指导康复训练。由基层康复员指导和帮助康复对象进行康复训练并做好记录,填写康复服务档案、康复训练档案。训练时要充分调动残疾人和康复对象的主动积极性,帮助他们战胜困难。还应力求使训练项目活泼、新颖,注意从易到难,从简到繁,从少到多,循序渐进。可把一个繁杂的动作分解成若干个简单的动作,分阶段完成。

5、定期康复评定。定期康复评定是康复训练中很重要的一步。重点了解训练项目是否适合、是否有效、康复对象对训练的态度等,根据评定结果,提出改进意见,或修订康复训练计划。

6、中期评估。在训练计划的中期,对训练对象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整训练计划。

7、末期评估。总结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意见。8、由残疾人或监护人在《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的康复服务评估中签署意见并签名。

(三)训练内容

1、肢体残疾人:日常生活能力、运动功能、感觉功能、语言功能、认知功能训练及并发症预防和心理疏导。

2、智力残疾人:运动能力、感知能力、认知能力、语言交往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六个领域。

3、低视力者:认识和注视训练、视觉追踪训练、视觉辨认训练、视觉搜寻训练、视觉记忆训练。

4、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包括:导盲随行、独立行走。

5、精神病人:心理治疗、工娱治疗、物理治疗、职业康复(包括:工作技能评估、工作适应训练、职业技能训练、庇护性就业、过渡性就业、工作安、职业保持、社会技能训练等)。

6、孤独症儿童:感觉统合训练和特殊教育训练等。

(四)残疾人康复功能训练补助标准1、社区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

⑴偏瘫、截瘫、肌无力的康复训练,训练周期为12个月,经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

⑵脑瘫儿童社区康复训练,训练周期12个月,经费标准每人每年240元。

2、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

⑴成年智力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训练周期12个月,经费标准每人每年60元。

⑵智力残疾儿童社区康复训练,训练周期12个月,经费标准每人每年60元。

3、盲人定向行走技能训练。

训练周期2周(办班培训),经费标准每人每周期120元。4、低视力助视器适应功能训练。

训练周期2周(办班培训),经费标准每人每周期120元。5、成年听力语言训练。

训练周期3个月,经费标准每人每周期100元。6、精神病(残疾)人社会适应训练。训练周期6个月,经费标准每人每月5元。7、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

训练周期12个月,经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8、其他康复服务

心理咨询、转诊转介、知识普及、宣传教育等训练周期每天每人次。经费标准每天每人次1元。

四、训练经费补助要求1、各区市县按照市残康办《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中分配的训练任务指标,分配到各康复站实施康复训练。超出分配任务指标的,符合上述康复训练程序和达到训练效果的根据情况适当补贴。

2、康复训练与服务档案填写及时、客观、准确,符合功能训练实际。

3、训练计划、训练记录与训练实际基本一致,康复训练评估后,确有训练效果,达到有效以上。

4、康复服务评估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名,达到满意。

5、各区市县残联组织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的专家到康复站进行效果评估。按残疾类型形成残疾人的总体评估报告。市残康办根据总体评估报告进行抽验,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

6、训练经费使用。补助直接指导功能训练的康复员(康复协调员)、办班培训的授课教员和培训班的午餐补助等。

五、康复训练经费分担比例

残疾人康复训练经费,由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1:1比例承担。

附:社区康复站康复器具使用管理协议书

社区康复站康复器具使用管理协议书

甲方:妇幼保健站

乙方:

第一条依据《大连市推进残疾人康复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康复器具。为各级政府出资并采购,免费提供给社区(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村)卫生院(所)等康复站(康复活动站)使用的康复训练器具、办公设施、图书、档案、资料等统称康复器具。

第三条产权、使用权。康复器具的产权为乙方,使用权为甲方(简称使用单位)。

第四条责任人。甲方单位主管领导为康复器具管理主要负责人,康复员或康复协调员为具体负责人。乙方由市和区市县残疾人康复

工作办公室为具体负责部门。

第五条管理、养护。甲方对康复器具有管理、保养和维护的责任与义务,应建立专门账簿,指导辖区内康复对象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乙方对康复器具的使用、管理和养护等有指导、监督、

检查责任和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六条康复器具维修。康复器具正常磨损、消耗甲方应及时报修,并上报区市县残联。保修期内与供应厂方(公司)取得联系实施三包;保修期后由维修费用从区、街(乡镇)康复器具维护基金中支出资。

第七条康复器具维修基金。(按《大连市推进残疾人康复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康复器具属于国有资产,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转让、丢弃、便卖。康复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坏、丢失,由

责任人按维修价格或采购价格赔偿。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市残康办一份、区市县残联一份、使用单位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领导签字:市残联公章

单位公章:中山区残联公章

二○○年月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715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