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总结
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总结
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基本情况
1、实施对象: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共涉及306所学校(含特教学校1所)。其中小学263所、初中43所,涉及学生70986人。
2、实施时间:按照省厅会议要求,我县自2月27日起在全省率先正式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3、实施原则:按照“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协作、学校执行”的原则,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4、实施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我县确定两种供餐方式:33284名学生采取食堂供餐、37702名学生采取企业配餐。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内容包括蛋、肉、蔬菜等。企业供餐提供课间餐,内容为一盒学生纯牛奶和一个熟煮鸡蛋。
5、实施效果:实施三个月总体情况良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得民心、得到社会认可、家长好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学生的关爱落到了实处,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一是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长王华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梅耐雪任第一副组长,副县长张飞翮任副组长,各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乡、镇长任组长,分管教育乡、镇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学生食品安全和食堂安全负总责。县教育局和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成立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县保健所有关业务人员组成,为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2、建立制度,确保顺利实施
县政府制订了《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订《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制订《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实施细则》和《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加强学生食堂(伙房)建设和管理,制订《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建设项目规划》。四是加强实名制管理,制订了《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五是加强宣传工作,制订了《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六是加强责任追究,制订了《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受理工作暂行办法》。七是加强营养健康监测工作,制订了《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餐标准与操作指南》和《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八是制订了《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加强食堂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县需要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学校食堂(伙房)228个,建筑面积54627平方米,总建设资金6347万元,分三年(201*201*年)实施建设。201*年底,省下达的食堂建设专项资金2600万元,201*年5月,省再次下达食堂建设专项资金900万元,已全部安排到112所农村中小学。县政府制订了食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堂建设项目资金设立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学校食堂(伙房)项目建设情况:各项目学校正组织专班认真做好食堂建设工作,确保8月20日前食堂(伙房)建设工程完工,顺利迎接省教育厅的全省食堂建设评估验收。
(2)加强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的管理。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15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和实施范围,按照“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要求进行管理。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专款专用。对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手续进行了明确规定。
(3)加强企业配送食品资金的管理。企业配送食品(鸡蛋和牛奶)价款按月结算。每天由学校验收人员做好记录,月底累计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拨款。因市场鸡蛋价格波动造成鸡蛋价格上涨的前提下,企业供奶供蛋标准不变。如市场鸡蛋价格下降,则企业应增加供奶次数和配送量以平衡价格,具体增加牛奶数量由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企业和学校确定一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学生营养上。
(4)加强“一补”资金的发放管理。201*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共300万元,其中初中264万元,小学36万元,共有2472名学生享受资助,分上下两学期发放。目前,20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已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通过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评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财政已将150万元补助资金下拨到校,各校正在积极组织将补助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4、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1)配备学校食堂冷藏储存设备。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保障到位,县财政加大投入,积极筹措资金进行配套,201*年已按照每校3000元标准一次拨付到校用于学校购置食品冷藏设备,全县共拨付资金91.8万元,购置了399个冰柜,确保食品高温不变质。另按每生每学期15元标准安排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经费,共拨付资金106万元。
(2)举办食堂管理人员培训班。2月24日,县教育局和县药监局举办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3)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松政办[201*]34号)文件规定,当前要认真抓好正在开展的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5月15日,县药监局和县教育局制订了《关于印发宿松县201*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食药监[201*]21号),5月25日,县教育局再一次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201*]190号),从食品安全准入、监管和退出办法,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流通、配送、餐具消毒和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等环节进行重点部署。5、加强督查,确保信息公开
(1)加强对实名制学生异动的监督检查。县教育局建立了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实行月报异动制度。每月28日前由学校将当月异动情况报县教育局,在进行学籍比对后报县财政调整拨款数据。明确各乡镇义务教育督导员对异动情况驻校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套取和冒领营养补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隶追究责任。
(2)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食堂供餐学校建立每日公示制度和每月结算公示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每日公示表和每月结算公示表需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和食堂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家长的监督。学期末食堂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张榜公布。建立专项资金问责机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检查。201*年上半年,县教育局、县食安办、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等部门已开展了4次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全面清查规范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抓住食品安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不断完善和健全各类技术规范体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除严格处理外,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检查结果通报全县。
(4)设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在宿松政府网和宿松教育网公告栏进行公布。6、广泛宣传,确保营养计划深入人心。
(1)加强学生养成教育。为了引导营养供餐学生感激社会、铭记党恩、奋发图强,县教育局在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开展了“营养计划,助我成长”征文比赛。优秀征文作为《宿松教育》专刊已汇编印发全县。
(2)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从3月开始,县新闻网、县政府网、宿松教育网已多篇幅宣传报道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县电视台新闻栏目开设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工作专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了4期工作简报。全县各校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制作展板,努力营造全县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1、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学生营养监测系统软件的建立问题。目前,我县已建立了全县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学生营养监测系统,但系统建立糙粗,还停留在原始计算机手工操作之中,每月学生异动变化幅度较大,学校和县营养办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2、食品和资金安全监管问题。我县山区、湖区学校多,路途远,偏僻,给学校食品配送带来很大的难度。鸡蛋保质期短,如果配送天数多,难以保证食品安全,如果配送天数少,又增加配送次数,运输成本高,如何确保3元零利润到每个学生,监管压力大。3、企业供餐内容单一,学生饮食存在厌烦的情绪。我县企业供餐内容统一确定为牛奶和鸡蛋,牛奶为学生纯牛奶,无味,鸡蛋为生煮熟鸡蛋,也是无味,长期食用,学生存在不愿意饮食的现象。如果更换蛋糕、火腿肠、水果等食品,安全质量难以保证。4、食堂供餐从业人员缺少的问题。学生后勤工作是中小学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正常运转,各校必须配备相应的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但目前社会普遍缺少符合规定要求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供餐任务繁重、压力大。
二、201*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主导的管理和工作运作机制。加大部门联动工作力度,努力形成以“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合作、学校运作”的管理体制。2、认真开展企业供餐的调查研究工作,科学确定企业供餐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供餐招投标工作程序,确保秋季开学能如期供餐。3、加大食堂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力度,严格食堂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勘探、设计、招标等基建程序,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4、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和专项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5、下半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八月份
开展上半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县。确定下学期企业供餐内容,并实行招投标确定供餐企业。加大食堂建设项目的工作推进力度,逐步实行企业供餐的学校向食堂供餐的转变。
举办食堂供餐学校资金专帐管理人员培训班。九月份
严格学生实名制的管理,确定学校企业供餐和食堂供餐人数。举办学校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班。召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主题微博培训会。十月份
开展下半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第一次大检查。抽样检测企业供餐食品质量。
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供餐企业食品生产流程情况召开食堂供餐和企业供餐学校现场会。十一月份
举办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
开展各校营养改善计划主题微博评比表彰活动。十二月份
开展下半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第二次大检查。下拨下半年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经费。
评选表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召开县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全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扩展阅读:珲春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
珲春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
施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54号)精神,确保在珲春开展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一汇报。
一、营养餐试点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18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小学8所,中学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在校学生2619名,现有食堂面积3250平方米。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项会议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教育、卫生、财政、药监、审计、质监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珲春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与指导,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学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供餐方式和流程,建立管理的专门队伍,保证计划实施的各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就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情况、学校食堂现状和学生在校膳食情况等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对计划实施中涉及的组织领导、职责划分、供餐方式和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堂建设规划、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出台了《珲春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州相关部门。各相关学校也根据校情学情,制定了学校实施方案。三是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生实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各有关部门落实了供餐验收、储存、组织学生就餐、台帐档案、食品安全等专项制度,规范了食品储藏,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二、《方案》涉及的内容、措施、标准等情况(一)供餐模式为学校食堂供餐和企业供餐方式相结合。正餐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课间营养餐以企业供餐为主,科学制定营养膳食食谱。供餐企业统一进行成品加工,按份包装,配送到校。
为确保饮食安全,学校食堂采取学校自主经营,由学校后勤校长或后勤主任具体负责管理。学校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食堂聘用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学校食堂经营以成本经营为主。
(二)食堂建设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新建食堂必须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卫生、面积达标、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学校食堂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和用餐场所,设施设备以及饮用水等必须达到有关卫生标准。消防设施设备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置。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疏散标志。不符合要求的食堂要及时进行改造与维修,严禁将危房和存有安全、卫生隐患的房屋再作为学校食堂使用。
(三)非寄宿制学校和农村村小、教学点虽生源逐年减少,但短期内不能撤并和取消的,食堂基本建设应纳入财政预算计划,确保边远地区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四)农村留守儿童在县城或城市就读,应一并列入营养餐计划。
(五)目前,我市共有6所学校尚未设立学生食堂。其中,春化中学和哈达门小学已列入201*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其余4所学校没有列入201*年财政预算年度计划。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暂时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主要以成本经营为主。
(六)营养改善计划推进时间表201*年12月201*年2月,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和制定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201*年2月,成立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机构。
201*年2月201*年3月,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数统计和食堂学生相关制度的初步制定。
201*年3月,进行供餐企业招标,签定供餐合同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试点供餐工作。
(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供餐方式及供餐内容
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实施全部由企业供餐,统一配送。三、存在的问题、困难
目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准备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推进过程中遇到如下问题:一是我市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薄弱,建设任务重,资金投入大,短期内难以全部解决。二是学生营养餐计划工作流程复杂,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卫生安全。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问题,单靠个人、学校或一个部门难以完成,必须以政府为主,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同推进。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学生食堂硬件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保证食堂硬件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满足学生就餐要求。
2.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学生饮食双安全。
3.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学生食堂建设和营养改善计划中来,营造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学生营养餐标准和覆盖面。
4.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行月报制度。
5.在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不断摸索新经验,总结实施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形成有效机制,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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