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豫新电201*136号
关于评选20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公司属各单位:
201*年,公司各部门按照年初职代会提出的安全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未发生目标控制事故,安全生产局面整体稳定。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20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把关,通过评比,要评出典型、评出干劲、评出团结,真正起到激励先进和树立榜样的作用。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严格按照公司奖惩管理规定中的条件进行评比。
二、安全先进单位3个、安全先进集体6个,根据有关条件进行自荐;安全先进个人比例按照(附件1)组织评选上报。
三、安全先进单位事迹材料不超过201*字;安全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相关单位根据文件附件要求于201*年12月31日前将名单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报安全监察部。上报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事迹突出。
联系人:程涛联系电话:5868629
附件:1.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2.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3.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申报表4.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1名称总经理工作部、经营管理部、1财务部2政治工作部、监察审计部、1工会办公室3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2市场营销部4567891011合计人力资源部运行部设备维护一、二部燃料管理部燃料质检中心电站服务中心、扩建项目部热力事业部后勤保障部110112111132及在职职工名额备注包括副总师以上领导
附件2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部门)盖章年度百日个数简要事迹:安全监察部审核意见年月日(盖章)公司领导批准审查意见年月日申报年度年度安全记录职工人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附件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部门)盖章简要事迹:安全监察部审核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审查意见年月日(盖章)年月日先进集体(班组)先进集体(班组)人数
附件4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
单位(部门)盖章姓名简要事迹:安全监察部审核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审查意见年月日(盖章)年月日性别班组岗位(职务)
主题词:安全表彰通知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年12月14日印发
印制:秦爱玲校对:程涛
扩展阅读: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评选20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安发201*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各中央驻鲁企业、省管企业: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深化年”活动和四次集中行动的部署要求,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狠抓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政府安委会将对201*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推荐名额(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1、政府。表彰市政府的数量,由省政府安委会根据各市完成201*年度事故控制指标及日常工作情况确定。
2、部门。省有关部门30个。市、县(市、区)有关部门100个,推荐数量见附件1。3、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四个创建”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各市推荐1个;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各市推荐1个。安全示范社区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企业,推荐数量见附件1。
(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数量见附件1。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单位评选标准1、市政府评选标准(见附件2);
2、省、市、县(市、区)部门评选标准(见附件3);3、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标准(见附件4);
4、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评选标准(见附件5);5、安全示范社区评选,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办发201*3号)评选;
6、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企业评选标准(见附件6);
(二)先进人个评选标准(见附件7)。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1、省有关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采取各单位自荐,结合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报省政府领导审定。
2、市政府先进单位的评选,根据评选标准,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报省政府领导审定。
3、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四个创建”先进单位和市、县(市、区)部门、企业先进个人,由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推荐,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审查。
4、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单位自荐,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考评并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报省政府领导审定。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条件,严格标准,逐级审核上报。对推荐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须征得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本市的评选、审核和报送工作。
(三)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于201*年1月6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国锋、李旬青;联系电话:(0531)81792185。地址:济南市闵子骞路15号;邮编:250014。
附件:1、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2、市政府评选标准.doc3、省、市、县(市、区)部门评选标准.doc
4、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标准.doc5、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评选标准.doc
6、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企业评选标准.doc7、先进个人评选标准.doc
8、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doc9、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1: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先进单位市先进个人企业1010109910109988699889市级部县级部安全示“双基”先市级部县级部门门范社区进企业门门443333333321333333432244422214433345211303015159615221561591562069121566444444443344444565446664332665455050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莱芜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省直部门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附件2:
市政府评选标准
1、完成省政府安委会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省政府77号文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总体战略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部署和推进。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及四次集中行动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有部署、有督查、有成效,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4、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促进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5、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场所、设施满足工作要求。市、县(市、区)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重点乡镇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
6、设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足额拨付使用。
7、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有完善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或演练,建立起上下关联、相互协作的应急救援体系。
附件3:
先进部门评选标准
1、依法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逐级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2、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和四次集中行动,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和省政府77号文件,加强分管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认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组织力量排查、治理、打击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并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
6、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和安委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专项检查、督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处理重特大事故。
7、完成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本行业和领域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迟报、瞒报现象。9、加强行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热情为基层和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附件4: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
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和鲁政发201*26号、77号文件,县(市、区)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县(市、区)领导定期下矿井、下车间,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2、“一岗双责”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并加强考核奖惩。
3、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力量充实,辖区内所有乡镇(街办)设置专门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配备专职人员,监管人员、经费、装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和救援能力建设。
4、设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6、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达到控制指标要求。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瞒报事故行为。
附件5:
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和鲁政发201*77号文件,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园区安全管理规范》等园区安全地方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园区创建活动,园区内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体系要求持续改进和提高,并取得明显成效。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园区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单位全部明确主管部门,并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
3、园区有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并配备与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监管人员。建立健全园区与企业相互衔接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并定期进行演练。
4、搞好园区规划,明确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
5、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成效明显。
6、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达到控制指标要求。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无瞒报事故行为。附件6: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企业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国发201*23号,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77号),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通过三级以上考核验收),并按照安全标准化体系要求持续改进和提高,取得明显成效。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齐全,并严格执行。企业无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不断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现场安全管理精细。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加大安全投入,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经费;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和安全管理手段,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高;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
6、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无迟报、瞒报事故现象。
附件7:
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积极推进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绩。2、认真履行职责,在发现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或者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安全新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等工作中有重大贡献。
3、有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安全生产体制建设、法制建设、队伍建设、科技进步、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4、严格执法,敢于纠正和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5、热情为基层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廉洁勤政,无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8: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拟授称号主要事迹(盖章)年月日县级安委会办公室意见(盖章)年月日市级安委会办公室意见(盖章)年月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9: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学历拟授称号主要事迹性别职务出生年月单位
呈报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县级安委会办公室意见(盖章)年月日市级安委会办公室意见(盖章)年月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意见
(盖章)年月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关于评选20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关于评选20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