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电业局以人为本 文化引领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省电力公司)
多措并举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业局
泉州电业局是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大型骨干供电企业,从1995年至今,企业供售电量已连续14年位居全省首位,总量一直占全省1/4强。安全工作是电业部门永恒的主题。多年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过程中,针对企业实际,创新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范、监督体系三位一体的“疗法”,通过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系列活动,以点带面,以面带片,全方位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到全面提升,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始终处于“能控、可控、在控”的状态。
一、建制度,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保障
员工素质是关键。我局一贯重视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致力于打造安全教育培训长效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一是建立员工年度安全规程考核制度。我局在严格把好新入厂生产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关的基础上,对全局员工实行年度安全规程考核制度,不合格者取消其上岗证。二是建立安全知识集中轮训制度。通过邀请公司技术人员精心制作图文并茂的安全培训分类课件,编印典型违章PPT学习材料、安全学习导读或简报,聘请安监专家授课、培训研讨等举措,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
育集中轮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三是建立定期停工集中教育学习制度。我局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章现象,定期组织施工队伍停工整顿学习,有针对性地提高员工遵章作业的执行力。四是创新反违章考核教育机制。通过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创无违章企业工作管理办法》、《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生产同责同罚考核细则》等安全生产考核办法,使反违章处理实现从以前单纯的经济考核向与岗位动态考核相结合的新机制转化。
二、强措施,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出现典型安全问题,实行安全培训和预警约谈并举管理。我局针对阶段性发现的安全隐患突出和典型违章问题,一方面定期举办培训班,对相关责任部门领导、违章责任人,以及安全问题整改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领导进行安全培训;另一方面,由局领导、局安监部负责人分层面负责组织安全约谈,找准问题的主要根源,落实下一步整治的具体措施。二是突出案例分析,借锤敲钟、警钟长鸣。针对各类安全事故快报、简报等,局安监部结合本单位典型案例,及时编印安全日活动学习导读。同时,按月汇编建局以来当月曾发生的事故案例,通过多媒体滚动挂网,供基层单位组织学习讨论,追忆事故教训,起到“旧疤新痛”的警示作用,使员工从中受到安全教育。三是开设多媒体安全培训系统,方便员工教育学习。为了活跃安全培训教育氛围,改变以往单一、枯燥的安全学习培训方式,
我局专门研发了一套多媒体安全学习培训系统,针对各类安规条款,以贪吃蛇,牧羊犬,跳山羊等“游戏”形式展现,以flash形式集合了企业历史各事故案例进行回放,达到“寓教于乐”和“警钟长鸣”兼得的效果。
三、搭平台,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安全宣传教育是老课题,要有新的形式、才能赋予其时代气息,才能常抓常新、取得实效。因此,我们把安全宣传教育与安全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实施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实在的专项活动,达到吸引人、感染人、震撼人心的效果,切实增强员工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人文关爱”教育。我们注重从珍爱生命的角度抓文化熏陶和教育引导,每年都不定期地邀请家属代表与公司员工、领导谈安全与论安全。每逢特殊保电抢修时期,就制作安全亲情卡寄送每位家属,取得家属的支持、理解,营造共保安全和共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形象直观”教育。近年来,借助画册、手册、板报等形象直观的宣传载体,我局通过印制各类安全作业小手册、安全工作守则、各岗位红线条款、网络事故案例、生产现场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温馨提示牌、宣传版报图片展等宣传品,为员工提供形象直观的安全教育学习,使员工更容易掌握各类作业安全规程、更容易认识违章作业将造成的危害后果,促使员工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三是开展安全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定期组织的基层单位集中专题安全日活动进行交流,由局领导、各部门领导和基层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参
与,围绕安全日活动主题,结合事故案例和岗位实际,相互谈感想、找问题、提对策。通过每月一次的专题调研进行交流,局领导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一线班组了解安全情况,与基层一线人员面对面直接进行沟通、交流。对基层一线人员来说,起到了现场教育的效果;对领导层来说,为工作决策掌握到第一手准确情况。通过竞赛评比进行交流,我们借助开展创无违章车间、班组、个人“三面红旗”竞赛活动这个平台,针对查纠违章情况,每月及时进行评比、通报,相互间也能起到学习、借鉴和警示作用。四是开展安全心理健康教育。为构建电力生产安全心理行为训练和评估系统,我局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通过全面调研、心理访谈、分析总结、针对性培训和训练(安全心理学培训和心理行为训练)、心理干预(个性化心理辅导)等心理健康教育手段,积极开展电力安全心理学课题研究及应用,全面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行动,用心理学技术与员工沟通,把安全工作做到员工心坎里去。五是开展安全宣传“六进”活动。联合政府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六进”活动,以现场咨询、电力安全宣传展板、分发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知识小手册等形式,把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送到“企业、社区、商场、校园、农村和军营”。
以上是我局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和体会。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按这次全省工作会议的要求,学习借
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把我局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
扩展阅读: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电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电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1总则
1.1为规范和加强县供电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提高农电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1.3省电力公司系统安监部门自上而下逐级负责监督农电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1.4本制度适用于甘肃省电力公司所属各县供电企业。
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2.1各岗位人员应根据本岗位要求,参加三级安全教育。2.1.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2.1.1.1公司(县局)级:国家、地方、行业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单位)安全工作特点、安全形势、安全防护知识、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事故应急救护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其它需进行安全教育的内容。
2.1.1.2工区(所)级:工区安全生产情况、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专业工作组织技术措施和危险点分析、安全基本要求等。
2.1.1.3班组级:班组专业生产特点和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技术措施和危险点分析控制、个人安全防护要求,机械、工器具性能和使用方法、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等。
2.2新入公司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应经过不少于40学时的公司、工区(所)和班组三级集中安全教育,经《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2.3新上岗生产人员培训内容和要求:
2.3.1新上岗运行、调度人员(含技术人员),除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进行不少于60学时的运行规程、调度规程等现场规程制度的集中培训。经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3.2新上岗检修、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除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进行不少于50学时检修规程、试验规程等相关规程的集中培训。经跟班实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3.3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外,必须经过国家安全机构规定的专门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2.3.4新上岗长期聘用的临时用工人员进入现场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应经过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规》集中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但不得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或未设立监护单独进入高压带电场所作业),考试成绩在使用部门备案。
2.4新任命的生产领导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安规》、《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培训,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
2.5在岗生产人员培训内容和要求
2.5.1在岗生产人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安规》、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点分析预控方面的集中培训。工区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工作负责人每年应进行不少于50学时的《安规》、安全生产组织技术措施和危险点分析预控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并考核备案。
2.5.2在岗生产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并根据要求做好记录。
2.5.3在岗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5.4离开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应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安规》和现场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
2.5.5调度人员和变电站、开关站的运行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仿真系统培训,并开展反事故演习。
2.5.6所有在岗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2.6厂家调试人员,临时雇佣吊车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等进入现场前应经过使用单位组织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规》培训,使用部门应有培训双方签名的记录。
3培训形式
3.1集中培训
3.1.1新入公司人员、新上岗人员、新任命的生产领导、在岗生产人员、安全监督和管理人员等应进行规定学时数的集中培训。
3.2现场培训
3.2.1大型工作和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安全动员教育,每一个工作结束后应在现场进行总结培训
3.3案例培训
3.3.1定期将企业内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编成教材,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班组每个月末应组织班组成员对事故、障碍、异常、未遂、违章等进行分析。
3.4巡回教育
3.4.1省电力公司、市(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针对安全生产关键性、苗头性问题,对所属单位实行巡回安全教育。
3.5安全形势教育
3.5.1根据国家、行业安全状况,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县供电企业每年应进行全员安全形势教育。
3.6考问讲解培训
3.6.1根据工作需要,对班组成员每周进行书面或口头提问,也可由工作负责人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考问和讲解培训。
3.7反事故演习
3.7.1班组每月应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反事故实际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3.8安全日活动
3.8.1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由安全员组织,班长主持,要求每个人必须发言,作到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
3.9告警单位专题教育
3.9.1对于安全告警的单位应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安全思想麻痹的部门或个人应进行单独教育。
3.10违规和事故责任者专题培训3.10.1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进行有关规程、制度的培训,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3.11其它培训
3.11.1省公司农电系统职业培训应设安全技术专业课程。各级管理培训和生产技术技能专业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课程。各级领导参加的生产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课程。
3.12基层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室,运用安全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多媒体、广播、板报、实物、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安全文化教育,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报告与记录
4.1省电力公司对所属各县供电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初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制度的培训考试。
4.2市(州)供电公司每年年初对所属的各县供电企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行文明确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4.3县供电企业对本单位生产、营销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4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市(州)供电公司应根据情况对县供电企业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抽考,如抽考成绩与定期考试成绩差距较大,应重新进行考试,并通报批评。
4.5县供电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5附则
5.1本制度由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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