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简介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简介
中心简介
1999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教育部成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时作为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201*年2月,为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中心主要职责与任务:参与研究制定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负责推动落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地方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协助教育部相关部门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目前与“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并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内设“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同时承担工作职责有,负责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的执行与管理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实施与管理工作。
中心内设处(室)及职能
(1)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处:参与制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高校其他学生资助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地方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高校资助政策宣传、咨询、培训与信访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组织管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等工作;负责落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交办的事项。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处:参与制定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负责推动落实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措施;管理中职学生资助信息;开展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咨询与信访工作,受理相关举报投诉;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地方中职学生资助工作。
(3)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处:参与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负责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工作,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等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地方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中小学和学前资助政策宣传、咨询、培训与信访工作;负责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部级协调小组交办的事项。
(4)信息与法律处:参与制定高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数据统计制度与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资助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高校学费补偿与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发布学生资助工作动态信息与简报;组织开展高校和地方学生资助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有关学生资助工作中法律事务的咨询与指导,协调解决有关法律事务;组织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
(5)外资贷款处:参与外资贷款与赠款项目的谈判和前期论证工作;负责外资贷款与赠款教育项目的执行与管理;组织开展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6)政府采购处: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外资贷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7)财务处:负责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等学生资助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与外资贷款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事业经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8)办公室:负责保障中心业务正常运行的综合协调、重大事项督办与日常事务管理。负责人事、劳资、保险、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公文登记、运转、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工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办公场所安全与后勤保障服务;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务工作。
中心主要负责人主任:张光明
副主任:马建斌涂义才刘宜
扩展阅读: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征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
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征集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设计样稿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顺利实施,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在全国部分地区和高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创作征集活动,现将《关于征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设计样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作品征集活动中去。由于所有参与征集的作品需要由学校统一报送,因此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报送作品,作品要求请参看附件,报送要求如下:
1、报送截止时间:5月20日;
2、报送地点: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办公室
3、电脑绘制作品请发送至电子邮件zizhu@mail.ccnu.edu.cn4、联系人:鲍新龙联系电话:67865161
学生工作部(处)201*年4月27日
附件: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
关于征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设计样稿的通知
教助中心[201*]26号
华中师范大学: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为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后顾之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加强其他形式宣传的同时,决定在全国部分地区和高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创作征集活动。我中心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对于入围作品将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证书。宣传画具体征集方案详见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指定专门的院系落实本次征集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学校老师、学生广泛参与作品征集。此次征集活动时间较紧,请认真做好征集动员、作品收集和组织推荐工作。你校推荐的作品原则上不少于2幅,报送时间201*年5月25日前。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附件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
一、征集项目
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
被选中的宣传画将印发张贴至全国主要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学校、社区及其他场所。
二、征集范围
宣传画征集范围限定在教育系统内开设艺术设计专业的高校和具有艺术设计能力的单位。
应征人可以是个人(教师、学生),也可以是团体或单位。所有参与作品征集的教师和学生要求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随作品同时提供教师工作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由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三、作品设计要求
1、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能全面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教育阶段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特色鲜明,设计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3、色彩明快,简洁美观。
4、作品格式为单幅作品,竖式构图,尺寸60*90cm,表现手法为电脑绘制或手绘。
四、征集作品提交1、略
2、电脑绘制作品需另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单位)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并通过附件上传设计作品(.jpg格式)、设计说明(.doc格式)和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以及设计者简介等信息(.doc格式)。
3、邮寄的手绘作品也请用A4纸介绍设计说明(理念、思路、寓意等),并附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以及设计者简介等信息。
4、略
五、评选办法及奖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作品评审委员会并评选出若干奖项,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201*0元、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六、特别说明
1、参与征集的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我中心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应征人承担。
2、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递交的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我中心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附件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目前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基本实现了应助尽助,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高等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以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顶岗实习、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减免学费、社会捐资助学为辅的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在全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实行对全部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和营养改善计划的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从20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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