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报告体会 > 事迹材料 > 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6:28:14 | 移动端: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着眼稳定抓队伍创建平安构和谐

***

两年多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八个上新台阶”、“七个不发生”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突出的工作来抓,使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得到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显著增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出三个要求

当前,**和全国各地一样,正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我们建立了政法队伍建设例会制度,县委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在全县政法系统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县政法队伍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切实加强县委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县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政法工作,并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政法工作在政策、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重点倾斜,为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政法队伍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主要力量,要完成时代赋予政法机关的神圣使命,必须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因此,我们结合**的实际,对政法队伍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1、从思想建设上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新要求。强化正面教育和灌输,坚持用现代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政

法队伍的公正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诚心诚意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开展了与贫困户结对帮扶、一村一警包维护稳定、每人每年做十件好事等活动,从而使政法队伍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2、从履行职能上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握干警的思想和行为规律,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上下功夫,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营造便民、利民、亲民、爱民的良好氛围。我们要求政法队伍切实转变职能,树立为基层服务的观念,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保障向基层倾斜,警力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政法各项工作中,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把工作平台延伸到基层、到办案,使85%的警力下沉到社区、村屯,全面履行职能,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3、从服务大局上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新要求。改革必然带来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利益纠纷、保障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是政法队伍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求政法队伍必须始终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思想意识,紧紧围绕发展这一要务,找准改革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按照保障有力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通过组织开展“联合大接访”、“政法干警便民利民服务日”和机关干部下访等活动,增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敏感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如:**电站和**电站库区移民、**厂改制的工人身份置换、**茶场与当地群众引起土地纠纷等信访突出问题,由于我们抓好排查,提前介入,及时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排查和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

二、发挥三个作用

人民当家作主地位、作用的体现和发挥,需要政法队伍切实根植执法为民思想,不断满足群众求公平正义、求安全稳定的愿望和要求。我们注重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的职能作用。

1、发挥县委政法委“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作用。

在抓工作上我们对政法委工作放手放权,让他们在工作上有良好的发挥空间,特别是在干部的培养、提拔、调配、使用上,要求组织部门考核政法干部要与政法委共同进行,从而使政法委协管干部的职能有了具体可操作性,较好地发挥了政法委对政法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作用,做到了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在政法委的协调下,政法各部门关系融洽,形成了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战斗集体,使政法、维稳、综治、处邪等工作创新开展。

2、发挥公、检、法、司领导班子的作用。政法队伍建设的关键是领导班子建设,我们注重配齐配强领导班子,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整合资源,集中政法部门各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作用。如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还集中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和重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和治安乱点、重点的综合治理力度;检察机关依法批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及时审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地审判各类案件,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行政机关精心制作了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宣传牌,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司法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由于政法各部门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形成了强大的防范和打击合力。如在对**邪教组织的处置工作中,公、检、法、司等政法干警60多人联合出警,使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和打击。

3、发挥政法干警的作用。立足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推行“战训合一,防范预警,日常专业技能培训,实战技能演练”的做法,让政法干警练就过硬本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如在**乡发生的山洪灾害搜救工作中,由于反应迅速、搜救及时,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搜救工作任务。在全县广大政法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实现了“三个下降、六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解决三个问题

1、解决政法干警的思想作风问题。开展政法工作,经常要与违法犯罪分子打交道,干警容易受各种社会不良现象影响,要使广大政法干警在市场经济复杂的形势下,不断抵制不良风气的冲击和市场经济的影响,进行艰苦奋斗、甘于清贫的思想教育,显得十分重要。为此,我们认真解决好政法队伍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

法等问题,使之端正了政法队伍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清正廉洁。全县广大政法干警建立起了一道牢固的反腐倡廉思想防线,防止了各种徇私枉法案件的发生。目前,无一名干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同时,以“学教”活动为载体,采取鼓励政法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选送政法干警外出学习等方式,让政法干警切实加强学习,力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广大干警在学习和实践中增长了才干,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全面提高了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

2、解决干警的政治待遇问题。一是组织专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成绩、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察,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岗位去留和评定优秀挂钩,**年**月,提拔任用政法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名,激发了政法干警勤奋工作、勇创佳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县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们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按照上级的要求,将政法经费保障按三类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发放了民警最新警衔津贴,民警岗位津贴由原来的30元/月〃人提高到180元/月〃人。三是坚持每年召开政法综治表彰大会,对在政法综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佳干警”进行表彰奖励,切实做到了对政法干警在政治上关心、经济上照顾、生活上关怀,进一步调动了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解决经费保障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政法部门机关建设,将政法部门机关经费保障问题摆在重要日程抓紧抓好,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将政法部门的装备、基础建设项目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安排政法部门经费,并分步实施。两年多来,县财政共投入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法院“五化”建设、检察院“四化”建设和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各项经费,共**多万元。

总之,通过严格要求、强化管理,使政法队伍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勤政务实,开拓进取,整体面貌有了新变化,执法水平有了新提高,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两年多来,分别荣获了区、市授予的“全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集体一等功单位”等**余项荣誉称号。我们虽然在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政法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果,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奠定坚实的基础。

扩展阅读:政法稳定经验交流材料

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强化服务注重实效

浦东新区大力推进法进社区工作浦东新区法宣办

为了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指示精神,新区司法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六进社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素质、加强服务、注重实效为工作目标,以四个一工程为抓手(设立一个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制作一个宣传画廊、编印一本法进社区便民手册),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进社区活动,使法进社区工作初步形成了组织有保证、工作有依托、对象有区别、内涵有延伸的新局面。

一、整合资源,构建法进社区组织体系

(一)健全组织机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委、区政府对法进社区给予了高度重视,指示在六进社区工作中要把法进社区放在突出位来抓,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提高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地推动此项工作。为了加强对法进社区工作的领导,新区司法局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由浦东新区文明办、综治办、城工委、农工委、司法局、法宣办等单位组成的法进社区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法进社区的相关工作;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各街镇明确责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从而形成了联席会议、日常管理工作小组、街镇责任部门的三级组织体系,使法进社区工作在组织体系上得到了保障。

(二)在街镇社区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为了有效推进法进社区工作,新区司法局积极挖掘街镇社区的法律人才资源,大力发展法律志愿者,在每个街镇社区都建立了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这些法律志愿者专业上有特长、工作上有经验、服务上有热情。例如,居住在金杨新村街道的42名在职及离、退休的政法部门干部,组成了街道一级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他们每月定期到社区和外来人口聚居地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许多街镇在暑期还发动法律院校的大学生组成法律志愿者,到街镇社区宣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咨询,进行法律援助,使他们成为法律志愿者队伍的有益补充。

二、拓展功能,推进法进社区机制建设

(一)建设法进社区的物质载体。201*年,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下称窗口)实事项目的要求,新区司法局会同新区信访办,结合新区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窗口建设工作。新区区委、区政府对窗口建设工作十分重视,从财政划拨了94万元专项经费。201*年年底,新区24个街镇都建立了一个窗口,为法进社区提供了有效的物质载体。

(二)健全面向街镇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能。窗口融信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协办公证、安帮教、12348法律热线、法律援助等职能为一体,具备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服务功能,且设在街镇社区,贴近居民,居民们的一般法律需求都可以在窗口得到满足。同时,为了加强面向街镇社区的法制宣传,新区司法局和各街镇共同出资,在24个街镇建造了标准化的法制宣传画廊,在各村(居)委、小区设立了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法制宣传栏共850个。

(三)建立内部协调配合、上下管道畅通、横向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窗口的各个部门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优化了整体工作效能。如窗口在日常接待咨询中,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子,就及时交由矛盾调解分中心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及时交由法援分中心办理,形成了一盘棋的工作局面。窗口的各项法律服务职能与新区对应机构紧密配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对涉及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纠纷,及时交由新区司法调解中心办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引导其到新区法援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由新区法援中心指派该窗口给予法律援助;遇到应由律师、公证提供服务的情况,就联系移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办理。新区司法局还把窗口的一些法律服务业务与司法行政系统以外的力量联合起来,共同推进法进社区工作。如,新区司法局通过窗口,加强与街镇警署的合作,实现110司法、公安联动,共同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三、区别对象,提高法进社区工作实效

(一)解决普遍性问题,指引居民寻求法律解决途径。为了解决社区各个层面居民遇到问题怎么办、找谁办这个普遍性问题,使他们掌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程序,新区司法局会同新区政法系统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编印了《浦东新区法律进社区便民手册》,使居民群众对寻求法律服务的途径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目前已有13万册分发至社区各个家庭。新区司法局将在四五普法期间印发40万册,达到户均一册,使便民手册成为新区居民的法律导航灯。

(二)提高工作针对性,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新区广大弱势群体居民都分散在各个社区,要使更多的弱势群体进入工作视野,就必须把法律援助推进社区。因此新区司法局坚持因人制宜,将新区法援中心的工作重心下移,把法律援助的代理申请与初步审核权下放至窗口,并指派窗口实施法律援助,使社区群众能就近得到方便快捷的法援服务,同时也使法进社区工作的针对性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四、大胆探索,延伸法进社区工作内涵

(一)社区人民调解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基层调解队伍是一支活跃在社区,共同参与法进社区工作的生力军。201*年,全区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8631起,调结8576起,调结率为994%,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和民转刑案件58起,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的社会稳定。新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新时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机制和手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市里有关精神,指导各街镇设立人民调解庭、聘请首席人民调解员。目前新区每个街镇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庭,共聘任了71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均由社区中具有较高威望、较强协调能力的社区居民组成,大大提高了社区居民对法进社区的参与度。近一年来,首席人民调解员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东方电视台《法律与道德》报道的梅园街道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等,就是由社区中首席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的。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社区服务职能得到强化。为认真贯彻实施司法部的管理规章,新区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其面向基层、面向街镇社区、面向群众的服务方向和为本街镇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法律服务的工作重点,使新区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紧紧依托窗口,充分发挥其贴近社区、服务便利、收费低廉的特点和懂法律、善调解的特长,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各项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效果。两年来,各街镇基层法律服务所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13000余起,为低收入人员和弱势群体免费办理各类法援案件300余起。

(三)律师工作开始向社区延伸。新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提高对法律服务社会效益的认识,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推动律师服务向街镇社区延伸,提高了街镇社区法律服务的层次。一是动员律师为本人居住的街镇社区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接受居民诉讼代理、担任法律顾问、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积极面向街镇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街镇社区和居民的欢迎和称赞。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张华律师主动为其居住社区内的养老院和街道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组织律师事务所为办公地所在的街镇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使律师事务所成为所在社区的法律服务中心,为社区企业、学校、机关提供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开设普法讲座。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积极担任潍坊街道工会法律顾问工作,为工会审核法律文书。三是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动员、组织律师积极参与街镇社区的法律援助工作。201*年以来,全区律师免费为街镇社区贫弱群体代理刑、民事案件1081件,接受法律咨询17600多人次,为切实保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心理矫治工作引入司法信访综合窗口服务。随着经济、文化、价值观念等社会因素的急剧变化,人的心理问题愈来愈突出,不同层次的社区居民都有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窗口的建立,为社区心理矫治工作提供了有形依托。新区司法局将心理矫治工作积极引入窗口,按照心理规则,采用心理教育、心理咨询等方式进行疏通和引导,形成法律引导与心理疏导相结合的手段,缓解社区居民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对社区青年、缠访人员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突出时代内涵和徐汇特色与时俱进地推进社区法治建设徐汇区法宣办

进入四五普法以来,徐汇区充分发挥前三个五年普法和十年依法治区积淀的基础优势,逐步探索建设法治化社区的新路子,努力为构筑法治化城区夯实支撑点。两年多来,我们坚持以民为本的工作原则,以推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为抓手,在全面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完善社区管理的法治体系和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实践。

一、以机制建设为核心,构建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

为使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真正收到实效,我们结合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模式,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构筑了党委领导,政府(办事处)组织实施、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社区成员共同参与的格局。一是建立领导机制。由区依法治区办和区法宣办等联合发文要求,各街道、镇成立了街道党工委书记挂帅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的重要议程,定期研究、部署,对遇到紧急和突发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二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法宣办制定下发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提出社区成员法律素质、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基层民主自治程度有明显提高等总体目标;各街道、镇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制定了细化的年度计划,并进行目标分解,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区法宣办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考评制度,半年一次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绩效考评。同时,完善外部监督和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并注重运用问卷调查和社会调研等形式,科学地、实事求是地评介工作的实际效果,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改进工作,促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三是建立示范机制。开展了建设法治化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始在田林街道、康健街道进行试点,通过指导试点单位联系实际,狠抓落实,培养和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面上法治化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以优化法宣效能为抓手,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市民。

我区始终将以民为本的原则作为开展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法治理念和意识渗透为着力点,从方式创新、功能转换等方面优化社区法宣工作效能,将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作为社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首先,采用分类工作方法,重视重点群体的示范效益,以提高重点群体的法律素质带动全民法律素质的提升。如:在各街道(镇)普遍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讲座制度,并组织收看法制宣传录像、旁听法院庭审、参观法制教育展览等,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自学提供便利;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编印与发放宣传资料,并以居委干部换届选举为契机,举办新任居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加大对居委调解干部培训考试的力度;区法宣办与区民政局联合制定下发《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见》,进一步将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与教育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市民法制学校,利用寒暑假对社区内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官、律师组成青少年法制宣讲团,到社区中的中小学开设法制讲座,并广泛开展模拟法庭、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千校百万外来人员法制培训,采取电化教育的模式,坚持经培训考试后发暂住证的制度,对进入辖区的成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管理人员等,实行了集中培训教育。其次,转变传统的法制宣传理念,逐步实现从教育型宣传向服务型宣传功能的转换。我们从社区成员的角度出发,捕捉社区成员关注的热点,主动争取社区成员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回应,在提供服务的内容上,让社区成员熟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让社区成员在自主选择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汲取法律知识,使其能在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需要法律帮助时找到正确的救济途径,引导人们依法评价自身行为价值、依法预测相互行为后果,达到既定的宣传目标。自201*年起,区法宣办每年向全区13个街道(镇)居民赠送50000册《社区法律服务》小册子,并在宣传内容和体例上作了较大调整,从以宣传法律知识为主转变为提供常用法律知识与指引法律救济途径并重,受到了居民群众的欢迎;各街道(镇)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张律师接待日、周律师信箱、法律咨询站、法律咨询夜门诊等,并充分利用法律服务所的资源优势,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居委干部、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与法律帮助等。201*年我区全面推进了律师事务所与各街道(镇)签约活动,律师事务所作为街道(镇)的义务法律顾问,定期参加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并为居民群众提供了菜单式的法制报告服务;同时在13个街道(镇)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分中心,实现对社区内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并建立了由1000余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第三,创新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徐汇社区法律文化的良好底蕴。各街道(镇)抓住重要节点先后举办了模拟法庭、法制灯谜会、居住在社区内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百名少年儿童绘画、书写格言宣传轨道交通法规等颇具新意、自主参与性较强的大型法制宣传、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努力实现法制宣传由单向式向互动式,由独立型向整合型的转变;区法宣办还要求各街(镇)根据地区特色,形成各自的亮点和独特的载体,如开展法制楼组的创建评比、组织老年人学法小组、开辟法制广场、举办法律进社区专题研讨会等。我们还开展了社区法治大家谈活动,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依法治理的积极性。第四,注重社区法制宣传的实效,开展市民法律素质的评估工作。在去年开展社区法制宣传工作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今年区法宣办将市民法律素质评估作为推进法治化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拟定了三级评估指标体系和具体评估工作方案,以科学量化的指标对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进行评估,改变过去只注重成本投入,忽视实际效果的做法,以主体的素质提高作为评判社区法制宣传工作优劣的标准,并引导社区法制宣传工作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更快的发展。

三、以打造区域法治政府为着力点,推进社区法治和基层民主建设

按照区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各街道、镇以加快建设高效、透明、职业化政府为己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法律交给人民,切实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社区管理的能级,在构建法治化社区和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方面作了以下几方面的有益尝试。第一,建立两级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在区司法局组织律师事务所定向签约为各街道、镇提供法律服务的推动下,街道(镇)、居委会正式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制定了周四领导干部接待日律师陪同制度和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和论证制度。在治理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市容环境、执法环境等方面进一步依法规范了决策和行政行为。第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效能。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公共管理的综合效能,区有关部门配合田林街道创设了多网协同网格化管理模式,即在街道办事处的牵头组织、统一协调下,整合执法资源,将社区中的公安、城管、市容、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执法力量按划定的网格区域统一配、执法,并建立工作例会、信息反馈和评议监督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解决运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通报信息和情况,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并制定多网协同网络图和工作手册强化管理。这一体制避免了多头执法、交叉管理的现象,增强了社区综合管理力量,节约管理与执法的成本,消除了执法和管理的盲点,提高了综合执法的效能,同时也提高了解决社区突发事件的能力。在防治非典以及集中整治市级顽症地区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田林周沈巷农夹居地区整治还获得了201*年市整治工作第一名。第三,运用民主听证会和协调会,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各街道在指导居民制定居民公约、楼组公约、小区自治章程等基础上,积极运用民主听证会和协调会的形式,就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大问题听取居民的意见,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协商,由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如对小区进行封闭式管理的问题,居民中有不同意见,小区居委牵头组织了民主听证会,业委会、物业及居民等都派代表参与评议,最终形成了统一的意见,较好的维护了各方居民的利益。又如在建设公益设施等社区公共事务中,召开协调会,由当事的单位、个人提出意见和主张及依据,进行沟通,把与居民直接有关的公共事务交给居民自己决定,促使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我区康健街道还为化解一起长达7年的邻里滴水纠纷,召开有50多位居民参加的调解听证评议会,并发放听证评议表,运用社会公论化解了矛盾,经宣传推广这一经验,又成功的化解了类似的一批老大难纠纷,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卢湾区法宣办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目标。卢湾区在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强社区法制建设,推进社区依法自治过程中,以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决议为抓手,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工程作用,始终把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作为方向,努力推进社区依法治理。

我们在社区依法治理实践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创新普法宣传理念提高社区公民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只有不断与时俱进,才能充满活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同样需要不断创新,适应时代的要求。为此,我们在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中,在理念上,注重引导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使公民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在内容上,注重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形式上,把握广泛性,注意针对性;在方法上,注重德治与法治的结合,着力于公民运用法律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着眼于为社区依法治理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家庭的活动。在三五普法期间,卢湾区就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我们坚持以社区为载体,以人为本,以普及公民法律常识为内容,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上下功夫。通过开通法律热线电话和法律网站以及创办市民法制学校、社区法制沙龙等十多种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或载体,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同时在全区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设立一个法律服务信箱;开辟一块法制宣传园地;每月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向每户居民赠送一本与市民生活相关的法律读本。使得社区群众学法用法热情不断提高。

(二)拓展社区普法的新途径。四五普法期间,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的新变化,我们不断创新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手段。一是拓宽公众获取法律信息的渠道。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社区居委设普法资料自取箱,提供最新、最快的法律资讯,满足居民之所需,并形成网络化布局。二是编印《法律服务一点通》6000册送到社区。这本小册子解答了老百姓最常遇到的涉法问题,并将全区法律服务机构汇编其中,方便老百姓寻求法律帮助的途径,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三是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在区有线电视中心开设了《法治纵横》专题节目,每月二期。栏目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用群众熟悉的语言,生动活泼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极大地激发了社区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栏目内容生动鲜活,收视率居高不下,成为一档品牌法制栏目。去年12月,我们建立了全市区县中首家独立的法制宣传网站卢湾法治网,设社区法治栏目,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定期编印《卢湾法治》宣传手册,内容面向社区群众,针对性强,特色明显,成为社区工作者必备的宣传资料。同时,发挥社区网校、社区法制学校、社区法制沙龙等作用,加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三)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既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环节,又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相关。我们坚持依法治理社区与以德治理社区紧密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寓于精神文明建设中,通过开展文明小区、无毒社区、文明楼组等活动,促进社区公德、家庭美德在各个层面的形成,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们积极探索社区文明建设新载体,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倡导和支持居委会建立各种类型的居民公约,激发居民群众自主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主人翁意识。全区实施居民公约覆盖面达90%以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4个街道社区居民公约、75个小区居民公约和47个楼组居民公约。制定了卢湾区社区居民道德建设指标体系,设计了社区居民道德自测表,组织居民开展自测。在全区形成以居民为主体,自评为形式,自律为目标的道德建设机制。目前,全区已有3个街道被评为上海市文明社区,123个小区被评为市、区级文明小区(其中市级文明小区31个、区级文明小区92个),全区70%以上的居民居住在文明小区。

二、拓宽法进社区渠道,营造社区依法治理氛围社区法治理念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根据现阶段社区成员的状况,从深化法律服务、扩大法制宣传入手,营造法治氛围,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大服务结合起来,坚持拓宽法进社区的渠道,探索和建立了促进社区依法治理的几种载体。

(一)法律服务延伸到社区。从1996年开始,我们就选派了政治、业务素质好并热心社区服务工作的执业律师,与全区各街道定点挂钩,经常深入社区,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到1999年,我们在全区普遍建立了由法官、律师、司法助理员组成的街道法律顾问室。去年,我们又组织了全区所有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结对签约,发挥律师在社区经济发展、城区管理、社会稳定、文明建设中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作用。同时我们还在全区所有居委会建立了法律顾问小组。社区法律顾问深入社区,提供咨询服务,成为街道依法行政,居委依法自治离不开、少不了的坚强后盾。实践证明,在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有利于推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利于将社区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有利于加强基层群众组织依法自我管理。

此外,全区每个街道都建立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设了集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协办公证、纠纷调解、信访接待等功能为一体的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解决社区居民的涉法问题,深受社区居民欢迎。据一次问卷调查统计,社区居民中882%认为综合服务窗口是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而且100%的居民对综合服务窗口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二)法律援助落实到社区。我区于1996年10月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两级法律援助网络,在区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同时4个街道设立分中心。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以来,我们一方面以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骨干,充分发挥区法律援助中心诉讼援助的作用;另一方面以街道法律服务人员为骨干,充分发挥街道法律援助分中心在非诉讼方面的综合优势,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联手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三)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我们在各街道建立人民调解庭,聘请社区内懂法律,具有一定影响的同志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开庭调处社区内影响大,涉及面广,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在社区建立了矛盾调处服务站,探索以社区服务的形式,强化与社区行政管理部门、政法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社区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调处社区矛盾纠纷。我们建立了以居住在社区的政法干部和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700余人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在业余时间热情为社区居民调解纠纷,把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作为第二战场,对社区中遇到疑难杂症,从法律的角度参与会诊,出面调处纠纷,化解了不少社区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区五里桥街道法律志愿者队伍被评为上海市志愿者优秀服务队。

(四)综合环境治理到社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开展依法专项治理,提高社区综合管理水平,优化社区综合环境。一是加大市容整治力度。近年来实施了还路与民的菜场入室工程,消灭马路菜场;拆除违章建筑817万平方米,基本建成无违法建筑区。二是加强小区综合管理,探索了物业专业化管理与社区综合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并作为政府实事在40个居民区开展保安、保洁、保绿、保修四保合一物业综合管理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有11个住宅小区获全国优秀示范小区;14个小区被评为上海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三是实行外来流动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站,对外来人员的房屋租赁、治安问题、劳动务工、计划生育、缴纳税费、社区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变单一为综合,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坚持普法与治理并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贵在行,学法是前提,是条件,用法是关键,是目的。我们在深入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社区依法治理活动。组织公民在参与民主政治中学法,在参与法治实践中用法,提高公民民主管理能力,提升社区自治功能,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完善民主自治制度。为了规范社区自治的有序运作,确保社区民主建设在制度保障下健康发展,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落实到基层。我们依照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社区实际,认真做好社区建章立制工作。先后制定了《街道居民代表会议实施办法》、《社区委员会工作章程》、《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居民区事务协商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为社区居民民主参与社区事务拓展了空间,初步实现社区工作规范化。

(二)推行社区民主选举。为保证公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我区已在40个居委会推行了直选,占全区居委会总数的488%,居民参选率达96%以上。街道和居委会每年分别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居民意见,并实行居民代表常任制,提高居民对社区工作的知情度和参与率。居委会直选范围的扩大和选举的成功,既激发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民主自治的政治热情,增强了居委会成员做好社区工作的责任感,又挖掘了社区的人力资源,提高了居委会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能力。

(三)拓宽社区民主渠道。为进一步拓宽和畅通居民民主参与的渠道,创新居民自治的模式,我们倡导居委会建立决策听证、矛盾协调、政务评议的三会制度,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一是决策听证会,政府在社区实施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实事时,由居委会出面听取社区方方面面居民的意见,使政府知道居民在想什么,使居民知道政府在干什么。二是矛盾协调会,由居委会出面组织居民代表、矛盾当事人双方坐在一起,同时邀请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给这种自主管理的方式予以实质上的支持。既提高了居委会的威信,减轻了政府压力,也使居民自我管理的能力也得到了增强。三是评议会,由居委会组织群众对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社区的基层单位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察相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依据之一。通过三会制度,使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实施社区依法治理,推进了我区两个文明的建设。我区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区和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我们将继续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使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能有一个新的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以完善机制为抓手

深入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黄浦区人民广场街道党工委

近年来,人民广场街道按照黄浦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地区特点,不断探索开展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努力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的水平。实践中,街道着重从机制建设入手,将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建立依法治理工作网络,明确责任范围

在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了街道各个层面在普法依法治理中责任和治理重点。在街道层面,办事处重点抓好依法行政机制建设: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制定《公开办事制度》,办事处的行政职能、工作规则,一律公开并张榜告示,让前来办事的居民群众一目了然。二是健全依法办事制度。通过制定《办事处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把依法办事纳入对街道工作人员的考核范围。三是建立监督机制。街道定期约请政法、人大法工委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征询执法意见,聘请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明察暗访,督促街道依法治理工作。在居委会层面,以共建单位为依托建立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共建理事会会长担任,成员由辖区单位的领导、居民代表联合构成。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居委会组织法,完善居委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居民代表大会的运作框架,建立每月居委会工作例会、每季度居民组长会、每半年居民代表大会等制度,更好地实现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在居民集中的小区,成立居民自治协调小组,负责抓好包括小区环境、治安等各项事务。通过以上措施,健全了包括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帮教、法律援助、地区治安、环境卫生、社会救助等内容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融合、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依法治理工作网络。

二、强化法制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知法是执法的前提。在加强社区依法治理队伍建设中,我们注重从抓好法律法规教育入手,提高街道社区依法治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抓好执法主体的法制教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每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区每月常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外,还必须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专业法的考试;街道执法人员必须参加有关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各居委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在换届或届间调整时,必须参加由民政部门举办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方可上任;同时组织各居民自治协调小组、楼幢长参加法律法规业务常识培训班,增强他们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努力提高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要求,邀请有关专家上门授课,讲解与社区工作密切相关的民事、婚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及动迁、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基层干部开展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

三是注重教育方法的多样性。通过举办知识讲座,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知识竞赛,选送人员参加市、区参加各种培训班,组织行政主管、经办人员参加各级考试等形式,提高学法用法的效果。201*年街道还安排居委调解、治保干部和社情民意信息员到司法行政综合服务窗口跟班培训、实习,提高基层干部开展维稳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三、整合法律资源,维护社区稳定

一是开设全市首家法律咨询夜间接待站。从1989年起,我们创办了全市第一家街道法律咨询夜间接待站。街道组织地区法院、司法局、公安派出所、房管所等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法律咨询接待队伍,每周三晚上为地区居民提供法律法规求助服务,被社区居民喜称为法律咨询夜门诊。1998年夜门诊拓展功能,成立了民间纠纷协调中心,群众称之为日门诊。1999年9月日门诊再次扩大服务内容,成立了集来信来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于一体的人民广场社区来信来访、法律咨询服务中心,201*年4月更名为人民广场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10余年来,共接待、咨询5000余人次。在化解民间矛盾,维护社区稳定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组建街道、居委两级法律服务顾问队伍。以居住在本地区政法部门工作人员和离退休法律工作者为主体,建立了一支由26人组成的人民广场街道社区法律服务顾问团,参与社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社情民意分析调研和对基层社区治保、调解干部业务培训。与此同时,街道每个居委会设两名顾问,参与居委会管理和决策。

四、注重结合,提升治理水准

在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中,街道党工委认为,要提高依法治理的水平,必须做到几个结合:一是把依法治理与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实际问题相结合,为百姓多办实事、好事。201*年,街道制定了工作时间向节假日延伸、工作力度向居民小区延伸、工作措施向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延伸的三个延伸窗口服务便民措施,拓展了社区信访、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功能,重新调整扩大了接待场所,开通了信访电子信箱,实现了来访接待、来信处理、来电答复、网络联系等多渠道服务。201*年,街道与华东师大联手,建立了广场社区阳光心理咨询室,为社区居民义务提供心理疏导和矫治,消除心理障碍,同时聘请执业律师坐堂诊疗,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街道成立了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将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治安防范等作为为民服务重点内容。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季举行一次一帮一活动汇报会,利用节假日深入社区开展活动,先后为201*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等多项服务。三是将普法依法治理与便民法律服务相结合。街道开设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和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做到法律服务不出社区。先后聘请了31名社区法律服务顾问,充实基层调委会,依法调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区稳定。对辖区87名帮教对象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帮教活动,签订帮教协议书,将帮教任务落实到人,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3%以下。

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推进街道依法治理工作进程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党工委

静安寺街道地处闹市中心,面积为15平方公里,居民20222户,人口57804人。有14个居委会,435家社区单位。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街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认识上提高,在内容上深化,在运行上加强,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质量,讲究普法实效,以此为基础,努力探索街道依法治理的新路。

一、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先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街道领导既是法制宣传的组织者,又是法治实践的带头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效果如何将直接关系到依法治理的决策和执行。在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中,街道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推进班子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发挥其对基层辐射作用和表率作用。

(一)抓好领导干部学法,提高班子成员法律素质。街道通过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在学习的人员组织、出席考勤、笔记档案、心得交流等方面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做到定时与定量、测试与考核、集中与自学相结合,以此带动全体机关干部和居委会干部的学习。

(二)抓好执法人员学法,提高街道干部执法水平。街道司法科、计生科、市政卫生科、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武部等部门,承担着社区管理和执法任务,代表了街道依法行政的整体形象。街道除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外,还通过有关部门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能力考核,所有干部都取得相关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同时,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各部门实施执法监督,使他们在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几年来,从未发生过违法乱纪的事件。

(三)抓好三个环节,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实效。一是依法决策。凡有重大决策出台,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反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办事权限公开、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班子所作的决策既符合法律法规,又符合客观实际,做到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相结合。二是依法管理。运用法律法规促进管理的科学化,使管理职能由主观拍板向制度管理转变;管理手段由单纯行政手段向经济手段、法制手段并用转变。三是依法协调。社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协调工作量大事多。街道始终坚持依法协调,遵循送礼不收,请客不到,说情无用的三不原则,使协调工作从内容到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与此同时,街道建立了行政应诉人制度,从机关干部中确定两名政法学校毕业的年轻干部作为街道的行政应诉人。应诉人经区法制办专业培训后,具有代表街道的行政应诉资格。行政应诉人成为街道依法行政的法律顾问,提前介入班子的决策,为领导设了法律保护屏,也提高了街道应诉能力,保证了街道执法严格,程序合法。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

二、整合资源,健全载体,建立社区法律服务网络几年来,街道以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网络为抓手,整合社区资源,因地制宜地设计、创造了各类载体,把依法治理工作的内容融会、贯通到各种载体之中,把法律知识宣传到各个角落,把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为社区建设创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社区学校群众法律知识培训基地。1997年,街道在市西中学开办社区学校。根据法制宣传的需要,从课程确定、师资配备、教学内容等各方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定期举办法律讲座,成为社区法制宣传的基地。七年来,不仅有万余名社区居民在此接受培训。而且有二千余名外来人员在此通过法律培训,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在社区学校的运作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老师讲授与学员咨询相结合;基础知识辅导与典型案例点评相结合;重点与普及相结合;职能部门与相关科室联合办班相结合,拓展了办学功能,丰富了社区法制宣传内容。

(二)律师坐堂咨询把法律服务送到社区、送进商务楼。街道与静安区四家律师事务所联手,利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每周两次请律师到社区坐堂办公,把法律服务送到社区,送到居民身边。司法干部参与律师接待,在律师的言传身教下,自身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由于居民对律师的指点比较容易接受,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调解的成功率,给社区普及法律知识增添了实质性的内容。律师每一次法律咨询服务也是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律师事务所也从社区法律服务中,找到了居民法律需求与律师业务的结合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务楼成为社区法制宣传不可忽视的新领域。201*年5月26日,全市第一个商务楼党员服务点在中华企业大厦正式成立。服务点利用社区资源,以每月接待日、党员热线服务电话、电脑网站查询等多方式为党员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仲裁、投资指南等各方面服务。通过法律进商务楼的系列宣传服务活动,把党员的法制教育和管理融入党员服务之中,深受新经济组织党员的欢迎。目前,已在14幢商务楼建立了党员服务点,使普法工作在商务楼得到了落实。

(三)法律志愿者社区法律服务的好帮手。静安寺街道各大街小巷活跃着一支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法律志愿者队伍,他们既是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又是楼组、家庭的义务调解员。他们以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娴熟丰厚的专业知识,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设专题讲座,调解各类纠纷,不仅赢得了广大居民的赞赏,也吸引了更多从事法律工作的社会人士参加法律志愿服务的队伍,这支队伍已有279人,成为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中坚力量。如:四明居委会法律谈心站,自80年代起每周开设固定接待日,由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居民义务开展法律咨询,处理邻里矛盾,为居民指点迷津,答疑解难,使矛盾处理在基层,化解在居委会。如今法律谈心站已在各居委会生根开花,每个居委都有受居民欢迎的谈心站。

三、强化监督机制动员群众有序参与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的系统工程。街道党工委注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把对依法治理的监督渗透到各个环节,动员群众有序参与街道依法治理工作。

(一)健全监督机制为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政治提供舞台。为增强依法治理的有效性,街道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如:一年一度的领导成员向机关干部和居委干部作述职报告制度,请基层干部评议领导;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行风评议制度,请群众对街道党政领导、各科室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年终开展的自上而下的领导逐级考评及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制度;选拔干部、评比先进的公示制度等,使街道的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处在行之有效的监督之中。与此同时,由社区居民自觉参与、自我运作、自主管理的市民巡访团,通过走街串巷、明察暗访,对环境卫生、道路管理、拆违建绿等执法工作采取巡、听、议、评、督的方法,进行巡回访问、收集材料、听取意见、反馈信息、提出建议、督查整改,形成了一整套巡访机制,得到社区的认可与支持。

(二)居委会议事会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有效载体。居委会议事会是联系群众、指导居委会工作、参与社区管理等事务的群众自治组织。全街道14个居委会均成立了议事会,他们以议大事、办实事、做好事、抓小事为宗旨,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小区创建规划、落实依法治理各项措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给居委会增添了活力。

(三)楼组调解责任制群众自治功能的充分体现。楼组是连接居委会与各家各户的桥梁,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街道在各居民楼开展了法律进楼组防纠纷激化责任制签约活动,将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落实到居民楼。楼组签约率达85%,所有已签约楼组的邻里纠纷大幅下降,多数为零,成为居委会的放心楼组。法律进楼组各项活动的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居民群众依法治街的自觉性和参与意识。众多楼组自发制定了楼组居民行为规范,将楼组这个小社会的法制建设融入到社区这个大社会中来。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抗非战役中,楼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设立在全街道317幢楼的疫情直报点,成为社区疫情直报的顺风耳,千里眼。使居民区的抗非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发挥了千斤重担万人挑的作用。

四、开展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依法治理的动力。街道领导班子坚持把学习三个代表思想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把学法用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依法治理的政府作为与群众的广泛参与相结合,全社区形成了学法守法、讲法用法、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是依法治理的基础。街道从社区实际出发,通过培育和发展各类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的载体,引导居民广泛参与,以开展活动为抓手,增强了吸引力;以服务居民为重点,增强了感召力;以多办实事为手段,增强了凝聚力。(三)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是依法治理的保证。街道党工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从而形成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会各方积极配合,街道干部依法行政,居民群众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街道依法治理的水平得到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得到提高,各种刑事案件得到遏止,民事纠纷、各类矛盾激化率年年递减,完善了社区法制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

深化凝聚力工程推进依法治社区长宁区华阳街道党工委

1994年,华阳街道党工委在本市首创凝聚力工程,至今已有10年。华阳街道探索、开展凝聚力工程的过程,也是街道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浅入深、由表及里、逐步深入的发展过程。

华阳街道204平方公里,有居民28万户、8万多人,是一个劳动者聚居的老城区。90年代初期,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社区出现十多现象,即下岗失业多、帮困对象多、精神病人多、残疾人多、闲散青少年多、外地回沪人员多、马路市场多、流动摊贩多、违章搭建多、二级以下旧里多。华阳街道的党员干部以强烈的事业责任感,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难解忧,暖百家心,开展了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凝聚力工程。然而,随着生活条件、居住环境的改善,部分居民的素质却没有相应提高。马路菜场、违章搭建、楼道堆物、聚众赌牌、高空抛物等现象依然存在。针对这种现象,街道党工委进一步提出,要深化拓展凝聚力工程,必须大力推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营造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和谐、健康、规范、有序的文明社区生活环境。近年来,街道在推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方面重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街道党工委认识到,要开展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街道干部带头学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是关键环节。在这方面,街道着重加强了几项制度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述法,是华阳街道的特色项目。街道党工委一年两次组织学法述法大会,处级干部轮流上台向机关、居委会干部汇报学法体会,并接受当场测评。二是干部学法日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为固定学法日,邀请专家教授、区级有关职能部门为街道干部讲授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讲授内容由机关联络员负责传达到居委会;居委会再通过楼组长会议、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向居民广泛宣传。三是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街道分别与华东政法学院、君悦律师事务所举行了共建签约,聘请专职律师作为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街道遇到涉及经济和社区发展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向法律顾问、教授专家、社区事务专家多方咨询,号脉把关,参与谈判,解决事端,学法于决策之前,为重大事项决策保驾护航。

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四大民主,凝聚群众民主是社区建设的灵魂,自治是社区建设的方向。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保障公民权益的基本途径,更是新时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内在需要。

街道党工委通过分析当前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状况,认为,当前社区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居委会定位不够清晰。居委会一定程度上成了区政府、街道的代言人和执行者,不能很好发挥社区居民代表的作用。第二,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很多人重视权利,漠视义务,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那些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居民的积极性。第三,社区自治化程度不高。由于社会组织发育尚不健全,传统的管理方式未根本改变,社区建设仍是以政府主导为主,政府与自治组织的关系有待理顺。基于以上认识,街道在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在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方面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民主选举,凸现民意。自1999年始,街道就在26个居民区推行了民主差额直选居委会干部的做法,初步构筑起以居民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居民代表会议决策、居民委员会议事、社区工作者办事的居民区管理工作格局。通过选举,居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了尊重,居民参与管理社区的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得到了保护。目前,新一轮的居委会干部的直选正在筹备之中。二是民主管理,居民自治。街道制定了《居委会工作细则》、《居委会自治章程》、《事务公开制度》。在每个居委会设立由居民代表组成的文化教育、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小区事务管理、计划生育、调解治保六个委员会。他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就居民区的各项事务实行自主管理。三是民主决策,汇集民智。社区党支部、在职党员活动委员会、居委会每周召开碰头会、每月召开联席会,共同总结回顾工作成绩,围绕难点、热点、重点确定下阶段工作方向;与此同时,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表决通过居委会工作报告;社区居民还通过当家人会沟通信息,对居委会工作开展讨论,提出建议。此外,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探讨居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四是民主监督,公开办事。通过网络、宣传橱窗公开居委会服务项目,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实施监督;通过班子民主生活会、年终述职会,开展互评与考核测评,增强居委会干部的服务意识;通过法制评议台,由社区居民对社区法治实践活动进行点评,提高居委会各项事务的透明度。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在推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中,街道党工委一直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完善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作为社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基础工程长抓不懈。一是多种方式并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街道网站开设有法制栏目、社区有法制宣传橱窗、社区图书馆有法律书架,居委会有法制宣传板报,做到法制宣传全覆盖。特别是网上普法开展得有声有色。在华阳网站上专辟了法律园地、法制论坛等栏目,居民可以通过网站了解新法新规,自由参与对法律问题的讨论。自1996年始,街道开始编辑《黑板报资料》,每月一期,根据社会形势的需要宣传大政方针、新法新知、安全常识等,迄今已出刊近90期,勾勒了街道从三五普法到四五普法的历史轨迹,现已成为华阳的品牌项目。街道还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对象,通过开办才富大考场智力大冲浪法制小品海报设计大赛等智力型、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以及组织小区故事会、读书会、讨论会,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街道在长宁区率先开展了居民区普法特色楼的创建活动,普法楼内做到:①楼组有普法版面,内容常换常新;②有热心领头人,一个人带出一支队伍;③有志愿者队伍,经常开展活动;④强调家庭特色,每个家庭能谈出一个法律观点;⑤有持续不断的普法活动,做到与时俱进;⑥纠纷不出楼组,无激化矛盾。二是充分发挥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的作用。华阳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设在社区服务中心,有完善的硬件设施,配备7名司法行政人员轮流值班,建立健全了接待、调解、法律援助等制度,并将工作职责、制度上墙,使窗口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关心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桥梁。近两年来,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共接待居民近1700名,处理110纠纷351起,为社区3位居民落实了法律援助,窗口和居委会联动调处各类纠纷1393起,处理来信436件,接领导转批办理事项114件,件件都有着落。窗口运作基本达到了一门受理、统一流转、分工负责、协调联动、跟踪督办、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社区的调解、信访工作办结率和成功率有了较大的提高,实现了集访、重访和越级上访率的三个下降。三是整合法律资源,健全法律志愿者队伍。街道充分挖掘社区法律人才资源,组建了一支百余名居住在本地区的政法干部参加的法律志愿者队伍,并根据志愿者个人特长分配了咨询接待、宣传教育、业务培训、调解协议书制作指导等任务。志愿者们每周六轮流到居委会法律服务室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并结合社区热点问题举办了涉老纠纷、住房矛盾、劳动合同等专题讲座。现在街道的法官信箱、以案论法、道德评议台、模拟法庭等活动已经形成了品牌效应,居民纷纷慕名而来,街道法律服务逐步由街道大窗口向居委会小窗口延伸。四是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帮教工作。通过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指导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建立人民调解庭,选聘首席人民调解员,依法处理社区民间纠纷;从健全帮教网络入手,组织社区自愿者与大墙内服刑人员形成了结对帮教,关心其工作与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广开就业门路,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塑造为社会有用之人。

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镇普陀区桃浦镇党委

桃浦镇地处上海市区西北侧,面积18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5万,外来流动人员52万。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的工作理念,以完善学法、用法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目标,以依法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突破,把法制宣传教育同依法治镇有机结合,依法治镇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经过几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全镇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学法、守法和维法的积极性和民主意识得到了提高和增强,从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年全镇财政收入409亿元,同比增长412%;201*年上半年已完成307亿,同比增长377%。从一五普法至今,没有发生干部违纪、违法现象,1998年起外来流动人员的违法犯罪率逐年以810%的比率下降,基本形成了法制教育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依法治镇同经济建设并轨的良好氛围。一、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学法有序、用法有效的运行机制

一五至三五桃浦镇都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集体。四五普法伊始,我镇党委、政府在认真总结前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召开基层座谈会、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和党政两套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四五普法工作,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思路,健全和完善学法、用法机制,在学字上求新,用字上务实,绩字上见效。首先,加大镇党政领导的学法力度。建立镇党政领导每月一次的学法日和机关职能部门半月一次的部门法学习日制度,机关干部两月举行一次集中法制讲座,系统结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事前学法,遇事问法。其次,加强基层党政领导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各村、公司建立相应的党政领导双月学法日制度,针对在村镇建设和民主建设进程中遇到的问题,系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第三,针对近期出现的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镇党政班子每月依法议事日制度,由法律顾问参与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实行集中学习、集体讨论、依法决策,做到办事依法、结果合法;第四,建立依法治企联席会议制度。由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与企业结对,针对企业在管理发展中遇到的用工问题、合同管理问题,指导企业依法管理。第五,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实行平时检查、年中考评、年终考核,并把考核的实绩与单位评选先进、干部的利益报酬相挂钩,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寻求突破,推动学法的深度与依法治镇的进程镇党委认为,四五普法的关键是通过学法推动依法治理,实施依法治市的方针。四五普法伊始,镇党委、政府注重在普治并举上下功夫,针对地区特点,寻求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新突破。

首先是抓好一个进字。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的基础上,把法制教育工作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进社区活动,推行六个一举措:在法宣办开通一条随时解答群众有关问题的热线电话;开辟一个由镇、村、企业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参加的民主与法制建设论坛;建立一项由机关干部串百家门、凝百家心、办百家事活动的联系卡制度;开展一次由律师、公证法律工作者参加的大型法律咨询活动;设立一个由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组成的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培育一批法进楼组的示范点,从法进家庭入手,结合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法制楼组。

第二,把握一个深字。注重对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的法制教育。要求学校根据年级设法律课程,法制教师由镇统一培训,由镇统一为学校聘请派出所指导员为法制副校长,有关律师为校外法制辅导员,使外来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学校每月给学生出十道法律知识题,由学生带回给家长做,达到以小手牵动大手的效果,实现共同遵纪守法的目的。针对闲散青少年的特点,把就业指导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定期组织开展活动,积极推荐就业岗位,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今年7月,镇统一在居民小区开设了36个法律信箱,对居民提出的问题定期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对一些需要及时解决和解答的法律问题,镇司法科及时派人上门予以解答,这一做法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第三,突出一个治字。桃浦镇是个典型的城郊结合地区,近年来随着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不少居民从自身利益考虑擅自搭建违章房屋,租赁给外来人员居住,一度治安、卫生和计生问题十分突出。对此,镇从抓房屋出租人的法制教育着手,强化房屋出租人的法制观念,要求房屋出租人自行拆除违章搭建。对不按规定拆除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强制拆除。据统计,近年来共拆除违章建筑2500多间28000多平方。同时镇政府投资20万元,对已拆除的空间种植绿化。到目前为止,居民的违章搭建现象已得到有效遏止,治安卫生状况和流动人员的无计划生育现象也得到了有效地改善和控制。201*年镇被评为上海市卫生城镇。三、依法管理,解决居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随着桃浦镇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社会矛盾应运而生。为了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镇党委、政府在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从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确保一方稳定。

一是依法解决老宅改造与市政建设引发的动拆迁矛盾。201*年镇党委、政府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化进程,开始全面实施农村老宅改造工程。针对与动迁居民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安、补贴等问题,镇政府邀请区建委、法制办、法宣办和法律顾问来镇共同分析研讨,在此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制订《动迁安补偿办法》,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将讨论意见汇总后进行修正,然后再发至动迁户,听取意见,再予修改。通过二上二下的工作,不仅使动迁居民了解了有关法律法规,而且使他们深切地感受到政府在动迁工作中对动迁户利益的重视。三年来,我镇在实施市政动迁和老宅改造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强迁现象。

二是依法解决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前些年,镇上有不少民营、私营和外资企业在招用职工时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使用了二、三个月后,以种种理由辞退临时招用的职工,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比较突出。201*年6月,镇政府针对这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的行为,邀请区劳动局、司法局、工商局等部门领导进行会诊。在此基础上,召开了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并从201*年11月举办了二期企业法人代表《劳动法》培训班,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明确从201*年起在全镇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通过近几年来的运作与实践,劳务纠纷明显减少,201*年没有发生一起劳务纠纷。

三是解决城市建设和物流业发展带来的停车与配的矛盾。桃浦镇境内有11个停车场,每天暂留在镇的外来运输车辆有6000多辆。马路一度成为停车场,交通经常阻塞,卫生、治安状况很差。为了根治这一顽症,201*年镇党委、政府把加强停车场治安管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开展专项整治,取缔马路停车场,建立规范的制度,并结合停车场管理实际和管理部门的职能,依法制订了《停车场所综合管理暂行规定》,使停车场管理规范,操作有序。使马路乱停车现象得到遏止,交通阻塞得到了解决,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得到了有效改善,市、区有关部门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是解决长期困惑市郊治安管理的突出矛盾。为了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201*年3月,桃浦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三灯工程为主、夯实治安基础建设的综合工程,并将三灯工程列入201*年镇政府实事,投资200万元,此项工程被誉为桃浦民心工程。

在镇域所有偏僻、没有路灯的路段安装路灯,减少犯罪分子作案的隐蔽性,减轻群众治安防范压力,让群众有安全感。至201*年8月,全镇已安装路灯的路段有26公里,共650盏。

在发案率较高的地区和路段安装红灯,作为110报警点,并附设《服务指南》灯箱,将火警119、救护120、调解148一揽其中。全镇已设报警点126个,附设的服务指南标志58个。

治安联防队配带有警灯的车辆,由社区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在案件高发区域、偏僻路段加强巡逻,建立了以公安干警负责主干道、联防队员负责村级道、小区治安队员负责区域道的三级治安巡逻格局,把治安巡逻延伸到各个角落,营造治安威慑力,减少入室盗窃,控制发案率。据统计,201*年全镇刑事立案比上年度下降66%,入户盗窃同比下降27%,201*年又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75%和13%。

桃浦镇在加强法制教育、实施依法治镇的过程中,深刻地认识到,发展需要靠法宝,依法治理是桃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有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探索。只有正确认清形势,正确对待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认真地加以解决,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并最终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任务。坚持普治并举优化社区法治环境杨浦区殷行街道党工委

殷行街道地处上海的东北角,是一个以工薪阶层为主的居民住宅区,占地面积798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17余万,外来流动人口2万余,共有51个居委会。是上海市最大的街道社区。社区呈现一大四多特点,即地域大、人口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外来人员多、各类社会矛盾多。

近年来,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上海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纲要》,以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深入推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努力维护本地区的社会稳定。街道1998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社区,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并相继获得全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它作为提高社区法治化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街道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副处级以上干部定期撰写学法用法调研文章等制度。并结合依法整治市容街貌、依法信访、依法行政监察、依法救助等专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街道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以自学、参加业务培训、举办季度法制讲座和岗位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学习并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入持久的普法教育活动,使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增强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的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坚持利用市民学校、老年学校、居民学习小组、读报组等组织形式,运用黑板报、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评议台等载体,开展面向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居民小组中建立法律评议和道德评议机制,对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和小区中违法事例开展评议,通过学法评议活动,引导居民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依法行政,服务便民。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直接与居民打交道,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是开展社区依法治理的关键。街道办事处和各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建章立制入手,规范行政行为,先后制定了《重大事务集体讨论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制度》、《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制度》。各科室、行政执法部门、服务中心都实行政务公开,建立了首问责任制、接待告知单制、两次受理完毕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监察制、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立项监察制等岗位责任制度。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民主决策科学化、管理内容法定化、职权行使程序化、政策措施公开化、行政行为规范化,提高了社区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效率。居民办事走冤枉路的少了,投诉的少了,对街道各工作部门的满意率提高了。街道将通过已建立的社区服务、社区再就业服务、社区法律服务、社区文化和社区体育5个中心,进一步提高了对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依法管理和服务便民的水平。二是不断加强居委会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街道根据《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加强了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明确居委会不再经营三产,使居委会真正成为办理本居住地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认真做好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居委会换届选举,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把用人权、监督权交给居民。通过民主选举,增强了居委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充分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居委会各项办事制度,实行居务公开,方便居民群众,做到办事有章可循;建立社区居民代表制度,由各居民小组选举产生7~9名居民代表,作为本居委会议事层,定期活动,和居委会干部一起依法决策,街道每年分两次,组织居民代表视察社区工作,开展政风评议。对社区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居民代表参与、宣传、智囊、监督的作用;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发挥居委会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作用。居委会积极组织订立楼组敬老、帮困、保洁保绿等文明公约,开展创建敬老楼组、清洁楼组、文明楼组,开展老年维权、妇女维权、反对家庭暴力等活动。今年,街道还在社区专门组织开展了一不二少三无(一不:不无故重复拨打110报警电话;二少:减少楼上楼下空调和晒衣滴水,减少重复上访群体纠纷;三无:无民间纠纷激化,无因调解不当的民事转刑事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的签约活动,以进一步加强社区的有序管理。三是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实施五个一工程,即建立了一支普法讲师团;一支由170余名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他们通过开办法律咨询夜门诊、法律服务双休门诊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无偿服务;每个居委会建立了一个法律宣传栏;向社区内每户家庭发放一本《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并在各居委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箱。居民有法律问题,只要将联系卡投入联系箱,居委会干部会每天开箱,并及时安排法律志愿者上门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向社区内每户弱势群体家庭发放一张法律援助卡,为他们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三、针对社区热点和难点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街道定期根据社区治安工作的要求,依法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普遍问题采取综合治理。如针对社区内法轮功痴迷者一度较多的情况,街道依法开展了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探索举办走读式法制教育学习班,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展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教育,根据他们生活工作的需要和城市管理的要求,对他们进行法制培训,近两年有15000余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通过法律考试,领取了普法合格证;对社区青少年按照丰富活动凝聚人,思想教育提高人,就业指导推荐人,帮困救助温暖人,结对帮教转化人的原则进行及时的教育和帮助。

推进社会依法治理创建现代法治城镇闵行区七宝镇党委政府

七宝镇地处市郊结合部,区域面积213平方公里,现有9个行政村、39个居民委员会,常住人口、外来流动人口达23万,具有六多的特点:即新建住宅小区多、企事业单位多、大中型市场多、出租房屋多、导入人口多、外来流动人口多。几年来,镇党委、政府围绕建设闵行区经济强镇、文化大镇、教育重镇的发展目标,从实际出发,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面规划,多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好普及面,消除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死角(一)整合各项资源,形成良性机制。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整合各项资源,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718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