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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6:39:23 | 移动端:失独家庭

失独家庭

创意:

在人们的身边生存着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年龄大都在50开外,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独子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全国“失独家庭”已超100万!“独苗”夭折,步入暮年的他们有着怎样的生存状况?

现如今,政府已经意识到了将由此产生的贫困与赡养问题,并试点一些生活补贴项目。但物质上的补贴,是无法弥补心灵上的创痛。因此,我团队将以石家庄为实施地区,开展一系列的关爱“失独家庭”的公益活动:

1、积极与本地政府民政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等联系,寻求指导,获得较为全面的本地“失独家庭”信息。

2、在本地高校招募志愿者,组织相关的慰问、恳谈、文体交流活动,并开展一系列的家政服务、体检医疗、郊游出行等关爱活动。

3、对“失独家庭”进行相关的问卷调查,访谈调查与观察调查,并将此次公益活动过程与效果以详细文字的形式反映给民政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

4、高校志愿者成立组织,建议并协助街道组织家园,为关爱“失独家庭”活动提供活动阵地,使得该公益活动得以长期长效的开展创意亮点:

失独家庭,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这个群体的关注、理解与帮扶应该引起政府和社会更多的重视。本项目立足于时代发展的特殊阶段,积极发现容易被忽略的社会问题,并在大学生的能力范围内,寻求解决办法与公益措施,让公益真正“益暖中华”

扩展阅读:失独家庭调查报告

关于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员:

负责人:

时间:

201*年4月7日-201*年5月16日

名词解释

“失独家庭”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

的家庭。失独者年龄大都在50开外,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201*年人口学家预计,中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

新中国成立后新出生的人口,也就是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形成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依据《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组预测,201*年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201*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

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从201*年的峰值9.40亿人下降到201*年的9.39亿人和201*年的9.36亿人,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

底部和顶部老龄化相叠加,推动人口机会窗口逼近关闭。少儿人口抚养比从201*年的23.96%提高到201*年的24.36%,老年抚养比从201*的20.66%上升到201*年的21.58%,推动社会总抚养比从201*年的44.62%上升到201*年的45.94%。与此同时,老年人口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首先是高龄老年人口继续增长,从201*年的0.22亿人上升到201*年的0.23亿人,年均增长100万人的态势将持续到2025年。其次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年的3750万人。三是慢性病老年人持续增多,201*年为0.97亿人,201*年突破1亿人大关。四是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201*年为0.99亿人,201*年突破1亿人大关。五是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风险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无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201*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

2月27日,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显示,我国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201*年为0.99亿人,201*年突破1亿人大关。在空巢家庭中,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风险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无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201*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和卫生部发布的《201*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也显示,中国现有独生子女2.18亿,15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每年的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有7.6万人,由此带来的是每年增加7.6万个失独家庭。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则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老年人口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首先是高龄老年人口继续增长,从201*年的0.22亿人上升到201*年的0.23亿人,年均增长100万人的态势将持续到2025年。其次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年的3750万人。

现状报告

根据致公党发布的调查报告,目前我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1.9亿,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我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至少有200万老年人因无子女而面临巨大的养老、医疗、心理等方面的困难。由“失独”群体引发的“养老风险”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报告认为,“失独家庭”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养老保障给付标准过低、社区关怀力量不够、各类制度设计尚待进一步完善等。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副主委谢朝华建议,尽快建立和出台合理的国家照顾机制,让大龄失独家庭有一个从日常生活到养老保险完善可靠的保障,同时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给付标准,降低“失独家庭”生存风险。

调查目的:

一、调查背景

在人们的身边生存着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年龄大都在50开外,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独子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

在中国失独家庭有多少?还没有权威部门对他们进行过详细的数据统计,但是按照已有数有些机构做了样本统计: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二、西一村失独家庭的基本数据

本镇共有64户失独家庭,其中3户入住敬老院由政府抚养,1户住精神病

院接受精神病治疗,其余7户散住在家自食其力,生活质量低下。我们按不同年龄阶段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数绘制如下的柱状统计图:

失独家庭的生活状况可以归纳为四类:

第一类是能较好的融入社会,生活比较和谐乐观家庭。这类型家庭以上杉市村冯正坤为代表,他们的特点是性格开朗,本人精明能干,有较强的劳动能力,有稳定的收入,年龄在60-70岁时间,子女在多年前就意外死亡,随着时间的消磨,已抚平了丧子之疼,重拾了生活的信心。

第二类是丧失劳动能力,养老堪忧家庭。他们的共同点是,年龄70岁以上,基本没有劳动能力,要么住敬老院,要么住精神病院,极个别不愿住敬老院的独自在家艰难生活。其中唐小红因丧子打击而精神备受刺激,导致严重精神疾病,现有政府送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第三类是中、晚年丧子,一直没有走出悲痛阴影的家庭。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年龄在45-60岁之间,基本都是子女成年后意外死亡,一直没有走出丧子之痛的阴影,他们认为“失去父母的孩子可以长大,但失去孩子的父母是怎么都过不去的。”比如文再国,原来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儿子二十三岁意外死亡后,其丈夫在丧子不久后就因病离世,其本人因害怕农村克子克夫的闲言蜚语和睹物思人的痛苦,独自一人漂泊在外,再不与熟人往来,生活极度痛苦。又如王再容家庭,原本经商有道,家境富裕,是一个邻里羡慕的三口幸福家庭,但其子意外死亡后,其夫对生活失去信心,自暴自弃,甚至对其暴力相向,短短几年时间原本富裕的家庭成了贫困家庭,王再容百般无奈下只能独自一人漂泊在外打工生存,生活凄惨。

第四类是自暴自弃,对社会充满仇恨的家庭。这类家庭一般是因迫于当年严厉的计生政策而只生育一孩,独子死亡后又丧失了再生育能力,无法再育,因农村“绝子绝孙即为不孝”传统观念较强,导致其对社会充满仇恨,成为社会极不稳定因素。

失独群体的产生是计划生育政策必然产生的结果,我们应该善待他们。在人生步入中老年的时候,孩子却不幸离开了他们他们一天天地老去,不仅失去了生命的传承,更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和最基本的赡养保障。国家、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应该正视这个群体的存在。如何帮助他们,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他们,真正关乎社会稳定,也真正考量一个国家的文明。

三、令人忧虑的问题

各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都关心这些对象,住房条件暂无问题,65岁以上人员都享受了逢年过节上门看望慰问,管委会连续5年在春节上门慰问。部分人员敢于正视现实,克服困难,平静地生活。在走访中,大多数人员表示只要

身体状况良好,生活能自理,决不给政府添麻烦。但存在的问题十分令人担忧。

(一)精神状态不佳。主要表现在无法接受现实,一是搬家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离群索居,不与人交谈交往。二是保留孩子生前房间及所有物品,无法接受现实,依然经常以泪洗面。三是生活态度冷淡,基本生活靠混,无生活质量。四是经常触景生悲,看见人家热闹团圆的场景,经常悲伤。

(二)身体健康状况受影响。这些人员普遍显得苍老,因长期悲伤影响了视力、肢体运动功能、心脏等主要器官功能受损。有人因长期悲伤变成了弱视,行走不便,长期卧床,有人因病导致生活更加贫困。

(三)部分人员生活拮据。这些人收入普遍不高,有人还要赡养年事更高的父母,尤其无经济来源者生活贫困,患病人员更加贫困。

(四)对养老问题普遍担忧恐惧。普遍担心生活无法自理时无人照顾,有3位80岁的老人还在独自生活而没有去养老院。

四、建议

(一)营造人人尊重失独家庭的社会氛围。一位失独者母亲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有尊严的活着,有尊严的离开这个世界,不要在医院做手术时没有人来给我签字”。失独者心理往往会变的脆弱和敏感,常常选择自我封闭,不愿再接触社会,这让他们精神上痛苦不堪。政府和各种民间组织应该努力营造尊重失独者的社会氛围,消除社会对他们的误解与歧视。乡镇(街道)综治部门要成立专为这一群体维权的维权机构,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二)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关爱失独家庭。失独家庭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也这是这一群体心灵脆弱的主要原因。我建议计生、妇联等部门要联合社会公众成立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妇联要组织社会力量对居住敬老院失独老人提供志愿服务。计生协会的要发动失独家庭的邻里为散居在村、社区的失独老人提供志愿服务,政府应预算部分经费保障志愿者的报酬。针对失独者家庭应制定特殊的志愿者服务制度,失独者的心理极度脆弱和敏感,因此这些志愿者只有接受严格的培训后,才可在对其进行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效果,否则很可能适得其反。服务失独者家庭的志愿者中应有适量的心理辅导人员,志愿者除了为失独者家庭做义工、献爱心外,在失独者主动要求或愿意接受的情况下,还应对失独者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尽可能帮其缓解精神抑郁、疏导心理障碍、解开自闭心结,因此需要招募适量的专业心理辅导人员加入到志愿者活动中。

(三)政府要加大奖扶力度确保失独家庭养老无忧。对于失独家庭,政府每年都会给予一定的奖扶资金援助,但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失独老人来说这点援助远不足以维持其政策生活。我建议政府要从征收超生家庭的社会抚养费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为失独家庭购买足额养老保险、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保险等,让这一群体生存养老都有保障。同时政府民政部门、计生协会、红十字协会要对这一群体的困难救助和惠民政策优先给予照顾。

(四)完善政策解决失独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建议在每年的社会抚养费的收入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失独家庭的生活保障和困难。目前,武汉市扶助金执行标准是每人每月210元,标准不高,建议提高扶助金标准。节假日上门给予物质和资金慰问,对临时有困难的对象及时救助。

(五)丰富其精神生活解决失独家庭的内心孤寂。组织、引导和鼓励他们参与老龄大学活动和街道、社区的各种活动。(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对失独家庭关爱的纽带。要把这个群体当成各级组织的亲人,发动机关、企业或社区志愿者参与失独家庭的帮扶活动,进行日常关照、了解信息、心理疏导和走访慰问。

(七)解决医疗费用解决对失独家庭看病难的问题。他们的个人医保无法承担其吃药和住院治疗费用,对超出医保范围的要给予减免。

(八)实行养老供养解决失独家庭安度晚年的问题。对身体较差者、伤偶者、65岁以上人员安排其在就近的福利院养老。

(九)鼓励失独家庭再生育或领养。对于有再生育意愿和能力的失独家庭,计生部门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对有领养意愿的失独家庭,民政部门要优先提供收养机会,并提供相关便捷服务。

(十)适度提高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建议特别扶助金标准可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400元,并实行全市统一标准。

(十一)高度重视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对失独老人要求入住养老机构的,各类养老机构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要给予优先入住。对选择居家养老的失独老人,民政部门要确保他们优先进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范围,并通过发放家政服务券形式,提供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

(十二)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工作。以社区为平台,组织或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关心关爱失独家庭,给予科学的心理干预,加强心理疏导服务。

五、现象评论

中国社会正在快步进入“老龄社会”,从传统来看,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的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对于失独家庭来说,这“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失去之后,他们的就只能依赖国家和社会。但是,对于失独家庭的帮扶制度并不完善。在201*年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涉及失独群体社会保障的条款为该法的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是有法律专家分析,这里的“帮助”不是“责任和义务”,而且“给予必要的帮助”这个概念很模糊。在法律上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伸缩性。

针对失独家庭,现行的国家计生特别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补贴每月每人一至两百元,但在年龄方面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而这样的经济救助和年龄门槛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

201*年6月,施行16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迎来首次修订,中国的养老问题再次提上国家议程。而这份大规模扩容的修订草案并没有给予数量庞大“失独老人”特别的关注。

对于失独群体困境,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伊密认为,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开展对失独家庭的调查,了解他们实际困难和诉求,政府部门要出台失独帮扶政策,只有政策才具有稳定性和普惠性。

伊密表示,失独家庭是整个中国老龄工作中的新问题,国家的老龄政策也应该面对这个特殊的群体出台相应的帮扶方法。

“由于情感方面的受伤,很多失独老人并不愿意入住现有的养老机构,他们喜欢抱团取暖,希望有专门的失独者养老机构,失独者在一起生活,他们彼此心里才会消除芥蒂,但是具体怎么组织实施这就需要政府的探索和磨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原副会长苗霞说,如果把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研究好,解决好,对于中国的全民养老就有开拓意义。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乔晓春则从政策层面给出建议。他认为,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结合了当时的国情,主要是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水平相适应,亟需做的是完善保障制度,“不论是对失独家庭还是丁克家庭,政府应当做的是建立良好的养老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在人们因为政策限制或面临生育选择时,没有后顾之忧”。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海涛: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分类指导,如果是经济能力较强的,可以重点在精神慰藉上予以帮助,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如果是经济上有困难的,应该加大扶助力度,保证他们老年衣食无忧。当他们需要入住养老院时,应当为其提供优先入院的机会。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让失独群体过上幸福生活。

调查总结

不管怎样,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养老问题已不单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伴随家庭规模缩小和子女相对减少,必须改变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对那些失独家庭,政府和社会更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救助机制,合力帮助他们在社会的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安度晚年。

如何建立一种可以为社会所分享的人性关怀体系,可能是需要长久探索的社会课题。目前“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主要由民间自发的互助团体来承担。但这些团体的发起和延续,都有一定的随机性与不稳定性。解决“失独家庭”问题、关爱“失独父母”,也只有多方面共同襄助,才可能打破失独家庭所陷入的痛苦内循环,从根本上给予“失独家庭”经济支撑和精神寄托。国家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在这方面其实大有可为。各地计生、民政部门应该尽早建立失独家庭的数据库,并为失独互助组织提供必要帮助。

但是,我们更应清醒意识到,“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远不是一个简单的“由政府来供养”就能真正化解的。首先,“失独家庭”最匮乏也最迫切需要的养老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来源、金钱物质层面上的供养、养活问题,更主要是一个由“家庭残缺”导致的、情感精神层面上的敬养、抚慰问题,而这种敬养抚慰,显然又是作为组织机构的政府,很难真正直接有效提供和足以胜任的。

再者,还应看到,在经济方面,对于“失独家庭”,政府固然确实负有“供养”责任,但是作为并不直接创造财富的公共机构,政府本身又是“由纳税人供养”的。

所以,失独家庭的供养问题,归根结底其实还是一个社会代际供养问题,即仍须由整个社会的年轻一代来供养年老一代。而伴随着整个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提高、年轻人口比重不断降低,供养压力势必不断增加。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要想化解“失独家庭”养老困境、解决“谁来养、怎么养”问题,一句含混笼统的“由政府来供养”,远非真正完整的答案和出路。而完整的出路,首先,采取各种补救措施,想方设法让“失独家庭”重建家庭的完整性。比如,大幅放宽收养政策,为失独家庭收养子女开辟绿色通道、创造各种制度便利,打破“不允许收养成年人”的法律障碍,以便“失独家庭”能通过“收养”彻底摆脱“失独”的孤寂状态。

其二,为失独老人优先进入养老院提供各种政策优惠,乃至为失独家庭建立更具针对性专门养老院,完备各种养老设施,让失独家庭可以通过集体化的养老场所相互“取暖”。

其三,为失独家庭设计专门的养老医疗保险、慈善救助,确保他们疾病时的照料、临终时的关怀。失独问题绝不仅仅是计生问题,解决起来也离不开全社会共同的关爱与帮助,如何帮助他们,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他们,真正关乎社会稳定,也真正考量着一个国家的文明。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失独家庭简介.中国网[引用日期201*-08-27].

2.关于对失独家庭进一步综合关怀的建议.中国杭州[引用日期201*-03-8].

3.民政部:失独家庭养老拟参照“三无”老人.新华网[引用日期201*-02-16].

4.中国老年人口增长现高峰空巢、失独老人增多.新华网[引用日期201*-03-8].

5.中国失独家庭超100万个民主党派建议立法补助.新华网[引用日期2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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