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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6:41:27 | 移动端: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东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几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打击“两非”等计生工作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首先,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计生政策文件,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从而提高干部职工贯彻计生《条例》的自觉性。二是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计生法律法规,不做违反计生政策的事。三是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把加强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监督管理和打击“两非”作为计生工作重点,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抓,一起考核。几年来,我局干部职工都没有违反计生政策的现象发生,每年都按规定100%兑现独生子女费。

二、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的监管。根据河

池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河发[201*]40号)及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每年,我局都组织人员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的检查,仅201*年就出动检查人员18人次,车辆6车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1家。通过检查,没有发现批发企业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体诊所及卫生室,零售企业没有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体诊所和卫生室都未发现使用终止妊娠药品。

三、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打击“两非”活动。除了开展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检查,每年,我局都派人参加县政府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而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两非”专项活动。

四、积极配合挂点村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我局虽然人手少,办公经费紧缺,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繁重,但我们仍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派出干部职工深入联系点,配合乡党委、政府和挂点村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如开展“无政策外多孩出生”乡镇和“政策外人口出生”村委会“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及打击“两非”等的专项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我们结合食品药品安全“三进”活动,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政策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宣传,使计划生育政策进入千家万户,深入千万人心。201*年,我们就出动宣传车15辆次,人力59人

次,下到14个乡镇村开展宣传工作,共印发计生宣传资料8000多份,接待咨询有关计生药械安全知识等内容的群众1000多人次。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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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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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卫生局关于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卫生局关于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为综合治理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我所把打击非医学需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卫生监督部门主抓打击“两非”,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开展人流引产,是目前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两个重要原因,是违反《母婴保健法》的行为。为此,我所和各医疗机构都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重视打击“两非”工作。201*年至今县政府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部门专门会议,部署打击行动,研究治理措施,层层成立了打击专项行动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201*年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方案》,印发了《20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指标考核细则》,并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同时与各医疗单位和诊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要治理整顿的职责。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通过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大众媒体和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用半年的时间在《今日石阡报》上刊登、在石阡电视新闻栏目上滚动播放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公告》,并在各医疗单位B超室、妇产科门口和登记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社会办医、个体诊所显目处张贴了107张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5000元的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三、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卫生、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既按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密切合作。一是卫生监督作为打击行动的前头单位,经常主动与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沟通,采取多部门联合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从今年6月10日至7月20日,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了一次多部门联合打击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60多人次,对我县城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90户次。二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对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社会办医单位和个体诊所增加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县卫生局与计生局、药监局联合会签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县卫生局印发《201*年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或施行引产手术前及入院待产时,都要查验孕妇身份证明,并认真、完整、准确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分娩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和凭市计生局证明施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引产术;凭3名医生会诊意见书(有三名医生、科主任、分管领导签名)施行医学需要的人工引产术的制度,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在检查中如果发现无资质单位购买、贮存终止妊娠药品的,一律按使用处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或按规定处理。据统计,去年10月份至今,曾组织两次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56人次,采取突袭的方式对被检单位进行现场查看、查阅资料档案和个别询问。各医疗单位都明确规定禁止利用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五、专项检查结果

此次行动,由县政府组织采取卫生监督部门为主,多部门联合为辅的检查方式,分两个检查组共出动检查人员260多人次,共出动车辆58台次,对我县城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90户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1户村级卫生室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珠停两盒),2户村级卫生室违规设置妇科诊疗室,该妇科诊疗室配有产床一张,妇科手术刀包一个。还发现1户个体诊所非法持有一台手提式B超,对此我所均作好了检查笔录,并分别对其负责人进行了询问笔录,对其违规使用的医疗器械分别下达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作异地保存的处理,此类案目前未结案,将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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