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非活动进展情况汇报
港口区卫生局打击“两非”专项活动
进展情况汇报
今年起,我局对打击“两非”专项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办公室。乡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个季度专门研究一次工作。领导力度的加强,为全区做好打击“两非”专项活动注入了强有力的动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通过健全组织,分解责任,强化督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宣传出生人口性别失调的社会危害性,一方面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型生育文化。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发挥法制的威慑力,加大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使人人明白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是违法、违规的,是应受到法律惩罚的。通过宣传教育,转变了一部分人的生育观念,震慑了一部分人,相对减少了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大了对B超机的监管力度。对全区的B超机进行登记备案,对从事B超管理技术操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再教育,重新规范了使用制度。同时,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半年对区内个体诊所等销售药物的地方进行检查,发现有违法经销、使用终止妊娠类药物的,依法进行查处。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选择性终止妊娠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制度。首先,摸清孕情,要求各乡镇、村必须在怀孕3个月内将孕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区每月将孕情上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实行计划内怀孕终止妊娠报告审批制度。凡计划内怀孕的孕妇,怀孕12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的,对符合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条件的,需持所在村(居)、单位证明及乡镇计生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由区计生局批准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对因孕妇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如不及时施术将严重影响孕妇健康的,须由两名以上施术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施术,并在术后24小时内,由施术单位报告区卫生局备案。采取以上办法,今年上半年的流、引产率得到明显降低。四是加强了社会监督。为加强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违反《规定》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和违法经销终止妊娠类药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有效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大了监督力度。
五是认真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自查自纠。经过这一阶段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无发现任何违反《规定》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和违法经销终止妊娠类药物的行为。
通过上述工作措施和方法的落实,我区已形成了浓厚的打击“两非”宣传氛围,打击“两非”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港口区卫生局201*年7月16日
扩展阅读:XX县卫生局201*年打击“两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XX县卫生局
201*年打击“两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年6月1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201*年打击“两非”工作进展情况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201*年10月以来,我局曾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打击“两非”工作会议,部署打击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XX县卫生系统集中整治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近期又重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在201*年卫生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暨打击“两非”工作会议上,我局与全县各医疗单位签订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责任书》,与县卫生监督所签订了《打击“两非”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通过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各医疗单位B超室、妇产科门口和登记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的社会办医、个体诊所醒目处张贴警示标语,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彩页201*余张,张贴宣传和警示
1标语280余条,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是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我局作为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经常主动与计生、公安等部门沟通,采取多部门联合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予以打击。同时增加对各医疗机构以及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社会办医单位和个体诊所的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另外,严格查处利用B超仪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达550人次,车辆达136台次,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达116户次。
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仪、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各医疗机构根据签订的《责任书》要求,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了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醒目标识,并如实填写《中期以上孕妇产科检查登记册》《中期以上孕妇超声检查登记册》《产科出生人口登记册》《终止妊娠登记册》等,明确要求其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同时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严格执行“双管制”,并按要求妥善做好了病历的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在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方面,明确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
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有B超仪的各类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具有染色体检验能力的检验人员均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是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自201*年10月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查结“两非”案件12例,其中5例为非法胎儿性别鉴定,7例为非法终止妊娠。依照《XX县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涉及从事“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相应处理的建议》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对6个涉及“两非”的个体诊所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均依法予以取缔。对涉及“两非”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靖京中心医院和青阳岔镇中心卫生院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另外,县卫生监督所正在对计生部门近日提供的7例疑似“两非”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医疗机构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把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二是非法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都处于地下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藏性,难以查处,给打击查处工作造成困难。三是B超发生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个体诊所,违法行为隐蔽不易监督管理。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县卫生监督所承担着全县32万人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以及医疗机构安全的监督检查,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加之打击
3“两非”工作难度高,任务重且无专项工作经费,所以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五是疑似“两非”案件查实难。由于计生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与实际调查情况大多难以吻合,加之“两非”当事人对从事“两非”的医技人员指认难,甚至矢口否认,导致疑似“两非”案件查实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位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三是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开展工作。五是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打击“两非”行动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计生、食药、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我的汇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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