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党风廉政建设总结(201*年)
娄星区财政局关于201*年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的总结
201*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按照区纪委《关于上报201*年元旦、春节期间红包礼金治理情况的通知》(娄星纪发[201*]6号)的部署,深刻领会,狠抓落实,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扎实开展教育,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是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我局结合正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两个条例”、“四条纪律八项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和“机关思想作风集中整顿”等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扎实的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使党员干部能牢固树立马克思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
良风气,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明,使之以良好的作风度过一个健康、文明、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发生。
为了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作风,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和制度,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娄星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十不准”》并与全局干部职工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协议书》,充分利用家属的力量帮助干部职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并转发了娄星纪发[201*]6号文件。文件严格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将红包礼金私设“小金库”或挪作他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反津补贴规范标准,以各种名义突击发钱和滥发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我局还召开全局所有领导干部及司机学习有关《关于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文件,领悟文件精神。通过各项制度和规定的建立和健全,逐步规范了我局的内部制约机制。加强了两节期间的防腐倡廉
工作,起到了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发生的作用。
三、加强监督制约,狠抓责任考核和追究。
我局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对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我局纪检和人教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实地了解,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通知》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或重点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举报。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送礼、收受红包礼品、擅自驾驶公车、进行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的同志将严格进行处理。
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我局在三者的严密结合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日趋完善,收到了标本兼治之成效。全局共上交拒收的红包礼金6400元,共拒收礼品折币及红包礼金28人次,计红包礼金35800元,在春节和元旦期间,全体干部职工未发现一起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事,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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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结
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学院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强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信廉办[201*]18号)的部署,深刻领会,狠抓落实,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扎实开展教育,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是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学院深入开展党性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在领导干部教职工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两个条例”、“四条纪律八项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等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扎实的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使党员干部能牢固树立马克思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明,使之以良好的作风度过一个健康、文明、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发生。
为了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作风,学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和制度,并转发了信廉办[201*]18号文件。文件严格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
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谨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严格控制年中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通过各项制度和规定的建立和健全,逐步规范了学院的内部制约机制,加强了两节期间的防腐倡廉工作,起到了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发生的作用。
三、加强监督制约,狠抓责任考核和追究。
学院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对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学院纪检和组织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实地了解,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通知》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或重点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学院教职工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举报。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送礼、收受红包礼品、擅自驾驶公车、进行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的同志将严格进行处理。
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学院在三者的严密结合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日趋完善,收到了标本兼治之成效。在春节和元旦期间,全体干部教职工未发现一起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事,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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