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镇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阶段(改)
清水镇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阶段
工作总结
(201*年10月15日)
清水镇党委下设20个党支部(包括12个村党支部、2个教育支部、2个卫生支部、1个机关支部、1个洋葱专业合作社支部、1个非公经济联合支部和1个街道支部),共有党员1006名。共有20个代表小组,党代表115名。
近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把实施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作为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有效途径,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了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落实情况
1.完善四项制度,建立健全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长效机制
按照区委制定的《肃州区乡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实施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的基本原则、权利职责、活动方式和保障措施,建立四项制度,初步形成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年度例会制度。按照区委要求,每年召开年度例会作为党代表大会的基本形式,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大会例会,听取审议当年的工作。二是分组活动制度。镇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按照区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了20个党代表小组,按月或季度组织视察评议和日常学习等活动。三是联系制度。为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渠道,广泛听取收集各方面意见,镇党委在镇两委委员、党代表中建立了联系制度,委员与代表联系、代表与党员群众联系。四是视察评议制度。为了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镇党委根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部分或全体代表对全镇整体或单项工作进行视察,并组织党代表有针对性地对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督促党委落实好决策决议,有效提高执行决议的效力和解决问题的力度。
2.把握四个环节,促进党代会发挥作用
我们把召开年度例会作为党代表参与党委决策、发挥监督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从201*年开始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例会,充分发挥了党代会作用,重点抓好了四项工作:一是及时补选缺额党代表。我们首先对全镇党代表身份资格进行认真核对,掌握清楚每位党代表的基本情况,对今年因工作调动出缺的2名党代表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及时进行了补选,保证了今年党代会年度例会的正常召开。二是严格会议组织程序。镇党委严格按照区委的统一要求组织召开党代会年度例会,设置了听取了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报告、审查代表议案等程序,向党代表报告了去年的工作,讨论审议了今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把党委的目标变成了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我们在召开年度例会和代表视察活动前都会下发《意见建议征求表》,明确各类意见建议的征求范围和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保证年度例会和视察活动的正常开展。四是归类办理意见建议。今年党代会例会中,我镇共征集到意见建议6类47条,我们将涉及到经济建设的38条建议和加强党员活动、调动村级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基层组织建设投入力度等9条意见建议列入党委工作要点进行办理。目前,已办理42项,正在办理5项。
3.开展四项活动,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渠道在党代会闭幕期间,我们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推进党代表作用有效发挥,重点开展了五项活动:一是开展了“一联十”活动。每名党委委员联系10名以上党代表,每名党代表联系10名以上党员、5户以上群众。目前,全镇10名党委委员与115名党代表、115名党代表与1006名党员、575户群众结成了帮扶对子,收集各类意见建议78条,解决矛盾纠纷、疑难问题195件,提高了党代表联系群众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二是开展了视察调研活动。镇党委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视察调研计划,组织开展了全镇重点工作的视察调研活动。组织部分党代表对我镇小城镇建设、农村卫生精细化管理、日光温室、养殖小区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视察,征求了党代表对今年各项重点任务建设的意见建议78条,修订完善工作计划,有效推动了重点任务的落实。三是开展了民主评议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我镇按照年初党代会确定的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任务、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党代表提出的建议,采取党代表集中评议和党小组分散评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了党员党性评议和领导点评活动。各党支部组织党员群众对支部工作进行了评议,同时支部书记对党员干部进行了综合点评,有效发挥了党员干部的监督督促作用。四是开展了考核评价活动。在每年终村班子考核过程中,镇党委要求各支部党代表一并参加各村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和个别谈话,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了评价,倾听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党代表谏言献策和监督落实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党代会常任制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我镇开展常任制试点工作也只是初步的实践和摸索,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党代表积极性还未能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发挥,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加强。二是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载体还不多。三是代表队伍的稳定性不够。任期内,由于代表中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使代表队伍的稳定性受到影响。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立足实际,更加注重创新发展,着力推进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创新:
1.切实加强领导,着力提供组织保障。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各党支部的核心作用,确保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工作力量,把党代表常任制融入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服务网络,扩大党内民主。2.提高代表素质,着力增强履职能力。开展代表履职能力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建立学习型党组织的有力时机,将党代会常任制列入学习内容,加强对党代表民主法制宣传和教育,使代表认清自己的特殊身份,提高代表的民主法制意识、参政议政意识,提高党代表的文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3.坚持务求实效,着力发挥代表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坚持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务求实效、不断深化的原则,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为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平台。
扩展阅读:完善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研究2
关于田阳县完善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问题研究
【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田阳县在试点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基础上,对完善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主要是通过分析目前开展试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对如何确保党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党代表的作用,不断完善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提出意见建议。
【关键词】党代表任期制研究
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在党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显示了党中央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民主发展的决心。田阳县在试点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对完善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问题的研究,通过实地走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乡镇、召开党代表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详细分析田阳县在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方面的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对策和思考,深入推进田阳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试点,充分发挥党代表的
作用,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
一、开展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基本情况
田阳县共辖10个乡镇、4个社区、152个村民委,总人口34万人,共有24个基层党委,其中乡镇党委10个,县直党(工)委7个,村级党委7个,党(总)支部42个,党支部567个,党员14075名。201*年10月,田阳县以县级和头塘、坡洪两个镇为试点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201*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县乡换届工作,增加那满、百育、玉凤三个镇作为试点镇,不断探索以建立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为主要内容的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目前,田阳县有各级党代表1455名,其中自治区党代表3名,市党代表37名,县党代表325名,乡镇党代表1090名。在几年的试点工作中,田阳县大胆探索,及时积累工作经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得到不断深化,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落实八项权利,明确任期工作职责
党代表的任期和党代会相一致,在任期内,田阳县加强组织党代表开展活动,不断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实现途径,建立了《党代表权利保障制度》,着重保障党代表行使“八权”,即行使“选举权、提名权、评议权、表决权、监督权、建议权、询问质询权、知情权”。同时,通过召开年会和组织党代表开展活动,让党代表充分行使应有的权利。在坡洪镇召开的党代会上对镇党委班子及其成员上年度工作进行测评和推荐空缺委员考察候选人2名,使代表充分行使了评议权和提名权。
(二)按时召开年会,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田阳县每年年初都定期召开党代会年会,在会上由党代表对“两委”工作报告进行进行审议,对领导班子信用度、干部提拔任用工
作等进行评议,把党代表的评议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除了议事,还发挥党代表“议人”的作用,在坡洪和头塘两个试点乡镇的年会上,针对镇党委领导班子3个职位空缺,精心组织开展党代表推荐提名工作,发挥了党代表在干部推荐提名中的作用。
(三)推行“三级”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在试行工作中,为畅通党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党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田阳县推行了党代表“三级”联系制度。一是县委常委联系县委委员,每位县委常委联系2-3名县委委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工作交流。二是县委委员联系党代表,每2-3位县委委员联系一个代表团及其团内的党代表,县委委员参加代表团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三是党代表联系所在党组织或选举单位的党员,采取过组织生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走访谈心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开展“三级”联系,使各项决定决议贯彻落实到广大党员、群众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能反映到党代表大会上来,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拓宽参政渠道,提高工作积极性
在以往,党代表不如人大代表,他们只能在党代会期间两三天的时间参与党内事务,会议一结束就完成了使命。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后,党代表不仅可以在党代会上直接参与党内事务,而且在闭会期间,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议事,切实提高了党代表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增强他们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五)扩大党内民主,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后,党代表能够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对党委各
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党委工作也不再是一两个人或者是班子十把个人说了算,而是经过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后形成决议,扩大了党内民主,提高了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避免决策的失误,有力地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六)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
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县、镇两级党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身于党代表的监督之下。党代表在年会上需要听取和审议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并且直接参与讨论和决定影响县、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以及其他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乡镇党代表除做以上工作之外,他们还要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班子和个人的成绩得到了公开、公正的评价。群众平常可以通过党代表代言代笔,对党委及其领导成员提出意见和要求,对乡镇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工作作风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二、完善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
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是有选择的在全国各地试行,没有现行的制度可循,如何规范党代表任期制,保障党代表权利,促进党内民主建设进程,没有规范性的制度,运行是无法得以保障的。在我们开展的调查问卷中发现,有65%的党代表在认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时选择了“缺少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党代表的这些意见说明田阳县在发挥党代表作用方面的工作制度需要建立健全。
(二)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由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刚在田阳县试行不久,因此绝大部分的党代表对这项工作以后的走向到底如何,如何深化等等问题还存有
疑惑。特别是在目前试点工作还没有在全区、乃至全国推开的情形下,在缺乏党内统一的理论定位和权威制度的支持下,很多领导干部和党员代表都感到困惑,导致党代表对党代表任期制的认识不够到位,特别是不能正确理解并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党代表的主体意识还比较薄弱,大多没有真正认识到“党代表是党员行使党内最高机关权力的使者,是发展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主人”,更多的将党代表视作“荣誉称号”而不是职务,对自己党代表的身份缺乏责任感、使命感。在我们开展的调查问卷中发现,对于“您认为党代表发挥作用效果如何”一题,有53%的调查对象选择“基本满意,能够发挥一些作用”,有16%选择“不太满意,基本上不能发挥什么实质性问题”。这些调查对象的意见说明党代表作用的发挥离干部群众的要求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三)整体素质还不够高
党代表是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角色主体。代表不仅要有一般党员的标准,还要实实在在地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决策能力和良好的民主政治意识。党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常任制试点的工作成效。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党代表对其政治地位和作用发挥的认识不高。选出的党代表有一部分实际上是农村的“老好人”,没有参政议政的能力,提不出建设性的意见,传达上级政策也说不清、讲不透。不少党代表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什么、怎么去干,存在有位无为的现象。在我们开展的调查问卷中发现,对于“您认为党代表素质能否适应党的建设需要”一题,有45%的调查对象选择“基本上能”,有12%选择“不能”。这些调查结果说明我们的党代表的素质还是达不到要求的,得不到干部群众的认可的。
(四)发挥作用还不够理想。
田阳县刚刚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不久,党代表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尚待形成,目前党代表任期内履职的途径主要是参加征求意见会、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工作,代表履职渠道比较狭窄,在一些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干部的选拔任用等方面参与范围还比较少。在我们开展的调查问卷中发现,对于“您认为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应行使哪些权力”一题,有46%的调查对象选择“了解一点”。这些调查对象的选择说明群众对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和党代表的作用了解还不够。
三、完善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意见建议
不断完善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关键是要完善党代表任期制的各项制度,明确党代表的工作职责,拓宽党代表作用发挥的渠道,达到党代表在开、闭会期间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发展。
(一)完善制度,明确党代表的权利范围
没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党代表的权利范围就无从谈起。完善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当务之急是制定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让党代表想做事有平台,想反映问题有渠道,确保党代表在任期内能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加强对党组织的监督,积极反映基层党员的心声。
一是党代表权利保障制度。党代表都是从各单位、各行业选举出来的,代表着整个单位、整个行业的党员群众参与到党委的决策部署,肩负着反映民声民意的义务,但代表本身还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所以要从组织机构、代表权利、时间经费等方面都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党代表所在单位给代表开展活动予以支持,涉及的单位或个人都予以配合,所需费用得到保证。有了权利保障制度,党代表
们才能毫无后顾之忧的履行职责,大胆开展工作,切实担当起职责,行使好民主权利。
二是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只有让党代表知情、知政,代表才能有的放矢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党委工作部署的内容、范围、重点、时限、反馈等基本信息,做到重大事情党代表先知道,重要文件党代表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代表先讨论,从而让党代表及时了解党内事务,及时了解党内生活的重要信息,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保证党代表、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增强党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明确规定在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代表可以联名向大会提出属于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县委提出属于县党代表大会和县委职权范围内的提议。完善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的处理回复机制,认真办理代表的提案和意见、批评和建议,对于有条件能够办理的,要切实办好,限期答复;对于条件不成熟,一时难以解决或不符合现行政策法律规定的,要耐心向代表解释说明。
四是党代表询问、质询和评议制度。由党代表对县委、县纪委以及县委工作部门、县直属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或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等联名提出询问案,要求被询问对象限期作出澄清、解释和答复,党代表对询问对象答复不满意,可以进行质询。同时还建立党代表对县委班子、纪委班子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五是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在闭会期间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是党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形式,主要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系统的党代表,分批次进行视察调研,重点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党代表大会及其执行机关作出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有关单位解决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让党代表深入基层,收集掌握第一手材料,帮助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的意见或对策,督促有关单位推进工作,为党委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有效地推进工作的开展,发挥好参政议政作用。
六是党代表活动日制度。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以代表团为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党代表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进行通报,使党代表了解和掌握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进展情况,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座谈、调研、考察等活动,听取和收集党内外群众对县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代表团活动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不断改进,促进代表活动日趋丰富。
七是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素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前提,党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着党代表大会职权行使的质量,关系到党代表作用发挥的大小,关系到党内民主建设的整体水平,要积极组织党代表进行学习教育,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既定内容和自选内容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各代表团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学习活动,主要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央、区、市、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与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讲
话精神、《党章》、党纪、条例、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以提升党代表综合素质,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党代表队伍,提高党代表的履职能力。
(二)明确职责,增强党代表的履职责任感
明确职责,是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的必要前提。要明确规定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其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进行科学的定位,为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指明方向,提供理论依据,便于党代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1、积极参政议政的职责。党代表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代表广大党员,依法行使党的权力、管理党内事务。参政议政的职责,不仅表现在党的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也表现在闭会期间。一是参与决策,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议案、审议议案,参与党内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并就这些问题作出决策、决定。二是参与管理。按照党章等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党代表大会形成的各项集体决定,管理本地范围内党的各项日常事务。三是参与监督。重点是监督本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及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密切党群干群的职责。党代表要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模范执行党代表大会及同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积极向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宣传党代会精神,支持、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党代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的贯彻执行:一是做好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代会的决议、决定。党代表亲自参与党内事务的管理与党内决策,对党的决定、决议比较熟悉了解,能够较准确把握其内在要求和精神实质。闭会期间,党代表应及时向广大党员群众宣传这些政策决定,使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迅速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是调查反馈基层党员群众的有关情况。党代表来自于党员群众,有义务当好基层党员群众的代言人,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愿。党代表工作、生活在党员群众中间,对基层党员、群众的实际情况比较清楚,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决议,最有发言权、建议权。党代表要积极深入基层了解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实事求是地及时反映党员群众的意愿。三是团结广大基层党员群众。充分发挥党代表上通下联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正当权益;定期向所在选区的党员汇报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强大的合力,推动党的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3、模范带头作用的职责。党代表既是党员群众中的一员,又是党员群众的代表。这种身份的特殊性,要求党代表对自己必须严格要求,不能混同于一般的党员干部。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做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踏实苦干,廉洁自律,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群众努力工作,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三)搭建平台,发挥党代表的桥梁作用
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重点是要构筑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提供载体,经常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要联系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办法,拓宽党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途径,不断深化活动的内容,增强活动的实效,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从一开始就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1、按时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年会。要按时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及时研究、讨论和解决一些重大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党代表大会的作用。党代表大会年度例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召开,一年一度,定期举行,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延期。会议的任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听取并审议“两委”年度工作报告;二是讨论并决定下一年度本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三是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增补“两委”成员,对班子及其成员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2、召开工作询问质询会。由党代表大会代表就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及其所属党组织或者有关部门、单位提出询问;就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向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提出质询。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关心代表,加强与代表之间的联系沟通,为代表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服务保障,真诚地接受代表的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
3、公推直选领导班子成员。在一些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乡镇,探索开展“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或委员,在规范报名、综合测试、考察、差额票决的基础上,把党委班子成员的选择权交给党代表,由党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党委班子或委员,激发党代表参与党内选举的热情,促进党代表更加关注他们选出的班子或班子成员,更加积极支持、全力参与家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选举的各个环节,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4、推行党代表列席党委有关会议。邀请党代表列席党委的有关会议,对重大决策部署发表意见和建议,让党代表更多的参与党内的相关事务,更好地享有自己的权利,把党代表的参与权、知情
权和监督权落实到位,切实拓宽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的基本权利,激发起广大党员积极主动地关心、参与党内事务的政治热情,把广大党代表的智慧集中起来,把广大党代表的意志凝聚起来,使他们产生强烈的主人翁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广大党代表积极投身于党的事业,提高了党组织的决策能力和水平,为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5、开展党代表联系群众活动。要充分发挥党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一些党代表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活动,及时把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党组织反映,为党委、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党员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到党委的决策过程之中,体现到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中去,树立党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提高党代表履行职责的主动性。
课题组成员:
组长:杨序勇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组长:罗加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成员:何根县党代会常任制办副主任黄嘉福县党代会常任制办副主任李战江坡洪镇党委组织委员唐喜梅头塘镇党委组织委员执笔人:何根18977629183黄嘉福13877606266李战江1373767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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