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教育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平房区教育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哈政发[201*]12号文件)及《平房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哈平创办发201*1号文件)精神,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教育局积极行动,迅速开展工作,努力搭建平台,培育中职学生创业,营造教育创业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平房区教育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过程进行系统设计,逐步建立和完善由创业知识教育、创业实践培训和创业实践活动构成的相互融合的创业教育体系。加大中职学生创业帮扶力度,为学生创业提供咨询服务,搭建学生创业平台,努力实现了创业增加财富、带动就业、构建和谐,全力为我区配合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目标贡献力量。(一)组织领导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平房区教育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党政办公室、督导室、德育办、基础教育科、哈十八职业学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协调推动我局的创建工作。
(二)创业培训体系建设情况。一是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学校的培训主体作用,重视学生专业知识学习与技能培养。树立中职学生专业学习的正确认识,加强专业综合素质的培养,注重学生多元技能的培养,积极开展工学结合,加强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见习机会,增强感性认识。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开展学科竞赛和岗位技能比赛、练兵活动,以活动促学习,以活动促技能,以活动促发展。努力为社会培养“实用、管用、好用、耐用”的综合型蓝领技术人才,为学生创业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创业指导,提高创业实效。邀请企业家、企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和见习服务,指导制定项目计划书、协办开业登记。三是坚持典型引路,发挥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十佳创业校友”、“十佳创业之星”、“青年创业之星”等评选活动,分层分类树立各类创业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技术指导作用,提高中高职学生的创业能力。
(三)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为学校创业教育提供实践基地,为学生创业提供帮助与指导。主要包括:提供学校和政府对学生创业相关支持政策咨询服务;对学生自主创办企业进行咨询服务。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创办、经营商业企业或科技公司;提供专家咨询服务,组织各方面有关专家对创业项目或产品进行诊断;按照市场经济原则、以优惠方式提供学校科技资源服务。包括场地、仪器设备、技术、科技情报检索、咨询服务;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培训班和科
技活动,培养创新型创业人才;组织中职、高职学校优秀学生创业企业、项目参加有关交流活动。通过各种宣传平台向社会推介中职、高职学生创业成果。
(四)工作考核体系建设情况。将创建目标任务逐级量化,责任到人,纳入教育局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定期向全系统公布,并作为各学校一把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目标责任制贯穿创建工作的始终,确保了创建工作的推进。
二、具体做法
(一)积极规划建设职业教育园区,为早日实现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创业打好基础。积极推进哈南工业新城建设,抓紧建设面积达2平方公里的职业教育园区,积极洽谈和引进省内知名高等职业院校,现已有5所高等职业院校与我区签约。
(二)巩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创业铺好路。主要是规范哈18职高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中职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除为哈南新城入驻企业提供蓝领人才外,进一步满足部分中职学生创业发展的需求。
(三)加强中职学校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改革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哈18职与我区哈飞、东安、东轻等大型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鼓励引企入校、送校进企,把
企业岗位能力要求引进学校,把学生实践环节放到企业,缩小学生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要求的差距,切实提高中职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就业、创业竞争能力。
(四)做好技能鉴定工作,为学生打开创业之门提供钥匙。积极发挥我区在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中的优势,全力开展中级工鉴定工作,为学生持证上岗、持证创业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使在校学生95%通过本专业技能鉴定,30%的学生通过第二专业技能鉴定。我们提出的口号是:艺不压身,多一份资格证书,多一份创业能力,多一份创业机会,多一份创业实力。
(五)参加技能比赛,锻炼创业能力。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提高学生创业能力,结合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及专业特点,积极参加职业技能比赛活动。在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研究院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活动中,我区共派出7名同学参加了钳工和数控专业的竞赛,6人获得奖项,其中田昊同学以全市总分第一的好成绩获得钳工竞赛一等奖。参加技能比赛,锻炼了学生创业的能力,为今后的创业奠定坚实的基础。三、取得实效
我局在配合区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方面,工作积极,取得一定实效。组织领导体系初步成型,政策支持体系趋于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日臻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有效运转,特别是中职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初步显现。我局充分发挥现有创业培训机构的平台作用,广泛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
活动,引导和鼓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积极开办创业教育,开设创业指导课程。加大师资培训力度,特别是“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加强创业培训机构管理,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教学,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使中职院校学生具有毕业即能实现创业的能力。
虽然我局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里和区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要严格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哈政发[201*]12号文件)及《平房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哈平创办发201*1号文件)精神,全力发挥教育局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工作的优势,加强对创业培训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把培训的重点向建设中的职业教育园区的大中专(技)院校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倾斜,帮扶他们不断提高创业就业技能。逐步完善培训操作办法,逐步加强创业服务质量,确保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顺利开展。
扩展阅读:平房区教育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
平房区教育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号)精神,为我区配合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以下简称创建工作),根据《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哈政发[201*]12号文件)及《平房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哈平创办发201*1号文件)精神,确保教育系统创建目标任务完成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全面服务“南拓”发展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创业教育体系,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目标
面向初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特别是规划建设中的哈南新城2平方公里职业教育园区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把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过程进行系统设计,逐
步建立和完善由创业知识教育、创业实践培训和创业实践活动构成的相互融合的创业教育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创业知识教育:面向初、高中毕业年级和中职学校及建设中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以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为主。
1.组织开展旨在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创业知识的专题讲座(初、高中毕业年级每学年组织一次,哈十八职中等职业学校、规划建设中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
2.邀请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等来校举办创业知识讲座。
3.改革哈十八职业学校目前实验课教学中“先学后做”的单向教学模式,贯彻“学做合一”或“做、学、做”的双向程序模式,推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体化技能教学新模式。借鉴高等职业学校教学方法,把区内的哈飞公司、东安公司、哈汽公司、动漫基地的优秀高级技术人员聘请来为我们做技术方面指导和技术方面支持,强化职业教育能力与素质训练。
(二)开展创业实践培训:面向中职和规划建设中的高职学生,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素质为主。
1.鼓励、引导学生成立小发明、创业者科技类兴趣小组,积极组建学生科技与创业活动小组,并大力扶持其开展创业活动。
2.定期举办校级科技与创业竞赛,组织学生参加省、市组织的创业竞赛活动。
3.举办各类创业项目培训活动。(1)面向中职学校二、三年级学生和高职学校学生举办“青年创业大讲堂”等系列活动,邀请知名创业类专家、企业家走进学校营造校园创业氛围,对学生进行创业培训。(2)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活动载体,举办“成功校友进校园”活动,运用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创业培训。
(三)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面向中职、高职学生,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业能力为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采取学校与社会资源联合共建的方式,组建学生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以“倡导科技创业,投身社会实践;培养创新意识,指导学生创业,服务创业团队”为宗旨,实行规范化管理,为学校创业教育提供实践基地,为学生创业提供帮助与指导。具体内容是:
1、提供学校和政府对学生创业相关支持政策咨询服务。2、对学生自主创办企业进行咨询服务。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创办、经营商业企业或科技公司。
3、提供专家咨询服务,组织各方面有关专家对创业项目或产品进行诊断。
4、按照市场经济原则、以优惠方式提供学校科技资源服务。包括场地、仪器设备、技术、科技情报检索、咨询服务。
5、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培训班和科技活动,培养创新型创业人才。
6、组织中职、高职学校优秀学生创业企业、项目参加有关交流活动。通过各种宣传平台向社会推介中职、高职学生创业成果。
四、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建设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创建工作安排、指导、检查、总结。朱国成副局长任组长,党政办公室、督导室、德育办、基础教育科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晓冬同志任主任,刘淑英、田睿红、于洪亮、冯红艳等同志为成员。
五、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年7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指导各校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年9月至201*年9月)。主要任务是:教育局指导初、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和内容,组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201*年10月至12月)。学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汇总,重点是自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迎接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评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要把建立创业教育体系,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创建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确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落实职责任务。
2、开展创建活动。教育局要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初中学校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阶段性创建方案,并结合学校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3、加强协调指导。教育局要定期对学校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共同研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解决。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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