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司法所节前加强公调对接成功化解非正常死亡纠纷
安丰司法所节前加强公调对接成功化解非正常死亡纠纷
案情简介:201*年元月8日这天,绝大多数家庭都已经开始收拾收拾,准备过年了。然而对于安丰镇东郊村村民袁某的亲属来说,这一天是他们永远不能忘记。因为这天晚上他们接到了袁某工友的电话称:袁某在做工回家的路上,不慎摔倒,正送往医院抢救。当袁某的家人赶到医院时,袁某已经永远闭上双眼了。悲愤之下,袁某亲属一起冲到了工头赵某的家里,要求赵某给个说法,并向袁某提出了巨额赔偿。
赵某认为袁某的死亡和自己没直接责任,自己也只不过是个包工头,不可能赔这么多钱的。双方各执一词,而袁某亲属的情绪是原来越激动,为了不让事态扩大,赵某赶紧报警。得知这一消息,镇司法所、派出所迅速成立联合调处工作组对这件非正常死亡事件进行处理。
调解过程:经过简单沟通,工作组成员一致认为:要化解这起纠纷,首先要弄清袁某死亡的具体原因,以及对袁某、赵某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
通过派出所对相关人员的询问,事情的经过总算明了:1月8号那天晚上,袁某他们手里的一个工程正好完工,他们就一起吃了个晚饭,以示庆祝。晚饭过后,为了路上安全,包工头赵某让袁某本村的工友和袁某一起回去,路上有个照应。结果由于路况不好,在转弯时候,袁某不慎跌倒,后脑勺着地。
在理清事情的整个经过后,工作组又对袁某、赵某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因为赵某只是个包工头,袁某也是断断续续跟着赵某做工,只能定性为雇佣关系。
刚刚失去了亲人,袁某的家属情绪十分激动,他们坚持认为包工头赵某和袁某的死亡有直接的关系。为了控制事态不扩大,一方面工作组邀请死者所在村的干部以及长辈参与调解,对死者家属进行劝说,先稳定好他们的情绪;另一方方面,工作组通过做包工头的工作,希望他能够出于同
情,尽可能多的对死者进行补偿。调解的过程是艰难的,调解之初,赵某一直坚持自己没拿不出那么多钱。随着工作组的继续劝解,再加上包工头对死者的同情,最终赵某同意补偿十二万元。而袁某亲属一方随着情绪的稳定,也逐渐明白自己这一方的要求不合理。这样双方才达成了和解,该非正常死亡事件得以顺利解决。
调解心得:这起非正常死亡纠纷在司法所、派出所的联合调解下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镇党委、政府十分满意,相关群众也表示能够接受。
但是,这次矛盾纠纷的产生和化解都给调解人员带来了很多的思考。在这件矛盾的化解中,对于我们调解工作来讲,在调解的过程中,始终注重一下几点:
(一)调解工作要注重技巧。调解工作如同中医学一样,需要“望、闻、问、切”。“望”就是通过观察纠纷当事人的形态表情,来了解当事人的心态和思想倾向,明晰调解工作的思路。在化解这一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充分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态,以此为突破口,顺利开展调解工作。“闻”即是通过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问”即是针对案件的事实和双方陈述的疑点进行询问,以便对症下药。“切”就是在查明事实、辩明是非的基础上,把握基本前提、个案特点和调解时机,找准切入点,通过多种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通过利用当事人的亲情、友情,上、下级关系等,采用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以己度人等方式,启发当事人做出明智选择,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调解工作要注重依靠人民。在这起矛盾纠纷的化解中,调解人员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作用,邀请死者所在村地长辈参与调解,将调解工作的对象转化为调解工作的主题,极大地降低了调解的难度。这样不但是死者亲属的情绪得到控制,而且通过本村长辈,死者亲属更容易接受调解结果。
(三)调解结果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平衡。在保证调解结果
合法的基础上,还要坚持调解结果的合理性。这样纠纷当事人才会更加地认同调解结果,从而真正的化解矛盾。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安丰司法所节前加强公调对接成功化解非正常死亡纠纷》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安丰司法所节前加强公调对接成功化解非正常死亡纠纷: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