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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摘要)20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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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摘要)201*年10月

“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年10月)

一、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

1.总体思路

“十二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以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主要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到“十二五”末期,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升,文化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本科以上人员比重明显提高、专业人才匮乏状况明显改善,东、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队伍实现协调发展,高层次专家人才和基层各类专门人才实现合理配置。

--岗位素能标准基本确立,正规化岗位培训深入展开。建立健全岗位素能标准体系,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正规化教育培训规模持续扩大,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培训质量全面提升。

--岗位练兵机制更加健全,练赛载体深化创新。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岗位素能训练指导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员参与、形式多样、贴近实战的岗位练兵机制和业务竞赛模式基本形成。

--科学高效的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形成,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快建设满足实际培训需求、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教育培训基地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检察教育培训特点的专兼职教师管理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培训课程体系和教材资料体系,加快构建统一、开放、兼容的全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体系。

二、岗位培训与业务训练

3.深化思想政治学习培训,着重提高政治素质和忠诚度。结合检察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增强检察人员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确保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

4.推进职业纪律教育培训,着重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探索建立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制,把检察官职业道德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以检风检纪教育为重点,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检察人员廉洁从检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5.强化领导素能培训,着重提高领导能力。201*年底前,分级完成对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轮训。201*年底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各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分州市院检察长轮训一遍,适时开展对分州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基层院检察长及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素能专题培训,大力开展后备干部培训。加强社会管理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谋划检察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升网络舆情应对引导、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

6.加强任职资格培训,着重增强履职能力。强化对新任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和新进大学生、军转干部等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积极探索转岗培训和其他任职培训。加强任职资格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举办2期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班,继续指导各省级院开展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

7.大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着重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以执法办案一线业务骨干为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举办20期左右专项业务培训班;适时举办新法律、司法解释网络培训。继续实行省院直训、分州市院轮训基层院检察人员制度。推进高级检察官专题培训,提高高级检察官履职能力。适时开展对公诉、职务犯罪侦查、民行检察等领域业务技能实训。

8.加强各类专业知识培训,着重提升岗位通用技能。广泛开展电子检务和网络管理知识培训。多渠道组织司法语言、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和外语等岗位通用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业务领域知识的短期培训,不断优化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所必需的知识结构。

9.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着重提升业务技能。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201*年底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并指导各省级院制定完善全员岗位素能训练活动指导标准、业务竞赛活动纲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各省级院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分州市院的主力军作用和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全员参与和全面提高。尊重和发挥基层院首创精神,大力推广岗位练兵成熟经验和可行模式。

10.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培训,着重提升风险评估预警能力。选取典型案例编写培训教材,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作为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检察官培训和其他执法办案人员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不定期邀请专家开设专题讲座,提升检察人员风险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11.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着重拓展工作思路。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境外培训项目的要求,继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派符合条件的检察人员参加境外培训。适时组织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教师等人员开展境外培训。着力做好国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的衔接及优秀成果的学习借鉴工作。

三、人才培养与重点工程

12.加快实施高层次专门人才铸才工程。逐步形成科学合理、梯次推进的专家型人才培养模式,使专家型人才层次结构纳入良性发展轨道。加大专家型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开展高层次检察人才评审活动。201*年底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评审两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各省级院组织评审省级检察业务专家,地市级院培养检察业务尖子,基层院培养一大批办案能手。

13.稳步推进青年检察官育才工程。加大检察人才战略性开发力度,对综合业务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养扶持。国家检察官学院每年举办2期全国青年检察官专题研修班。加强实践锻炼,积极创造条件将青年检察官放在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的岗位上培养锻炼,放手让青年检察官承担重大课题、重要任务,定期选拔一批青年检察官到党政部门挂职锻炼。培养一批理论功底较强、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本领扎实的青年检察官,为高层次检察人才的梯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4.加紧实施素质提升优才工程。坚持检校互动,搭建理论提高平台,通过与高校共同设立教学实习基地、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等方式,提高干警理论素养。制定业务部门办案骨干专业素质提升实施办法,坚持在实践中锻炼培养人才,采取跨岗位、跨单位、跨系统挂职锻炼和任职交流等培养措施。推进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与人才培养有机衔接,培养一大批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铁路运输检察、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技术信息等办案骨干、业务能手和复合型人才。

15.发挥高层次检察人才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落实检察业务专家等高层次检察人才管理使用规定和履职保障机制,选聘高层次检察人才担任检察教官或兼职教师,安排参加学术交流、立法论证咨询活动,支持在高等院校开设检察业务课程。鼓励高层次检察人才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和重大、复杂业务问题集中研究攻关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查办重大、复杂案件中的业务指导作用和在各级检察委员会决策中的智囊作用。

四、西部援助与基层扶持

16.加大直训西部检察业务骨干力度。国家检察官学院每年培训西藏、新疆及其他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中青年检察业务骨干;同时保证全国性培训班次中,西部地区业务骨干参训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国家检察官学院各分院举办少数民族地区专题培训班,定向培训西部地区检察业务骨干。

17.实行基层检察人员全员教育培训。坚持教育培训重心下移,多渠道、全覆盖地开展基层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突出基层检察人员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需求导向,从基层工作和基层检察队伍的实际出发,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实效。从201*年开始,国家检察官学院每年培训基层院业务骨干,各省级院每年培训辖区内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基层检察人员。要合理确定教育培训时间,使基层检察人员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学时或12天。

18.推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西部、基层延伸。积极开发网络教育培训资源,依托检察专线网等对西部、基层检察人员开展远程教育和网络培训。完善和落实西部巡讲、流动课堂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组织全国检察教育讲师团赴西部开展巡讲支教活动,每次巡讲省份不少于2个。省级院应探索业务巡回培训与示范指导有机融合的办法,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要根据检察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基层需要确定相应主题和内容,采取流动授课等形式,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基层巡回培训活动。

19.持续加大对西部、基层教育培训扶持力度。对西部地区培训重点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支持西部地区,探索在少数民族集中地区建立1-2个双语检察人才培训基地,培养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双语检察人才。继续对西部和国家级贫困县检察人员司法考试培训进行资助。省级以上检察院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教育培训的经费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对口支援制度,东中部地区根据对口支援地区需求,加大支援力度,重点在师资队伍和骨干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积极发挥优势,采取派教师到基层办班授课和请基层干部进校培训等方式,对欠发达地区检察院开展帮扶培训。

20.着力增强西部地区教育培训“自我造血”功能。加快西部地区培训基地建设,抓实抓好西部地区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立项、建设工作。加强西部地区师资培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3-4期西部地区师资骨干培训班,协助西部地区选拔培养一定数量的检察教师。支持西部地区深挖内在潜力,整合培训资源,利用科技手段,抓好在职学习,开展实践锻炼,突出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的作用,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

五、基地建设与基础保障

21.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不断健全培训基地体系,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龙头、示范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加快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和省级院培训机构建设,201*年底前实现全国各省级院均建有教育培训基地的目标。省级以上检察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品牌立校、精品强校,加强教学场所和图书馆等教学设施的建设,突出培训功能,对现有分州市院培训机构和设施进行优化整合,规范管理,打造一批具有检察业务特色的教学基地。继续推行检察业务技能实训试点工作,探索在高等院校设立检察业务教学基地。各级检察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教育培训的主体作用,培训基地应主要用于培训干警,不符合要求的应于201*年底前完成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摘牌。

22.实施百名培训师培养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具备现代培训理念、熟练掌握现代培训方式方法、善于运用现代培训模式开展教学的培训师队伍。201*年底前,培养100名左右的培训师。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检察教育名师评选活动,加紧培养品牌教师。加强和改进师资选配机制,推行检察教官制度,制定检察教官选拔、管理、使用和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完善省级和全国检察师资库。建立专兼职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检察师资职业道德规范,落实专兼职教师相关待遇。

23.实施教育培训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抓好教育培训管理队伍团队建设,通过挂职锻炼、参加高层次培训、跟班学习等途径,不断提升管理队伍的综合素养和管理能力,打造一支精通人力资源开发、培训项目设计、培训运行管理,熟练掌握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选派教育培训管理干部参加中组部等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和专题研讨班。组织教育处长、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学习考察、深度研讨和专题交流,对检察教育培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重点理论和实践课题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4.建立培训课程指令性计划制度。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和出台的新法律、新政策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改革措施,制定下发指令课程计划。培训机构根据指令课程计划设置相关课程,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时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25.完善精品培训课程和精品教材资料体系。研究制定教育培训教材开发计划,探索创新培训课程和教材开发机制,加紧开发完善与政治教育、专业理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检察教育培训内容模块相配套的课程和教材。以检察实务、检察基础理论等课程为重点,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建设。依托检察业务专家开发实务专题培训教材资料和实务精品案件案例教材。力争在201*年底前形成较为完善的检察教育培训课程和教材体系。加紧完善网络培训课程和教材,抓好教学案例库、远程教学资源库和电子课件库建设。

26.加快建设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系统。适应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及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充分依托检察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快网络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整合网络培训资源,大力开展网络培训。201*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网,201*年基本建成开放、兼容、共享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具备信息共享、在线学习、资料查询、档案管理等功能。

六、组织领导与措施要求

2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和组织保障。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地区、本单位教育培训负总责,定期研究和督办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困难,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抓好落实和督促检查。落实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制度,把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干部反映问题较多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

28.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完善落实检察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管方向、管政策、管指导、管协调的职能,充分发挥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和教学的功能,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参与和支持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明晰、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29.完善教育培训运行机制。完善体现培训需求的计划生成机制,根据培训需求开发和设计培训项目,推行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的参训机制,搭建检察教育培训自主选学平台,扩大检察人员在培训内容、师资和时间上的自主选择权,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初步建立不同类别检察人员素质能力标准,健全培训内容和方式及时更新机制,积极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着力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广泛采取个性化学习、团队学习和实践性学习等方式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0.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评价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到201*年,在全国普遍推行检察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201*年底前,制定完成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教学评估管理办法。建立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系统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全国检察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系统。探索建立干部培训跟踪管理制度,不断拓展和延伸培训效果。

31.加强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检察业务经费总体预算,并逐步建立正常的经费增长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财力,为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保障,确保满足开展大规模培训和教育培训改革的需要。适当减免西部和贫困地区参训学员培训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监督,对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勤俭办训、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2.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加强检察人员在校学习培训期间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将干部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互动效果、学习成果作为评价学风情况的重要内容。建立学风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参训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公开检察人员培训完成情况。

33.科学规划统筹,强化督促指导。各省级检察院应根据本《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和工作计划,对教育培训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阶段安排,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上级院要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针对不同地区特点提出对应的指导意见,对下级院的《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检查,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经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扩展阅读:十二五教育培训规划

中共方正林业局委员会文件

方林党发[201*]5号

中共方正林业局委员会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关于印发《方正林业局“十二五”

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现将《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教育培训规划》(含《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后备干部规划》、《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职工教育培训规划》、《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创业就业岗位技能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按要求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四月

主题词:教育培训规划通知抄送:总局、管理局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劳动局、人事局、教育中共方正林业局委员会办公室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印发

局;林业局党政领导,机关各科室部门,存档。

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教育培训规划

(201*-201*)

中共方正林业局委员会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

201*年4月

目录

1、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后备干部教育培

训规划……………………………………12、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83、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职工教育培训规划…………114、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创业就业岗位技能培训规划…18

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

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后备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副科级以上及后备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实现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级的统一部署,以提高全局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目标,健全培训制度,改进培训方式,创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胜任新任务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为我局“四个方林”建设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形成全局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重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更加完善。到201*年,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普遍轮训一遍,使全局领导干部致力于“四个方林”工作发展,服务于本地经济社会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二、培训内容和基本原则

(一)培训内容

1、政治理论。重点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党性党纪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全局干部更深入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把握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科学体系,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政策法规。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有效提高全局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3、业务技能。围绕全局工作重心,开展多项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促进全局科场级干部的“一专多能”。

(二)基本原则

1、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则。面向全局干部,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岗位需求,按照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形式、高质量的干部教育培训,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分类培训与按需施教相结合原则。围绕全局工作重心和干部健康成长需要,坚持按需施教,实行分类培训,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充分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学用结合和注重实效原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相结合,坚持带着问题学习,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

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素养、知识素养与提高工作水平结合起来,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

4、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原则。把全局干部培训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并将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培训方式及有关要求

全局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集中教育培训

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全局工作实际需要,在全局分层次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局、场(所)中心组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在全局举办多种类型的培训班。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政策法规、职业技能等业务知识。

(二)自主选学培训

根据上级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要求,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培训,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报批、参加培训、培训考核、登记存档的程序,选送一批领导干部到定点培训机构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鼓励干部自学

自学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干部坚持自学,形成机关浓厚的自学氛围。政治理论学习由宣传部列出书目,提倡研读原著,吸收精髓,真正提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业务知识学习由各主管部门列出读书目录,针对岗位工作需要,真正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四)鼓励在职学历教育

支持、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干部在获得学历、新学位后,按照新学历、学位享受相应待遇。(五)推广联合办学

积极同省委党校、省森工管理干部学院等大专院校联合,共同制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向。走出去,请进来,到发达省份参观学习,聘请省内知名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同时,按上级党委要求及时选派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四、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全局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组织部,由组织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指导、督促、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问题。同时,领导小组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端正学风、担当领学的责任,努力在抓学习、强本领上取得新进展;相关职能处室要切实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做好干部教育培训服务工作。(二)健全培训机制

改革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探索干部教育培训的新形式、新方法、新手段,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新体制,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创新学习形式。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集中学习与业余自学相结

合等方式。二是丰富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每年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上级的总体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三是整合师资力量。实行外请专家学者上课与内邀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辅导相结合,以内邀为主,外请为辅。四是强化学习效果。坚持学习考核与结果运用相结合,建立以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用人机制。提倡干部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三)加强培训管理

一是严肃学习纪律。认真做好集中学习的考勤工作,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要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组织处分。对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实行学习考核。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把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列入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及时总结提高。对干部教育培训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及时总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不断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围绕形势发展和司法行政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

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

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1*201*年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深入贯彻《干部教育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干部教训培训规划,切实抓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一、认真抓好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

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发展,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

结合本局实际,切实抓好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的学习培训。重点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

二、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一是不断更新完善培训内容。以《干部教育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内容为依据,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和分析工作,创新培训内容,完善课程设,及时将公共危机管理、林区经济、形势研判、招商引资等知识列入培训内容,真正做到全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什么就重点培训什么、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与林区发展大局相适应,与干部成长需求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进培训方法。在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加强对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情景式等培训方法的研究和运用,使培训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干部,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切实抓好学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总局关于突出抓好学风建设的相关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学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学习培训纪律,坚决抵制不良风气。

四是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和解决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动干部参学积极性,推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

三、积极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按照“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1、科(场)级干部及后备干部培训班。每年组织培训一次。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年组织培训一次。

3、招商引资专题培训班。每年对林业局经济主管部门经济管理干部及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培训一次。

4、财会人员培训班。全局财会人员每年按上级要求参加培训。5、教师培训班。每年教师在寒署假期间参加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培训。

6、医护人员培训班。医护人员培每年参加由卫生系统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培训班。

7、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根据工作实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岗位培训。

8、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班。每年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要参加一次岗前培训。

9、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每年要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

职工教育培训规划

大力发展职工培训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局新林区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全局职工素质,提升我局综合实力,构建新型林区的重要途径。“十一五”期间,我局为加快职工培训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局职工培训的发展又是相对滞后的,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仍然较多。为此,对重要战略机遇期的职工培训发展作出科学规划,是加快我局职工培训在“十二五”期间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实施“科教兴林和人才强林”战略,坚持职工培训为林区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以加快各级各类林业人才培养,提高林业建设者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推进我局林业职工培训,调整林业人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做好林业人才保障,为加快我局林业大发展培养一支层次合理、结构科学、素质优良的干部职工队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技工队伍和林农队伍,促进人与林业事业的共同发展。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照“提升素质、市场驱动、服务就业、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要求,大力推进职工培训的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增强职工培训的先进性和适应性,努力构建与我局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工培训体系。把加快职工培

训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措施,大力推动职工培训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适应新形势下方正林区发展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包括党政领导干部、行政管理与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其它方面在内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根据工程建设和林业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培养和造就建一批懂技术、懂管理、会经营的林业劳动者、经营管理者、技术工人和林农队伍。

(一)大规模开展党政干部培训。按照中央颁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推进党政干部培训。一是要围绕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重点抓好我局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二是要围绕提高决策能力、科学管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专业化行政能力,抓好经常性的局机关人员公共管理知识培训和廉政培训。三是要围绕增强林业生态意识、掌握林业基本知识、提高指挥林业建设能力,优先抓好主林场(所)领导专题培训。

(二)突出抓好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按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要求,围绕建设生态林场所和发展林业产业,促进林业又快又好持续发展的需要,着眼于加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科学素养和创造能力,面向广大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大规模开展技术人员培训。一是围绕林业生态林场所建设,对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骨干实施科技专题培训和知识更新,

包括规划规划设计、标准、质检、工程经济核算、林种和林分结构配、天然林保护与可持续经营、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木材检验、森林调查、营林技术等方面的内容。二是开展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培训。要把岗位培训与林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林业关键岗位,特别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森林采伐、木材检验、森林资源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检疫、林业行政执法等重要岗位的新上岗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切实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三是突出基层林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要结合生态林场所建设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抓好林业工作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大力传播林业方面的新知识、新技能,推进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切实加强林区经营管理者培训。根据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着眼于培养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加强以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现代林业理论和工商管理知识为基础,以现代企业制度及其基本规范、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等内容为重点的培训。大力培育企业文化,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积极开展林业工人岗位技能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按职业技能规范要求和岗位工作需要,实施岗位技能训练。重点抓好单位技术骨干的技能培训和鉴定。同时,适应林区建设由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林场所建设和产业发展为主转变的需要,切实抓好森工企业工人的转岗培训。主要包括:验收人员培训、森调人员培训、营林技术人员培训、采伐人员培训、会计人员培训、天然气安装与使用知识培训、司炉人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五)大力开展就业再就业实用技术培训。紧紧围绕林业产业结构

调整,大力开展以林木种苗生产、经济林栽培、花卉和药材生产、生态旅游、林业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种植技术、养殖技术、食用菌栽培技术、木工、瓦工、计算机等一系列实用技术培训,促进林区职工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

(六)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局将根据林业建设、产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并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各单位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一批兼职教师优化、充实师资队伍。建立本地职工培训师资库。

(七)加强职工培训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争取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能容纳百人以上多媒体教室,建设两个具备一定现代划设施的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实习基地。努力打造一个我局职工培训的现代化基地。

(八)加大职工培训面。各类人员培训面达90%以上。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林业局各部门和单位领导要牢固树立职工培训改革发展,是加速林区劳动力转移,促进就业再就业的迫切需要;是加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工业化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切实落实职工培训优先发展的位,以新的思路谋划职工培训的发展,以新的举措推动职工培训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从科教兴林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林

业职工培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增强做好林业职工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林业职工培训工作放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制定正确的发展目标和切实的保障措施,研究解决本单位林业职工培训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完善体制,强化管理。要坚持和完善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培训管理体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根据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实际,认真组织和抓好职工的培训工作。各类职工培训都要归口林业局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要严格培训管理制度,做到办班需申报,培训有计划,实施受监督,工作有总结。要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和低水平、低层次重复培训,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

(三)多方筹措,加大投入。林业局是林业职工培训的主体,要把人才教育培训纳入我局发展规划,要下大力气加强与财务、人事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将职工培训经费纳入我局的财务经费预算,切实增加林业职工培训的投入,对重点教育培训项目给予重点保证。多渠道增加对职工培训的经费投入。按照林业局职工培训的有关规定,经费做到逐年增长,确保职工培训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改善职工培训的条件。

(四)创新制度,增强动力。在继续执行好现有的教育培训制度和规划,抓好各级各类人员培训的基础上,要结合实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我局林业职工培训的现状,针对薄弱环节,大胆探索,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创新办学模式。改革考核评价标准,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考核

评价体系,把职工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衡量职工培训办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指标,以推动职工培训面向社会和市场办学。实施“订单教育”。建立与行业、企业的联合培训机制,逐步实施从计划培训到订单培训。实行灵活、多样、开放的培训机制。根据社会需求灵活设专业,开发短训项目,改革职工培训管理和教学制度。允许常年培训,分段培训。实行弹性学制,允许职工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培训。(五)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提高职工培训质量是切实提高人才素质和推进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证。在职工培训活动中一定要坚决杜绝“以完成任务和增加收入为终极目的”的培训理念。要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大规模开展职工培训的背景和意义,深刻认识林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林业的迫切要求,明确职工培训工作所肩负的重要使命,树立科学的职工培训观念,切实把职工培训真正转移到素质和能力培训的轨道上来。要结合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基层需求等实际,改革职工培训内容,创新职工培训方法和手段,从以纯粹的理论培训、集中讲授培训为主向学习、研讨、实践相结合的互动方式转变,提高培训效果,增强职工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加强职工技能培训。以就业再就业为导向,根据林业局实际要求和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改进教学方式,增加适用性,实践性,先进性较强的课程,强化实践教学,进一步改善实习实训条件,加强实习基地建设。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现职工培训现代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专业基础建设,切实加强专业实训教学。积极开展短期职工培训,以市场需要为准则,开展形式多样长短结合的

职工培训。

(七)实施职工培训宣传工程。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职工培训和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职工培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在全局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为我局职工培训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方正林业局“十二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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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就业岗位技能培训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新林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作好就业创业工作,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围绕“提增长、促就业、保稳定”、“就业充分、保障有力”的工作要求,结合天保二期和林区调整产业结构的实际特点,以大力开发和挖掘就业岗位、扶持创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及时落实各种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以各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和各种培训力度,以培训为龙头强力推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服务促进就业、以技能提升就业、以项目和输出扩大就业。

为全面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就业创业意识和技能,实现“十二五”期间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结合林区实际和相关就业证策,特制定如下培训规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使真正具有创业意向、就业愿望和已在相应岗位从业的各类人员,提高创业意识,提升从业技

能,积极开展创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就业再就业最大化。

(二)培训对象:

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包括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各类从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

(三)培训步骤:

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意识及SIYB培训、在岗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三部分人员培训严格按统一教材、培训规范、岗位标准等规范运作。

(四)培训专业和人数

201*至201*年每年培训项目人次规划:

201*至201*年每年培训项目人次

创业培训培训项目SYBSIYB其他合计

(五)培训组织实施

就业局按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每年的详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人数303060100技能培训培训项目种植业养殖业食用菌栽培计算机通用工种行业工种服务项目特种行业其他合计人次540505010010010010020501110岗位培训培训项目营林生产多种经营计算机管理执法旅游其他合计人次100300501001501005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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