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巷口镇“新农村农家文化大院”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巷口镇“新农村农家文化大院”活动的
工作实施方案
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示农村文化建设取得的新成果,进一步推进我镇“四在农家”创建取得的新成就。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的同时,更有效地加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用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引领了农村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成为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精神文明、撒播致富信息、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有效载体。
根据区委、区政府、区文广局的要求,开展“新农村农家文化大院”活动,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新农村农家文化大院三、创建“农家文化大院”的主要做法
(一)准确定位和把握“农家文化大院”的科学内涵。“农家文化大院”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农民自办文化的一种新兴形式,是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农村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激发农村活力的有效平台,其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大院、农家书屋、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等文化阵地为依托,集文艺演出、图书阅览、科普培训、信息查询、体育活动、农村党建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活动场所,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先进宣传思想文化占领农民思想阵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农民素质提高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深入调查研究并制定创建方案。一是“走出去”学习调研。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做到心中有底,把“农家文化大院”创建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是深入各村、村组进行深入细致的走访考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为制定出台指导镇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奠定思想、理论和事实基础。三是认真研究制定创建方案,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组建工作机构、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要求各乡村必须建一个点,并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使创建工作自上而下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具体落实。
(三)明确创建的主要内容、形式和标准。一是创建内容:以群众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为主,芦笙舞、民间歌演唱、三句半,民间乐器演奏等内容,通过表演的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反映农村变化和基层群众的精神面貌,寓教于乐、寓教于演、寓教于学,使公益性文化活动成为农村文化主流,占领农村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二是创建形式:以村委会和农户为依托,以农村文艺人才为骨干,以村委会所在地和农家大院为场所,以文化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的镇政府主导、农民自办的公益性综合文化传播点。三是创建的标准:要求达到“六有、四化、村村演”三条标准,“六有”即有一个组织机构、有一个农家书屋、有一个活动院坝、有一支文艺宣传队、有一套文艺节目、有一个讲解员;“四化”即活动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内容精品化、参与广泛化。“村村演”即农家文化大院农民文艺宣传队可采取适当收取费用的市场运作方式,保证在本镇每个行政村演出一场,积极推进“农家文化大院”百村演出等活动的开展。
(四)加强文艺节目的指导和培训。一是由镇文化服务中心协调区文广局群艺馆领导安排指导教师到各创建点对基层文艺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综合素质。二是由镇组织文艺尖子对创建点的文艺宣传队进行培训指导或异地交叉学习。
(五)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力度。针对创建“农家文化大院”工作中存在音响、器乐等硬件设施由区文广局统一购置。二是实施以奖代补措施。为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真正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政府在创建方案中明确了考核办法和要求,对经考核认定创建得好的“农家文化大院”,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帮助投入较多、创建质量较高、群众参与面较广、影响力较大的示范点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三是建立城镇文明单位联姻帮扶共建“农家文化大院”机制。四是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农家文化大院”建设。鼓励外出工作人员、务工人员和个企老总等捐款捐物注入家乡文化事业。
巷口镇文化服务中心20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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