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工作情况汇报(8.28)
浏阳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市政府督查室: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月份以来,我局认真履行相关职能,从源头上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订了方案,明确了责任
精心制订了《浏阳市国土资源局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将《方案》印发至各相关科室所队。成立了由书记刘勇军任顾问、局长王英定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监察室、执法大队、矿管科、各国土资源所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的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职责、工作步聚、工作要求,确保了治超工作有序开展。
二、召开了会议,进行了部署
2月17日,组织各国土资源所所长、执法监察大队等相
关科室召开了治超限载工作动员大会,会上,主管领导对治超限载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所认真搞好摸底排查,加强辖区内的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货场、堆场非法占地
行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以及合法矿山违法开采行为,查处职权范围内的违法案件,报告重大案件,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打击和取缔非法开采点的统一行动,使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
三、组织了排查,强化了整治
3月份以来,我局采取以下过硬措施,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一是以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组织各国土资源所进行了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全市共发现107起非法占地的货场、堆场、矿山企业,其中4个弃土场、8个堆料场、22起矿山企业,73起花炮及其他生产企业。目前,已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二是根据动态巡查,共发现8处非法开采行为,联合当地乡镇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了打击、取缔行动,取缔了七宝山荷塘村、大围山白沙社区乱采滥挖高岭土、澄潭江境内非法开采煤炭、大瑶镇李畋村非法盗窃煤矸石、葛家镇境内非法开采板岩资源、张坊镇境内非法开采砂厂、永和镇境内非法开采磷矿、蕉溪共8处非法开采行为,共扣除挖机6台、铲车1台、运输车辆9台,密闭井口2个。其中8月4日5日,在七宝山乡境内扣挖机1台,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超载车辆9台。对溪江乡磊山采石场超深越界行为及大围山镇白沙社区无证开采高岭土
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七宝山乡荷塘村小白斗无证开采高岭土行为已移送公安立案。三是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通报至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求乡镇、街道及时组织打击取缔行动,同时,抄送至市安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和市电力局。通过严格执法,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车辆超载超限行为。
总之,在前阶段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中,我局做
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些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履行自身职能的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切实加强动态巡查,防止被整治区域死灰复燃,及时发现新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取实效。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扩展阅读:1—5月份源头治超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全省运管系统
15月份源头治超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15月份,全省运管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履行政府令赋予的源头治超监管职责,坚定不移地抓好源头治超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安排部署,今年全国治超工作重点是推广我省源头治超经验及派驻和巡查管理模式。“全国学山西,山西有压力,压力变动力,运管更努力”。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省运管局于3月份召开了201*年全省运管系统源头治超工作会议,把加强基础建设、推进科技治超、构建长效机制,放在今年治超工作的突出位置,确定了“12345”的工作目标。一是坚持以构建源头治超长效机制为中心;二是强化源头监管力度、督导检查力度;三是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制度创新能力、联动治理能力;四是加强管理机制建设、执法队伍建设、“无双超”市县和“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移送抄告反馈机制建设;五是推进安全保障、科技治超、社会管理、舆论宣传、人性化服务等五项职责。通过制定《全省运管系统源头治超工作规范》、《“无双超”市县和“无双超”信用企业考核评比办法》及《源头科技治超指导意见》,来引深源头治超工作。
1(二)采取强力措施
1、随着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基本完成、煤炭产量大幅提升,道路运输压力陡然增大。各级运管机构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创新监管手段,确保治超工作稳健发展。省运管局对晋城、长治、晋中、忻州、朔州、大同等市的源头治超工作明察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召开约谈告诫通报会,提出整改要求,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2、为了搞好春运期间源头治超工作并确保春节期间治超工作不松懈,各级运管治超人员按照省运管局党委的要求,放弃节日休假,针对各自源头治超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治超活动,源头监管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有序、畅通。省运管局转发了省治超办《关于立即制止并纠正运城市违规放宽治超上限的做法》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部分地区出现的治超反弹倾向。
3、各级运管机构创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如,吕梁市推行货运源头企业运单制度,不仅从源头堵住了超载,还为企业解决了煤焦的丢失问题;临汾市实行运单管理制度,许多重点企业用运单取代装载登记,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人工成本;阳泉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IC卡信息管理系统,为路面执法人员配备稽查设备和GPS系统,对源头企业及驾驶人员实施有效监管,已将30家企业、1500名驾驶员纳入了监管。
24、各级运管机构采取了有力的管理措施。如,忻州市对全市40辆运管治超巡查专用车全部安装了GPS监控系统,市运管局治超办通过监控平台对每辆巡查车及巡查人员实行全方位监管,有效加强内部管理;晋中市对201*年新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及其负责人共30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长治市对企业新增从业人员进行上门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98%以上;襄垣县与重新公示的138家源头企业签定了源头治超工作承诺书和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夯实基础工作
1、根据全省运管系统今年治超工作“加强基础建设、推进科技治超、构建长效机制”的重点要求,省运管局对临汾、晋中、长治、晋城等市进行了调研,着手制定《全省运管系统源头治超工作规范》、《“无双超”市县和“无双超”信用企业考核评比办法》及《源头科技治超指导意见》。同时,省运管局治超督查组,对近期举报较为集中的短途倒运煤炭与出省口发生的超载现象,进行了明察暗访。
2、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短途超载反弹问题,省运管局联合市、县两级运管机构组成检查组,开展专项打击,查处违规行为,对所查市、县的治超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3、全省运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治超领导组二○○九年度治超检查考核要求,以检查考核为契机,以促进工作为目的,以查找差距为重点,层层落实考核标准,确保考核检查收到实效。省运管局按照省治超办要求,选派三名同
3志参加本次检查考核,并分别担任源头检查分组组长。
(四)推进科技治超
各地加大源头科技治超投入,提高监管效率。如,长治市襄垣县在31家、潞城市在10家源头企业安装了治超检测监控设备,在运管所建立了源头治超视频监控中心,实现了对源头企业的远程监控;阳泉市盂县在11家源头企业安装了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全省已有30余个县(市、区)安装了源头治超远程视频监控平台。
15月份,省运管局派驻督察组对全省11市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共下发全省源头治超工作通报4份,明传电报5份,召开约谈通报会3次。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5.99万人次,其中进驻源头企业394家,巡查源头企业9869家;查处违反政府令案件66件,罚款91.2万元;抄告案件43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从省运管局治超督察组对部分市县的源头治超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的情况看,随着全省经济的逐步回暖和重点工程大量开工,货物运输车辆迅速增多,国省干道和县乡公路运输量陡升,一些地区未对辖区内的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全面公示,致使部分未公示源头企业游离于监管之外。不少县的公示源头企业的文件还是201*年的,致使一些工商部门已注册的合法企业,由于没有公示而未纳入运管部门的监管。
4二是部分货运源头企业尤其是水泥、矿石、沙土、建材等非煤产品短途超载在个别地区还比较严重,源头监管仍存在死角、盲区,极易产生反弹。部分源头企业履行业务不到位,不能对出场车辆进行逐车登记。
三是部分市县科技治超工作仍然停留在观望阶段,相当多的企业还是电子磅称重,手工记录,造成登记失误多,事后查询难。还有个别源头企业对实施科技治超认识不到位,尤其是一些大型国有货运源头企业出于企业自身经济利益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对科技治超工作认识不够,有抵触情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运管局要求全省运管治超人员要认真践行省委“三个发展”战略,迎难而上、锲而不舍、严格执法、认真履职,维护好来之不易的治超局面。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学习贯彻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张宝顺书记“治超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和王君省长“逐步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指示。
(二)夯实管理基础,制定下发《全省运管系统源头治超工作规范》、《“无双超”市县和“无双超”信用企业考核评比办法》及《源头科技治超指导意见》。
(三)继续搞好“无双超”县(市、区)和“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5(四)继续加强源头监管,保持治超高压态势,同时全面核查移送、抄告案件结案情况,进一步推动全省源头治超工作。
(五)督促各市、县按照政府令的规定,将源头治超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源头治超工作顺利进行。
(六)继续加强源头治超培训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超限超载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治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治理超限超载行为。建立源头治超动态培训机制,对源头企业治超岗位的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强化治超责任意识,构建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运管机构分管治超工作的局、处、所长、治超办主任、驻巡执法人员等多个层次的业务培训,加强运管治超队伍建设,促进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七)日常督导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省、市两级运管机构要加强督导检查,继续加大对政府公示源头企业的进驻、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行为,重点对砂、石、水泥等建材企业的短途超载现象进行集中打击,保持源头治超高压态势。
(八)进一步推进源头科技治超。省运管局将出台《源头科技治超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相互学习借鉴,推广源头治超单机版、网络版、视频联网监控系统等各种模式,不断提高源头监管科学化水平。
6(九)继续抓好“无双超”示范市、县和“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活动。省运管局将出台《“无双超”市、县和“无双超”信用企业考核评比办法》,指导各市、县运管机构开展考核评比工作,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推出一批“无双超”示范市、县和“无双超”信用企业。
(十)继续加大对公示源头企业的进驻、巡查监管力度,特别加强对非煤矿山、砂石料场、大型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管,集中兵力,重点打击,坚决遏制短途超载现象。
(十一)针对少数地区治超工作下滑、部分源头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对治超疏于管理的情况,强化监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促进治超工作平稳发展,巩固我省来之不易的治超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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