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汇报
xx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土地处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3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闲土地清理处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土地处力度的通知》(浙土资办[201*]152号)精神和要求,盘活闲土地,缓解土地要素制约,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我市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闲土地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闲土地处的基本情况(一)精心组织、专题布署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201*)3号明传电报精神,我市专题布署了闲土地清理处工作。一是结合土地出让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把闲土地清理作为土地出让专项清理的内容。为做好闲土地清理处工作,全市各级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业务工作小组落实人员开展清理工作。二是在年初召开的全市节约集约用地会议上,提出各级政府要把清理处闲土地作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结合传达贯彻全省土地利用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闲土地清理处再动员再布,根据省国土厅《关于闲土地、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各地认真做好总结。
(二)认真清查、摸清底数
根据国土资源部(201*)3号明传电报要求,自201*年9月开始,全市全面开展了闲土地清查工作,利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监测系统逐宗对照、实地核对,准确掌握每宗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对照闲土地标准,全市有闲土地83宗,面积207.511公顷,其中市经济开发区13宗,面积41.4673公顷,市高新园区1宗,面积9.6966公顷,柯城16宗,面积39.1072公顷,衢江36宗,面积81.3275公顷,开化8宗,面积15.1183公顷,龙游6宗,面积22.5607公顷,江山4宗,面积1.6529公顷,常山未发现土地闲现象。闲1至2年的28宗,面积98.7公顷;闲2年以上的53宗,面积108.6公顷。
(三)制定政策、稳步处
为做好闲土地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闲土地处信办法》和明传电报要求,市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盘活市区存量工业用地的意见》,对闲工业用地的处与盘活利用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a县针对工业园区闲土地较多的实际,制定了《a县园区工业企业资产合理流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企业土地资产合理流动机制,根据闲的不同情况采取依约处、依法处、协商处、自行处等不同方式,促进闲土地流动,盘活利用闲土地。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都制定了相应的闲土地处政策,并逐宗进行处。据全市统计,到3
月底,清查出的闲土地中已作处的26宗,面积69.6479公顷,处率31.33%。其中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21宗,面积57.1804公顷;责令整改追加投资2宗,面积3.6116公顷;政府收购重新安排利用13宗;复耕恢复耕种1宗,面积1.18公顷。
二、闲土地清理处的主要做法与难点
土地闲形成的原因不同,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闲。土地的现状出让、招商引资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作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以及规划调整、配套设施不完备等原因导致企业未及时动工建设。
2、国家政策影响导致闲。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部分项目在取得建设项目用地后因建设资金没有到位等原因无法启动。
3、市场流转机制的缺失促成闲。对闲土地目前缺乏有效的市场引导机制。由于土地转让条件的法律限制性规定,土地闲而又未达到法律转让条件的,土地使用者只有被动地接受缴纳闲费及收回土地局面。
4、企业自身原因造就闲。部分企业存在圈地意识,特别是在“双控”指标未执行之前,建设项目用地无容积率、投资强度等控制要求,政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企业宽打宽算用地,闲浪费自在情理之中。201*年9月以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虽下发了建设项目用地双控指标,但有关部门缺乏建设项目前期审核工作机制,对企业实际用地需求了解把握不够,批土地
面积超出其项目用地实际需要。
针对闲土地类型和闲原因,采取不同处方式:1、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闲的,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保证及时交付土地,完善配套设施,保证企业及时动工建设。
2、督促企业追加投资。针对由于资金不足引起闲的,要求用地单位写出书面承诺,即时建成投产;同时,鼓励企业利用闲土地开展项目合资合作,实现“零地招商”,解决资金问题。
3、制定合理的退地机制,对确因无力全面开发,切实做好协调工作,采取补偿的方式予以收回。政府出资收购企业确实无力继续投资的多余部分土地,调整给急需用地的项目使用。
4、对确实长期闲的土地,整合国土等部门力量,对闲超过2年的建设用地,严格依法收回,对土地闲超过1年的用地单位征收土地闲费。
闲土地清理处存在“三难”。
一是界定难。对闲土地界定存在诸多争议,时间,投资量认定有不同理解。如起止时间,有的以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的,有的以土地交付时间为准的,标准不一。二是处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闲土地必须征收土地闲费和依法无偿收回,缺乏合理的市场引导和退地机制。土地作为重要的财产权无偿收回,显然,土地使用者无法接受。同时,我市作为欠发达地区,招商引资非常难,对无偿收回企业闲用地还有所顾虑。三是利用难。
由于闲土地处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给闲土地利用带来一些矛盾,企业不愿,不敢利用闲土地,有些部分闲的,很难找到匹配的项目安排利用。
三、闲土地清理处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有效解决我市用地供需矛盾,加大闲土地清理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我们将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先经济、后行政、再法律的手段将闲土地处工作逐步推进。
(一)抓紧出台政策,妥善处已清理的闲土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闲土地清理处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3号)精神,市政府已出台了《关于盘活市区存量工业用地的意见》、拟尽快出台《xx市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闲土地处政策;各县(市、区)也拟出台闲土地清理方面的配套文件,为闲土地处提供政策依据。对清理发现尚未处的闲土地深入研究分析,认真做好处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项目用地批后监管
加强批后监管,对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项目下达催建通知书,并通过建立市、县、乡三级国土动态巡查,及时了解项目整改情况,加强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管理。整改期间土地不得办理使用证延期手续、转让过户和抵押登记。整改期满复核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参加有关评比奖励活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各县(市、区)要一步完善建设用地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制度,参与到建设用地批后的全程监督管理。对未按期开竣工、擅自改变用途、扩大办公生活配套用地比例、未达到批准的容积率和投资强度要求的等情况进行严格处理。督促用地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切实减少土地低效利用和隐性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制度,推行“净地”出让。
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推行“净地”出让,杜绝因政府等原因产生新的土地闲现象。
(四)探索征缴闲土地增值地价,促进企业对闲土地的开发利用
参照土地增值税清算规定,对闲房地产用地征收增值地价,按现行评估地价确定市场价与原出让地价差值,按比例累进确定征收增值地价额,以促进房地产开发商加快项目开发。
xx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扩展阅读:关于xx市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井冈山市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现就井冈山市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强化土地利用监管,推进依法依规、节约利用用地等方面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工作方面。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一是切实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公安、国土、城建、规划、各乡(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管理工作“清理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从纪检监察、公安、国土、城建、规划抽调。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清理整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实行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分工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抓好土地管理工作。
二、强化土地利用监管工作方面。
(一)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为做好闲置土地的处理,我们的做法是:1、争取市领导的重视,实行高位推动。闲置土地的处置牵涉面广,并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工作难度大。为此,我市大力争取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对此事的重视,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明确了对闲置土地处置的要求,为闲置土地能处置好奠定了基础。2、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在闲置土地处置开始时,组织召开了监察、国土、财政、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把思想统一到省里的工作部署上来,并对开展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井冈山市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闲置土地处置提供了组织保障。3、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实行部门联动。4、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78号)及江西省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暨专项治理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治土办发[201*]1号)文件要求进行处置,并积极与被处置单位协调沟通,做到依法处置,在处置时有理、有据、有节,确保闲置土地的稳妥处置。5、完善了批后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防范机制。一是建立项目用地交地放线制度,二是建立项目用地亮证施工制度,三是建立建设用地施工过程中跟踪巡查制度,四是严格实行项目用地竣工验收。
根据省治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整改意见书》(赣治土办发[201*]11号,我市有闲置建设用地10宗,对此10宗闲置土地,我市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78号)及江西省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暨专项治理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治土办发[201*]1号)文件要求进行了处置,目前已基本处置到位。其中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一宗,收取了10。06万元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6宗;因政府原因闲置的三宗土地签订了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现象。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公安、检察院、监察局、规划、国土、乡镇各部门,并出动警力100余人,在多个乡镇开展了执法工作,拆除房屋基础27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推进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面。
(一)重视耕地保护。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各乡镇、场严格执行《井冈山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吉安市下达给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层层分解,形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市、乡镇(场)、村三级保护体系。此外,我市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统一制作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并设置到位,很好的提高了广大村民保护基本农田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1、科学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正确引导村民住宅建设。2、明确界定农村宅基地使用对象。3、依法流转和收回农村宅基地。4、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5、执行农村村民建房收费标准。6、强化管理,妥善处理农村村民建房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房地产管理工作。我市通过在用地供应、打击圈地囤地等方面采取三大措施,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1、科学制定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由市政府牵头,会同发改、房产、规划等相关部门配合,科学制定201*年我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201*年我市全年住宅用地计划19.53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2.06公顷,商品房用地12.61公顷,其他用地4.86公顷。我市保障性住房、危旧片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达到72%。2、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加大房地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土地闲置一年以上收取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无偿收回,坚决打击圈地囤地行为;3、加强房地产土地市场的监控。通过土地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将土地信息进行录入,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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