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员承诺书
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承诺书
为切实履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职责,有效推进挂钩乡镇、村帮扶工作,结合当前“四群”教育形势,根据市委组织部的文件精神和**县县委组织部、县新农办《**县201*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各阶段工作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组织所驻村党员、干部群众和指导员宣传涉及“三农”问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发展意识和法制意识。
二、做好与上一批指导员关于工作进度、发展思路和基本规划的工作对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周密性,并根据新形势谋划发展的新思路。
三、指导员进村入户,搞好调查摸底。指导员要对村里的人口状况、自然资源禀赋、基础设施状况、民族宗教信仰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并撰写调研报告。
四、帮助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云岭先锋”工程、创先争优活动、“三级联创”活动,全面加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建设。组织所驻村党员开展形势教育和上党课活动,帮助党员更新观念、提高素质,同时要把优秀农村青年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做好党组织在农村的人
才储备工作。
五、指导帮助村“两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监督和规范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增强村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广大村民的自治水平,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物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所驻村的实际情况,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反映的困难,本单位将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尽量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着重帮助所驻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七、本单位主动加强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所在的乡镇、村的沟通联系,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期间的思想教育和跟踪管理,协助乡镇、村党委共同做好人员管理。
承诺单位:(盖章)指导员所驻村:(盖章)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承诺书(武绍军)
永善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承诺书
根据省市县委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要求,我将紧紧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工作,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结合派出单位的实际,为所驻村提供指导和服务,特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抓好政策法规宣传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当地党委政府保持一致。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县、乡党委关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的制度,严格执行“五不准”规定和驻村工作制度,自觉树立和维护好新农村指导员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在无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保证每月驻村时间在20天以上,认真完成县、乡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写好调查报告和驻村工作日记。
五、落实好本单位的帮扶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争取本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在驻村期间为所驻村办12件实事。
六、协助驻村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建立建全规章制度,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监督,积极参与社会矛盾调处工作,促进驻村和谐稳定。
此承诺书一式五份,县委新农队办、派出单位、指导员派驻乡镇、派驻村及工作队队长各一份。
乡(镇)工作队队长:
兴隆村指导员:武绍军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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