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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照明“节能”的新问题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8:19:27 | 移动端:城市照明“节能”的新问题

城市照明“节能”的新问题

城市照明“节能”的新问题

麦伟民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13022)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供需紧张,特别是电网高峰缺电严重,频频点亮能源供应红灯。我国城市照明用电占有一定的比例,照明节能正成为一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当前必须要做的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文主要针对当城市照明节能工作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和节能工作的新途径谈些看法。关键词:城市照明节能工作

201*年国务院于8月1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文中,针对城市照明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城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各地要科学制定城市照明规划,合理划分城市照明等级,确保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功能照明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照明设计标准及照明能耗密度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十月二十四日,江苏省建设厅也就此发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节能减排持续发展

近年来,常州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城市照明也同样以跨越的速度增长,增长速度超过了过去几十年的发展速度,随之面对的就是用电量的大幅度提升。因此,节约电能必须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

常州市城市照明早在90年代初就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节约电能,取得了可观的节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节电率均达到17%以上。其主要从城市照明的技术手段以及运行的各个环节做了一些工作。如:选用降压节能装置、高光效光源、高效的照明灯具、科学的控制手段(关闭部分半夜灯、合理的开关灯时间控制)以及编制完成常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等。

但是当前,怎样结合城市照明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节能新机制的转换和形成,实现绿色照明工程的持续发展,仍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二、“节能”工作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

近些年,节能技术发展很快,我们需要继续在节能手段如及时掌握新技术、新产品下功夫外,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主要还应从认识、管理、监管等方面综合考虑,挖掘照明节能的潜力。

(一)加强对照明行业“节能意识”的深入认识电能既是最重要的能源,又是消耗其它能源生产的能源产品,节约能源已经被专家视为与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同等重要的“第五能源”。为此,节电技术具有很大的意义和经济效益,节电技术从第一代电容补偿(20世纪50年代)、第二代可控硅斩波(20世纪70年代)、第三代变频(20世纪80年代),到第四代抑制浪涌(20世纪80年代),尽管在节电方面表现出一定的效果,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问题。目前第五代电磁调控节电技术,因其节电效果和供电质量具有明显的优势,已成为研究的热点。

什么才是最先进、最有效的节电技术?当前不能停留在单一节电产品的运用,应该提升到掌握各种节电技术的特点并合理应用以尽可能地提高节电效果与电网质量。其中主流技术应该是系统节电,系统节能的最佳效果应该是各环节各项节电技术有效、集约地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作业,而且不能忽视使用后浪涌、瞬变(或瞬流、闪变等)、高次谐波等影响电网质量的各方面因素。

(二)加强节能产品的质量评价工作目前照明产品产业飞速发展,各生产企业竞争激烈,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其间,很多打着“节能”的旗

号,是否真正能节能有待通过一定的手段来验证。例如:灯具等器材生产企业不能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绝大多数灯具生产企业提供不出利用系数表、光强分布曲线(配光曲线)、灯具效率、允许距高比、遮光角等资料,虽然有灯具配光分类标准,多数不知道自己的灯具属何类别配光,所印的精美的灯具样本大多是复制而来。这样使照明设计的计算增加困难,严重影响了新标准的实施,对正确把握照度水平和合理节能都不利。此外,像镇流器的技术资料也很简单、粗糙,多数提供不出确切的自身功耗;不同金卤灯配套的镇流器标志不清,导致配套错误的时有发生;电子镇流器的谐波含量、功率因数等参数也难以准确提供。作为城市照明行业管理人员,一方面必须能够理性和务实的判断真正“节能”的产品,利用有成效的节能技术来达到节能效果,另一方面又能识破利用虚假技术,玩弄或包装“节能”抽象概念的产品,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时间往往很长,且要花费较大的成本;很多缺乏实际应用,就算有实际运行效果,往往又缺乏直观的数据评价,说服力不强。高效照明电器产品节能认证和标识工作还比较薄弱,在缺乏有效的市场信息引导的条件下,难以筛选到优质产品。当前还缺乏照明节能产品的科学评价方法,比如通过产品的某个参数是否能本质地反应产品综合的节能性能,还有待研究。一般只能在其一整个运行周期下,全过程跟踪自身产生的能耗影响,对于推广节能环保型照明器具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急需了解和掌握科学的节能产品评价方法,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三)系统掌握各种照明节能标准及规范

目前,国家及地方、行业先后制订并颁布了一些主要照明电器产品的能效标准如:《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针对照明节电逐步颁布实施了如: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照明设备合理用电标准》等等,作为照明专业人士,需尽快全面了解掌握并应用。从设计环节来讲,城市照明节电决不是靠降低照明标准来实现的,应在确保各级道路符合相应的照明标准的前提下讲节能。正确确定道路照明等级,按照主干道、次干道、住宅小区等不同的照明场所进行合理设计,做出几种方案进行分析比较,从中选取既经济合理又节能的照明方案。(四)建立有效的节能机制

过去20年里,中国照明节电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取得了可观的节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还有很大潜力,节电机制需逐步完善,节电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流程化,建立节电工作长效机制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节能机制的重要环节在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通过节能激励机制的比较可以发现,发达国家在节能激励机制的制定、运行等方面有三个特征,即: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激励机制;以法规为核心的激励规则;基于市场、辅以调控的激励措施。研究发达国家的节能激励机制,对我国节能工作有重要启示。打造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协调、市民共同参与的节电节能新机制,并辅之以必要的激励机制、市场运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以保障各项节电节能措施有效贯彻实施。说到底,现在节能照明主要不是技术性问题,而是体制、机制和制度性问题,节能照明的制度机制和制度能力比技术能力更为重要!三、“节能”工作的几个新途径

照明节电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牵涉的面较多。根据我们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从事城市照明工作的实践体验,目前仅仅停留在技术手段的应用方面已不能适应要求。(一)示范工程管理

在《“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中提出,深入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及节电改造示范工程活动。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广泛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活动。通过评价指标、活动原则、具体形式的不断优化,提高示范工程质量,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

可以通过开展一些对现有路灯、景观照明的节能改造,通过评估过去是否存在单纯追求亮度、追求豪华、能耗密度超标、道路照明过多装饰、光污染严重、采用低效能照明器材等问题,重点应从以下几方面评估:

(1)是否严格执行照明功率密度值(LPD)标准。

(2)灯具效率应在80%以上的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达85%以上。(3)高光效、长寿命光源的应用率达85%以上。

(4)使用的高压钠灯能效指标达到或超过GB19573-201*标准,达到或超过节能评价值GB19573-201*标准。

(5)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指标能效因素(BEF)达到或超过GB19574-201*标准,达到或超过节能评价值GB19574-201*标准。400w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指标能效因素(BEF)不低于0.235。(6)气体放电灯需采用电容补偿,功率因数不小于0.85。

对于超标准、低效率、高能耗、光污染积极实施节电改造示范工程,包括光源、灯具、线路以及整个照明供配电系统在内的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系统进行改造,并对改造后的运行进行科学评估和长期监管。通过在路灯新建项目中建立一个完善的“节约电能、保护环境、改善照明质量的重点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用经过节能认证的高效照明产品替换传统的低质高耗产品,从项目系统设计、产品选用、项目验收到运行评价均实施严格和科学的项目管理。特别是功能照明,应强调照明视觉功能(照度、照明质量),符合节能原则(执行规定的LPD限值),并考虑经济性能(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适当注意美观。照明设计师应该遵循首要原则,是强化节能和环保的观念。需要注意的是能效指标(LPD限值)的把握,若选用的光源等器材效率不高,方案未经优化,能效指标(LPD限值)用到了极限,而照度达不到规定标准。若选用的光源、镇流器、灯具的效率高,设计合理,能效指标用到了极限,而照度超过标准值太多,这样也是不利节能的。因为规定的LPD限值留有一定余地,考虑诸多不利因素的需要;在条件有利时,不应把LPD值用到极限,而应使照度符合标准值(允许偏离±10%以内),从而使实际的LPD值更小。总之,照明节能是一项综合的、系统的工程,涉及照明器件的优质高效,也涉及科学、合理的照明设计,通过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工程应用,以带动更深入有效的节能工作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二)合同能源管理

201*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出台,明确将“加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作为建立我国节能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支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EMC)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Company,简称ESC0)采用全新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及先进的节能技术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为客户提供能源效率

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及设备选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EMC),在节能领域里具有巨大的推广价值,而绿色照明工程在合同能源管理应用领域中具有广阔前景。

以今年我们节能工作的重点项目之一:小区内庭院灯用新光源完成对原有传统光源的照明改造为例,尝试运作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工作程序:

(1)技术准备:制订节能技术改造方案:电子变功率70W-50W(或35W)金卤灯替换80W高压汞灯(2)确定测试方案:

A、在实际电压状态下的实际电功率;B、在实际电功率状态下的地面实际照度值;C、在实际现场的显色性能;D、实测在实际现场的频闪效应危害程度;E、评估在实际现场的地面有效视觉照度感与空间有效视觉照度感;D、检验在电压波动大、电压跌落、谐波功率大、浪涌电流大的实际电网环境中,启辉点燃的可靠性。

(3)产品现场安装实验测试。

(4)对于优选的产品签订试用合同,进行实际长期应用,并跟踪测试,计算节能收益。

由于目前路灯所用电费由财政直接支付,目前还不能采用将以节能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向节能技术服务公司支付投资费用和利润。该项目还不能称之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解决现行财务制度的无法支付的瓶颈,以路灯管理单位为主导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应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个人认为,路灯管理单位或许可尝试作为节能服务主体,运作节能项目,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判断与选择节能项目技术的先进性,是否科学准确。经过实际应用现场的实际运行验证其节能效果和可靠性,并运用管理手段保障节能项目稳定可靠地运行。经过实际应用现场的运行验证。认真分析考察理论设计数据和实验室的产品,最终产生的效益直接受益于全年的运行费用。也就是路灯管理单位承担了“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及设备选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全过程工作。(三)创新机制

创新是节能减排之本,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科技创新是节能降耗的重要保证。照明节能涵盖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有照明设计的环节,又有控制方式和间接损耗(照明用电供电线路的能耗和灯具配套电器的能耗)等方面新技术的应用;还包括新光源的研究创新等,是一个系统性的复合工程。必须通过重视各个环节新技术的研究和推进,节能工作才会有更大的发展。

制度创新通过制度创新来保证节能减排的实现,更是“本中之本”。努力实行管理创新、“向管理要效益”,应该是我们下一步的重中之重。制度如何设计才有利于节能?

单位内部方面,一是从节能产品的选择应严格执行各项节能准入标准和准入制度,严格审批、监管入手,必须认真分析该产品的能耗比及对环境造成的负荷,才能决定是否给它发“准入证”。二是,狠抓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节能新产品实验论证制、节能产品运行定期跟踪制、月度用电监测制、年度用电预测制、节能目标考核制等。三是,加强节能宣传工作。节能不仅是个技术问题,更是意识问题,让全处每一个职工充分重视起来,从设计、施工、运行各个环节入手,才能使节能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外部方面,寻求政府的支持。政府的资助是企业节能改造的坚强后盾,也是达到实际节能目标的有效“推手”。建议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项目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的改造。并制定支持能效管理和节电工作可操作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条款,加强法制化管理,政策性鼓励,指导性服务,实行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

总之,节能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牵涉到体制、法规、标准、金融、财税、物价等诸多方面,其有效实施需要创造一个健全的、适宜的制度环境。作为城市照明行业管理单位,当务之急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城市照明领域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工作,搞好宣传教育,制订节能各项措施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才能取得节能工作的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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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荣伟1张镇强2

1.北京师范大学(100002)2.珠海麦尼电控技术有限公司(519008)摘要: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不能急功近利,必须在满足城市照明各项功能需要的基础上,来提高城市照明系统的能效,降低系统的功耗,节约能

源,减少污染,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目的。本文主要针对在发展过程中的误导或错误,不管是有意或无意,都必须及时加以纠正和引导,

我们将不断收集来自城市照明行业的同行们的建议,及时补充和更新信息,希望大家关注。

关键词:变功率节能变功率镇流器

由于照明节能是新生事物,在照明节能方面,出于对照明灯具的不了解,对照明理念的创新需要时间,对控制以及电力电源产品技术需要完善,因此,在照明节能事业中,难免出现一些误导,甚至是错误的观点观念,也是正常的。一、照明节能的“慢斜坡软启动”危害

我们知道,电机启动时,电网电源频率50HZ,而此时电机从静态开始,电机转速频率为0,因此瞬间形成频率短路,启动电流高达额定电流的3-8倍,持续时间直达电机正常运转(最长达10秒以上),对配电线路、设备和电网都造成危害。因此需要电机软启动、变频启动和星三角启动,减少电网冲击。HID灯启动,由于补偿电容的原因,合闸瞬间(2毫秒,0.002秒),有很大启动尖峰电流,和电机启动不一样的是,这种尖峰电流不会因为降低电压启动而减小许多,因为这是电容电压突变引起的电容充电电流。如果没有补偿电容,这种启动电流也就不存在,如果补偿电容存在,降到100V启动也会有这种短路瞬间电流存在。

应该说,HID灯存在启动电流,但不是象电机那样额定值的许多倍,只是1.2-1.3倍,而且这种电流是与灯温度相关,必须10分钟以上加热到稳定温度,电流才会下降。另外,我们知道,电感式日光灯,每开关灯一次,会降低许多寿命,因此如果短时间关灯离开,还不如不关灯,原因是开灯时多次高压辉光点火,严重损伤灯的阴极,特别是电网电压低,频繁多次不断启动,大大缩短灯的寿命。开灯前期的辉光过渡阶段,影响灯的寿命,充分点燃后稳定的弧光放电,不影响灯的寿命,因此HID灯要在足够电压下充分预热20分钟,然后将电压缓慢降低,稳定电弧,降低灯管温度,延长光源电器的寿命。

HID路灯,同样采用电感高压点火启动,如果采用“慢斜坡降压软启动”,每天启动点火将增加到100多次或更多(如果电压不足,每秒将重复点火50次),如果开灯电压足够,点火1-2次就能启动。因此“慢斜坡软启动”将严重影响光源电器的正常运行。

有些公司还将“启动大电流”导致能量浪费作为宣传,这时无任何科学道理的。希望有些节能公司本着科学角度,认真考虑这个问题,不要炒作这些概念,误导照明节能技术。二、HID灯预热问题

我们的经销商告诉我们,希望去除预热时间,或将预热时间调到1分钟,理由是,哪怕半分钟的节能,都将影响到节电率,而路灯部门是不会听你讲什么预热的好处问题的。

的确,有些路灯部门以前也没有预热的概念,另外,上级领导说了看节电率,他们也管不了,而领导也是不懂这些的呀。所以节电设备供应的双方或多方,都被“强制”不需要预热时间,一心追求节电率。

我们知道,HID灯的启动分2个过程,点火时不稳定的“辉光”放电和10分钟后的“弧光”放电,“辉光”放电严重影响灯的寿命,因此希望时间越短越好。为减少“辉光”放电时间,点灯后必须维持足够长时间的额定预热电压。从外部看,如果灯电流开始下降到稳定运行电流,则开始结束“辉光放电”,从温度看,如果灯管温度达到稳定温度,则开始结束“辉光放电”,为使“辉光”尽快结束,必须维持比较高的电压,发出更多的热快速加热灯管。

有些公司把充分预热说成是如“煲汤”,需要“急火”烧开,然后“文火”长时间炖,可节省能量,这种比喻也不妥帖。

这也说明“慢斜坡软启动”对灯的危害,和预热不足对灯的危害。另外,分钟的预热,对节电率影响不大,对延长光源电器的寿命确至关重要。三、照明线路末端电压

在以往不节能的时代,路灯设计需要考虑末端电压,其电压值要保证灯的额定电压下限以上(220V-10%=198V)。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实施细则》中,第四十条“在电网电压不稳定的地方可采用稳压或降压装置,但照明线路末端电压不应小于198伏。这是保障灯能点燃的必须条件”。

但同样,照明节能是新事物,需要客观分析对待,而建设部在制定细则时,也不知道有无级连续调压的照明节能产品。这种规定是根据固定降压节电器提出来的,即开灯就降压,需要保障末端电压在198V以上,否则新灯都有可能点不着。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开灯时总是全电压预热20分钟,在灯温、电弧、电流稳定后精密连续调压,在需要时将电压调到钠灯130V,金卤灯150V,不管是节电率还是延长灯具寿命,都是非常满意的。

另外,灯充分点燃后逐步降压节能,随着导线电流的减小,末端压降由不节能时的20V,变得可能只有5V,因此在采用智能电感产品时,前端电压降低明显,末端电压降低反而不明显。

但需要说明的是:“开灯预热电压必须在198V以上”,进入节能后电压可以在198V以下。四、一味追求节电率

如果一味追求节电率,那么,关灯是最好的节能。城市道路照明的基本功能是:1、满足人们文化生活需要,满足城市文明、社会繁荣以及促进经济和消费,2、保障社会治安,3、保障交通安全。

节能同时需要保障照明的基本功能,即:“不影响正常照明同时,极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延长光源电器使用寿命”。

遗憾的是,包括政府、路灯部门和经销商,都一味追求节电率,有的在招标中,单纯将节电率看成主要指标(不考虑照度情景需求),这样招标的结果是,事后工程完工,市民投诉,公安局投诉,在这种情况下,设备逼迫旁路运行。如果没有“按时段情景节能功能”,只是一味追求节电率,只需将高压变压器调低一挡,或将灯功率换小,或摘除一部分灯。

简单的只讲节电率高,将使城市/商业综合经营成本上升,因为这将使犯罪率上升,交通事故增加,消费下降,税收减少,商场营业额下滑,工厂次品率上升以及生产效率下降。

五、突变/闪断调压对光源电器的影响

对商场的电子镇流器节能灯,由于有滤波电容,电压闪断和突变,影响不明显,对电路的冲击依然存在。如果电脑以及IT设备,如收银机,POS机,接入照明网,将引起设备死机,硬盘损坏等情况发生。

在路灯上,目前大部分是HID金卤灯、钠灯,电流的切断不仅使设备拉弧损坏,光源熄灭,再次点火,严重缩短寿命。钠灯在不切断电流时电压突变5V以上将引起电弧漂移而熄灭,金卤灯在3V突变时电弧不稳熄灭。

因此,早期的电磁换档已经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江浙,大面积上的电磁节能产品逼迫拆除,江西某南部城市也出现类似现象,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对路灯照明节能,持非常慎重态度,并在201*年6月颁发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细则中,第四十一条规定:在调压时严禁出现瞬间灭灯现象。

为了解决闪断突变,目前国内有几个节能公司,推出“进口”碳刷的自藕调压器,面对大电流和感性负载,以及灰尘潮湿,产品安全受到质疑和挑战。六、电磁固定降压节能的危害

传统电磁调压节电器一般分为:⑴三相统一调零换档,⑵三相独立调零换档,⑶三相独立补偿换档,⑷碳刷自偶变压器调节补偿调压,这些产品都有调压功能,但由于电磁换档或碳刷闪断冲击,灯熄灭,设备冲击,电网浪涌,因此实际使用时都在固定调压位置。

①固定降压节电器,节电不节钱,光源电器寿命缩短,换灯成本和工程费高,固定降压节能产品,如果固定降5V,节电率太低,固定降10V,节电率也不高,如果开灯就降20V,开灯时线路末端灯亮不起来。

②开灯就降压,影响交通、社会治安、城市繁荣:傍晚需要高亮度照明时,灯光昏暗,交通事故增加,犯罪率上升,同时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群众和公安投诉严重。③无法按需照明,浪费严重:上半夜电网负荷重,需要照明时灯光暗,下半夜电压高,不需要照明时,灯光反而更亮。

④不符合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耗用大量高能耗且稀有铜材和矽钢,被盗和破坏严重,同时大量使用,将导致更大的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七、碳刷调节补偿调压、以及SCR数控补偿调压面临的挑战

路灯节能固定降压目前已经表现出许多不能接受的弊端,因此有些节能企业将碳刷补偿无级调压用于照明节能,用伺服电机带动链式碳刷,实现调压稳压,专家对其可靠性存在质疑,以至于厂家在注意事项中也作描述:“每月至少维护一次,用极细砂纸打磨铜柱表面如新,密切注意,如有异味或冒烟,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厂家”。我们想,每个路灯配电柜派一个人值班,是不现实的。可控硅代替接触器,实现无触点补偿调压,这种技术称为“数控式调压”,在通讯和电台等IT行业有应用(后端整流桥电路,无电流滞后),但在路灯方面,由于负载为感性,电流电压相位复杂,容易换相失败,需要大功率电阻吸收短路电流,电阻功耗大,设计困难,功率难做大,档位调节还存在电压突变现象。八、“以人为本”节能和“情景照明”节能的重要性

对不同场合,制定出相应“以人为本”,“按需调亮”,“情景控制”的节能模式,节能技术要保证实现的可行性,这样,才能消除照明节能的负面影响或使影响极小化。

既然照明是以人的感受为目的,根据生物效应,傍晚人眼瞳孔还没张开,所以需要高亮照明,城市道路照明是城市文明的象征,人多的晚上和节假日,道路上就需要保证照度,才能保证确保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路灯隔盏亮和半夜灯,将导致40多米杆距之间产生阴影,难以保障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是得不偿失的节能方法。面对照明节能的新挑战,有许多自身的客观规律,而这些规律可能我们一时还难以理解,但却是科学的。

总之,照明节能大有可为,我们的节能人和用户,可以想出许多好的节能控制模式,能保障照明,又能极大限度地节能。九、关于照明节能中的“照度损失问题”

采用降压调光节能的技术中,节能是以降低照明输出功率为代价的,因此照度必然会有损失。恰恰是由于照明节能牺牲(节约)有功功率,照明节能才是科学并且是可行的。

照明是与人感受相关的概念,一味机械地强调“不能降低照度为代价来节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也是不科学的,需要将人眼的生物效应,心理效应,实际工况对照明分时段的需求等结合起来考虑。每当深夜车少人稀时,采用变功率镇流器(如400W降至250W)实施节电措施我认为是完全有必要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规定的维持值,也是根据道路等级和车流量大小来决定的,下半夜车辆行人较少的情况下,降低一级照明标准既节约了电能,又不影响行车安全。十、路灯节能招标书中的各种丑陋评分标准及对策

国家倡导照明节能,实际上,照明节能不可能是纯技术问题,一般是以工程形式出现,在道路照明节能产品的招投标中曾出现许多丑陋的现象,包括操纵“标书”、围标、“暗箱操作”等问题,随着招投标市场制度的规范,会逐步走向正规。但作为节能技术服务公司,或甲方,总还是希望采用尽可能好的技术和产品。因此,作为节能产品经销商或产品制造方,市场还是公平的,找准自己的定位,潜心做好自己的工作,总会有丰厚的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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