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本运营工作规范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工作规范
(试行)
(SDLQ)QBZLB02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规范依据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制订。第二条本管理规范所称集团资本运营是指依据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管理制度》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必须纳入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程序的集团本部的各类对资本运营。
第三条集团公司本部资本运营必须遵循本规范;子公司资本运营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兼并程序
第四条兼并建议书的提出。战略发展部依据集团总体战略,或根据总经理指示,提出兼并建议书。兼并建议书须附初步确定的兼并对象和初步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五条兼并立项。战略发展部将兼并建议书及所附初步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正式立项书。
第六条详细可行性论证。战略发展部确定专家组,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行性论证。
第七条兼并决策。详细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总经理审阅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批准,形成兼并决策。
第八条战略发展部提出兼并计划和兼并小组名单,报总经理审批。第九条总经理组织兼并小组实施兼并计划。
第十条兼并完成后,企管部负责进行一体化建设和营运监控;财务部在项目营运3个月后,负责对兼并项目进行资产评估。战略发展部汇总对兼并项目全面评价,形成兼并项目总结报告书。
第三章资产重组程序
第十一条资产重组建议书的提出。战略发展部根据集团总体战略,或根据总经理指示,提出兼并建议书。资产重组建议书须附初步确定的重组对象和
初步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十二条资产重组立项。战略发展部将重组建议书及所附初步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正式立项书。
第十三条详细可行性论证。战略发展部确定专家组,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行性论证。
第十四条重组决策。详细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总经理审阅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批准,形成重组决策。
第十五条战略发展部并提出资产重组计划和重组小组名单,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总经理组织重组小组实施重组计划。
第十七条重组完成后,企管部负责进行一体化建设和营运监控;财务部负责对兼并项目进行资产评估。战略发展部汇总对重组项目全面评价,形成重组项目总结报告书。
第四章合资程序
第十八条合资建议书的提出。战略发展部依据集团总体战略,或根据总经理指示,提出合资建议书。合资建议书须附初步确定的合资对象和初步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十九条合资立项。战略发展部将合资建议书及所附初步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正式立项书。
第二十条详细可行性论证。战略发展部确定专家组,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行性论证。
第二十一条合资决策。详细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总经理审阅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批准,形成合资决策。
第二十二条战略发展部提出合资计划和合资工作小组名单,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下发合资计划,合资工作小组实施合资计划。
第二十四条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及制度建设;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规划及安排,财务部负责相应帐务处理。
第二十五条合资工作小组汇总对合资项目全面评价,形成合资项目总结报告书,报总经理审阅,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其它类型资本运营,如收购、出售、转让、拍卖等,须参照本规范执行,可依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修改权在集团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执行。
扩展阅读:资本运营管理员工作标准
资本运营管理员工作标准代替:--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证券部资本运营管理工作人员。
1基本任务
1.1执行《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1.2资本运营的策划与操作。
1.3公司收购、减资回购等方案的拟定与操作。1.4公司规范运作的管理。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执行《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2.2资本运营的策划与操作
2.2.1负责证券市场的研究与分析,拟定证券投资组合建议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2.2.2负责关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并结合公司股权的变化情况拟定有关报告定期报有关领导。2.2.3资本运营方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负责组织方案的实施。2.3公司收购、减资回购等方案的拟定与操作2.3.1负责拟定公司收购、减资回购方案。
2.3.2公司收购、减资方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2.4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管理
2.4.1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司规范化运作计划。
2.4.2做好中国证监会巡回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做到资料准备充分,排出检查内容,列出检查计划。2.4.3负责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拟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通知书有关内容和要求,通过整改写出整改报告上报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
3责任与权限
3.1责任
3.1.1对拟定的资本运营方案的正确性和可行性负责。3.1.2对拟定的公司收购、减资回购方案有重大遗漏负责。3.1.3对公司规范化运作方案、拟定的整改方案的及时性负责。3.2权限
有权对影响公司形象的不规范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4检查与考核
按《一般管理人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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