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务服务中心
我市外派劳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受肯定
26日上午,商务局合作司副司长石资明、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宋康乐及南通市商务局一行来如,专题调研我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情况。
石资明副司长、宋康乐副司长视察了如皋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相关设施及中心新办公地址,听取了如皋市商务局关于对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情况专题汇报。专题会上,如皋市商务局局长纪成如详细汇报了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在详细了解了中心的日常管理与运行情况后,调研组一行对我市外派劳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表示肯定。宋康乐要求我市在充分总结借鉴优秀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平台管理办法,加大对非法外派劳务组织惩处力度,切实减轻合法外派劳务企业负担、维护外派劳务人员权益。石资明则要求我市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积极以开放姿态、大局观念维护中心运行,主动开展平台对接、企业对接,做到资源共享、互利互赢。
市领导张勇、茅红宇陪同调研。
扩展阅读: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情况汇报
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管理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促进外派劳务工作健康发展,县商务局(原外经贸局)整合县内外派劳务机构,依托我校筹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自201*年12月试运行。但由于中心机构尚未批准成立,管理工作暂由作为外派劳务培训机构的职业中专执行,学校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全面保障中心的平稳运行。根据省商务厅下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已不能继续执行中心的管理职能。为确保我县外派劳务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下一步的打算汇报如下:
1、重新确立管理主体。省商务厅201*年1月17日下发通知,按照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1*年6月1日起,外派劳务培训机构只负责外派劳务培训,外派劳务招选必须从已设立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进行。因此,应与县商务局协商,重新确立合适的管理机构。
2、学校作为服务中心所在地,为中心提供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中心可以租赁的方式继续在此办公,以月租或年租的形式,向学校缴纳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自理。学校将不再承担中心的管理责任。
3、学校可承接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供场所和师资等方面的支持,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相应的培训费用。
4、由于县商务局领导分工有所变动,井长征副局长不再分管外派劳务工作,由侯辉副局长负责。已与侯局长接洽,具体事宜正在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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