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的基本做法
(一)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一是集聚块状经济,提升工业化水平。企业的发展为农民就业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农民人均收入的77%从企业获得,企业与农民争利益的矛盾也迎刃而解。二是加快农村城镇化,缩小城乡差别,从源头上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三是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弘扬先进文化,群众人际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最大限度地畅通社情民意渠道。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该镇每年都要投入20余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镇、村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进行三次以上的集中法制教育。同时,普遍建有企业法制学习班、青少年法制学校和村民素质学校,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镇党委致力培养学有所长、心胸宽广、品德高尚的服务新农村建设新型干部,在村党支部书记中开展了争做“七好书记”活动。三是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三公开两恳谈”制度,即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定期举行镇、村民主恳谈会,让群众充分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管理。(三)推进“四先四早”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一是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全镇建立起由包村干部、村级治调干部、企业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各行业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的治安信息网络,并配套完善了敏感信息“即时上报”、动态信息“一周一报”的工作制度和信息奖惩考核制度,镇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政法联席会议。二是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针对企业转制、山林土地纠纷、劳动安全事故等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情况,该镇注意把工作重点放在情绪偏激的对象上,有的放矢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个别不理解政策、有滋事迹象的重点人员,由党政部门主要领导“一人包一人”开展工作,交流沟通,理顺情绪;对那些因共性问题有不满情绪而蓄意制造矛盾的,由镇村干部“一群包一群”,上门疏导,晓以情理;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常有”的不务正业人员,则由群团组织“一家包一个”,教育引导,共帮共管。三是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针对村级换届选举时期、劳资纠纷多发期以及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设项目政策出台前后等敏感时期,枫桥镇按照“宜解不宜结、宜疏不宜聚、宜缓不宜激”的原则,主动靠前工作,妥善控制、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四是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镇、村全部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29家重点企业也建立了调解委员会。镇综治中心专门创立了老杨调解室,由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杨光照和省级先进司法员杨茂夫为群众调处矛盾纠纷,深受欢迎。同时,开展“五星级”治调工作竞赛活动,调处成功率达98.1%,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解决。(四)推进管理理念转变,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一是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探索实施了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外警协管外口、老乡干部管老乡等新举措。二是真情帮助困难群众。该镇在深入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在更大范围内构筑社会保障安全网。三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帮心帮扶帮富。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形成了“三帮四有五一样”的帮教工作机制,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起“基层组织帮助、社区民警帮教、企业单位帮扶”制度,确保每个刑释解教人员“有人管、有人教、有人帮、有工做”,改好率达99.15%。(五)推进组织领导,最大限度地为综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到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镇综治委(办)配有专抓领导和专职人员18名,镇综治委下设综治工作中心,中心主任由一名副书记担任,下设办事机构7个(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调解委、警务办、创建办、维权办),工作窗口4个(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分中心3个(综治调解室、司法工作室、警务室),村(居)、企业设综治工作组。二是加大投入,经费保障到位。近三年来,镇综治工作硬件建设总投入340万元,工作经费平均每年达70余万元。三是奖惩制度健全,工作落实到位。该镇把维护稳定列入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和奖惩,充分激发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三、“枫桥经验”带给我们的启示
启示之一:应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在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下功夫。近年来,枫桥镇一方面靠经济发展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另一方面,靠经济发展创造的物质财富为综治工作提供财力物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发展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
启示之二: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枫桥经验”之所以成为全国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这与枫桥镇党委、政府领导长期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网络,狠抓制度落实,加大投入保障密切相关。从我区前期工作看,大部分单位对政法综治及平安建设也给予高度重视,措施也非常得力,但也存在个别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主观上不够重视等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认真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查究等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综治及平安建设领导实绩档案,不断加大对政法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保障力度。
启示之三:应进一步强化人本意识,在完善工作措施上下功夫。“枫桥经验”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做到了以人为本,善于依靠群众的力量解决群众的问题,通过富民、爱民、乐民、靠民,达到为民的目的。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区基层综治力量是比较薄弱的。下一步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力量的建设。努力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综合治理、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推广建立便民利民的“一站式”、“一条龙”综治工作中心,充实人员,完善设施,保障经费。要深入组织开展好“警官任村官”工作,从人力、物力上予以保证,强化村级综治队伍建设,规范村级综治工作秩序,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二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改善民生问题,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重视办事程序和办事方法,充分发挥各种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各类不安定因素。三是加强对社会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等的服务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这些人员的违法犯罪。
启示之四:应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枫桥经验”历经40多年的风风雨雨,经久不衰,不断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靠得就是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应全面分析当前政法综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宏扬创新精神,及时发现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理性思考,及时总结推广。要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区“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一二三四”工作机制和“警官任村官”做法,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持全区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发挥作用。
扩展阅读: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枫桥经验”之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为此,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枫桥经验”之二: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五年来,枫桥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有的人成了致富能手,有的人还入了党,当上了村干部。
“枫桥经验”之三: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以“荣誉镇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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