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乡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
总结
县人口和计生局:
我乡流动人口工作在县计生局的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围绕县计生局的目标责任书,年初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乡实际情况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年初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各样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5月12日在县计生局召开的流动人口会议精神后,我乡围绕会议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保障了清理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及时成立了清理清查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曾昭堂任组长,乡计生协会会长崔进军任副组长,陈跃、张劲松、王洁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劲松同志兼任,张成铭同志具体负责全乡流动人口清理清
查、数据汇总、上报、微机输入等工作。清理清查工作按片负责,包村干部带领村干部逐组逐户逐门店清理清查,村计生专干负责业务指导及登记工作。乡计生组人员深入乡街道门店,重点是黄土场上、矿山、茶山等厂矿企业进行清理清查。
二、查清并举,管理服务结合,有效的促进了清理清查工作的真实性。
通过开展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流动人口构成情况,并登记造册,做到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管控实、保障强、制度严”,狠抓流动人口手术落实,严格落实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彻底清理流动人口出生漏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服务,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通过开展工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查通报率、流动人口重点管控率100%;流动人口与已建的信息
系统流出人口办证率达95%以上,村(居)民自治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合同率达95%以上,信息准确率90%以上。
三、认真总结,详细分析,达到了清理清查的预定目的。
截止5月30日全乡共清理清查出流动人口2178人,其中流出人口1995人,流入人口183人,流出人口中,跨省流出的育龄妇女1368人,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1180人,其中一孩173人,二孩375人。流入人口中跨省流入的育龄妇女61人,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59人,其中一孩29人,二孩18人。从清理清查结果看,流动人口中流出、流入大部分都为男性,女性流动人口中放心对象占大多数,流出人口中都能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存在问题
1、流入人口大多数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说未带。
2、流动人口大多数三查对象不参加三查,不
能享受免费的生殖健康服务,只在其村卫生室或药店就医看病。
3、流动人口中属三查对象的人员不能如期寄回三查或四术证明。
五、工作计划
1、各村计生专干在每月例会时报送当月流动人口情况
2、以房屋租赁户主为根本,乡政府安排专业人员协同村两委会人员到户限期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加大宣传力度,为流入育龄妇女宣传我县计生技术服务免费的优越性,让她们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4、对流出的三查对象签订计生合同按期寄回证明,要采取处罚。
附:黄土乡计划生育流出人口清理清查分类表及汇总表。
黄土乡流动管理办公室
201*年6月5日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黄党发[201*]41号
中共黄土乡委员会黄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土乡4-5月份流动人口清理
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办事处,乡直各单位:
《黄土乡4-5月份流动人口清理方案》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年4月12日
主题词:流动人口清理方案黄土乡党政办公室201*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
关于开展4-5月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
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计生局《关于认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理范围和清理主体
全乡范围内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流出人员为清理重点,同时填写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流出人员和流入人员清理表。
以村计生专干、村干部、乡计生职工干部和乡包村干部为主体,并抽调了5名乡其他单位干部参与。
二、清理时间
201*年4月8日到201*年5月30日(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4月8日至4月16日)。根据工作要求,对全乡清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前期培训,并发放了宣传资料300多份,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
(二)第二阶段:登记摸底、规范建档阶段(4月16日至5月16日)
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落脚点作为清查的重点,以村、组为单位,采取进村入户,逐家逐户逐人核查的方式,对流动人员聚集、居住和活动较为集中的场镇、工棚工地进行全面清查,彻底摸清出租屋和租住人员的底数和登记、办证情况。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身份证件,对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的流动人口,要责令其限期补办。在清查的过程中要认真填写《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流动人口清理登记表》。
(三)第三阶段:信息通报,总结上报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本次清理重点是: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房、
婚嫁外县以上来我乡居住的外来人口,外乡镇、外县市以上来我乡购建房户的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的清理和核查。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查验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跨县以上育妇),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包括结婚、生育、节育等情况,建好信息采集表。
2、抓好流入已婚妇女“双查”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工作,对政策外生育的对象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3、建立跨乡镇流动人口台帐和网上通报制度。
4、进一步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5、对已登记摸底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及时录入、变更PIS系统,并将清理结果进整理汇总,然后总结报告和清理相关表册上报县人口计生局。
三、清理方法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分层剥离、科学分类的方法进行。
(一)全面清理:以村民小组为单元,以201*年4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4月1日以前流出(流入)半年以上的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登记。
(二)分层剥离:对流出人口中的已婚育年龄妇女按流出时间(半年至一年、一年至二年、二年至三年,三年以上)、年龄结构(35周岁以下、3540周岁、4149周岁)、避避孕节育情况(已结扎、已上环、未结扎、未上环、无任何措施)等情况进行分层剥离。
(三)科学分类:在全面清理、分层剥离的基础上,将筛滤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已经采取结扎手术以及虽未结扎而采用上环并接近退出生育年龄的对象,原则上退出管理范畴;对于流出三年以上且未返回过原籍的已婚育龄妇女,则主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对于流出半年至两年并生育二孩以上尚未结扎的已婚育龄妇女,以及按政策只能生育一个小孩尚未上环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地要作为重中之重的对象加强管理服务。
四、清理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及时成立以乡人民政府乡长曾昭堂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地点在乡计生站,由乡计生办主任张劲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由张成铭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2、认真核查,保证质量。清查人员要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区,逐户逐人逐项清查流动人口信息,做到各村、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清理结果要和PIS系统以及有关单位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对PIS系统中存在的错误、更新不及时信息进行变更,做到全面、真实、准确。
3、依法行政、做到热情服务。耐心细致做好流动人口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取得广大流动人口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和严肃处理损害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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