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路政执法现状的调查报告
关于当前路政执法现状的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农民,司机,路政工作人员;
调查目的:找出路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实际考察;调查地点:定远县
调查时间:201*年4月12日-5月12日前言:
公路路政管理在交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公众对公路服务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已成为进一步提升公路建设成果的的实际需要,针对目前公路路政执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十五”以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然而与公路建设相比,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却相对滞后,不少地方在认识上对公路路政管理还没有像公路建设那样重视。
二、调查中发现的路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提起路政执法,无论是路产路权的维护,还是公路规费的征收,都面临着太多的困难和阻力。主要表现在:
1、公路违章现象增多。一是公路两侧建筑尚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有不少地方任意在公路两侧红线内兴建餐馆、商店、旅社、停车场等。公路两侧尤其是城乡结合路段违章建筑林立,呈现公路街道化态势。二是侵占、挤占、毁坏公路现象严重,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占用,当作晒场、堆场、市场等,各种摊点以路为市应运而生,在相当多的集镇地段干脆就搞起了马路市场。三是超限运输车辆日益增多,给公路造成了极大的损坏,设计使用年限不到,就需进行修补和改建。
2、执法环境差。一是部分人甚至领导干部的心目中基本没有认识到公路保护的概念,讲义务时,就说公路是公路部门的,讲利用时,就说公路是当地的,极少想到公路还需要爱护,甚至放任、纵容公路晒场、街道化、违章等行为的发生。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不协调,国土、城建、工商等部门在各自的审批范围内,经常与公路发生交叉,在涉及利益冲突时,往往牺牲的是公路利益。三是行政干预比较严重,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托人求情,干扰办案,有些地方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借口为招商引资企业排忧解难,通过行政手腕迫使公路部门放弃执法,成为实际上的违法庇护者。
3、路政管理本身存在的问题。路政管理担负着公路秩序管理与路产管理的双重职责,然而连一套合法的着装都没有,借着超限治理的名义,路政人员暂时穿上了服装,然而运管等部门也一涌而上,而且与公路部门着装相同,标志车辆相同,有时明明是其他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老百姓也误以为是公路部门所为,严重损害了公路执法形象。此外,公路执法队伍也存在着进口把关不严的问题,一些不完全符合进人标准和进人手续的人也进入了执法队伍,降低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路政执法难的原因
影响公路执法的原因多且复杂,但最根本的有三个,即:公路所有权属不清、相关法律法规不相配套、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这三个方面的问题不解决,公路执法难现象就难以完全克服。
1、公路用地权属不清。在公路建设时,由于征用土地涉及巨额的费用问题,许多承担征地任务的地方政府,往往变通处理,并不办理正式的土地征用手续,这就造成我们众多公路部门路产路权的“虚”。从法律上讲,我们对公路的管理权几乎要大打问号。如我们禁止农民在边坡种植农作物,农民却因交纳了“两上缴”而理直气壮向我们“讨说法”。至于路边的开挖填土、搭建,由于我们常常连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证书都拿不出来,在法律上,本身就处在不利的位,要进行阻止,谈何容易。我们总在说依法治路,但遇到这类情况,还
得实行“人治”,请地方政府出面干预。当然,这种干预不会是无偿的,是以我们其它方面的妥协为代价的。
2、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关于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可为少,但各种法规文件往往是自说自话,与国家的大法不配套,与相关的专门法律不“兼容”。如:从去年起,对养路费征收实施新的计量标准,这本是遵从实际,增加国家规费收入的良措,但实施后,矛盾却相当尖锐,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车主围攻征收所导致直接冲突的事件。不错,我们上级的政策规定需要执行,但退一步想,人家车主按我们的标准载货,公安部门却依据公安法规视之为超载(甚至在运管部门也是这样),随时可能因此而被查处,人家心里能乐意?如果认真较劲,谁又能保证在法庭上我们一定会是赢家。
3、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公路管理机构既属地方管理,又从属上级业务部门,多头管理相互间的关系难以协调。此外,公路管理机构的名称也不规范,省一级的好一些,基本都叫公路管理局,而地、市以下名称则比较混乱,有称公路管理局或分局的,有称公路段的,还有称公路管理处的,常让人不知所以然。不规范的体制降低了行业管理工作的运行效能,增加了系统“内耗”,也直接影响了公路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力度,人为制造了许多执法难的问题。
五、加强路政执法的对策
为了充分认识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效地开展路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文明服务意识。首先,各级路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公路法律、法规和路政管理业务理论,积极参加省、市公路交通部门举办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掌握业务知识,增强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其次是路政人员在行使依法治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职责过程中,要自觉地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树立公路行业良好形象;第三是要认真按照《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和《路政员守则》的要求,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第四是路政人员必须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规定着装,佩载行政执法证件,亮证
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把文明用语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纳入路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之中。
2、认真宣传贯彻《公路法》、《规定》和《办法》等公路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路法》、《公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宣贯的力度上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要按照省市交通部门的总体部署,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形、电台有声、站场有声势、街旁有标语、交通繁华地段有宣传点”,使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不断巩固宣贯成果的基础上,把每年三月作为“公路法规宣传月”,做到有规模、有影响、有声势,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
3、逐步建立与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线村镇工作联络制度。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突出,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交通行政诉讼和非诉讼的案件明显增多,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愈来愈显得重要。为此建立与人民法院的联络制度势在必行,与人民法院定期召开联络会议,通报执法情况,可请法院同志授课、培训、指导依法办案,提高路政人员的业务素质,重大路政事案向法院咨询,组织路政人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建立与公路沿线乡镇、村工作联络制度。路政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公路沿线村镇是路政管理的重点,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公路必须重视的力量。第一要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讲究实效,取得沿线乡村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第二要建立汇报会制度,定期向沿线乡镇、村领导汇报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要求。第三要对积极支持配合路政管理的单位,领导应给予表彰、奖励。
报告人:
定远县09法学本科班20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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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路政执法现状的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农民,司机,路政工作人员;
调查目的:找出路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实际考察;调查地点:休宁县
调查时间:201*年4月12日-5月12日前言:
公路路政管理在交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公众对公路服务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已成为进一步提升公路建设成果的的实际需要,针对目前公路路政执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十五”以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然而与公路建设相比,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却相对滞后,不少地方在认识上对公路路政管理还没有像公路建设那样重视。
二、调查中发现的路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提起路政执法,无论是路产路权的维护,还是公路规费的征收,都面临着太多的困难和阻力。主要表现在:
1、公路违章现象增多。一是公路两侧建筑尚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有不少地方任意在公路两侧红线内兴建餐馆、商店、旅社、停车场等。公路两侧尤其是城乡结合路段违章建筑林立,呈现公路街道化态势。二是侵占、挤占、毁坏公路现象严重,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占用,当作晒场、堆场、市场等,各种摊点以路为市应运而生,在相当多的集镇地段干脆就搞起了马路市场。三是超限运输车辆日益增多,给公路造成了极大的损坏,设计使用年限不到,就需进行修补和改建。
2、执法环境差。一是部分人甚至领导干部的心目中基本没有认识到公路保护的概念,讲义务时,就说公路是公路部门的,讲利用时,就说公路是当地的,极少想到公路还需要爱护,甚至放任、纵容公路晒场、街道化、违章等行为的发生。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不协调,国土、城建、工商等部门在各自的审批范围内,经常与公路发生交叉,在涉及利益冲突时,往往牺牲的是公路利益。三是行政干预比较严重,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托人求情,干扰办案,有些地方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借口为招商引资企业排忧解难,通过行政手腕迫使公路部门放弃执法,成为实际上的违法庇护者。
3、路政管理本身存在的问题。路政管理担负着公路秩序管理与路产管理的双重职责,然而连一套合法的着装都没有,借着超限治理的名义,路政人员暂时穿上了服装,然而运管等部门也一涌而上,而且与公路部门着装相同,标志车辆相同,有时明明是其他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老百姓也误以为是公路部门所为,严重损害了公路执法形象。此外,公路执法队伍也存在着进口把关不严的问题,一些不完全符合进人标准和进人手续的人也进入了执法队伍,降低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路政执法难的原因
影响公路执法的原因多且复杂,但最根本的有三个,即:公路所有权属不清、相关法律法规不相配套、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这三个方面的问题不解决,公路执法难现象就难以完全克服。
1、公路用地权属不清。在公路建设时,由于征用土地涉及巨额的费用问题,许多承担征地任务的地方政府,往往变通处理,并不办理正式的土地征用手续,这就造成我们众多公路部门路产路权的“虚”。从法律上讲,我们对公路的管理权几乎要大打问号。如我们禁止农民在边坡种植农作物,农民却因交纳了“两上缴”而理直气壮向我们“讨说法”。至于路边的开挖填土、搭建,由于我们常常连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证书都拿不出来,在法律上,本身就处在不利的位,要进行阻止,谈何容易。我们总在说依法治路,但遇到这类情况,还
得实行“人治”,请地方政府出面干预。当然,这种干预不会是无偿的,是以我们其它方面的妥协为代价的。
2、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关于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可为少,但各种法规文件往往是自说自话,与国家的大法不配套,与相关的专门法律不“兼容”。如:从去年起,对养路费征收实施新的计量标准,这本是遵从实际,增加国家规费收入的良措,但实施后,矛盾却相当尖锐,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车主围攻征收所导致直接冲突的事件。不错,我们上级的政策规定需要执行,但退一步想,人家车主按我们的标准载货,公安部门却依据公安法规视之为超载(甚至在运管部门也是这样),随时可能因此而被查处,人家心里能乐意?如果认真较劲,谁又能保证在法庭上我们一定会是赢家。
3、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公路管理机构既属地方管理,又从属上级业务部门,多头管理相互间的关系难以协调。此外,公路管理机构的名称也不规范,省一级的好一些,基本都叫公路管理局,而地、市以下名称则比较混乱,有称公路管理局或分局的,有称公路段的,还有称公路管理处的,常让人不知所以然。不规范的体制降低了行业管理工作的运行效能,增加了系统“内耗”,也直接影响了公路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力度,人为制造了许多执法难的问题。
五、加强路政执法的对策
为了充分认识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效地开展路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文明服务意识。首先,各级路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公路法律、法规和路政管理业务理论,积极参加省、市公路交通部门举办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掌握业务知识,增强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其次是路政人员在行使依法治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职责过程中,要自觉地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树立公路行业良好形象;第三是要认真按照《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和《路政员守则》的要求,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第四是路政人员必须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规定着装,佩载行政执法证件,亮证
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把文明用语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纳入路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之中。
2、认真宣传贯彻《公路法》、《规定》和《办法》等公路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路法》、《公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宣贯的力度上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要按照省市交通部门的总体部署,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形、电台有声、站场有声势、街旁有标语、交通繁华地段有宣传点”,使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不断巩固宣贯成果的基础上,把每年三月作为“公路法规宣传月”,做到有规模、有影响、有声势,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
3、逐步建立与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线村镇工作联络制度。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突出,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交通行政诉讼和非诉讼的案件明显增多,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愈来愈显得重要。为此建立与人民法院的联络制度势在必行,与人民法院定期召开联络会议,通报执法情况,可请法院同志授课、培训、指导依法办案,提高路政人员的业务素质,重大路政事案向法院咨询,组织路政人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建立与公路沿线乡镇、村工作联络制度。路政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公路沿线村镇是路政管理的重点,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公路必须重视的力量。第一要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讲究实效,取得沿线乡村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第二要建立汇报会制度,定期向沿线乡镇、村领导汇报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要求。第三要对积极支持配合路政管理的单位,领导应给予表彰、奖励。
报告人:朱勇峰休宁县10法学专科班20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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