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201*年艾滋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镇卫生院
201*年艾滋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防艾文件指示精神,全面有效开展我镇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广大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我镇艾滋病疫情的蔓延。特制定我院艾滋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预防、控制和转介治疗措施,有效遏制我镇艾滋病疫情蔓延,最大程度减少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一)基本原则
1、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2、加强艾滋病防控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足够的人员和设施,满足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需求。
3、宣传“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健康教育、行为干预为主的策略防治艾滋病。
4、深入开展注重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消除社会歧视。(二)总体目标
减少我镇居民艾滋病病毒的感染机会,减缓传播速度,有效遏制我镇艾滋病疫情的蔓延,使我镇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三)201*年防艾工作目标、任务
1、全镇15-49岁人口中,各村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各村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5%以上。各村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栏,各村公共场所9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2、各村领导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各村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
3、本院职工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4、本院卫生技术人员100%、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10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100%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本院职工承担艾滋病检测人员10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5%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三、防控工作措施
广泛深入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识,减少歧视,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环境。
1、发挥各村卫生室宣传优势,积极宣传艾滋病预防工作信息和防治知识,每年至少出版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2版。
2、注重公共场所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各类场所的宣传内容中,在各类场所中防艾宣传画并放置供群众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各村主要路段、公共场所应设立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科普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
3、加强各村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村级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方法,在各村民委员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疏导为主,要结合艾滋病基本预防知识的宣传,同时进行健康的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性道德和性健康教育,把预防的方法教给群众,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4、加强针对工作场所、学校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工作场所的员工、广大师生对艾滋病的防范意识
5、进一步加强本院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规范和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利用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新知识及新技术的培训。
6、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地抓好重点人群艾滋病健康教育。要对流动人员大力进行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培训,以减少人群的高危行为,为他们备有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
7、积极探索与总结我院艾滋病防治综合的工作,不断完善对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措施和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总结综合艾滋病防治工作经验,带动全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镇卫生院
201*年3月11日
扩展阅读:三里卫生院20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实施方案
201*年覃塘区三里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梅毒
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实现《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201*)》、《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2020年)》和《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的目标,根据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一)总目标
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201*年实现以下目标:
1、探索建立健全适合我镇镇情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2、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3、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6、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7、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8、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龄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其中6月龄内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的比例达到60%以上。
9、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
10、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90%以上。
11、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12、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二、措施
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应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干预服务。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1、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以及组织多种形式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专栏、专题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农民工、青少年及其家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
1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的相关知识水平。
2、要在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孕妇学校等多种服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增强服务人群的认识,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利用。
3、医疗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应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帮助感染妇女及配偶/性伴选择安全的性行为方式,指导其正确避孕和使用安全套,以减少非意愿妊娠以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传播,同时帮助其制定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建议梅毒感染妇女在梅毒治愈后计划怀孕。
(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医疗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尽量在孕早期进行相关检测,尽快明确感染状况,及早为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
1、检测前信息提供
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前咨询,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及接受相关检测的必要性等核心信息。
2、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为所有孕产妇尽早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为孕妇提供规范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对艾滋病筛查结果阳性者进行艾滋病确认试验,尤其要确保临产孕产妇尽早获得艾滋病抗体筛查,以及时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梅毒血清学检测方法有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和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两类。采用其中一类试验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对筛查结果阳性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为梅毒感染。为孕产妇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有条件的机构要为检测结果阳性者提供乙肝病毒病原体血清学检测(乙肝两对半)。
3、检测后咨询
医务人员应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后咨询服务。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等重要信息;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的咨询,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进行配偶/性伴的告知和检测指导,与感染孕产妇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
(三)为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
医务人员应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和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针对孕产妇综合状况及疾病感染程度,提供喂养方式指导、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方面的指导。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亲所生新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预防营养不良。
(四)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
21、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免费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提供艾滋病病毒药物前,应对孕产妇进行艾滋病症状观察、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量检测,并对孕产妇的感染状况进行评估,确定临床分期,结合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量检测结果,选择适宜的抗病毒用药方案。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在应用抗病毒药物前及用药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持续的咨询指导及相关监测,提高用药依从性;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CD4+T淋巴细胞计数、必要时进行病毒载量等检测,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并提供必要的处理或转介服务。
2、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
为艾滋病感染的孕妇及其家人提供充分的咨询,告知住院分娩对保护母婴安全和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的重要作用,帮助其及早确定分娩医院、尽早到医院待产。医务人员应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尽量避免可能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的会阴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损伤性操作,减少在分娩过程中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几率。
3、提供科学的婴儿喂养咨询、指导
对艾滋病感染的母亲所生儿童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4、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在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生长发育监测、感染状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的指导、免疫接种等服务,并详细记录儿童随访的相关信息。
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于出生后6周及3个月(或其后尽早)采血进行早期诊断检测。两次不同时间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报告“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结果阳性”,确定儿童感染艾滋病,及时转介婴儿至儿童抗病毒治疗服务机构。两次不同时间(其中至少一次于婴儿满3个月后采血)检测结果呈阴性反应,报告“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婴儿按照未感染儿童处理,继续提供常规儿童保健随访服务。
负责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早期诊断时间和技术要求采集血样,登记相关信息后,及时将血样转送到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未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或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者,应于12月龄、18月龄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以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
5、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
对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应用复方新诺明,以预防机会性感染;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应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1)艾滋病早期诊断结果为阳性;(2)CD4+T淋巴细胞百分比<25%;
3(3)反复出现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临床症状;(4)母亲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时间<4周。复方新诺明用药方法详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
(五)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1、为梅毒感染孕妇提供规范治疗
为梅毒感染孕妇提供规范(全程、足量)的治疗,以治疗孕妇的梅毒感染和减少梅毒母婴传播。根据孕妇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孕妇梅毒进行诊断,并给予相应的规范治疗。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应在孕早期与孕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对于孕中、晚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立刻给予2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少间隔2周),第2个疗程应在孕晚期进行。对临产时发现的梅毒感染产妇也应立即给予治疗。在孕妇治疗梅毒期间应进行随访,若发现其再次感染或复发,应立即再开始一个疗程的梅毒治疗。所有梅毒感染孕妇的性伴侣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及梅毒治疗。
2、提供安全助产服务
为感染孕产妇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尽量避免可能增加梅毒螺旋体经血液、体液母婴传播的危险,减少在分娩过程中新生儿感染梅毒的机会。
3、为梅毒感染母亲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医务人员对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包括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或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的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预防性治疗;对出生时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和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均阳性,但后者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和没有临床表现的儿童进行预防性治疗。
4、为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提供随访和先天梅毒的诊断及治疗医务人员应对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定期随访,提供梅毒相关检测直至明确其梅毒感染状态,并记录相关信息。对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阳性且滴度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或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到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的儿童诊断为先天梅毒;对于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阳性且滴度低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但有先天梅毒临床症状的儿童,或者随访过程中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且有临床症状的儿童,或者随访18个月时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仍持续阳性的儿童亦诊断为先天梅毒。对诊断先天梅毒的儿童给予规范的治疗,并上报先天梅毒感染的信息。
(六)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
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医务人员应详细了解其肝炎病史及治疗情况,密切监测肝脏功能,给予科学的营养支持和指导。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24小时内及1月龄和6月龄儿童的三次乙肝疫苗接种。
(七)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关怀和支持。
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及其他相关机构和组织应根据本机构服务的特点和能力,通过多种形式或渠道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相关咨询、避孕咨询指导、心理支持、综合关怀及转介服务等医疗保健综合服务,营造减少歧视的社会氛围,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影响。
4三、职责与分工
(二)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与分工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常规孕产期保健、产科和儿童保健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医疗和技术服务。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提供抗病毒药物应用、安全助产、喂养指导、儿童定期随访与检测、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婴儿早期诊断的血标本采集及转运等服务和干预措施;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及梅毒感染状况监测;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参与并接受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收集、上报相关信息资料。
四、技术保障
为全面、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保障各项干预措施规范落实,我镇要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技术,加强普遍性防护,减少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一)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开展乡、村的逐级培训。所有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的相关人员定期接受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
(二)规范实验室检测技术服务充分整合并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综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的检测服务制度及流程。
(三)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五、信息管理
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尽快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资料收集、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我院应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
2、信息数据的收集与上报
应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及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及个案信息调查;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及时填写和逐级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并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网络报告。
5对所发现的孕产妇及婚检妇女中艾滋病、梅毒感染者或乙肝患者,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二)质量控制
在数据信息收集过程中,应认真核对各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及时对报告的数据信息进行逐级审核与汇总,确保数据信息管理、利用与分析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七、组织领导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领导及协调工作。组长:韦冬梅副镇长
副组长:潘家擅卫生院副院长黄天全财政所所长林海珠妇联负责人陈慧派出所负责人黎汉敏卫生院副院长覃彩进中心小学校长严郁富一中校长韦映现二中校长
2、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组长:潘家擅(院长)副组长:黎汉敏(副院长)
苏善帅(副院长)
成员:覃清群(妇产科主任)蒙柱志(医务科科长)韦小明(综合科主任)黎芳芳(妇产科医师)陈伟华(妇产科医师)黎彩群(妇产科医师)潘珍巧(妇产科医师)林桂平(妇产科护士长)朱清华(门诊科护士长)黄建姨(妇产科主管护师)曾梅(妇产科护士)杨雪平(妇产科护师)
6覃塘区三里卫生院201*年1月14日
附件1.服务流程
图1孕产期保健服务流程(适用于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复测和确认试验者)
对产前检查的孕妇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获得知情同意,采集样本*HIV抗体筛查试验第1种筛查试剂(高敏感性)阳性第2种筛查试剂(高特异性)阳性***阴性阴性第3种筛查试剂(高特异性)阳性提供疑似阳性咨询建议进一步做确认试验不确定提供咨询随访,建议3个月后再次做确认试验#阴性确认试验阳性阴性出具“HIV抗体阴性”报告提供咨询、指导常规孕期保健出具“HIV抗体阳性”报告提供咨询、指导、随访知情同意选择妊娠结局选择终止妊娠,实施终止妊娠手术,避孕咨询选择继续妊娠,常规产前保健;知情同意选择干预措施酌情选择预防用药方案,首选推荐方案孕妇自妊娠28周开始使用AZT300mg,每日2次,至临产;分娩过程中每3小时口服AZT300mg,至分娩结束。同时,临产后/分娩前服用NVP200mg。产后婴儿用药方案需与其母用药方案一致,首选推荐方案:生后72小时内一次性服用NVP2mg/kg(或0.2ml/kg);持续用AZT2mg/kg,每6小时1次,共7天(每次剂量均不超过6mg或0.6ml)。对HIV抗体阳性产妇进行产后随访婴儿喂养指导提倡人工喂养进行常规保健和12、18个月HIV抗体检测纳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系统婴儿检测流程说明:*筛查试验包括快速检测、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和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如果再次确认试验结果仍未不确定,则视为阴性AZT即齐多夫定。若孕妇用药时间满4周或以上,婴儿用药1周;若孕妇用药不足4周,婴儿用药需持续6周。NVP即奈韦拉平(维乐命)。
图2产时保健服务流程(适用于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复测和确认试验者)
对产前未接受HIV抗体检测的即将/或临产产妇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获得知情同意,采集样本同时用两种不同的快速检测试剂进行HIV抗体筛查试验两个均阴性一阴一阳或两个均阳性若产妇已临产,且只能用一种快速试剂检测,结果阳性,即视为HIV抗体阳性处理检测后咨询,解释结果检测后咨询,知情同意选择干预措施正常分娩孕妇临产后/分娩前服用NVP*200mg产后进行HIV确认试验产后暂时无法进行确认试验时阴性阳性产前快速检测结果两个均阳性者阳性产前快速检测结果为一阴一阳者用高特异性ELISA试剂检测阴性检测后咨询终止干预检测后咨询继续干预产后婴儿72小时内服用NVP*2mg(0.2ml)/kg检测后咨询终止干预进行产后随访婴儿喂养指导提倡人工喂养进行常规保健和12、18个月HIV抗体检测纳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系统婴儿检测流程说明:*NVP即奈韦拉平(维乐命)。
图4婴儿随访和检测服务流程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产妇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指导喂养,常规儿童保健婴儿12个月进行HIV抗体筛查试验*阴性阳性用另一种筛查*试剂再次检测阴性阳性排除儿童感染常规儿童保健18个月时再进行HIV抗体筛查试验*阴性阳性阴性用另一种筛查试剂再次检测*阳性阴性确认试验阳性纳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系统说明:*筛查试验包括快速检测、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和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乡镇卫生院201*年艾滋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乡镇卫生院201*年艾滋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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