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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管理的工作小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8:53:50 | 移动端: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管理的工作小结

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管理的工作小结

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管理的工作小结

艾滋病是全球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艾滋病防治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的大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西区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管理的工作方案》,推进工作落实,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与卫生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制定落实服刑在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分类管理、治疗、行为干预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二)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有效措施。将艾滋病基本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防护知识纳入刑释解教人员教育体系,使其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防治知识,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恐慌,消除歧视。同时针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有高危行为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法律知识和防护知识宣传教育,遏制艾滋病传播流行。

(三)加大排查力度。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准确掌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量,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理性实施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管理。对这些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坚持“不公开,不歧视”的管理原则。

(四)落实救助措施。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不定期走访,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按有关社会救济政策的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并帮助解决艾滋病病人孤儿教育问题。同时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努力增加其收入。

扩展阅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手册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手册

(试行)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201*年)》,建立和完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检测、随访、临床治疗(包括抗病毒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母婴阻断和社区关怀的综合管理模式和有效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促进“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延长艾滋病病人生命,降低艾滋病病人死亡,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综合管理的目的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的目的是使更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时知晓自己的感染状况,得到必要的治疗和关怀服务,提高生存质量,延长生命,改变危险行为,减少艾滋病的二代传播。二.综合管理的原则

(一)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二)属地管理,全程管理,分级管理。(三)部门参与,相互配合,责任到人。三.部门职责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应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纳入日常工作,明确当地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监管场所、出入境检疫机构等相关机构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发现、告知、疫情报告、随访和转介工作中的职责,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动态监督和考核工作进展,并把相关经费列入防治艾滋病工作经费预算范围。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负责制定本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办法和计划,承担主要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卫生系统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还应根据当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需求、病人数、居住分布情况、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等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综合管理办法。

(三)省(市、区)、地(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全省(市、区)、地(市、州)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相关技术方案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和督导,开展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和上报。

(四)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为当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具体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告知和随访管理工作,承担对辖区内告知和随访责任人的管理和培训,对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督导,对相关经费进行管理,负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及时解决告知和随访责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向上级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意愿,在当地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以及县(市、区)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下,可由当地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供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艾滋病防治服务平台(包括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针具交换点、自愿咨询检测点、妇女健康中心、抗病毒治疗点和母婴阻断服务点、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点和草根组织等)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骨干承担感染者/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县(市、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上述单位和个人开展随访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并以签订责任目标书的形式明确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工作内容、要求和相关经费支持。

当本县(市、区)实际管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少于20人时,可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随访责任人负责医学随访管理工作。

(五)乡镇(社区)级承担疾病控制任务的卫生机构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卫生机构负责,落实县级疾病控制机构下达的综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指定专人作为随访责任人进行随访,收集、统计、上报“个案随访表”和相关工作表格等信息。当本乡(社区)管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少于50人时,乡镇级承担疾病控制任务的卫生机构负责医学随访管理工作。

(六)村(居委会)级承担疾病控制任务的卫生机构疫情高发地区的村(社区)医等相关人员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综合管理工作任务,负责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医学随访,填写“个案随访表”,将个案随访表报所属乡镇级卫生院。每个随访责任人管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应不多于20人。四.综合管理的环节和内容(一)营造支持性社会环境

社会歧视是影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的重要因素,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倡导活动。具体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开发和倡导

可采取召开多部门协调例会、政策宣讲会、组织现场考和举办专题培训班察等方式进行倡导;也可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在相关的会议和培训中纳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告知随访相关政策和重要性的内容。通过上述各种倡导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获得必要的政策、资金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2.社区宣教

结合日常艾滋病防治全民宣传教育工作,将反歧视的内容纳入宣传教育的内容中。采用公众人物和感染者“现身说法”等方式,减少社区居民对艾滋病的恐惧和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歧视。采用家属联谊会和家属个别咨询等方式,减少家庭成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歧视。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减少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服务中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歧视。加强对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和对抗病毒治疗、中医药治疗和关怀救助等服务信息的宣传,全面、准确地向社区人群传递艾滋病防治的相关知识,使大众认识到艾滋病可防可治,增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抗击艾滋病的信心。(二)建立工作网络

工作网络的建立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得以落实的关键。在当地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建立以县(市、区)病预防控制机构为纽带,各医疗卫生保健、公安、司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发现告知单位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美沙酮门诊、抗病毒治疗点等随访单位组成的工作网络,明确各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工作职责和要求,分解随访工作任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交流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县(市、区)病预防控制机构可编印和分发工作网络成员单位的联系信息,主要包括各单位相关工作职责、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以便于各单位间的相互联系和沟通。(三)工作队伍建设

1.告知和随访责任人的确定在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网络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保健、公安、司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发现报告单位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美沙酮门诊、抗病毒治疗点等随访单位按要求确定告知责任人和随访责任人。

告知责任人和随访责任人应有爱心和责任心,不评判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具有一定的咨询和交流技能,并能遵守告知随访工作原则。告知责任人和随访责任人一旦确定之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由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随访责任人签署“随访责任书”(附件1)。随访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包括:严格按照本手册要求,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定期随访干预和转介工作;准确完整地填写《个案随访表》(附件2),并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进行网络直报的,及时将《个案随访表》上报辖区县(市、区)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每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建立档案,保证一人一档。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综合管理工作,利用“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动态掌握辖区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基本情况,及时分解告知和随访任务,落实每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告知和随访责任人,组织对告知责任人和随访责任人的培训。

2.告知责任人和随访责任人的培训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对全省各地(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地(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的培训。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相关告知责任人和随访责任人的培训。

告知责任人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艾滋病基本知识和防治的基本知识、伦理基础知识;告知工作要求、咨询员的态度和技巧、沟通交流技巧、检测后咨询的内容和要求和当地转介服务网络平台信息等。

随访责任人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艾滋病基本知识和防治的基本知识、伦理基础知识;随访的目的、意义和技巧、随访工作要求;CD4+检测单位及各相关治疗关怀机构等当地转介服务平台信息。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颁发资格证书,并与其签署“随访责任书”,见附件1。

(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发现、告知和随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综合管理包括检测、发现、结果告知和随访转介,基本流程详见附件3。

1.

HIV抗体检测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发现

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妇幼保健、采供血)、公安、司法、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机构作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发现单位(以下简称发现单位),在开展艾滋病常规筛查、自愿咨询检测和高危人群调查(包括开展防治项目、科研课题或专项调查)以及依法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时,必须向被检测对象提供必要的检测信息或咨询,按知情不拒绝或知情同意的原则开展检测工作,各发现单位应准确掌握受检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受检人获得相关的后续服务支持,并为结果告知、疫情报告和随访工作奠定基础。监管场所负责按相关要求对新入所的羁押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向检测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或咨询,准确掌握受检人的基本信息。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反应时,应真实、完整填写“HIV抗体筛查检测报告单”(附件4),必要时采集第二份血样,一同送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直接送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复检。HIV抗体复检实验用“HIV抗体复检检测单”(附件5)进行报告,两次检测均阳性或一阴一阳报告为“HIV抗体待确证”;同时依据保密原则通知送检单位/部门,由送检单位/部门派专业人员进行筛查阳性结果的通知和咨询,并补齐或再确认其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负责接收并检测筛查实验室送检的筛查阳性血样,同时核查“HIV抗体筛查检测报告单”的信息完整性。对于“HIV抗体筛查检测报告单”信息不完整的,要求继续补充完整。对确证试验结果为HIV抗体阳性的样本,确证实验室负责填写“HIV抗体确认/替代策略检测报告单”(附件6),并立即通知送检单位上报疫情;对于确证试验结果为“不确定”的样本,负责通知送检单位,由送检单位负责安排继续对受检者每1个月随访1次,共2次,检测结果仍为不确定的,报告阴性;如随访期间HIV抗体确证阳性,按阳性结果报告。

2.

疫情报告

各发现单位负责对受检人提供检测后结果告知和咨询服务。对于初筛阴性者要进行阴性结果的告知和咨询,使受检人知晓阴性结果的意义和有关注意事项,减少今后危险行为的发生,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对于初筛阳性者,由发现单位的责任告知人负责提供初筛阳性告知和咨询服务,告知受检人获得确证结果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负责核实受检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按要求填写“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阳性结果告知书”(附件7)和《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阳性送检单》(附件8),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阳性送检单》与筛查阳性样本一并送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送检单和筛查样本转送地(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证。地(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证实验室及时进行确证检测,不具备确证能力送省级疾病预防机构进行确证试验,并在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反馈给送检单位。

发现单位应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卫办疾控发[201*]92号)和《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1*]56号)的要求,在收到确证试验阳性或替代策略阳性报告后24小时之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完成网络直报。没有网络直报权限的机构,24小时之内将两个报告卡寄/送出所在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上报。

3.

结果告知

确证阳性结果的告知实行首诊负责制(指发现单位负责向服务对象告知确证阳性结果)。在第一接诊人或发现单位经过培训的人员有能力完成告知的情况下,可自行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告知,填写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确认结果告知书(附件9);如第一接诊人或发现单位尚不具备告知能力者,可会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一起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告知,填写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确认结果告知书,并与其共同商定随访单位及随访责任人。

告知工作的原则:结果告知应遵循保密原则,告知责任人不能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个人信息向无关人员泄露。在进行确证阳性结果告知时应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讨论有关随访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使其理解后续随访服务,与其共同商定随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告知责任人:发现单位应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对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告知。告知责任人必须熟知艾滋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知识以及告知的内容和技巧,并在告知的同时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减少心理压力和提供国家的关怀政策信息。

告知范围:有行为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将检测结果告知其本人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其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或/和吸毒伙伴,如通知不到本人,要按照保密原则通知家属让本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无行为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告知其法定监护人。

告知时机与方式:应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尽快告知本人,最迟不得晚于收到确证阳性结果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

公安、司法监管场所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其告知应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信息附卡》,并在收到确证结果后24小时内进行疫情报告。没有网络直报权限的监管场所,24小时之内将2个报告卡寄/送到所在地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上报疫情。监管场所的告知责任人负责对场所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进行结果告知。对于出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监管场所应向其提供检测报告单复印件,并负责与辖区内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通报出所信息,并由辖区内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出所后现住址或户籍地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填写转介通知单(附件10),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4.

随访

(1)随访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按现住址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负责,督导随访执行单位按规定完成随访工作,并收集、审核“个案随访表”,于完成随访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直报。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根据当地艾滋病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数量,结合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分布情况,建议当地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协调相关机构承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工作,承担随访工作的机构可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自愿咨询检测点、抗病毒治疗机构、中医药治疗机构、母婴阻断机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针具交换点、妇女健康中心、草根组织等。当随访方式和随访责任人变更时,应提前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其理解。

对户籍在异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原则上由现居住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进行随访。

公安、司法监管场所内的随访工作应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并做好被解除监管状态和保外就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交接、转介管理工作。

(2)随访责任人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指导的、承担疾病控制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指定培训合格的专人作为随访责任人,负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医学随访工作。(3)随访时间

接到发现单位阳性报告后,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督促随访责任人,在网络直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随访。此后,艾滋病病人每3个月随访一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每6个月随访一次。

每次随访须填写“个案随访表”,报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4)随访工作的内容1)首次随访

首次随访原则上由发现单位的告知责任人在结果告知时完成,内容包括: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临床症状、家庭成员接受HIV检测的情况以及高危行为等,填写首次“个案随访表”,并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上报。解答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有关问题,将其转介到其现住址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后续的随访。由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安排首次CD4细胞检测和结核病筛查等事宜,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商定后续随访责任人。

2)后续随访

由随访责任人负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后续随访工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每6个月随访一次,每年随访2次,艾滋病病人每3个月随访1次,每年随访4次。随访内容包括咨询、定期的CD4细胞检测、配偶告知和检测、安全性行为和安全注射行为咨询、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心理支持、自我管理技能的培养以及转介服务(包括抗病毒治疗、中医药治疗、母婴阻断、结核筛查、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和关怀救助服务等),每次随访时应完成“个案随访表”的填写和网络直报。

(5)随访工作的要求1)随访咨询的要求

随访责任人在开展随访工作时应首先评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现状和需求,关心其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在建立和谐和相互信任的关系的基础上,帮助其正确认识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艾滋病,了解抗病病毒治疗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了解中医药治疗在调整机体免疫功能、改善生存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建立生存的信心,与其沟通如何正确认识和应对感染艾滋病病毒后的身体、心理以及社会生活方面的变化,促进其建立积极生活的态度和行动计划,并督促其实施,逐步建立有利于改善其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的行为习惯。

2)CD4细胞检测相关要求

受检者一旦确定感染艾滋病病毒之后,随访责任人应尽快安排其接受第一次CD4细胞检测。当CD4细胞检测结果大于350个/l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应每年接受一次CD4细胞检测,当CD4细胞检测结果大于200个/l且小于350个/l时,每6个月接受一次CD4细胞检测。当CD4细胞检测结果小于或等于350个/l时,应根据被随访者的症状及依从情况将其转介到辖区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接受抗病毒咨询和治疗。当CD4细胞检测结果小于200个/l时,按照《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诊断标准》(WS293-201*)诊断为艾滋病病人,并在“个案随访表”的“病程阶段”一项选择“艾滋病病人”,诊断日期为CD4细胞检测日期,并转介被随访者到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参加抗病毒治疗的病人,应按照治疗病人检测频次要求进行CD4检测。随访责任人负责收集每次CD4检测结果,及时补充到“个案随访表”,并报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配偶/固定性伴的告知和检测相关要求

随访责任人应对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阳性者提供配偶/固定性伴告知咨询,讨论配偶/性伴告知检测的益处,商定配偶/性伴告知的时间和方式。配偶告知可以由告知责任人和随访责任人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本人完成。对于暂时不能告知配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告知责任人和随访责任人应与其进行减少危险行为的交流,尽可能使其承诺采取预防进一步传播艾滋病的措施。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进行告知时,应同时建议其进行HIV抗体筛查。对于HIV抗体阴性的配偶/固定性伴,要落实好阻断夫妻间传播的措施,并建议每个3-6个月进行1次HIV抗体筛查,以尽早了解HIV抗体发生阳转的情况,及时得到专业医生的指导。

4)高危行为干预的要求

随访责任人在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行为干预时应遵循随访咨询的相关要求,与其沟通发生危险行为对自身健康和生活的危害性,讨论改变危险行为对于预防其重复感染艾滋病病毒或其它致病微生物、提高治疗效果以及改善生活状况的重要性,帮助其制定改变危险行为的行动计划,建立行为改变必须的支持系统,监督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

5)预防机会性感染的要求

随访责任人在随访时,应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与其讨论如何识别机会性感染的相关症状和体征,帮助其早期诊断和治疗包括结核病在内的机会性感染,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

6)治疗依从性咨询要求

对于已经接受抗病毒治疗和结核病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随访责任人应与其交流按时、按量服药对于保障治疗效果,减少耐药性的重要性,了解其在治疗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讨论如何向负责治疗的医生提供有关服药后的身体毒副反应,制定积极的解决问题的行动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7)日常护理咨询要求

随访责任人在进行随访时,应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起居、饮食、卫生、生产劳动、锻炼和睡眠等生活习惯,与其讨论建立适合自己的健康生活习惯对于改善其健康和生活状况的重要性,介绍有关营养、卫生等方面的生活知识,提高其自我护理的知识和技能,鼓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积极主动地寻求相关的支持服务。

8)心理支持服务

随访责任人进行随访时,应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心理和精神状况,帮助其正确认识感染艾滋病病毒之后出现的正常的情绪反应,介绍有关分散和转移情绪反应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服务。对于情绪反应过度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随访责任人应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

9)有关减少歧视和隐私保护的咨询

随访责任人应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面临的有关歧视和个人隐私问题,帮助其正确认识有关社会恐惧和歧视的问题,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增强其自强自立的勇气和信心。与其讨论因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而知晓其个人情况与泄露个人隐私的区别,帮助其理解随访服务的意义,促进其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随访管理工作。

10)转介服务相关要求

在随访过程中,随访责任人应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健康状况的变化情况在自愿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及时进行转介并填写医学转介卡(附件11)。转介时,根据需要提供随访对象的相关资料或档案的复印件,以便转介对象的接受机构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在提供转介服务时,应与其讨论有关具体事宜,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转介服务,填写“医学转介卡”,一式两份。提供转介服务时,随访责任人应详细告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如何获得转介服务,与转介接收单位取得联系,通知其做好接收准备,接收单位把转介回执单返还随访责任人。

a)对发现CD4细胞≤350个/μl或CD4细胞>350个/μl,但已出现机会性感染情况的随访对象,经确定符合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条件的,应就近转介到当地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抗病毒治疗。

b)对于符合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标准但无须住院治疗的艾滋病病人,其依从性管理及随访工作可由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其转介到居住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或随访责任人负责完成。

c)对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中发现的疑似结核病患者,应就近转介到当地有能力进行结核病筛查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将发现的结核病患者转介到当地指定的结核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d)对发现的HIV抗体阳性孕妇,应就近转介到母婴阻断服务机构,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

e)对于HIV抗体阳性的注射吸毒者,应就近转介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或针具交换点等接受美沙酮维持治疗或针具交换服务。

对于需要转介到两个以上机构的随访对象,则根据随访对象所需服务的情况,确定转介的优先顺序。

11)失访的处

在首次随访时,通过多种途径调查核实被随访人提供的姓名、现住地址、户籍地址和联系电话均为虚假信息,致使无法联系到被随访人的情况,确定为“查无此人”,仍需填写随访表进行网络直报,此后不需再继续随访;对于暂时未找到但非“查无此人”的随访对象,每到既定的随访日期均应进行随访;对于户籍为异地的流动人员,连续失访2次后,即不再继续随访,与户籍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核实相关信息后再进行转介。若已失访对象复出,则应按随访的规定和要求再次启动随访。(6)随访管理方式

1)县疾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随访管理方式

该随访方式主要适用于农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较多的县(市、区),基本模式详见附件12。三级管理模式中的各级人员组成、工作机制和职责如下:

①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对乡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人员的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从事艾滋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可采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明确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基础信息的收集和调查:了解辖区开展HIV抗体检测的单位名称和数量;乡镇卫生院的数量、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抗病毒治疗机构、母婴阻断机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针具交换点、妇女健康中心、结核病筛查机构和性病门诊的名称、数量和服务范围。

-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当地艾滋病防治网络和资源,制定辖区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方案,提出随访工作下移的建议,提交当地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工作网络、开展人员培训:在当地政府的组织和协调下,组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网络,并落实工作网络中各相关单位的随访责任人,建立动态的沟通协调机制;对随访责任人进行培训。

-指定随访责任人:建立现住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动态管理阅览表;根据感染者/病人的现住址情况,结合感染者/病人的意愿,与乡镇卫生院人员商议安排相应的村医进行随访,使每一个感染者/病人都有相应的随访责任人。

-技术支持和协调:协调乡镇卫生院和相关服务平台之间的关系。定期与乡镇卫生院联系,了解其随访、CD4检测人数、抗病毒治疗转介以及其它相关转介的人数和配偶人数,并与网络直报信息进行对比,定期对随访单位进行现场督导,了解随访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对随访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关工作补助。

-CD4细胞检测:定期组织完成乡镇卫生院送来的CD4细胞检测样本的检测和结果反馈。

-信息管理:收集和核对各随访责任单位的个案随访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网络直报。

②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对乡村医生的管理。由乡镇卫生院防保门诊医生组成,指定1人为信息管理员(原则上由单位负责人或乡镇卫生院防保组长兼任),负责本辖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与上报。采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开展工作。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落实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管理工作指标,组织开展村医培训,根据每一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现住址安排相应的村医负责随访,指导和督促村医完成辖区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工作;定期开展CD4细胞检测的抽血和送检工作,把CD4细胞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村医;协助村医完成相关转介工作;定期向村医收集个案随访表,并进行审核,上交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随访工作中安全套、宣传材料等物品的申领、保管及发放。

③村卫生室:具体负责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组成,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数量和分布,采取责任到人、工作指标与个人劳务报酬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落实上级下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管理工作指标,完成对辖区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定期随访;定期组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到乡镇卫生院进行CD4细胞检测采血,完成CD4细胞检测结果的告知;对CD4细胞检测结果小于等于350个/l的感染者/病人,负责与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联系转介事宜;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需求,安排联系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母婴阻断、结核诊治、中医药治疗等转介服务,按要求填写转介通知单,与相关接收单位联系,收集转介回执单;按要求完成配偶检测;完成个案随访表的填写,并于10个工作日内交乡镇卫生院的相关负责人;开展对随访对象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安全套发放、心理关怀与支持等工作。

2)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平台随访管理方式该管理方式主要适合城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管理以及部分不愿意由乡镇/社区进行随访管理的农村感染者/病人,基本模式详见附件16。

对于正在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妇幼保健机构、针具交换中心/点、妇女健康中心、男男性行为者干预活动中心及各类NGO设立的艾滋病干预服务平台接受服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原则上由相应的机构或服务平台直接负责随访和管理。各机构或服务平台指定随访责任人负责该平台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县级疾控机构负责技术指导、信息管理和督导,并完成对辖区内未在服务平台接受随访的感染者/病人进行随访。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了解辖区内在各服务平台上接受相关服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数量;向当地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有关服务平台承担随访工作的建议;在当地防艾办的组织协调下,与服务平台商议确定随访责任人;建立辖区内承担随访工作的服务平台的随访责任人档案及联系方式;向承担随访工作的服务平台提供相关工作表格,培训随访责任人,指导其完成个案随访表的填写;定期收集和核对个案随访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网络直报;组织完成CD4细胞检测样本的检测和结果反馈工作;定期与各服务平台联系,了解其随访、CD4检测人数、抗病毒治疗转介以及其它相关转介的人数和配偶检测人数,并与网络直报信息进行对比,开展现场督导,了解随访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完成对辖区内未在服务平台接受随访的感染者/病人进行随访;对辖区内随访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关工作补助。②服务平台:作为随访责任单位负责其平台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填写个案随访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个案随访表报辖区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组织感染者/病人进行CD4细胞检测采血,完成送检和CD4细胞检测结果的告知;完成配偶检测工作;对于需要其它服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完成相关转介工作,填写转介通知单,收集转介回执单。

对于同时接受抗病毒治疗服务及其他服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由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对其进行随访。未入组抗病毒治疗,又同时在几个服务平台接受服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由疾控机构协调确定其中一个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作为随访责任人对其进行随访管理。

对于接受母婴阻断的阳性孕产妇在怀孕期和分娩后42天由妇幼保健机构随访,42天后转介到属地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再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调确定后续随访责任人。阳性孕妇分娩的婴儿由妇幼保健机构随访至18月,呈阳性者转介到属地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再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调确定后续随访责任人。对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阳性产妇,分娩后及时转介到属地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后续随访。

3)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访管理方式该管理方式主要用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较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且能承担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的县(市、区),主要针对城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管理,基本模式详见附件17。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访责任人档案,组织对随访责任人进行培训;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现住址情况,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随访人数,结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意愿,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随访责任人进行随访,保证每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都有随访责任人进行定期随访;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相关服务平台之间的关系;定期组织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送来的CD4细胞检测血样的送检和结果反馈;收集和核对个案随访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网络直报;及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并根据“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了解其随访、CD4检测人数、抗病毒治疗转介以及其它相关转介人数和配偶检测人数,掌握随访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对随访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关工作补助。

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达的随访任务,根据每个感染者/病人的现住址安排相应的社区医生负责定期随访,填写个案随访表,并进行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上交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开展CD4细胞检测的抽血和送检工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告知;对CD4细胞检测结果小于等于350个/l的感染者/病人,负责与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联系转介事宜,并根据感染者/病人的需求,安排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母婴阻断、结核诊治、中医药治疗等转介服务,包括填写转介通知单,联系相关接收单位,收集转介回执单;开展配偶检测工作。接受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部门督导。

4)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直接负责随访的方式该随访方式适用于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人数较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不完善的地区。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直接承担辖区感染者/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随访责任人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定期对感染者/病人进行随访,组织完成CD4细胞检测和结果告知,对CD4细胞检测结果小于等于350个/l的感染者/病人,负责与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联系转介事宜,并根据感染者/病人的需求,安排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母婴阻断、结核诊治、中医药治疗等转介服务;对有固定性伴/配偶的感染者/病人,负责组织完成配偶告知和检测工作;负责完成个案随访表的填写,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网络直报;建立感染者/病人管理个人档案;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督导。

(7)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动时的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动时(指持外地户籍,在居住地生活6个月以上,有固定居住的场所),由流入地的疾病控制机构按规定管理。

1)流出地的管理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或随访责任人如发现本地管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动到其它地区,应在发现后由原随访责任人与其商议是否愿意变更随访责任人。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愿意由流入地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随访,则由原随访责任人所在地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流入地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后变更随访责任人的事宜,告知其流入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流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姓名、流入地的具体地址等基本情况的“转介通知单”(附件13)。经流入地核实确认接收后,由流出地对网络直报个案随访表进行现住址订正。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不愿意变更随访责任人,则继续由原随访责任人与其商议和约定随访时间和方式。如果不清楚流出的具体时间和流入地详细地址,则应做好记录,写明具体情况,在流出地按失访处理。

2)流入地管理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流入本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需要了解和核实其在原户籍地/居住地接受随访的情况,如果接受过随访,可参考流出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出的“转介通知单”,填写“接收通知单”(附件14),通知原居住地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中订正“现住址”。如果没有接受过随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追踪、随访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

流入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流入本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提供关怀救助服务。如流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已发生除结核病以外的其他机会性感染症状,流入地的医疗部门应根据临床症状进行必要应急处,待病人的状况稳定后,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按现住地的规定接受治疗服务或可动员和转介其回原户籍所在地接受治疗服务。。

(8)监管场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管理监管场所包括看守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和劳教场所等,主要负责完成场所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个案随访和出所转介工作。属地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出所感染者/病人的转介接收和后续随访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监管场所

组织完成所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CD4细胞检测(抽血、送检和结果告知),填写个案随访表,定期交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对于CD4细胞检测结果低于350个/l或发生机会性感染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由监管场所负责组织完成相关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所在地的县级医疗机构配合完成治疗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对于入所前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监管场所医务室要做好治疗的衔接工作(由县级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负责开展相应的临床检验,并提供抗病毒治疗药品);负责将出所(监)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在出所(监)前30个工作日内转介到监管场所所属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转介通知单,并提供相关咨询和后续随访服务信息;将已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转介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户籍所在地县未开展抗病毒治疗的,转介到州市抗病毒治疗机构);对于已经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外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应在出所前了解其出所后的去向,根据其出所后的去向,把其相关信息在出所(监)前30个工作日内转到现住址或户籍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现住址或户籍地疾控机构将相关治疗信息转到相应的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

2)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协助完成CD4细胞检测,对监管场所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指导完成个案随访表的填写、CD4细胞检测的咨询和出所转介工作;定期收集和审核个案随访表,并完成个案随访表的网络直报;负责完成属地监管场所转介的现住址在当地的感染者/病人的后续随访工作。(五)保密与资料管理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凡是含有上述信息的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保存在带锁的文件柜中。

五、督导与评估(一)组织

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各级艾滋病防治领导(协调)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并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整体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检查。(二)日常技术支持和督导

省(市、区)和地(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利用“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动态掌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各项指标(首次随访率、随访率、CD4细胞检测率和配偶检测率)的完成情况,每季度收集和分析各县(市、区)转介工作报表,对工作滞后的地(市、州)、县(市、区)进行技术指导。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收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和艾滋病防治服务平台开展告知、随访和转介服务的人数和相关信息,与网络直报数据进行对照,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指导和督促告知责任人和随访责任人按要求开展工作。

(三)现场督导和考核

上级单位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管理纳入本单位防治工作的考核任务。

督导考核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检测记录、随访记录、失访报告、治疗档案、管理计划等;当地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告知、首次随访、首次随访与后续随访之间的衔接机制、后续随访责任落实情况及相关具体工作(随访、CD4细胞检测、配偶HIV检测、转介)的完成情况、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和经费落实与使用情况;流动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是否纳入本地管理体系;随访责任书落实情况;居住本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包括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有关治疗方面的申诉情况等,并及时协调解决告知和随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督导方法包括:听取汇报、查看原始资料、访谈关键人员、现场查看等。

现场督导结束后,除口头反馈督导结果外,应向接受督导地区或单位进行书面反馈,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有关检查结果应及时通报,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补助费用的额度。

六、经费保障

经费保障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中央转移支付、示范区、省市级专项经费及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结合各项指标的完成进度和质量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激励机制,对告知责任人和随访责任人给予相应劳务补助。

附件1随访责任书

随访责任书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为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管理,减少感染艾滋病造成的伤害,以及减少艾滋病的进一步传播,同时及时、有效地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提供关怀、支持和服务,应加强和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工作。为此,随访执行单位与随访责任人特签订本《随访责任书》。

在执行医学随访工作中,随访人履行以下职责:

1.遵守国家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国家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2.参加随访责任人相关培训,掌握艾滋病医学随访相关技能和信息。3.按随访工作要求,如期完成“个案随访表”。

4.提供检测与治疗服务: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指导其定期到指定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进行CD4+细胞计数检测,对符合治疗要求和免费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提供免费的抗病毒治疗和规定的抗机会性感染治疗。5.提供相关咨询和干预服务:包括艾滋病相关知识咨询、发放安全套、

提供同伴教育、药物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母婴阻断等信息。6.协助或提供生活救助及关怀。7.提供当地各种医疗服务信息。

8.按照国家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随访对象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随访执行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随访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附件2个案随访表

卡片编号:□□□□□□□□□□□□□□□□□□□□随访状态:□随访(第____次)(当前是否羁押:□是□否)

□失访(原因:□外出□拒绝随访□羁押□转入时地址不详.此次随访结束)□查无此人(以后无需随访)

患者姓名:(患儿家长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男□女联系电话:现住地址(详填):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村______(门牌号)是否已死亡:□是(死亡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否(跳至下一栏)死亡时病程阶段:□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主要死因:□艾滋病□自杀□吸毒过量□其他(请注明)(死亡个案随访到此结束)过去6个月有无以下临床表现(可多选):□无不适临床表现□最近3个月内体重下降10%以上□半年内活动性肺结核或/和肺外结核□原因不明发热持续1个月及以上□成人鹅口疮□原因不明腹泻持续1个月及以上□反复发作的单纯疱疹□咳嗽、咳痰持续1个月及以上□其他艾滋病相关性疾病________病程阶段:□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确诊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当前配偶/固定性伴感染状况:□无配偶/固定性伴□未查/不详□阴性□阳性□检测结果不确定若当前配偶/固定性伴感染状况为阳性,其卡片编号为:□□□□□□□□□□□□□□□□□□□□子女检测状况:子女数______(其中阳性______人,阴性______人,检测结果不确定______人,未/不详______人)现在是否为同伴教育员:□是□否过去3个月,是否每次发生性行为都用安全套:□是□否□未发生性行为如果回答“否”,在最近3个月有______人与您有过性行为?过去3个月,是否共用过注射器注射毒品:□是□否□无注射吸毒行为如果回答“是”,在最近3个月有______人与您共用过注射器?过去3个月,是否参加针具交换:□是□否□无注射吸毒行为如果回答“是”,在最近3个月交出针具______支/换回针具______支?目前是否接受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是(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编号:□□□□□□□□□□□□□)□否若为育龄妇女,目前为:□孕期□产后□非以上2种情况若在“孕期”或“产后”,在孕期、产时、产后是否为预防母婴传播服用抗病毒治疗药物?□是□否过去6个月您或您的家庭是否获得过来自亲戚、朋友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关怀、支持和服务:宣传咨询(宣传材料、咨询服务):□是(获得安全套____个/获得宣传材料____份)□否药物提供(提供抗机会性感染药物):□是□否关怀救助(经济支持、生活帮助):□是□否过去6个月是否接受过结核病筛查:□是(□肺结核□肺外结核□未患结核□结果不清楚)□否目前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是(抗病毒治疗编号:□□□□□□□□□□□□□)□否自上次随访以来,做过CD4检测____次(最近一次CD4检测结果:______个/μl;检测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随访执行单位:_____________备注:随访责任人:___________随访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个案随访表》填表说明

卡片编号:由网络报告系统自动生成,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随访责任人不填写此项内容。通

过系统自动打印“个案随访表”或由报告单位网络直报录入员将网络自动生成的编号抄写至此处。随访状态:在相应的内容前打√。若选择“随访”,应填写随访次数,同时必须选择其当前是

否羁押。选择“是”指目前仍在羁押场所内羁押;选择“否”指目前非羁押或既往羁

押本次随访时已释放。“失访”是指在既定随访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被随访到,随访责任人无法再了解他们的状况。选择“失访”后必须选择其失访原因,为“外出”、“拒绝随访”、“羁押”和“转入时地址不详”,只能选其一。“外出”指随访期间通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本人、家属或知情人告知其不在本地;“拒绝随访”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本人由于种种原因本次不愿接受随访;“羁押”指目前仍在羁押场所内羁押;“转入时地址不详”指在转介的过程中,转出地随访责任人未将地址填写详细。若本人未随访到,但通过知情人或电话随访等方式可获得其有关信息,完成随访内容,则不属于“失访”。对于暂时未找到但非“查无此人”的随访对象,每到既定的随访日期仍应进行随访。“查无此人”,指首次随访时通过多种途径调查核实被随访人提供的姓名、现住地址、户籍地址和联系电话均为虚假信息,而无法联系到被随访人的情况。若首次随访状态确定为“查无此人”,此后无须继续随访。

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住地址五项内容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上打印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随访表”时自动生成,但执行随访人员在随访时,应进一步核实。如发现原记录变更、错误或空缺,应在原记录处进行更正或补充。

患者姓名: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的姓名填写,如艾滋病病

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还应填写其家长的姓名。性别: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身份证号: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身份证填写。

联系电话:每次随访都必须询问其变动情况。应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本人同意

提供的个人、家庭、亲戚朋友或单位电话号码。

现住地址:每次随访都必须询问其变动情况。应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目前实际

居住的详细地址,能够随访到,可以是家庭住址,也可以是临时住址,如医院、租住

的民房或宾馆。若为临时住址,还应填写其他更长期居住的现住地址,或询问其迁移

动向并记录于备注中。

是否已死亡:若已死亡,填写实际死亡的公历日期。

死亡时病程阶段:病例死亡时,被诊断的艾滋病病程结果。

主要死因:按法定死因确定机构或部门(如医院、公安部门等)确定的死亡原因填写,如无上

述依据,按随访时了解状态填写。只有在诊断为艾滋病并已作“艾滋病”的网络直报

后,主要死因才能报告为“艾滋病”。

过去6个月有无以下临床表现:可以多选,结合观察结果和询问情况,在相应的选项前打√。

艾滋病相关性疾病包括:严重的细菌性感染、播散性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肺孢子虫肺炎,播散性真菌病、巨细胞病毒感染、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弓

形虫脑病、卡波西肉瘤、非何杰金淋巴瘤等。

病程阶段: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相关的国家诊断标准,在随访时按实际已诊断

情况选择。艾滋病确诊日期:随访时首次被诊断为艾滋病病人的情况下填写。当前配偶/固定性伴感染状况:配偶/固定性伴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配偶或同居者。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提供的信息在相应的内容前打√。若配偶为阳性,需填写配偶卡片编号。

有无HIV阳性子女: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提供的信息在相应的内容前打√。现在是否为同伴教育员:同伴教育员指该类人群中经过选择、强化培训,并在所属人群中协助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人员。

过去3个月,是否每次发生性行为都用安全套: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过去3个月

发生过性行为时安全套的使用情况(包括婚内、婚外)。如果过去3个月未发生过性

行为,选择最后一项。

过去3个月,是否共用过注射器注射毒品: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过去3个月共

用注射器注射毒品的情况。如果过去3个月无注射吸毒行为,选择最后一项。

过去3个月,是否参加针具交换: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中的注射吸毒人员过去3个月参加针具交换活动的状况。如果过去3个月无注射吸毒行为,选择最后一项。

若为育龄妇女完成如下问题:目前育龄妇女的孕产情况,在相应的内容前打√。产后指产后6

个月内。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孕期、产时、产后是否为预防母婴传播服用抗病毒治疗药物。

过去6个月您或您的家庭是否获得过来自亲戚、朋友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关怀、支持和

服务:关怀支持与服务主要指:

宣教咨询:发放宣教材料,免费提供安全套,提供咨询和家庭护理培训等。

药物提供:对需要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或部分免费提供药物。关怀救助:(1)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部门低保对象;(2)对未纳入民政部门低保对象的感染者、病人及家属每人每月能得到一定补助;(3)子女免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4)提供开

展生产自救、参加互助小组、就业等帮助。

过去6个月是否接受过结核病筛查:根据是否接受过结核病筛查的实际情况选择。若接受过结

核病筛查,应在后面的括弧内选择实际的检测结果。目前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根据本次随访时是否接受抗HIV药物治疗的实际情况选择。选择

“是”,则必须按要求填写13位抗病毒治疗号。目前是否接受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根据本次随访时是否接受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实际情况选择。选择“是”,则必须按要求填写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号。

自上次随访以来,做过CD4+检测次:根据上次随访以来接受过CD4+检测的实际情况填写

(含本次随访采血检测)。若填写的次数非“0”,则须在后面填写最近一次CD4检测结果及相应检测时间(若此次随访采血检测CD4+,其结果填为最近一次检测结果,并填写相应的检测日期。检测日期指做CD4+的实验室检测日期,而非报告打印日期或报告签发日期)。

随访执行单位:负责随访调查和填写《个案随访表》的单位。

随访责任人:负责随访调查和填写《个案随访表》的人的姓名。随访日期:完成随访调查并填写《个案随访表》的日期。

+附件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管理流程图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管理流程图

检测前咨询或信息提供抽血初筛发现单位结果告知阴性:结果告知、咨询/信息提供,预防危险行为的发生阴性阳性:结果告知、咨询确证送检阳性

填写疫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结果告知、首次随访、CD4检测及转介,填写首次随访表,完成网络直报阳性后续随访随访责任单位附件4

HIV抗体筛查检测报告单

HIV抗体筛查检测报告单

秘密

*

编号:

年月日年龄:送检单位送检标本姓名送检日期样本来源*:性别:□男□女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住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方法日期ELISAPA快速结论检测者签发者报告日期备注检测结果年月日筛查检测单位或实验室(公章)*为必填项目。1.筛查结果为阳性反应时,2.样本来源:

1术前检查○

5婚前检查(含涉外婚检)○

9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

13无偿献血人员检测○

17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

2受血(制品)前检查○3性病门诊4其他门诊○○

6孕产期检查7检测咨询8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10职业暴露检测11娱乐场所人员体检12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14出入境人员体检15新兵体检16强制/劳教戒毒人员检测○○○18其他羁押人员体检○19专题调查(请注明人群)○20其他(请注明)○

附件5HIV抗体复检检测单

HIV抗体复检检测单

秘密

送检日期

编号

年月日

送检单位送检样品血(全血□血浆□血清□)唾液□尿□送检人群姓名国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既往病史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现住址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门牌号)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户籍地址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门牌号)初筛复检(第一次)复检(第二次)ELISA□PA□ELISA□PA□ELISA□PA□检测方法化学发光□RT□化学发光□RT□化学发光□RT□其它实验:______其它实验:______其它实验:______检测日期试剂厂家批号有效日期检测结果年月日阳性□阴性□年月日年月日阳性□阴性□阳性□阴性□复检结论HIV抗体待确证□阴性□检测者审核者送检单位(公章):备注:电话:邮编: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附件6HIV抗体确认/替代策略检测报告单

HIV抗体确认/替代策略检测报告单

秘密

编号:

年月日年龄:送检单位送检标本送检日期样本来源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住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方法日期检测结果筛查试剂1筛查试剂2筛查试剂3WB替代策略结论检测者签发者报告日期备注2受血(制品)前检查○

6孕产期检查○

10职业暴露检测○

14出入境人员体检○

18其他羁押人员体检○

年月日检测单位或实验室(公章)样本来源:

1术前检查○

5婚前检查(含涉外婚检)○

9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

13无偿献血人员检测○

17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

3性病门诊4其他门诊○○

7检测咨询8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11娱乐场所人员体检12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15新兵体检16强制/劳教戒毒人员检测○○19专题调查(请注明人群)○20其他(请注明)○

附件7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阳性结果告知书

样本编号:

为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我们为您进行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检测,本次初筛结果为阳性,提示你很有可能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但是否感染还有待于进一步做确证实验。请您于年月日来查看您的确证结果,到时有关人员将对您的最终检测结果进行详细解释。

由于艾滋病病毒感染会通过性行为、血液途径和母婴途径传播,为保护你和您的家人及朋友的健康,请在发生性行为时使用安全套,不要与他人共用注射器,慎重考虑您的怀孕和分娩问题,寻求相关母婴阻断服务。

我们将对您的检测结果和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如您需要相关咨询,请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告知机构名称:告知医生签名:

告知时间:

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阳性结果告知存根

样本编号:本人(身份证号)经过医务人员的告知和解释,已知道本人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结果、相关预防知识和后续服务信息。

检测对象签字:告知医生签名:告知时间:

告知机构(盖章)

附件8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阳性送检单

秘密

送检单位送检标本姓名:

性别:□男□女

送检日期样本来源年龄:

样本编号: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民族:职业: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最可能的感染途径:检测方法(注明试剂厂家、批号及有效期))结论检测者送检单位(公章)电话邮编1.ELISA检测要求注明S/CO值。2.样本来源:(单选)检测样本来源(单选):□术前检测

□婚前检查(含涉外婚姻)□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无偿献血人员检测□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

3.最可能的感染途径最可能的感染途径(单选):□注射毒品□采血(浆)

□异性传播□输血/血制品

□同性传播□母婴传播

□性接触+注射毒品□职业暴露

□受血(制品)前检测□孕产期检查□职业暴露检测□出入境人员体检□其他羁押人员体检

□性病门诊□检测咨询

□娱乐场所人员体检□新兵体检□专题调查

□其他就诊者检测□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

□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

□强制/劳教戒毒人员检测

□其他_______(请注明)

审核者备注:本表全部由送检单位填写日期检测结果□其他______(请注明)□不详

附件9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确证结果告知书

为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保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您进行了艾滋病抗体检测,经检测您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1、请您于1周内到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进行咨询(联系电话)。工作人员会及时安排您免费进行细胞免疫功能测定(CD4测定),并帮助您获得相应的免费治疗关怀服务。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及您的家人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根据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云南省相关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免费CD4检测、结核病筛查治疗、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免费入学和生活救助等关怀服务。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2)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和与您有性关系的人;若您拒绝告知配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在1个月内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您的配偶。

(3)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4)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4、我们将对您的病情和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5、若您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被拒绝服务,您可以向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举报,举

报电话:0871-7195159。您还可以与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中心联系(电话:0871-3611773),获得24小时的免费咨询服务。

告知机构名称:告知人签名:告知时间:

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确证结果告知书存根

本人(身份证号)经过医务人员的告知和解释,已知道本人HIV感染状况、预防知识、感染者的权利及义务、关怀救治信息和服务机构的信息。

告知医生签字:告知日期:配偶(有□无□)配偶告知方式:(1)由本人告知(本人/医生签字)/告知时间:(2)由医务人员告知(本人/医生签字):/告知时间:

告知单位(盖章)

样本编号:附件10转介通知单(羁押场所)监管场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流程图告知责任人定期与辖区CDC联系,辖区CDC网络直报(传染病卡、性艾附卡、个案随访表)疫情报告个案随访表所内告知首次个案随访有集中式管理条件的场所1.确证结果告知2.填写结果告知书3.安排首次CD4检测4.填写首次个案随访表5.结核病筛查性病门诊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个案随访表所内随访(有集中式管理条件的场所)1.每3个月随访1次2.填写个案随访表3.视首次CD4检测情况安排CD4检测4.所内抗病毒治疗,完成相关药口申报、管理及治疗相关表格的填写5.相关转介出所出所前告知和随访转介转介移交属地CDC开展后续随访管理工作母婴阻断服务机构随访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测发现1.检测前咨询和信息提供2.收集受检人详细信息3.抽血4.送检初筛5.初筛阳性告知6.填写初筛告知书7.初筛阳性送检8.确证送检9.确证报告反馈无集中式管理条件的场所1.确证结果告知2.填写结果告知书3.安排首次CD4检测4.填写首次个案随访表5.结核病筛查结核病诊断治疗机构有关部门/社区精神、心理治疗门诊监管场所告知和随访责任人负责完成附件11医学转介卡编号:编号:转介单位:转介卡被转介者:单位:现有已在我中心接受服务。本机构不能为其提供其需要的以下服务:需提供的转介服务:□抗病毒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抗病毒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结核病诊断和治疗□结核病诊断和治疗□母婴阻断□母婴阻断□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性病防治□心理咨询□其它备注:□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性病防治□心理咨询□其它特转介到你处,请给予提供相关帮助。如有疑问,请与本机构联系。地址:电话:感谢贵单位大力协助。致转介单位联系人礼年月日转介单位联系人年月日回执已到我单位接受服务。备注:转介单位:经手人签名年月日附件12转介通知单及填写说明

转介通知单编号:____________

现有我地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__________________(卡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即将流动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流入地居住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村______(门牌号),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请贵单位给予相关的随访、关怀与救助。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此致

敬礼

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责任人(签名):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转介通知单(副页)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我地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__________________(卡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即将流动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流入地居住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村______(门牌号),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请贵单位给予相关的随访、关怀与救助。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此致

敬礼

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责任人(签名):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转介通知单》填写说明

此单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动出现住地址时,由流出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出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留主页原件存档,并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将主页复印件发送至流入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携带副页。附件13接收通知单及填写说明

接收通知单

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贵单位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__________________(卡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流动入我单位所属县/区。其本人现住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村______(门牌号),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请贵单位登录网络报告系统,修改现住地址,以便我单位进行管理、随访,以及提供相关关怀与救助。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此致

敬礼

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责任人(签名):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接收通知单》填写说明

此单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入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入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留原件存档,并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将复印件发送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出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附件1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随访县疾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管理模式

服务平台:1.美沙酮门诊2.抗病毒治疗点3.母婴阻断点4.结核门诊5.妇女健康中心6.针具交换点7.中医药治疗平台8.草根组织……1.基础信息的收集和调查2.制定工作方案3.组建工作网络、开展人员培训4.制定随访责任人5.技术支持和协调6.CD4细胞检测7.信息管理县CDC乡镇卫生院1.落实县(市、区)CDC下达的工作指标2.开展村医培训,指导和督促村医完成随访工作3.定期开展CD4细胞检测的相应工作,包括抽血、送检、结果反馈4.协助村医完成相关转介工作5.定期收集村医的个案随访表,审核后上报县(市、区)CDC负责随访过程中安全套等宣传物品的申领、保管和发放1.落实上级下达的工作指标,完成对辖区内感染者/病人的随访2.定期组织感染者到乡镇卫生院做CD4细胞检测,并负责告知结果3.对于达到转介标准的,根据感染者/病人的要求,开展相应的转介工作4.按要求完成配偶检测工作5.完成个案随访表的填写,10个工作日内交乡镇卫生院相关负责人6.开展对随访对象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安全套发放、心理关怀与支持等工作村卫生室附件1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随访县疾控中心-服务工作流程图模式工作职责:1.落实县疾控中心下达的工作指标,完成对辖区内感染者/病人的随访2.负责CD4细胞检测的采血和送检,并负责告知结果3.对于达到转介标准的,根据感染者/病人的要求,开展相应的转介工作4.按要求完成配偶检测工作5.完成个案随访表的填写,10个工作日内交县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6.开展对随访对象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安全套发放、心理关怀与支持服务平台:1.美沙酮门诊2.抗病毒治疗点3.母婴阻断点4.结核门诊5.妇女健康中心6.针具交换点7.中医药治疗平台8.草根组织……县疾控中心工作职责:1.基础信息的收集2.制定工作方案3.开展人员培训4.制定随访责任人5.技术支持和协调6.CD4细胞检测7.信息管理8.网络直报9.考核和兑现经费

附件1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随访县(市、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模式1.落实县疾控中心下达的工作指标,完成对辖区内感染者/病人的随访2.负责CD4细胞检测的抽血和送检,并负责告知结果3.对于达到转介标准的,根据感染者/病人的要求,开展相应的转介工作4.按要求完成配偶检测工作5.完成个案随访表的填写,10个工作日内交县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6.开展对随访对象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安全套发放、心理关怀与支持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1.基础信息的收集2.制定工作方案3.开展人员培训4.制定随访责任人5.技术支持和协调6.CD4细胞检测7.信息管理8.网络直报9.考核和兑现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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