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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制宣传月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9:01:04 | 移动端:安全法制宣传月总结

安全法制宣传月总结

李集小学“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黄陂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年9月1日至9月30日的“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通知的精神,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井然、安全,我校在201*年9月开展“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有力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我校首先在领导班子中重新明确了责任分工,理顺工作进行机制。使工作有主管,问题有落实。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全体班主任协同配合的安全领导机构,具体安排和实施本次的“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

二、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务院、省市区关于防范校园及周边伤害师生暴力案件、“平安校园”创建、《武汉市学校安全工作细则》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要求为指导,广泛动员、积极行动;贴近学生、形式多样;组织科学、成效优良;不拘一格,创造性地开展中小学生安全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以活动为载体,形式多样地开展“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1、学校在校园及周边张贴、悬挂安全与法制教育的宣传标语。“加强安全教育,构建平安校园”“创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建设李小美好明天”等。

2、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络、各类墙报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媒介,采取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集中报告等形式对全体学生开展宣传教育。主题班会每班至少组织2次,要求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做好详细的记载。3、学校还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宣传单、家访、通讯联系等各种形式,深化家校联系,使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4、学校还利用行政会、全体教师会、班主任会、学生的各种集会强调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全体老师时时刻刻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毫不松懈,不能有一丝的懈怠。

5、把《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学校校纪校规的遵守结合起来,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查活动。学校组织部分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的电影,写观后感,通过教育、艺术的手段,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文明上网,拒绝毒品的能力。

6、在学生中挑选优秀少先队员、班干,参加学校文明监督活动,组建学生值日团队值日生和督查员,培养学生敢于维护校纪校规,提高全体学生的守法守纪意识,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法制氛围。

7、对学校每天开展的安全教育以及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做好台账,以备随时查询。

(二)以活动为载体,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

1、举行校园“安全与法制宣传月”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学校是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地和摇篮,也是公众聚集的场所之一,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而如何疏散则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

我校本着对家长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安全与法制宣传月”的活动精神,把建设“平安校园”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学生了解更多的自护、自救知识,掌握一旦灾情发生后逃生的要领,我校利用“安全与法制宣传月”这一有利契机,经过精心准备,于9月13日开展了紧急疏散演习活动。本次演习既是一次切实的安全教育,又锻炼了学生在特殊情况下的镇定敏锐、严谨有序的心理素质,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2、举办法制知识专题公开课、专题讲座和专题班会。

学校于9月15日由王强胜老师针对高年级的特点设计安全与法制教育的教案,在高年级中开设公开课。组织部分教师学生听课,效果甚佳;9月20日全校所有的班级召开安全与法制教育的专题班会,低中年级由各班的班主任主持,高年级由各班的班干部主持,队会的举办形式由各班自定;9月27日由大队辅导员胡仁伟老师主持,法制副校长李家集派出所民警徐干警来我校作有关法制教育的专题讲座,得到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总而言之,我校的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正是因为我校能从实际出发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有关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才形成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和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有章可循,以章办事,违章必纠的良好局面。今后,我校将进一步重视学校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学校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201*、10、9李集小学

扩展阅读:安全法制宣传月方案总结及相关资料

李集小学“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与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要求,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和面对各类安全事故、违法犯罪行为的自护自救能力,有效减少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和涉校涉生违法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务院、省市区关于防范校园及周边伤害师生暴力案件、“平安校园”创建、《武汉市学校安全工作细则》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要求为指导,广泛动员、积极行动;贴近学生、形式多样;组织科学、成效优良;不拘一格,创造性地开展中小学生安全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时间

9月1日9月30日

二、活动形式及内容

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大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取得良好实效,以下就是我校开展的一些安全与法制教育的宣传活动。

1、学校在校园及周边张贴、悬挂安全与法制教育的宣传标语。“加强安全教育,构建平安校园”“创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建设李小美好明天”等。

2、学校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徐干警来学校作报告、上法制宣传课。3、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络、各类墙报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媒介,采取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集中报告等形式对全体学生开展宣传教育。主题班会每班至少组织2次,要求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做好详细的记载。4、学校还组织了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全体学生体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过程,练习、掌握基本的救护技能。

5、学校还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宣传单、家访、通讯联系等各种形式,深化家校联系,使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学校还利用行政会、全体教师会、班主任会、学生的各种集会强调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全体老师时时刻刻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毫不松懈,不能有一丝的懈怠。

7、把《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学校校纪校规的遵守结合起来,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查活动。学校组织部分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的电影,写观后感,通过教育、艺术的手段,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文明上网,拒绝毒品的能力。

8、在学生中挑选优秀少先队员、班干,参加学校文明监督活动,组建学生值日团队值日生和督查员,培养学生敢于维护校纪校规,提高全体学生的守法守纪意识,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法制氛围。

9、对学校每天开展的安全教育以及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做好台账,以备随时查询。

四、具体活动安排

1、安全与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时间:201*年9月6日地点:学校操场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

安排:由大队部辅导员胡仁伟老师作以安全与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国旗下讲话,同时宣布安全与法制教育宣传月开始2、黑板报比赛

时间:201*年9月6日至201*年9月10日范围:全校19个班级形式:比赛

安排:以本次安全与法制教育的主要法规为黑板报内容,要求每个班级做好宣传工作。9月13日进行评比。3、安全与法制教育公开课时间:201*年9月15日地点:教室范围:五年级形式:公开课

安排:由王强胜老师针对高年级的特点设计安全与法制教育的教案,在高年级中开设公开课。组织部分教师学生听课。4、安全与法制主题班队会时间:201*年9月20日地点:各班级教室范围:全校19个班级形式:主题队会

安排:低中年级由各班的班主任主持,高年级由各班的班干部主持,队会以安全与法制教育内容为主题。5、安全与法制教育讲座时间:201*年9月27日地点:演播室范围:全校师生形式:校园广播

安排:由大队辅导员胡仁伟老师主持,法制副校长徐干警主讲有关法制教育内容。6、法制教育宣传月总结仪式时间:201*年9月30日地点:学校操场范围:全校师生形式:课间操集会讲话

安排:由政教处王强胜主任以本次安全与法制宣传活动月的各项活动以及学习成绩为主要内容进行讲话。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全体班主任协同配合的安全领导机构,各分其职,各尽其责。校长要高度重视开展安全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坚决把本次活动要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力求取得实效。2、科学组织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开展活动。做到管理科学、组织严密、措施到位、保障有力、职责到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3、及时上报

在开展活动同时,各班级要及时向学校政教处汇报开展情况。

201*、9、1

李集小学

李集小学“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黄陂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年9月1日至9月30日的“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通知的精神,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井然、安全,我校在201*年9月开展“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有力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我校首先在领导班子中重新明确了责任分工,理顺工作进行机制。使工作有主管,问题有落实。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全体班主任协同配合的安全领导机构,具体安排和实施本次的“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

二、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务院、省市区关于防范校园及周边伤害师生暴力案件、“平安校园”创建、《武汉市学校安全工作细则》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要求为指导,广泛动员、积极行动;贴近学生、形式多样;组织科学、成效优良;不拘一格,创造性地开展中小学生安全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以活动为载体,形式多样地开展“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1、学校在校园及周边张贴、悬挂安全与法制教育的宣传标语。“加强安全教育,构建平安校园”“创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建设李小美好明天”等。

2、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络、各类墙报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媒介,采取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集中报告等形式对全体学生开展宣传教育。主题班会每班至少组织2次,要求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做好详细的记载。3、学校还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宣传单、家访、通讯联系等各种形式,深化家校联系,使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4、学校还利用行政会、全体教师会、班主任会、学生的各种集会强调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全体老师时时刻刻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毫不松懈,不能有一丝的懈怠。

5、把《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学校校纪校规的遵守结合起来,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查活动。学校组织部分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的电影,写观后感,通过教育、艺术的手段,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文明上网,拒绝毒品的能力。

6、在学生中挑选优秀少先队员、班干,参加学校文明监督活动,组建学生值日团队值日生和督查员,培养学生敢于维护校纪校规,提高全体学生的守法守纪意识,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法制氛围。

7、对学校每天开展的安全教育以及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做好台账,以备随时查询。

(二)以活动为载体,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

1、举行校园“安全与法制宣传月”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学校是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地和摇篮,也是公众聚集的场所之一,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而如何疏散则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

我校本着对家长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安全与法制宣传月”的活动精神,把建设“平安校园”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学生了解更多的自护、自救知识,掌握一旦灾情发生后逃生的要领,我校利用“安全与法制宣传月”这一有利契机,经过精心准备,于9月13日开展了紧急疏散演习活动。本次演习既是一次切实的安全教育,又锻炼了学生在特殊情况下的镇定敏锐、严谨有序的心理素质,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2、举办法制知识专题公开课、专题讲座和专题班会。

学校于9月15日由王强胜老师针对高年级的特点设计安全与法制教育的教案,在高年级中开设公开课。组织部分教师学生听课,效果甚佳;9月20日全校所有的班级召开安全与法制教育的专题班会,低中年级由各班的班主任主持,高年级由各班的班干部主持,队会的举办形式由各班自定;9月27日由大队辅导员胡仁伟老师主持,法制副校长李家集派出所民警徐干警来我校作有关法制教育的专题讲座,得到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总而言之,我校的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正是因为我校能从实际出发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有关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才形成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和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有章可循,以章办事,违章必纠的良好局面。今后,我校将进一步重视学校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学校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201*、10、9李集小学

李集小学“安全与法制宣传月”活动

相关资料

201*、10、

一、李集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伟华

副组长:李彩云彭春涛王建武王强胜

组员:余大彭长和朱正长胡仁伟全体班主任(李

红芬、郑锁芳、李凤华、陈华、詹佩玉、汤枝仙、王红敏、李志芳、余红霞、马葆枝、朱娟、李腊珍、朱宝莉、徐东方、刘桂香、陈大桂、汪莹芳、魏华君、陈红波)

具体分工为:

宋伟华校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重点为安全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彭春涛主任重点负责学校设施的安全,李彩云副校长、王建武主任负责教学安全,王强胜主任负责学生活动安全,彭长和和朱正长老师负责学校食堂饮食卫生的安全,胡仁伟老师负责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李集小学设立安全工作专管员,为:王强胜、沈红军、胡仁伟老师。各班确定班主任为所任班级安全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所任课时的安全责任人,各室由专人教师负责,并与全校老师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李集小学关于接送学生安全事宜告家长书

贵家长:

学生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的希望。由于我校地处中心。施教范围较广,学生上学、放学路程远。目前,部分家长自己接送子女,但有部分家长租用麻木接送学生,给学生的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市区教育局、公安局关于禁止无证车辆(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文件精神,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我校要求各位家长不要租用麻木接送学生。如果您坚持租用麻木接送学生,请在此《告家长书》上签字。并务必与车主鉴定安全协议书,以加强孩子的安全保障。自即日起,凡自行乘坐麻木或是违反交通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和相关责任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公安、司法等部门将按有关法规处理。谢谢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并请各位家长强调学生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注意安全。

特此告之!

家长(签字):

201*、9、1

三、李集小学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讲稿前言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那么说到这里在,我们有的同学会说了,徐叔叔,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了,我知道: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在这里,温老师要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郑某,男,15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外东游西逛,偶然结识了周某(男,19岁,无业青年)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不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周某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种想法,胆子愈来愈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201*年3月18日,郑某因偷盗被拘留,后因涉嫌抢劫而被逮捕并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怎么会被判刑呢?接下来,我会给大家慢慢说明的。

一、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1*年的七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4月发生的案件,,江津市警方快速破获一起命案:两个14岁少年预谋后,持马刀和绳索杀害一名13岁学生,动机仅是为今后闯社会“练胆”。他们杀害小健的原因仅是给今后闯社会“练胆”。从刚才两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很清楚地说明了那几位同学对违法和犯罪认识的不清。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举养老事例说明不履行法律义务)。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过,受害的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再讲讲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17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例如《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q####j、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学们,前面我们讲到的那个“小孩干点坏事没事”,现在我们就有答案啦。郑某,已经15岁了,因此对于盗窃,法院没有认定为犯罪,而对于其实施的抢劫行为则认定为犯罪,故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不能再认为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啦。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举例说明);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如:一名十五岁初三男生,为了弄钱买武侠小说,连续七次入室盗窃纵火,判有期徒刑10年。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201*年2月16日下午3时许,黄陂区有一个学校的学生小杨在一家旅馆门口被七八名十五六岁的小青年抢走一部小灵通及现金30元;当天下午,又有学生报案说,手机被类似的一伙人抢走。同日下午6时许,黄陂区A学校毛某等3人在路边上,被七名十五六岁的小青年威胁、殴打、搜身后,被抢走现金30余元、裤子1条、鞋子1双。一天内连续3起抢劫案,受害人都是在校学生。这引起了松阳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当即组成专案组对此系列案件展开连夜排查。经过两天两夜的连续侦查,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经查实,这是一个由4名在校生和4名社会青年组成的敲诈抢劫团伙,年龄分别为15岁和16岁。据他们交代,本文由网络网提供,请登陆网络.com查看更多文章刚开始,他们几天抢劫一次,到后来越来越频繁,因为他们的生活来源靠的就是抢劫敲诈,随着抢劫敲诈次数的增多,数额的增加,他们开始用抢来的钱住旅馆、吃饭、上网吧,长时间不回家。2月16日当天他们连续抢劫了8起。不论公园、街道、体育场所、网吧、学校附近,也不论是白天黑夜,只要遇到可以抢劫敲诈的对象,他们随时进行抢劫敲诈。而且,团伙成员越来越多(刚开始只有两三个人,到最后发展到10多个人,从纯“流生”发展到在校生的加入),还有,他们的手段越来越残忍,他们在街上碰到或发现有学生模样的人,就上前去搂住对方的脖子拉到小弄堂里,一伙人围住,先问是否有钱,再殴打,后搜身进行抢劫。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抢劫的手段也越来越残忍,起先是拳打脚踢,后来随身携带马刀、棍棒等工具。一次他们曾把一个学生拉到一偏僻处,让被抢的学生跪在地上,一伙人围住用木板及拳脚打了一个多小时,直至木板打断了才罢休。这一伙坏蛋的结局是什么呢,当然是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犯罪不是天生的,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罪犯,就会杀人抢劫,他都有一个过程,那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呢?总结起来,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有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家庭的和学校的因素。那么,今天我们就着重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的主观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个个"年轻气盛,血气方刚",都具有敏感、好奇、喜欢冒险、爱模仿的特点。如果引导得当,这些特点就是优点,对吸收新鲜事物,探索未知事物都有好处。如果缺乏指导或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有句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同时,未成年人也处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阶段,认识能力低,辨别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不知天高地厚,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顾后果。据报道,某市公安局去年抓获140多名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无一例外都是游戏迷。其中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抢劫、盗窃、敲诈得来5万元,有4万多元是用于打电子游戏机。许多人都在金钱,物欲的诱惑下丧失了理智,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还有,前段时间发生这样一个案例,有几位未成年人为了吃夜宵,而又没有钱,就到江滨公园的黑暗处抢劫一对情侣的钱财,共获得50元,就因为这50元钱这几个人结果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同学们,为了这么小小的50元钱,去坐牢值得吗,"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悔莫极。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现实表现

在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在发生未成年人犯罪前,就已沾染上了许多恶习。王某原系县一中学生,当然不是我们一中啦,以前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初中毕业就要升入高中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出手大方,还经常带他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王某为了充面子回请李某,那么,是请他吃饭吗?不是!是请他玩游戏吗?也不是!是请他于201*年9月盗窃本校食堂、办公室,后来发展到撬门压锁盗窃居民住宅,被公安机关抓获。201*年6月7日,本该参加高考的王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高考的日子,我多么想参加高考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会有今天的结果,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同学们!请你们记住一句话“你可以后悔!你可以在学校后悔,你可以在路上后悔,你可以在家里后悔,但是,你千万不能在监狱里才后悔!”

那么,这些不良行为有那些表现呢?老师编了几句顺口溜来形容:有些同学真糟糕,前后左右乱了套;上课总想把课逃,找人要到网吧找;不比学习谁更好,只比穿戴谁新潮;考起试来才动脑,八仙过海想偷抄;集体观念无处找,一说劳动就偷跑;哥们义气不得了;打架斗殴把架吵;当起小偷真勤劳;日伏夜出像野猫;为了弄钱走歪道,杀人抢劫都敢搞,坏事做尽被人告,最后乖乖进监牢。1、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念淡薄,旷课、夜不归宿;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败坏了学习风气,从小养成了弄虚作假、欺诈投机的恶习。那么,如何来形容这种现象呢,我也编了几句顺口溜:拿起书本头就大,身在曹营心在汉;上课不是趴桌上,就是寻机乱捣蛋;晚上四出去游荡,夜不归宿太正常,考起试来包偷看,不看?!保证考鸭蛋!

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他们表现为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玩刺激的。整天游手好闲,乱交朋友,忙于早恋,纹身吸毒,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说到这里,不由让我想起了201*年5月22日凌晨发生在某市学校大门口的一起凶杀案。那个凌晨的3点多钟,50岁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倒在了血泊之中,气绝身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仅用7个小时就破获了此案,当天上午11点钟就抓获了正在校宿舍里呼呼大睡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刚满16岁的许某某和严某某。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许某某和严某某上网成瘾,通过网络游戏,两人成了好友。没日没夜、昏天黑地的网络生活,使两人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也厌倦了学习。案发前几天,两人吹牛聊天打游戏,快活了几天,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什么问题呢?两人身上都没有什么钱了。想到快活的日子就要到头了,怎么办?两人就商量去抢钱。两人的QQ记录上还有这样一段对话。“杀鸡取暖”问:“我们去抢的目标是谁?”“沽名钓鱼”答:“随便。”又问:“你说句话嘛,到底找谁?”答:“找个倒霉鬼。”“杀鸡取暖”同意说:“要得,到时候再说吧。”一起抢劫凶杀案的预谋过程就这么很简单的在键盘上敲定了。恶念一经产生,就难以遏止。5月19日下午,两人从网上下来,就到某超市买了两把尖刀,从此踏上一条不归路。当天晚上两人怀揣尖刀,在某市街上踩点寻找那个所谓的“倒霉鬼”。凌晨3时,可怜上有老、下有小、家境贫寒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就成为了他们的刀下亡魂!两人杀人后,也顾不上抢钱了,慌忙逃回许某某的宿舍。在极度的恐惧和疲倦中,两人竟然睡着了。直到警察包围了这栋宿舍,脚镣手铐加身,他们才从一场噩梦中惊醒!当然,他们很快进入另一个更恐怖的噩梦,那场噩梦的结局就是他们要接受法律的严惩!面对这些,善良的人们不由想问,是什么?!是什么把那些未成年人应该拥有的金色时光染成了黑色。是什么?是什么把这些未成年人的美好人生毁于一旦?

3、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他们往往缺乏社会公德、违反道德准则、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偷窃、故意毁坏财物;那么,在这里,我再给同学们举个案例,嘉荫县沪嘉中心校学生蔡某某(15周岁),201*年9月19日晚,因和同宿舍学生刘某某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同宿舍的其他学生也参与打群架,蔡某某用自带折叠刀向刘某某胸部刺一刀,刘在送医院途中死亡。此案例中的蔡某某已满15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就是前面给同学们讲的八种犯罪之一,因此,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渡过三年的黑暗日子。

4、以大欺小,勒索钱财。特别是在校学生中,以强凌弱,以大压小,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他们向年纪小的同学要钱、要物,稍有不从,即大打出手,成为校园里的害群之马。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5、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有些同学平时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同时,他们仗着人多众势,互相壮胆,这样就非常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1*年2月20日,杭州萧山区一名17岁少女被杀害并遭碎尸,警方侦破并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令人震惊的是,这5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均在18岁左右,其中一人还是在校学生。事情的起因是什么呢,据说案发一个月,17岁的被害少女阿红和犯罪嫌疑人之一阿洁都在某歌厅内跳舞,那这个阿洁认为阿红在背地里讲她的坏话,于是把阿红叫到楼下责问。在经过简短的几句争辩之后,阿洁以抓头发、脚踢和用砖头砸头部等手段对阿红施以暴力。次日,头部受伤缝合5针的阿红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的违法行为对当时未满18周岁的阿洁处以了罚款150元的治安处罚。对此,阿洁一直怀恨在心。201*年2月17日晚,阿洁伙同她那4个所谓的好兄妹,将受害人阿红约到位于闻堰镇的钱塘江边,对其实施殴打并推入钱塘江中,欲至阿红于死地而未遂。因害怕阿红报警,阿洁等人又将阿红强行带到闻堰镇华某家中,将阿红掐死。本文由网络网提供,请登陆网络.com查看更多文章为毁尸灭迹,5名犯罪嫌疑人将阿红的尸体肢解后,分别抛于钱塘江和蜀山街道的一处垃圾堆中。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中,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6周岁,最大的男孩王某也不到19周岁,而最初挑起事端的嫌疑人阿洁在半个多月前刚刚年满18周岁。杀人分尸,出自5名青少年之手,的确让人震惊,一起命案,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也撕裂了6户家庭。值得我们好好地反思的。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此外,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对于增强未成年人的"免疫力"或自控力、防范于未然,远离犯罪,将有特殊的意义。同学们,当前,我们举国上下都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你们作为一名以学习为主要工作的学生,你们作为一名现代青少年,你们是祖国的力量与智慧,是我们伟大祖国的未来。因此,你们应该时刻牢记胡锦涛爷爷提出的“八荣八耻”的基本内容,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要努力分清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对于不健康、不文明的现象应当果断地说:“不”!今天,你们要学会“理智做人、乐于劳动、恒于求知、勤于健体、善于审美、健康生活”,做一个和谐发展的现代文明中学生,把胡锦涛爷爷的“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化为我们的自觉行为和基本的道德情感,争当有志青年,那么,将来,你们才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下面,我再讲一讲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通俗地说,“预防”就是指通过外界的教导和帮助,结合未成年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来防范不良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发生,最终达到守法的目的,这里的“预防”关键体现在“提前”这个字眼。(例举学生计划搞破坏的事例)。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楼某与李某到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后进屋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最后检察院对他作了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位舒某某同学原是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后,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网。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不阅读一些黄色书刊、电影、电视,不玩游戏机,不吸毒、不随便结交不良朋友,不参与赌博,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结束语

同学们,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我们的课就讲到这边了,最后,我想请同学

们和我一起来学习一首有关“八荣八耻”的歌谣:是非美丑有界限,荣辱善恶须明辨;危害祖国切莫为,爱国爱校爱家园;背离人民遭唾弃,服务大众记心间;崇尚科学有文化,愚昧无知受人嫌;辛勤劳动能致富,好逸恶劳终贫寒;团结互助心灵美,损人利己酿祸端;见利忘义目光短,诚实守信天地宽;遵纪守法莫违乱,好人一生保平安;艰苦奋斗好传统,骄奢淫逸臭万年;八荣八耻要牢记,明德远志益非浅。

四、李集街派出所民警到李集小学为学生进

行法制宣传讲座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近日,黄陂区李集街

派出所组织警力到辖区各学校、乡村少年宫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法制讲座。民警以大量真实鲜活的案例介绍青少年犯罪的性质、类型、手段,教育学生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拒绝赌博、逞能斗狠、不良网络,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情操,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五、黄陂区李集街李集小学举办小学生法制讲座

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有效预

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1*年9月27日上午,李集街李集小学举办了小学生法制讲座。

辖区的民警结合了当前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从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入手,深入浅出地给同学们讲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做人的道理,教育学生要学法、懂法、守法,不要因为小事而触犯法律,更不能为贪图刺激,以身试法。并用真实案例对个别后进生进行教育劝导,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最后对全体学生提出了四点要求:1、在家听从父母,孝敬长辈。

2、在校听从老师,尊敬师长。3、不与人争,不贪钱财。4、不欺负弱小,团结互助。

通过讲座,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法律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明白了在生活中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争当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学生。整堂讲座深入浅出、以案说法的讲解,令学生们聚精会神,全神贯注。整个课堂鸦雀无声,终保持良好的秩序。该讲座使学生们受益匪浅,得到了广大学生的好评。

六、李集小学安全与法制宣传月的相关图片

七、李集小学安全工作台账

时间安全工作记载经办人落实情况

八、溺水自救及救助溺水者方法

一、意外溺水自救方法

如果游泳时意外溺水,附近又无人救助时,首先应保持镇静,千万不要手脚乱蹬拼命挣扎,可减少水草缠绕,节省体力。正确的自救做法是落水后立即屏住呼吸,然后放松肢体,尽可能地保持仰位,使头部后仰。只要不胡乱挣扎,人体在水中就不会失去平衡。这样你的口鼻将最先浮出水面可以进行呼吸和呼。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以防呛水。经过长时间游泳自觉体力不支时,可改为仰泳,用手足轻轻划水即可使口鼻轻松浮于水面之上,调整呼吸,全身放松,稍作休息后游向岸边或浮于水面等待救援。

二、如何救助溺水者

救护溺水者,应首先进行呼救,在救助人员没到的情况下,可以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当发生溺水时,不熟悉水性的人可采取自救法:除呼救外,取仰卧位,头部向后,使口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此时千万不要慌张,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而使身体下沉更快。将溺水者救上岸后,首先判断溺水者意识和生命体征,如果均正常,可视情况帮助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加强护理;如果意识丧失,生命体征存在,首要是去除口腔异物,包括取下假牙,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

三、溺水者无气息怎样人工呼吸如果溺水者呼吸心跳已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在最初向溺水者肺内吹气时必须用大力,以便使气体加压进入灌水萎缩的肺内,尽早改善窒息状态。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伤员下颌,捏住伤员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摩,让伤员仰卧,背部垫一块硬板,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面对伤员,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将胸骨压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掌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10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小学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走路时,应该走在人行道上,没划分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右边行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也是道路的组成部分,是专门为行人横过道路时使用的。

二、在有红绿灯的地方必须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行走。

三、不准任意钻越和跨越隔离设施,是一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四、集体外出,要有教师带领。在没教师带领的情况下,要推选一位“路队长”来管理队伍;外出时要整好队,横列不宜超过二人;行进时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

五、要安全横过道路。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六、道路不是游戏场。不要在道路上追逐打闹。七、见到转弯车辆要主动让开。

八、在校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201*、9、3李集小学

九、国旗下讲话稿:《安全知识要记牢》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从9月1日至9月30日是我们学校的“安全与法制宣传月”,今天,利用国旗下讲话,我们再次重温一些安全知识,希望老师、同学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安全隐患,确保生命安全。一、消防安全20条

1.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4.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l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l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围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二、逃生自救常识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三、防火常识

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气设备。2.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3.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4.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5.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6.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7.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8.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9.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四、交通安全小常识

1.步行安全常识。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须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地方应走人行通道;在没划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并遵守交通信号;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墩的道路上不得横过马路。

2.乘车安全常识。乘车时要现下后上,排队上车,不要乱拥乱挤以免踩伤或为小偷作案提供条件。车停稳时,才能上下车,不能抢车、扒车。乘车时不可将头或手伸出窗外,以免受到伤害。乘长途汽车,一定要忍住瞌睡。在睡眠时,若司机急刹车,巨大的惯性可能给你造成伤害。

十、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课教案

一指导思想

据有关报道,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暴力犯罪突出,团体犯罪严重,各种社会团体因素对当前中小学生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如:吸烟、逃学、寻衅滋事、群伙殴斗,甚至抢劫、盗窃等一系列行为。

二教育目的: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教学过程:

1.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2.阐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1)犯罪呈低龄化趋势(2)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3)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4)犯罪的类型复杂

3.学生讨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4.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1)社会的因素(2)家庭的因素(3)学生的心理因素5知识竞赛案例分析

主持人出一些问题,关于同学们现实生活中会遇到的法律案件,然后以组为单位,,用抢答的形式,分别为案件做分析解答自问自答

学生自己出一些案例,然后让其他组抢答6相互交流

学生与主持人对某一案例,一起讨论,各抒己见7布置作业

本周大家就本节班会课写一篇周记,谈谈自己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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