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贵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我市201*年、20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情况,准确查找问题,切实整改,扎实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并了解201*年项目安排(部署)情况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根据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联合检查的通知》(发改西部〔201*〕564号)和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林业厅、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联合检查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1*〕744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发改、监察、林业等10委(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4个联合检查组,确定了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于201*年5月6日至7日,对我市7个项目工程县进行了综合检查,现将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无违反国家政策安排退耕还林任务的情况
通过自查,我市201*20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基本农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补植补造五大板块建设中,均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等有关规定,安排落实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区域内,退耕户受益率均达到相关要求。其中: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中,退耕户覆盖率达到了60%以上;农村能源建设工程中退耕户覆盖率达到了100%;生态移民工程中退耕户覆盖率达到了100%;后续产业发展工程中退耕户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补植补造工程退耕农户覆盖率达到了100%。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进展及投资完成情况(一)20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情况
201*年除田间便道工程完成总工程的87.3%和种植业完成86.3%外,其余工程都已经全部完成(详见附表一)。
(二)20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情况
由于我市去冬今春严重干旱,加上实施方案批复下达时间较晚,部分项目招投标工作还未完成,部分区市县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工作正在制定培训计划,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其中: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大部分区市县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农村能源建设省柴节煤灶还在进行集中采购程序,沼气池建设完成了10.3%,碳薪林建设完成了82.7%;生态移民工程完成了49.6%;后续产业发展中各子项进度均达26%以上;补植补造工程完成88.%,(详见附表二)。通过自查,我市各工程区(县、市)巩固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均在上报的县级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程的相关规定,按照下达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科学合理编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省发改委、林业厅、省农委和省水利厅《关于20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关于开阳、修文等87个县(市、区、特区)20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但仍然有个别区县没有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有擅自调整建设地点的现象发生。各项目板块建设均按照国家相关工程管理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检查。各项目单位均抽调了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严格质量标准,严格督查验收,并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良种选育等技术成果,提高科技含量。同时,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确保了我市巩固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3973.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543.5万元,地方配套及投工投劳折资1430万元。完成资金总投入3845.2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97%。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481.8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97.6%,地方配套及投工投劳折资1363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95.3%。
2、201*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3419.4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544.3万元,地方配套及投工投劳折资768.32万元,县级自筹工程管理费106.87万元。完成资金总投入834.572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24.4%,其中,中央专项资金648.173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25.5%,地方配套及投工投劳折资186.399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24.3%。
(二)补助资金兑现情况1、201*年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201*年度我市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面积4.1847万亩,完成政策补助资金527.27万元。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我市严格加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及时兑现政策补助资金,兑现方式均采取“一卡通”方式兑现。我市201*年度政策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兑现率100%。
2、201*年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201*年度我市及时下达了兑现资金,要求工程县、市、区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抓紧完成政策补助兑现工作。201*年度政策补助兑现面积为5.04万亩,兑现补助资金为736.1万元。但在政策兑现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兑现进度:一是特大干旱对退耕还林工程带来极大损失,部分退耕地块保存率和成活率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二是部分退耕农户对完善政策补助相关规定不理解,不愿意续签完善政策补助退耕还林合同。截止目前,我市201*年兑现完善政策补助资金412万元,兑现率55.97%。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将加大受灾地块的补植补造力度,进一步宣传退耕还林完善补助政策,争取及时兑现完善政策补助资金。
(三)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检查,我市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财政部等6部委局办印发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1*]327号),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规范核算,封闭运行,检查中没有发现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等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我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了发改、林业、财政、农办、农业、水利等各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责分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进行精心安排部署,并以筑发改[201*]88号文印发了《关于做好贵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信息保送工作的通知》,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了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报帐制、公示制和涉农资金备案制,确保项目规范运行,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健全档案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多,建设周期长,建设规模大,为此,我市要求要加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对有关工程建设的相关文件、初步设计方案、阶段性项目建设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图片照片、统计数据和录像资料等,要分门别类地归档保存,严格管理,按照项目法人单位有项目总材料,项目实施单位有项目子项材料的原则,分类规范归档,即:综合材料(含各类批复文件、各类上报文件、资金文件、公示材料、备案材料、各阶段总结、单项检查验收资料、县级验收资料、项目总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技术资料(含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各子项的技术设计、有关图表等);招投标资料(含招投标所有文件、公告、投标单位材料、最后签订合同等);工程监理材料(含监理公司情况、监理合同、工程监理所有资料等);信息资料(含月报、旬报所有表格、文字材料、简报等);监测资料(含各种统计数据、图片照片、录像资料和各种监测材料等)。五、项目建设的自查验收和联合复查情况
为了切实抓好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我市发改,林业、财政、农业、水利等市级部门多次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我市201*度、20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接续产业发展、补植补造项目的目标任务落实、建设进展、质量、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工程县、市、区及时整改。
我市已要求各工程县、市、区对201*年度巩固成果专项资金建设的竣工项目,及时启动竣工验收相关程序,并将竣工验收报告及时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将组织联合复查组,对工程进行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省级验收。截止目前,我市工程县、市、区已完成部分建设板块的验收工作。
六、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效益分析
巩固成果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将改善退耕农户的生产和生活现状,提高退耕农户的收益。
一是通过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可使9901亩耕地的肥力、抗旱能力及耕地条件等得到切实改善,提高单产和复产指数,每亩耕地粮食亩产量预计比项目实施前提高50余公斤,项目区可增加粮食495000多公斤,提高了退耕农户收益。项目区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增加了退耕户收入,比如:清镇市红枫湖镇莲花村、鼠场村发展蔬菜种植,每年每亩比原来增加了7000元收入。
二是通过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我市将建成沼气池1843口,涉及退耕农户1843户,按修建一个容积为810立方米左右来估算,全年产沼气380450立方米,可解决35口人的农户家1012个月的生活燃料,节煤1500公斤。我市全年将为退耕农户节煤27645吨左右,按每吨500元计,将为退耕农户节约燃料成本138多万元。建成省柴节煤灶5466个,每个比普通回风炉省燃料40%,每年可为退耕农户节约燃料成本160多万元。
三是通过生态移民项目的实施,使不适宜居住地的退耕户搬迁到了交通、就医、就学等都较为方便的地方,有效的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通过加强对退耕农户科学技能培训、经果林种植、退耕还林地块进行补植补造等有效措施、合理规划林种、树种,适地适树,长、中、短效益相结合的方式,发展有特色的经果林、速生丰产林、中药材和花卉的生产,大幅提高退耕还林地块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退耕户吃饭、增收等长远生活问题,使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五是通过补植补造项目的实施,使退耕还林造林工程全面达到合格标准,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有效遏制了工程区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了林地生产能力,切实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
七、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一)存在问题
1、部门协调不够,认识不到位
部分工程县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对巩固退耕换林成果政策认识不到位,导致建设项目组织松散,工程进度推进活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2、持续干旱,受灾严重
201*年下半年至201*年4月,我市遭遇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干旱,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中的补植补造和接续产业种植业建设带来极大损失,201*年、201*年巩固成果补植补造项目受灾11.9万亩,种植业(含薪炭林)受灾0.7万亩,受灾面积达67%以上。
3、项目进展缓慢,效益不能尽快发挥
201*年度工程建设总体进展缓慢,巩固退耕还林效益不能及时发挥。一是巩固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下达时间较晚,涉及多个子项目需要招投标,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等,延缓了工程进度;二是去冬今春连续特大干旱,使季节性强的补植补造、接续产业种植业等建设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影响了工程整体进度。
4、配套资金不足,工作实施难度大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是一项惠民政策,从201*年开始连续8年实施,实施年限长,涉及部门多,实施难度大。201*、201*年省下达的计划中,中央专项资金仅安排工程直接费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费,而工程直接费属补助性质,投资标准低,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方案编制费、招投标费、工程监理费、检查验收费等前期费和相关工作经费在中央专项资金未作安排,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解决难度大,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5、资金管理有待加强,涉农项目资金备案不够完善
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区(县、市)在资金拨付方面存在未按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资金现象;部分工程县未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1*〕68号)文件规定,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备案和公示。
6、工程决算不及时,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201*年工程大多数子项目都已经完工,但实施单位都没有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影响了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对策建议
1、进一步项目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进度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内容繁多、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只有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并且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实施,才能共同抓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下步将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强化行政推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制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形式,根据各部门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等规定加强对应指导和督导监管力度,制定出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排出工作时间表,督促各县、市、区限期完成,并解决好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果。
2、进一步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落实好涉农资金备案工作
严格执行财政部等6部委局办印发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1*]327号),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严防资金的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等现象,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1*〕68号)文件规定,做好涉农资金的备案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
3、调整201*年计划,增加受灾地补植补造任务
建议省级部门将201*年、201*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补植补造、接续产业种植业受特大干旱影响造成保存率和成活率较差的地块,纳入20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内容,重新进行补植,相应调减201*年计划建设任务。
4、明确配套资金比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鉴于该项目实施期长,任务重,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加大地方投入,进一步明确各板块工程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省、地、县配套比例,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扩展阅读:六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六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省内联合检查的通知》(皖发改农经〔201*〕298号)要求,我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对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一、20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一)计划下达情况
省下达我市20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资金8171.77万元,其中专项资金4296.66万元,地方投入1224.36万元,农民自筹2650.75万元。分别为:建设基本口
粮田总投资2312.84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590.08万元,地方投入349.58万元,农民自筹373.18万元;农村能源总投资836.95万元,其中专项资金360.20万元,地方投入140.25万元,农民自筹336.50万元;生态移民总投资1203.2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433.90万元,地方投入29.70万元,农民自筹739.60万元;后续产业发展及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总投资2923.05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549.97万元,地方投入583.45万元,农民自筹789.63万元;补植补造总投资895.73万元,其中专项资金362.51万元,地方投入121.38万元,农民自筹411.84万元。(二)项目实施情况1、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我市201*年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任务为2650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积造农家肥、测土配方施肥、疏浚排灌沟渠、整修蓄水塘及维修排涝站等。目前全市已完成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任务总量的80%,其中金寨、霍山、金安、叶集四县区项目进展较快,已基本完成;其他县区由于项目编报迟,省批复晚,造成工程进展较慢,其中寿县、裕安两县区完成65%左右。2、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农村能源建设包括:建节柴灶、户用沼气池、秸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高效低排生物质气化炉及秸杆气化集中供气站等。201*年我市建设任务为:建节柴灶2225台、户用沼气池201*户、秸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一个、秸杆气化集中供气站一处及高效低排生物质气化炉650台。目前全市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节柴灶建设完成任务总量的62%;户用沼气池项目由于补助资金过低,广大农户不愿接受,致使项目实施难度较大,全市仅完成任务总量的15%;高效低排生物质气化炉完成250台;秸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及秸杆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之中。3、生态移民项目
该项目主要是对居住条件极为恶劣、地质灾害频发的退耕还林农户进行异地搬迁。201*年,我市金寨、霍山、舒城、金安及裕安五县区有生态移民项目,共承担生态移民1024人,其中金寨县为生态移民大县,承担生态移民626人。五县区通过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较好地完成了201*年年度计划。新建的移民点在全部完成安置人口的登统和公示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了“五通”,即通电、通电视、通电话、通水泥路、通自来水,生态移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4、后续产业发展及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项目
我市201*年后续产业发展及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项目主要任务为: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8100亩、经济林(竹林)基地4657亩、经济作物基地1750亩、风景林基地2150亩;现有林培育38843亩、茶园培育360亩、果园培育2亩;家禽、家畜养殖168100头;实用技术培训5451人、职业教育培训1110人。目前,霍邱、金寨、舒城、寿县、金安、叶集六县区后续产业发展及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霍山县经济林(竹林)基地建设完成844亩,占计划的70.5%,其余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裕安区只有部分乡镇的个别项目尚未验收,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94.3%。5、补植补造项目
补植补造项目主要是对现有退耕还林造林工程进行补植或补造,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包括退耕还林地补值补造及荒山荒地补植补造。201*年金寨、霍山、舒城、金安、裕安五个县区共有补植补造任务72502亩。由于该项目受季节限制,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一般都在省实施方案批复以前就提前实施,目前五县区均超额完成补值补造任务。(三)项目管理情况1、组织和制度管理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成立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领导组,负责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的指导工作;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分别成立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单项规划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及时把项目的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落实到乡、到村、到户。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巩固退耕还林各项规划顺利实施。
(2)科学规划,规范运作。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皖政发〔201*〕95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和提纲的通知》(发改农经〔201*〕84号)精神,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领导组要求各县区成立规划编制领导组,并抽调专人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科学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完成以下几个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规划》。
项目实施严格遵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律实行“四制”管理。各县区还明确要求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及时把项目计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任务、物资分配、完成时间、小型工程建后管理措施等在当地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村民监督。2、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1*〕32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农〔201*〕1778号)要求,一是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抵扣和挪用,并接受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规范项目检查验收及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凭项目验收报告方可拨付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前要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农户。
(四)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省财政厅共拨入我市20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4296.66万元,其中用于基本口粮田1590.08万元、农村能源360.20万元、生态移民点建设433.90万元、林业补植补造362.51万元、后续产业发展及创业转移技能培训1549.97万元。
截至201*年4月底,我市共拨付资金3160万元,占201*年拨付资金总额的73.6%,用于基本口粮田1058.38万元、农村能源171.74万元、生态移民点建设368.53万元、林业补植补造304.51万元、后续产业发展及创业转移技能培训1297万元。
(五)项目建设效益情况1、经济效益
一是通过基本口粮田建设,改善了退耕群众基本口粮田的基础设施,保障了基本口粮田的基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农村能源建设不仅优化了农民生活环境,而且通过建沼气池和安装节柴灶,农户每池每灶年可节约330元、150元。三是实施生态移民项目,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将偏远山区、生态脆弱区的分散农户迁移到统一规划的居民点,直接降低了农户的生活成本,也避免了为单一或少数农户交通、供电等方面的基础性建设投入,节省了社会的公共开支。四是通过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建设,提高了退耕群众就业、创业的能力,扩大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五是巩固退耕还林造林成果,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保存率底的林地进行补植补造,提高了林地产出比。2、社会效益
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退耕区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也有利于保持退耕地区的长期稳定和繁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这一系列工程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后续工程建设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功能,对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3、生态效益
一是通过农村能源建设,降低了森林资源的消耗。二是通过补植补造提高了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也有效地降低了自然灾害。三是通过基本农田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了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六)存在问题
1、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一是由于项目补助过低。每个省柴灶造价600元,专项补助资金只有200元,自身承担费用较高,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建一个“一池三改”的沼气池需要资金3000多元,但项目补助资金只有1200元,而民生工程沼气池建设的国家补助资金为2300元,让一些群众产生误解。二是近几年我市利用国债项目大力实施了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对退耕还林农户有覆盖,客观上也影响了项目的推进。
2、地方配套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我市各县区大多为吃饭财政,没有足够的财力配套项目,在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争取。
3、后续产业规模与各县区实际需求差距较大。近几年我市广大退耕还林农户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积极性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后续产业项目谋发展、创效益,省下达我市201*年后续产业的资金和规模普遍低于退耕还林群众的实际需要。
4、专项资金发放进度较慢。一是由于工程竣工验收速度较慢,手续无法及时完备,影响了专项资金的发放。二是由于许多农户常年打工在外,联系、沟通较困难,影响了通过“一卡通”发放专项补助资金的进度。(七)几点建议
1、减少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规模或提高该项目国家资金补助标准,适当减少地方配套资金。
2、加大后续产业项目规模,提高退耕还林农户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种苗补贴资金。
3、建议省相关部门能适当提前审批一些专项实施方案,如补植补造项目。对分年度项目的计划和资金能尽早下达,便于项目早日实施,发挥效益。4、减少偏远山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规模。我市几县区地处大别山腹地,多为山岗丘陵,粮食生产历来难成重点,基本口粮田建设投入大,项目推进难度较大。二、20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
我市20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已下达。目前,除部分县区正在提前实施补植补造项目外,其他项目或正在编制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已报省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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