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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卷烟打假联合机制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9:14:58 | 移动端:201*年卷烟打假联合机制

201*年卷烟打假联合机制

为进一步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维护我市卷烟市场的和谐稳定,我们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和拓宽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在卷烟打假、市场监管、案件协查、抓捕追刑等方面的联合机制,进一步增进了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

201*年1月6日,我局与法、检、公联合召开“四部门”卷烟打假领导组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四部门201*年卷烟联合打假工作的开展情况,深入分析了吕梁卷烟市场当前的总体形势,达成多项共识。一是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向市级法、检、公部门通报,联合打假领导组成员亲自指挥协调。二是“四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三是加大卷烟打假宣传力度,通过打假奖励等手段掀起卷烟打假热潮。四是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烟草提前与检察院联系,增强证据采集的针对性和准确性。2月24日,市法、检、公、烟草部门联合召开涉烟犯罪司法认定座谈会,就举办“四部门”涉烟犯罪司法认定及法律适用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讨论。4月18日,吕梁市法、检、公、烟草联合召开201*年度全市卷烟打假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201*年全市卷烟打假工作中涌现出的27个先进集体和6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会议肯定了四部门在过去一年中的卷烟打假成就,分析了当前卷烟市场的形势和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卷烟打假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卷烟交易,防止假冒伪劣卷烟流通,10月13日,市工商、质监、公安、烟草四部门召开座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此外,我局将联合其他执法部门,对全市卷烟市场的重点区域进集中检查。

充分发挥联合打假优势,有效震慑了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对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实现卷烟打假再赢新突破,圆满完成省局规定的201*年度“每个市级局都要打掉2起以上符合国家局标准的制售假烟网络”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扩展阅读:联合烟草打假机制

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石嘴山市烟草专卖局

石工商经检字201*243号

关于印发《建立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烟草制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长效

工作机制》的通知

平罗县工商局、各分局:

现将《建立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烟草制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建立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烟草制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嘴山市烟草专卖局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查处无证照烟草制品通知

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1*年11月29日印发

建立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烟草制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为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加大对无证销售卷烟行为的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45号)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宁工商商广字201*270号),特制定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烟草制品知识产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卷烟和烟草制品知识产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使市烟草专卖局和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有效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经销户,取缔一批无证照经营烟草制品经营户,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崇尚创新、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协作,充分发挥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做好同司法机关工作的衔接和案件移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全面提

升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切实提高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促进形成以企业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内容

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烟草制品知识产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石嘴山市辖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证照不全经营卷烟、销售假冒商标卷烟、制贩售假冒商标卷烟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联合开展清理整顿无证照经营卷烟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特成立联合清理整顿无证照经营卷烟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力民副组长:马志俊

成员:侯彬、黄建文、哈德军、卢玉涛、吴光玉、孙琴、彭宁平、胡灵红、胡彦华、白玉强、余建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嘴山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侯彬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设两个联络小组,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侯彬为市烟草局联络员,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黄建文为市工商局联络员。

四、职责分工

(一)石嘴山市烟草专卖局主要职责

1.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2.依法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进行监督检查。

3.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延续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卷烟经营活动的行为。

4.积极协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无证经营卷烟专项行动,全年不少于4次。

5.在职权范围内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无证经营卷烟、销售假冒商标卷烟等违法行为,并依照程序及时将案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积极做好联合清理整顿无证经营卷烟专项行动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联合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查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贯彻执行有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2.依法查处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活动的行为。

3.协助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消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烟草制品经营活动的行为。

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专项执法行动。

5.协助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无证经营卷烟和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执法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

6.开展联合整顿活动中,要积极协调相关科室和辖区各工商所工作,确保人员到位。

四、工作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

1.烟草、工商两部门每年定期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紧急情况和特殊案件需要上会沟通和确定的应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两部门主管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领导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

2、会议主要内容:一是传达、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二是通报石嘴山市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和卷烟制品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并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分析研究、协调解决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和卷烟制品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讨论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达成思想共识,深化协作工作机制;四是研究部署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和卷烟制品知识产权保护执

法工作阶段性整治重点;五是烟草、工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开展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和卷烟制品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六是其他需讨论决定的事项。

3、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二)联合执法检查协作机制

1.充分发挥两个部门的执法优势,建立局与局、科与科的协查机制,市烟草专卖局和市工商局联络员应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主动联络,对掌握的各种非法生产、销售的各类违法经营卷烟信息及时进行沟通,经常性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工商、烟草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3.每季度由工商、烟草联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秩序。

4.法定长假期间的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由烟草、工商两局统一组织开展;日常联合检查由烟草、工商基层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

5.需联合整治或需派员配合检查、处理的,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三)案件移送机制

工商、烟草部门在举报受理、日常检查中查获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案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和移送。

1.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对查处的无管辖权涉烟案件,应及时将涉嫌违法案件和有关证据材料等按法定程序予以移交。

2.对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案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3.烟草部门移送工商部门的案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4.烟草、工商部门对移送查处的违法涉烟案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

5.烟草、工商部门移送案件结案后,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处理结果。

6.涉及到假冒卷烟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案后,应将违法卷烟交由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销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四)信息通报机制

工商、烟草部门应加强信息交流,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作配合。主要工作职责是:协调工作关系;传递工作信息;协助证据收集;落实职责履行;督办案件移送;监督案件处理。

1.烟草、工商应结合市场情况,相互通报市场检查情况和案件移送情况,对移送处理终结的案件,及时通报。

2.对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重大案件等信息,应及时进行协商沟通,对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

3.工商、烟草部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年检时,相互及时通报。

4.对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收集、归类、总结推广。

5.互相通报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五)责任追究机制

烟草、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各司其职,协作配合,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击有力。实际工作中坚持“有案必移送,移送必立案,立案必结案”的原则,凡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该移交的不移交、改立案的不立案、该处罚的不处罚的将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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